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搏雄朗声问:“有问题吗?”
刘戎立即摇摆双手,“没有!”
郭搏朝他们后方看了一会儿,像是确认真没什么事,才再次转身,对其他几人说:“没事,走吧。”然后再次带队向前进发。
江英杰边转身,边还骂骂咧咧的,“没事大呼小叫个什么劲?!想吓死本少爷?!”
只有庄贤,在其余几人又开始赶路时,他仍旧保持着回头的姿势,看着队伍最末端的俩人。
此时刘戎和谢瑜,见其他人都已陆续转身,双双大感轻松。
他俩凝望彼此,突然一齐笑出声来,表情既尴尬,又有些羞赧。
庄贤看了片刻,发现他俩除了有短暂地眼神交流之外,几乎连手都不拉。
瞧着这他娘的素,一点意思都没有!
“真是猪啊……放在嘴边的肉,都不知道吃!”
他远远看着谢瑜,突然朝天翻了一个白眼,正想转身之际,忽闻山谷间传来一阵连续的马蹄声,听不出来人方向。
与此同时,其他的人也都听见了,他们纷纷仰首朝高处的大路上望去。
为了避开了人多的大路,他们一直沿着河谷的浅滩在走,视野却不占优势,河谷相对位置比较低,从下往上看,很难发现敌人的踪影。
郭搏雄几乎是立即指着旁边的流水,对众人道:“快到河里去!”
所有人都迅速行动起来,步伐不稳地在片石之间,或爬或跑,往河里去。
史隘乾刚跑到一半,高处已经射来一枝利箭,贴着他的裤缝,刮开一道大口子,最终落在石头上,弹开了。
史隘乾大腿处的裤子,被射穿了一个大洞。
他根本来不及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受伤,拼命加快步伐,往河中心跑。
“在那儿!”此时左边的山坡上,已经传来了许多狗叫和人的呼喊。
刘戎他们几个,下意识地往浅滩中间奔,想跨过河流,去往对面的树林。
百夫长策马来到悬崖尽头,居高临下,四处观望。
他很快看到了刘戎他们,立刻对身后的斥候下令:“放箭!别让他们跑了!”
一声令下,箭羽稀稀疏疏地掉落下来。
由于距离太远,刘戎他们几个,又都在跑动之中,斥候的作用,主要是用来侦查的,并不适合正面接敌。
结果有些人刚跑到位置,还没拉开弓,刘戎他们几个,已经全部从齐腰深的河水里,逃到了河对岸,躲进树林丛中,不见了踪影。
百夫长一拍大腿,有些懊恼,“唉!好不容易找着了,居然又给他们跑了!”
他身侧一个骑马的军官道:“原来他们只剩这点人了……”又对百夫长说,“大人,我看他们逃不了多远。咱们有马,而且还有程狼。现在既然见着了他们,说明咱们没走错路。”
“对对对……”他此话一出,其余军士都纷纷点头。
另一个军官说:“找着了就好办了。他们才七个人,翻不出什么大浪。我们有100个人,收拾他们,还不是绰绰有余?”
百夫长道:“切莫轻敌!之前在石林的时候,军师也曾算过,说敌方的人数不会过千,但他们仍然守了七日之久,还放火烧了我军的粮草,弄得我们大败而归。事到如今,他们还能幸存下来,说明这几个人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要小心应付!”
“是!”他此言一出,所有人提高了警惕。
此时程狼也出现在众人视线里。
他胯下的白马,步履优雅地踱至悬崖顶端,身旁跟着一只毛色灰白的狼狗。
崖顶上的风,拂动程狼肩上的草皮,和他乌亮的长发。额心处的红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刘戎与其他几人,一起趴卧在树丛中,偷偷观察对岸的敌情。
如今见着程狼,郭搏雄居然头一个开口,“他有多大?十九?二十?怎么看起来这么年轻?”
苟胜道:“也许他不是领队的。”
史隘乾立即打断,“得了吧,你看看他座下的俊马,还有那一身衣服。不是当官的,能有这么好的配置?”说完,还故意用眼神示意苟胜,看向旁边。
曾经鲜衣怒马的江英杰,此刻像个要饭难民,趴在那里。(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回程(三)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休憩与整顿的场所。
如今却日渐凋零破败。
商队也因为怕惹麻烦,通通改变了行程,不再经过这里。
问其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曾几何时,寂静的孤城又再度热闹起来。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唾弃的地痞流氓,武士打手。
因其原因,恐怕还是那一个……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随着他昂脖子的动作,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襟处,湿了一片。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啪!’坐在桌子对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讥诮道:
“这儿可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京城?喝酒的时候,还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处漏风的小酒馆内,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江湖人士,多半粗鲁豪爽,来此的目的,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竞争对手的地儿,纷争从来就不会少。
那大胡子壮汉一听见哄笑,顿时就怒了。面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厉害!”
无剑坐在壮汉对面。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哪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面部横扫而来。说时迟那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当面一劫。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那壮汉挥舞着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房子。
原本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咫尺,连人影都看不清。
那店小二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动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阻挡着壮汉的攻击。“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息更是杂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起头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径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种地方开酒舍的,能是一般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别浪费了,此地雨水难得,你不喝,我喝。”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周围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书生。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十分仔细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但明眼人一瞧,都知晓那是一柄剑。
于是书生在此出现不到须臾,好事之人便互相打着眼色,慢慢朝他围拢而去。
书生却并无察觉,抬起干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左右找寻着可以落脚过夜的地方。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呆子。”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乞丐,将那书生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要是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欢吃你这种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那身材柔弱的书生,给他们气得满面通红,如玉的芙蓉面,这会子粉若桃花,看得那群臭烘烘的江湖汉子直流口水。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出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姑娘女扮男装的吧?”
被人先一步擒住手腕,顿在半空,怎么也动不了了。
书生羞愤间一愣,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邋里邋遢的落魄武士,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衣衫全是补丁加漏洞,不知几时,已悄无声息地站在自己身侧,一手端着半碗清酒,一手抓着那人伸来的手腕,全然不费力气,便止住了那人的动作。
周围人都是一惊,有几个更是骤然跳开,手扶腰间武器,戒备地望着无剑,“干!他娘的,这人什么时候在的?!”
那名被无剑擒住手腕之人,呲牙咧嘴努力挣动着,却丝毫不能逃出无剑的钳制,眼看着自己的手指,就在小白脸鼻尖前一寸不到的地方,却死活抽不离,又摸不到,急煞人不说,还倍儿觉没有面子。
情急之下,那人抡起一脚,就想攻其下盘,横扫无剑所站之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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