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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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诸侯-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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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说,我也一直不问。

    但他们派你跟我这种炮灰一起来三渡……哼,傻子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此话一出,江英杰立马怒了,“你说谁是傻子?!你把话说清楚!我也来了,有什么来不得的?”

    刘戎斜眼瞧他,“谁说服你来的?”

    江英杰被她瞅得发毛,最终嘟囔一句,“刘三让我来的。”

    “哼……”刘戎冷笑一声,看向庄贤。

    庄贤这会儿脸色黑似锅底,胸膛起伏得甚为剧烈,闻言,像是被当众扒光了衣服,瞪着她道:

    “你以为我想来么?还不是因为你!要不是因为你拿我的剑去抵过刘三的脖子,让他以为你是我的人,我现在还在成都吃香喝辣呢,又怎会在此?”

    刘戎闻言,嘴角一歪,笑了,“哟,‘区区’都不说了,气急了吧?”完了伸手揽过庄贤的肩膀,拍了拍道,“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是我对不住你。如果将来有机会,这个人情,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庄贤一愣,刘戎已继续说:“就算没有这件事,刘三迟早也容不下你。我爹年纪都这么大了,成都迟早是刘三的。”

    说到此处,她瞥一眼庄贤,看他眼眸之中,似有晃动。

    刘戎收回揽他肩膀的手臂,蹲在石头上,百无聊赖地说:“我爹想让你娶刘十七,但如果你真娶了她,你就是刘三最大的政敌。他能放过你吗?想也知道……”

    她话还没有说完,庄贤已震惊回头,眼神之中,都是被人看穿的尴尬。

    同样震惊的,还有江英杰。

    他几乎是瞬间冲到刘戎面前,指着她吼:“你刚才说什么?刘十七要嫁给谁?”完了又指向庄贤,“你也喜欢刘十七?亏你还一直在我面前装!”

    刘戎闻言一笑,插一句嘴,“他几时不装?他是我见过最能装的人了。”

    她这句话相当于添油加醋,江英杰立即揪起庄贤的前襟,“好你个庄贤,平时看起来人五人六的,背地里,一直在撬本少爷墙角?”

    刘戎赶紧在他俩中间横插一扛子,分开二人,“哎哎哎,你是发情期的动物么?见个公的就想打架。这儿正说事儿呢!要抢媳妇,等会儿!”

    江英杰被她猛地一推,赶开些许距离,稍微冷静了些。

    刘戎这才回身看向庄贤,“不管什么原因,既然你已经来了,刘三肯定不想让你活着回去。你就算真等7天,你能等到什么靠谱的消息?”

    庄贤居高临下俯视她的眼睛,“区区送去的战报,是写给你爹,西南王亲启的。我等的不是刘三的回复,是你爹的命令。”

    刘戎听他说话间,对刘三用的是“回复”这种平起平坐的口吻,而称西南王的指示为“命令”。

    刘戎这才发觉,庄贤这个人,其实骨子里,很重感情。只是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在他内心深处,他仍然希望西南王能看在他多年为成都打拼的份上,救他于水火。

    估计他希望自己回成都之后,照样能受宠,而不是被就此架空权利,所以才愿意以身犯险,来前线立战功,好作为以后上位的政治资本。

    他在成都,作为一个没有后台的草根,能混到今天这种地位,肯定不容易,自然不想功亏一篑。

    他不甘心。

    可惜他打错了算盘。

    刘戎走近一步,贴面望向庄贤的眼睛,“刘三既然都做到这份上了,只有两种可能:

    一、我爹根本就知道他的安排,不出面,也就是默许了;

    二、他是瞒着我爹让你来的。

    如果是第一种,那你送回去的战报,只会是石沉大海,渺无音讯;

    若是第二种,刘三根本不会让这封战报送到我爹手中。

    所以我在此大胆猜测,7日之后,你不会得到任何答复。就好像这些天以来,我们一次都没有收到过后方的补给和军械物资。”

    她这番话像是彻底点醒了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江英杰。他无比愤怒地抬起一边膝盖,猛地折断了手中华美的重弓,丢在地上,瞪视面前的二人。

    “本少爷不干了!凭什么你们成都的人勾心斗角,要拉上我们江东的人垫背送死?!”

    他怒指庄贤,“你不撤我撤!我自己回去跟刘十七解释!”说着,带上那两个随时随地跟着他的副官,转身离开。

    他刚一走,庄贤立即低头对刘戎说:“这下你满意了?”

    刘戎朝他一笑,耸耸肩,没有回答,摊开双臂,倒退着走开几步。

    她刚一离开,庄贤的副官匆匆跑过来,拱手对庄贤道:“先生,派去成都的信使回来了。”

    庄贤一惊,“怎么如此快?”

    副官低着头,由下至上望他一眼,又迅速垂目,“不是今天的,是前几日派去催粮草的。”

    “那为何不见他来禀报?去带他过来。”

    副官停顿须臾,方才犹豫开口,“信使回来时,受了重伤,现在已经快不行了。他说有要事想单独禀奏,先生还是随我去看看吧。”

    庄贤心不存疑,“他在哪里?”(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破阵
    ps:对不起呀,各位,由于昨天我更新了5千字,然后今天又修改了文,所以今晚零点以前,我搞不定了……这章的内容是我以前写的一个小故事,天亮以前,我会把这章的内容替换过来。麻烦你们明天再过来看吧,非常非常抱歉!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休憩与整顿的场所。

    如今却日渐凋零破败。

    商队也因为怕惹麻烦,通通改变了行程,不再经过这里。

    问其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曾几何时,寂静的孤城又再度热闹起来。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唾弃的地痞流氓,武士打手。

    因其原因,恐怕还是那一个……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随着他昂脖子的动作,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襟处,湿了一片。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啪!’坐在桌子对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讥诮道:

    “这儿可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京城?喝酒的时候,还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处漏风的小酒馆内,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江湖人士,多半粗鲁豪爽,来此的目的,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竞争对手的地儿,纷争从来就不会少。

    那大胡子壮汉一听见哄笑。顿时就怒了。面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厉害!”

    无剑坐在壮汉对面。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哪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面部横扫而来。说时迟那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当面一劫。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那壮汉挥舞着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房子。

    原本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咫尺。连人影都看不清。

    那店小二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动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阻挡着壮汉的攻击,“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息更是杂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起头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径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种地方开酒舍的,能是一般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别浪费了,此地雨水难得,你不喝,我喝。”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周围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书生。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十分仔细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但明眼人一瞧,都知晓那是一柄剑。

    于是书生在此出现不到须臾,好事之人便互相打着眼色,慢慢朝他围拢而去。

    书生却并无察觉,抬起干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左右找寻着可以落脚过夜的地方。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呆子。”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乞丐,将那书生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要是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欢吃你这种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那身材柔弱的书生,给他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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