《贱女孩 推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贱女孩 推荐!- 第5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手操办,所以,我没有任何结交朋友的能力。

    小学二年级,独来独往地避开每一个排挤的目光,中午步行到很远的小卖部买一个面包填饱肚子,晚上挤公交去学钢琴和绘画。学校里的孩子都不喜欢我,没有人会为我的成绩优秀而庆祝,也没有人在我生病的时候担忧,有时候整天不说一句话,上课时很认真地听讲,但从没有人问我借过课堂笔记。

    在那个孤独而贫瘠的年代,我心甘情愿地躲在一个被喧嚣遗忘的角落,安静地舔舐着我的伤口,从未想过,除了孤独和贫穷,我的生活还会出现第三个词,叫做初恋。

    遥远的梦境一直在持续……

    秋日明媚的阳光。白色教学楼的花坛。老槐树毛耸耸的影子。体育课上跑步的孩子。许多支离破碎的画面和对白。橡皮。铅笔。破旧的书包。扎起马尾的黑头发……

    当体育老师让两个人一组做仰卧起坐,同组的女生一把推开了我,她说:“我妈说你爸不要你了,而且是大坏蛋,和你做朋友会变得没教养!”

    孩子们鄙夷的目光将我包围,我坐在洒了水的沙土地上,仍然向她们微笑。是的,黎峻带走黎离之后,我流光了所有的眼泪。我只懂得微笑。

    镜头越拉越远。人群中的男孩儿终于出现。我在梦境中猛烈颤抖,终于意识到自己每一次梦见童年,原来都只是为了见他一面。

    他从隔壁班整齐的队伍中走过来,走过来……他的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阳光透过玻璃抚在他的脸上,能清晰地看见细腻透明的绒毛。他慢慢地蹲下身,用干净的袖口擦掉我脸上的灰尘,然后转身对周围窃窃私语的同学们温柔地说:“她是我的朋友,以后别再欺负她了。”

    他是红星小学的女生们公认的王子殿下,刚转学来没多久。我看见他的不合身的运动服的左侧胸口,用黑色细线刺绣的名字——

    白翼。




塔塔篇:4 重逢 (2)

之后我经常在学校的小卖部遇见他,我们的目光撞在一起,猛然弹开,没有对彼此打过招呼。因为他,学校里再没有同学欺负我,我也经常学着像一个正常的有自信的孩子那样高高地抬起头——当然,我不是一个骄傲的小孩,我抬起头只是为了在一大片做早操的孩子里搜寻他的影子。

    他不喜欢运动,通常利用早操的时间偷偷去天台睡觉,好像灌篮高手里面的流川枫,还有那个经常打瞌睡的花泽类。

    与他正式见面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我只是想和他面对面坐着而已。哪怕互不理睬,哪怕不说一句话。对于我来说,他是作为一种神秘力量隐匿地存在着,仿佛深夜里静静的呼吸。

    仲夏的上午十点,当广播体操的甜美节奏从大喇叭传来,我躲过风纪委员和体育老师的眼睛,悄悄地爬上了天台。

    明媚的阳光炙烤着身子,他仰躺在宽阔的水泥地上。修长的左腿伸展着,右腿自然而然地支起来,左手搭在左侧的胸口,右手平摊在台阶边缘……

    因为刚转学而没有订到,他是学校里唯一不穿校服的男生,总是穿着不同款式的干净的白衬衣。好像学校里公认的吉祥物,成绩优秀,长的漂亮,没有人责备他,性格古怪,少言寡语,在我的眼里是那么的特别。

    金黄色的阳光将他全然笼罩,仿佛金砂堆砌,不真实得令人望而却步。我站在他的身旁,弯下腰,出神地盯着他安静而高贵的睡容。

    “这样偷看男生睡觉很不礼貌。”他突然睁开眼睛,目光落在我的裸露的小腿,然后尴尬地撇过脸用胳膊挡住额头,说:“别站着,你挡住了我的光。”

    “你的光。”我鹦鹉学舌重复,然后效仿他的样子慢慢地躺下,舒展,用手臂遮住眼睛,感受被温暖的阳光包裹起来的温度。我说:“好吧,我也睡,你也偷看我。”

    “你不怕晒黑么?”他小声说:“很少看见像你这么白的女生。”

    “唔,我不怕。”

    他不再说话,好像再一次陷入沉睡,并不在乎身边是不是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大概过了五分钟,他忽然用胳膊碰了碰我,说:“你听,有人在拉小提琴。”他侧过脑袋,眯着眼睛望向西边的住宅区,“每天的这个时间,那个人都在拉这首曲子,很好听的旋律,你能听见么?”

    细微的音乐在鼓噪中隐约若现,我一向对声音很敏感,于是回答他:“帕格尼尼,无穷动。”

    “你是学音乐的?”他诧异地扭头看我,“你会拉小提琴?”

    “我会弹钢琴。”我抬起右手,举起张开的小巴掌遮住阳光,“什么时候有机会呢,我想弹钢琴给你听。”




塔塔篇:4 重逢 (3)

他也伸直了胳膊,高举在天空,修长纤美的手指头压在我的小手上,微笑着说:“那么,我很期待有那么一天。”

    “你的手指好漂亮!比我长很多,应该去搞音乐。”我用指甲挠了挠他的手背,信誓旦旦:“相信我,你会成为大师。”

    “可我不想当大师。”他翻过身,脑袋枕在胳膊上,“我喜欢画画,你呢?”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像安徒生一样有名的童话作家。”

    “将来我一定会买你的书。”他淡淡地笑了,握紧着我的手举到高空,“你看,那边有一群鸟,每天这个时间从飞往东边,傍晚的时候还会飞回来,可没有人知道它们飞去了哪里?”

    我摇了摇头,刺眼的光线透过指尖交错的细密指缝,刺痛了我的眼睛。十指相扣的影子、成群飞过的灰色鸽子的羽毛,覆盖了我们的脸。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书上说,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与你就像一只蚌的两片壳,不论相隔多远,大脑会因在同一时间思考同样的事情而产生相同的生物电继而寻找到对方。”

    “那是什么意思?”我奇怪地问。

    他的眉头皱着,拗口地解释说:“就像一个人的脑电波和人死后的余波产生共振,就会见到鬼,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因为我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于是我尴尬地笑了,“你懂的真多哦!你见过鬼吗?”

    他摇一下头:“我没见过,所以我不相信。”

    “那你相信雨果吗?”

    “唔?”

    “雨果说,对天空望久了,就会看见上帝。”

    “你喜欢看天?”他遮住我的眼睛,轻轻地说:“我喜欢看海。”

    “大海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的,不是想看就能看的,但是蓝天不一样。”我扳开他的手,倔强地睁大眼睛,“没有天,海还会蓝吗?”

    他反驳说:“难道你没发现,有大海的地方,天会特别的蓝吗?”

    我赌气地扭过头,不再和他说话。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和黎离一起看《海的女儿》。她答应过我,一定会陪我一起去看海。可是她没有。她走了。并且一直恨我。许久,我轻声问:“那么你说,究竟是大海把蓝天映得那么蓝,还是蓝天把大海映得那么蓝?”

    “大概是,两两相望,就像这样——”他箍住我的手,凝视我的眼睛,“谁都离不开谁,公平了吧?”

    我的指头蓦地滚烫,渗出黏糊糊的细汗,那一刻我的心脏在剧烈跳动,我的指尖触碰到他的食指微弱的脉搏,恍若隔世,我轻轻地闭上我的眼睛,希望他会吻我。




塔塔篇:4 重逢 (4)

我们那么年轻,年轻得不知道什么叫做苍老。那一年的那一天,在空荡荡的教学楼天台上,我们静静地仰躺着,谈论着不着边际的话题,慢慢地放下我们的手,放在被阳光烤得热乎乎的水泥地上,谁都没有放开彼此。

    我的初恋,就这样迅猛地出现又消失不见。开学的时候,他突然从学校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这里。我曾一度顽固地认为,他是我生命中及其不重要的人,就像书上说的,过客。从未刻意去记忆,也从不故意想起。而,许多年之后,我仍然能清晰地在梦里看见他的模样,多么不可思议。

    “重逢”应该是个悲伤的字眼儿,它是建立在别离之上的小快乐,充满了未知的机缘与被掌控。如果我们只别离一次,就不会过分伤感,我们会慢慢地懂得接受与遗忘,干净的痛苦也终有一天会沉淀。痛就痛在既然分开,又让彼此相见,反反复复,将彼此的心扯得七零八散。

    我从未想过会再见他,虽然他给过我力量,让我在众人面前有胆量骄傲地抬起头,但那股力量已经与他逐渐脱离了主脉关系,从外界而来最终却被我收藏在心底,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与他重逢是一生之中最大的意外。

    十年的时间让我们认不出彼此,但我仍然为有人呼喊他的名字而雀跃不已。当他在几个光怪陆离的男孩子中抬起头,我的心脏仿佛回归到少女时期与他相遇在天台上的那一刻,所有精心埋藏的青涩与隐秘在彼此凝视的一瞬间,轰然爆裂。

    那一瞬间,是我一生之中最辉煌的时刻,十六岁不安分的灵魂和呼之欲出的爱情,从身体里喷射而出,翱翔到一个不可触摸的高度。

    那天晚上,我坐在薛贝贝新买的电动小摩托后面,穿越过繁华都市的黑暗,来到西郊毒毒乐队排练室。

    一座巨大的废弃工厂,座落在郊区安静的果园附近,一条来自山间的小路无限延伸,没有人知道它究竟延伸到哪里。薛贝贝把摩托车停靠在一棵大树旁,四周没有住宅楼,杳无人烟,路灯稀少,沉重的金属乐从铁皮房子里涌出来。

    薛贝贝轰隆隆地拉开大铁门,大声喊:“各位,我带来了一位贵客,参观我们的工作室!”

    工厂里五颜六色的海报和光线晃痛了我眼睛。架子鼓。电子琴。吉他。贝斯。麦克风架子。乱七八糟的昂贵乐器随心所欲地摆放在偌大的空间,撞色的布艺沙发横七竖八地拼凑起来,头发染成五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