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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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的故事-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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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嘟嘟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大声吼道:“你这也太少了吧?!”

  我也激动的说道:“开玩笑吧!”

  嘟嘟大声冲我说:“你!最少五十!”

  我也大声说道:“不会吧!那你捐了多少?”

  嘟嘟大声说:“我捐了一百!”

  我无语了,乖乖拿出五十元放到捐款箱里,在嘟嘟的高压政策下,普通同学一人二十,班干部一人至少五十,只许多,不许少!这在当时简直创了天价。最后校大会念捐款数时,我们一个班比其他班总和还多,并且超过了全高二年级组教师的捐款总数,全校大哗。嘟嘟那天别提多高兴了!

  高中的学习生活绝对可以用暗无天日来表示,但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那绝对是一段让人终身难忘的幸福时光,因为年轻的心不会被压力打垮,年轻的人也不甘享受孤寂。

  刚上高二时,我和嘟嘟就每天下午放学都会在操场上“锻炼”一个小时,说得好听,其实就是玩一会儿,我们要么打羽毛球、要么打乒乓球,最多的是打篮球和排球,班里的人对于一起打排球情有独钟,女生打一传和二传,男生主攻,队形完善,有模有样。周杰也每天和我们一起玩儿,过了没多久,老胡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我不知道何时开始这么叫他的,只是知道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因为我们已经很熟识了,而他在我面前再也不是那么内敛和冷漠,虽然绝大多数的同学还是认为他难以接近,但在我和周杰这两个活宝的带动下,我知道,他已经逐渐开始走出自己的圈子了。

  我们的排球事业已经发展得欣欣向荣了,每天固定十来个同学,一下课就排球场集合,直到有一天,班主任老师愤怒的将我们一干人等臭训一通,说什么都什么时候了还每天打球,会考迫在眉睫,高考就在眼前等等,将我们所有人都点名批评了一通。于是,我们的这项娱乐便宣布告终。

  其实年轻人永远都不会甘心老实呆着的,大家还有另一项娱乐,而这种娱乐从我们高一时其实就开始了,而且一直延续至今,那就是——卡拉OK!

  我的家庭生活比较富裕,我小时候的表现形式大概是:当别人家里还是14寸黑白电视的时候,我家里已经换成了20寸彩电;别人家还灰白系列时,指水泥地和白粉墙,我家已经铺上了壁纸和地毯;我家开始安上电话时,我兴奋的跑到班里和小朋友们交换号码时,没人理我,直到我初二时,绝大部分同学家里才安了第一个电话,兴奋的打给我。

  让我记得比较清楚的一件事,大概我也就是在小学一二年级时,有一次组织春游,大家带饭。那时候大家带的很简单,馒头或鸡蛋,而我……,我一打开饭盒,一股香味就飘了出来,眼贼的男生早已顺着香味找到了我,发现我居然带了一饭盒肉肚,当时很多男生的眼睛里估计已经闪现出绿光,只不过我没有注意,还在开心的吃着。于是,不知是在谁的带领下,很多男生开始冲向了我,只是说着给吃点儿,其实却是在抢。我“誓死”捍卫了我的肉肚,可实在是寡不敌众,一会儿一饭盒肉肚便被一抢而光。

  我一肚子委屈回家向我妈哭诉了一通,结果一段时间内,我是每天都吃肉肚,而之后我春游的食物都变成了馒头夹肉,当大家看见我拿着馒头出来后,很多人都不屑的走开了,只有我知道,这其实是内里乾坤,大口吃着肉……

  刚上高一时,大家家里一般是20寸彩电时,我爸托朋友从香港空运回一台34寸彩电,(那时北京还没有卖那么大的彩电)以及一整套音响和配套麦克以及一套卡拉OK光碟,光碟收录了几乎当时所有最时尚的新歌以及最流行的老歌,可为了不影响我学习,从没有人晚上在家吼过歌,而我每逢寒暑假,爸妈上班时,我就会约上一大帮女生来我家吼歌,叫的就没有不来的。那时感觉效果特棒,刚开始大家还比较拘谨,后来则是完全放开了,声音也调大了,嗓门也放开了,拿手的不拿手的都大声歌唱,淼淼和嘟嘟合唱了一首“纤夫的爱”,淼淼唱男的那部分,她嗓门极大,吼得我家地动山摇,我也来了兴致,吼了一首张学友的“饿狼传说”,那次,我们唱得极爽!

  开学后,我发现很多男生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我不明所以,有时候还经常看见他们和其他男生交头接耳,后者则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令我很不舒服。

  直到有一天,上课时,周杰兴冲冲从外面跑回来,冲着我大声说道:“挺牛的,听说你还会唱饿狼传说那,快给哥哥来一段!”

  “噢?”老胡也转过头来,脸上路出少有的兴奋,说道:“来一段,来一段。”跟着起哄。

  “你们滚~”我打了二人一人一下,但脸上却一阵发烧,显然这帮人一直在说这事儿,我那天是特投入,连狼叫都学了……我这个恨那,发誓定要抓出那个泄密者。

  终于,在一天以后,“欢欢!”我大吼着从外面跑回教室……

  欢欢名叫张欢,是我的发小,如果非要把青梅竹马之类的词用我们身上也不过分,他就住在我家楼上,小时候我俩一处吃一处玩儿,形影不离。后来我上初中时在姥姥家住了三年,回来后俩人就陌生了些,其实也有避嫌的成分,因为我们同班,年轻人都比较敏感,不想让别人说三道四的。

  欢欢长得白白净净的,带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加上学习巨好,平常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挺招人喜欢的。班里有不少女生喜欢他,加上文科班本来就女多男少的关系,男生就变得格外受欢迎。

  班里当时特受欢迎的男生排行第一位就是周杰,因为这小子特别聪明又会讨女孩子喜欢,加上人又长得帅,家里又巨有钱!就是那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不夸张地说,那时像我和嘟嘟以及老胡这种家境水平的人,每天差不多是二十块钱零花,我曾经中学的一段时间内成为贼主偷的对象,因为我永远有钱花,所以从那时起我养成习惯,包里放的钱绝不超过一百,而老胡的家庭我以后在介绍,在那时一般学生差不多是兜里空空或是五块钱零花时,周杰的钱包里就每天装着一千元,差不多经常有人和他借钱,而从没有人还他,而他也从不介意。

  有一次,班里下午收钱,而我和嘟嘟把这事儿都给忘了,中午去挥霍的大吃了一顿,下午收钱时,我俩傻了,没钱了,无奈我首次和别人借钱,而别人是没有这么多的,只有周杰,借钱很顺利,当天借第二天我就拿了一百还他。

  可他居然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你居然还我钱?”。

  “废话!本小姐什么人品。”我对他说道。

  “我不要钱……”周杰说。

  我彻底傻了,“啊?什么意思?”我有点蒙。

  “杨白劳,你欠我的租子要是没钱还,就拿喜儿来抵账。”他又开始混说了。

  “我有钱啊。”我说道。

  “问题是,我不要钱,我只要喜儿。”周杰继续说道。

  我彻底无语了,但突然灵光一现,“哦~你是说你要嘟嘟?”我恍然大悟的说道。

  他一下子趴在桌子上,“不是嘟嘟。”他郁闷的说道。

  “难道说,”我一把抓过旁边使劲倾斜身体听小话的老胡,对周杰说:“你要的该不会是他吧!”

  老胡使劲推着我,周杰微微满意的说道:“给我这个喜儿,你要付双倍租子。”

  我晕!他又继续说道:“没有喜儿,你就自己抵账!”

  “噢~”我还没说什么,老胡却感叹一声,笑着把身体缩了回去,我狠狠瞪他一眼,又使劲戳了周杰一下,把钱拍在他桌子上!

  在班里排名第二受欢迎的就是张欢,还有一个就比较令人匪夷所思了,那人就是——胡天明!也许女生总是喜欢神秘事物吧!

  所以,我从高二开学起,就成了女生们羡慕的对象,左边老胡,右边周杰。而且,我和俩人的关系都没得说,刚开始的时候,有些女生曾经因嫉妒而和我发生过不愉快,但她们很快就发现,我是那种特好搞定的人。因为,我嘴馋……

  一段时间,很多女生开始给我买吃的、喝的,而目的很简单,“拜托和我换一节课座位吧!”而我也很爽快地回答:“没问题!”

  周杰和老胡经常下课回来后,一眼就看见旁边换了一个人,那人眼里闪着激动与期盼的神情等待着他们的到来,而我则换到了另一个地方,开心地吃着收到的“礼金”。

  老胡每次都很无奈地回到自己的座位,然后一节课开始了他拿手的“装睡”;而周杰每次都刻意绕过来敲一下我的头:“还吃,胖死啦!”然后趁我不注意,一把将我的食物抢走,然后在我的大叫声中跑回自己的座位。

  而那时所有人几乎都不知道,我和张欢是发小,而且还是邻居,知道这件事的,除了他的两个书呆子朋友外,就只有嘟嘟知道。

  张欢是班里的学委,好像还是团委,他的两个朋友都是平常不问时事,默默苦读之辈,和我们这些三教九流显然不是一类人。而就是这两个人,那天正好去张欢的家里研究学问,而我们一干教众却在楼下大声K歌,不知他们心里当时作何感想,反正此事他们一直牢记在心,并且在寒假结束后,立即向全班同学散布了消息,彻底颠覆了我在同学心目中“淑女”的感觉,总之,败坏了我的形象。

  于是,在我调查核实清楚之后,我第一时间冲回教室,“欢欢!”我大吼道,班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我当时就后悔了,没人知道我俩的关系,而这种亲密的称呼却犹如一颗石子激起了千层浪花,很多女生开始用妒忌或愤怒的眼神看向我,连周杰都一反常态的对我板起面孔,我尴尬的站在离张欢不远的地方,张欢一脸泰然自若的神情看着我,而胡天明则适时的大声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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