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你的喜欢,像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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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的喜欢,像指甲-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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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安尘轩。我也要虚脱了。”我就地而坐,喝醉酒的人,比平常要重一半。

  “纯子,叫我安尘……安尘……”安尘轩把头枕在我肩上,酒气扑面袭来。

  “嗯?”我转头望她,她半闭着眼睛,脸红扑扑的,在路灯的映照下,散发着一种*的味道,晚风轻轻扬起她的波浪卷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身上每条伤痕,都是爱你的证明 (5)
“我姐姐就喜欢叫我安尘……”她似乎并未完全醉倒,意识并不混乱,“她常常说,我们不过是人世间一粒微尘,存在的意义,就是寻找前世未了的缘分。你虽然比我还要小一些,可我觉得你很亲切……”

  “好。”因为一句“亲切”,我毫不犹豫答应。原本,我唤所有人都是全名。舒子予,王琼花,韩小洛,杜笙歌……

  而在那一刻,我在她略显稚嫩的脸上,看到了成熟,与她年龄完全不相符的成熟。

  然后她又笑了,迷离恍惚的样子,“纯子,你存在的意义一定与众不同。”

  我笑,“我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我的存在,也许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个生命都必须赋予它存在的意义?

  也许只有在安尘面前,我才会露出真心的笑,才会表露真实的情绪和思想。

  安尘坐直了身子,任晚风舞乱长发,她说:

  “纯子,其实你很美,但又不是那种令人*的美。你的美中有一股特殊的气息,一如莲花的清香,能安定我日益浮躁的心。”

  我望着来来往往打着灯光的车浅浅淡淡地笑,她是第二个说我美的人,第一个,是韩小洛。

  有一刻沉默。

  “纯子,你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吗?”被风一吹,安尘的酒似乎醒了不少。

  我一愣,侧头望她,她只管望着车来车往。

  “爱一个人……”我喃喃无语,爱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或许我对杜笙歌,是爱的前奏,但仍然还是只能称作是喜欢。而安尘如此问我,是要倾诉她对杜笙歌的感觉吗?

  想至此,心中不禁一紧,“你爱上一个人了吗?”

  “嗯。”安尘垂首点头,沉默许久后才再次开口,“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他却只把我当妹妹,甚至我有多爱他,他一点都不知晓……”

  呃……微觉疑惑,她不是都向杜笙歌表白了么?

  “我以为,当他的妹妹也好,至少我可以肆无忌惮地陪在他身边,做他倾诉的树洞,装下他所有的喜怒哀乐,可是,他却爱上了别人……”安尘说至此,别有深意地望我一眼,我不明所以,她继续说,“可是他爱的人,却并不喜欢他……他却无论被拒绝多少次,都不肯收回自己的感情……”

  她抬起头,凄清的笑在骄嫩的唇迹浮现,“纯子,你说,我还要继续爱下去吗?”

  呃……

  这个问题,我实在无法回答,如果安尘说的“他”,我坏心肠地会回答不要……

  可是这种事情我能替她回答么?我自己还不是一样,陷在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里,对杜笙歌的毫无回应,我又该继续折腾下去么?

身上每条伤痕,都是爱你的证明 (6)
可是有时候,明明我们都很有理智,却还是很感性地、不由自主地作出了选择。

  Mode乐队的演唱会后,韩小洛就忙得没了踪影,我偶尔借故去174班看一眼杜笙歌,常常会瞄到他的位置总是空空的,忽然有点想念,这一段做朋友的日子。

  他假装不在意,我装作漠不关心。

  而杜笙歌,我也很少再看到他。

  原本每天都能见到的两个人忽然之间再也遇不上,心里感觉缺失了一大块……

  再过不久,他们都即将毕业,韩小洛无疑会走乐坛这一条路,可杜笙歌呢?他选择的未来又是什么?

  忽然感觉惶恐,如果再也见不到杜笙歌……

  现在,我唯一知道能找到杜笙歌的地方,便是宁安街的静宜诊所,可是,在他尚把我当成病人甲、路人乙的状况下,我又脸皮薄得不好意思直接去找他。

  但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至少跟他混熟,他一毕业,就完全可能不再去静宜诊所帮忙……

  我唯一想得到的方式,便是让自己受伤,这样,我才可以光明正大堂而皇之去那里。

  而受伤的方式,我选择了自残、自虐、不计后果……

  每每坐174公交车在宁安街下来后,我便会想办法让自己受伤。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故意在有水泥阶梯的地方快速奔跑摔倒,当然也会故意不长眼去撞墙角或者电线杆……

  甚至,还会乱窜马路与疾驰而过的小轿车无惊险刺激的逃生游戏,屡屡在车子驶过来前一秒奋力向前扑倒,不是手被水泥石粒磨得血肉模糊,便是磕破下巴……

  实在想不出让自己受伤的办法,便会拿出薄薄的刀片划伤自己的手臂或者小腿。

  每一次成功受伤,我都会开心地笑出声,尤其是看到血从身体里汩汩流出,更会感觉前所未有的兴奋。

  如此奋不顾身,不计后果,只为能去静宜诊所报到。即便是病人甲,我也要做一个在杜笙歌眼里出现频率最高的。次数多了,他总归不会无动于衷吧,我就有机会跟他混熟了吧……

  因为固定选在双休日,他基本上都是在的,不管白天还是黑夜。

  开始的时候,他总是亲自给我处理伤口,动作轻柔地上药,不时地低下头往伤口上吹气,带着迷迭香的气息像有魔力般,令我从未感觉到受伤的疼痛。

  渐至后来次数多了,他居然懒得搭理我,除非杜妈妈忙得分不开身。我也不在乎,能看到他就好了。

  他不给我包扎上药了,却会开始跟我搭话。

  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你怎么又受伤了?”那时候,我会看见他狭长的眉眼略微纠结,额际仿佛横了三条线,那是皱眉的样子,总之,他那表情就是一小老头看一不成器到处惹事生非的小屁孩。

  忽然发觉我最爱他这个表情,怎么都感觉他那时候的心理是又“怜”又“宠”。当然,这是我自作多情。

  我每次都若无其事梗着脖子回答:“眼睛弱视,不好使!”说完之后就想再拿石头敲自己的脑袋,因为他明显被我咽得不再开口。

  可是我发觉,我又喜欢上了跟他抬杠,实际上,我只是用满身的小刺来隐藏心里的不安,他跟我搭话,我反而觉得不安……

  这情况像极了小学五年级,对异性产生好感的小屁孩却故意跟对方抬杠,一方面隐藏心里的不安,另一方面又想引起对方的注意。

  在杜笙歌面前,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退化了。

身上每条伤痕,都是爱你的证明 (7)
而杜妈妈每一次见我受伤,都会心疼地责骂我:“你这孩子,看着挺安静的,怎么骨子里就这么调皮不安分呢!像个野孩子一样,你看你!”

  我噘噘嘴,“我本来就是没爹疼没娘爱的野孩子。”有舒子予和王琼花这样的父母,能让我表里如一么?除非火星撞地球,宇宙大爆炸。

  有这样的父母,我真觉得委屈。

  我这样一说,杜妈妈便怜悯地叹气,伸手摸我的头,温暖地爱抚着:“傻姑娘,以后杜妈妈疼你。”

  我装模作样地感动中,眼泪却真的不由处主滑落脸颊,感动和委屈一齐涌上心头,妈妈的温暖,我居然在别人的母亲那里才感受得到!丢脸地别开头,不让杜笙歌看见。

  有了杜妈妈这句话,我就堂而皇之地在诊所里蹭饭。杜妈妈最喜欢做剁椒鱼头,很久以后,我都对诊所里小餐桌上那一盘红辣椒白鱼头记忆犹新,甚至舔舔舌,那微辣鲜美的感觉还在。

  吃完饭后,我就对早已吃完站在柜台边写写划划什么的杜笙歌喊:“杜笙歌,洗碗了。”

  他有时候会立刻收起那本厚厚的笔记本过来收拾碗筷,有时候却又头也不抬,略微不耐烦地吐出一句:“先放着,我等会儿洗。”

  而当杜妈妈准备来收拾时,他又会马上丢下笔过来。他是我见过的,最孝顺的男人。我爱的男人。

  水龙头拧开,白花花的水哗哗流出,他白皙修长的手指试了试水的温度,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

  “哎,小纯,去对面超市买一瓶洗洁精。”忽然,略微低头捣鼓着似乎空了的洗洁精瓶子的杜笙歌开口说道。

  我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他在跟我说话?他叫我小纯?在些之前,他从来都是以“哎”、“喂”、“你”等词代替我的。

  杜笙歌亦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抬起头来望着嘴巴眼睛都极其白痴地张着的我,眼里似乎闪过一抹不自然的微光。

  也许那是我的错觉,他接着若无其事地开口,“去呀,柜台第二个抽屉有零钱。”

  “啊,哦!”我这才反应过来,赶忙应着转身。

  怎么忽然感觉,我和他促然之间变得熟稔起来了似的。不过,我好喜欢他叫我“小纯”。小纯,小纯,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我……

  在去对面超市的路上,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对你的喜欢,像指甲越长越长 (1)
在类似于此的细微事情里,在我身上的伤痕日渐增多时,我和杜笙歌似乎渐渐熟悉起来。

  他待我依然是淡淡的,我却敏锐地捕捉到,在他心里,我已经不再是路人甲,病人乙。

  他叫我小纯,然后光明正大不动声色地指使我四处跑腿,有时候若我不是手受伤,他还会理所当然地把我拐进厨房去洗碗,然后他悠哉游哉地拿出那个神秘的笔记本写着什么。

  杜妈妈看不过去说他时,他便会来一句:“小孩子从小要锻炼,况且,她也很乐意,不是吗?”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右眉会微微向上一挑,目光若有似无地望着我的方向。

  本来已经帅得不见得还有人性的他,只这一个微小的动作,就把我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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