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染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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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染尘欢-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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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殇然略略转身,借着角度,在那个女人能看到但是尘欢却看不到的情况下,挤眉弄眼,一副色迷迷的模样打量着对方肥胖身躯上的隆起的胸部,还舔了舔嘴唇。

那女人被吓得脸色瞬间白了。她原本只是看尘欢的身形,难免有些动心——哪个女人看到漂亮男人不会多看几眼呢?却不想遇到了一个似乎有病的莫殇然。她慌乱下,甚至来不及转身,就那么倒退着向后跌跌撞撞地退去,撞到了一个人,摔了个跟头,却什么也不敢说,在那人骂骂咧咧不大干净的言语下,狼狈地爬起,飞快地挤进人群跑掉了。

莫殇然却早已恢复一派温文尔雅的模样,笑眯眯对尘欢说:“看,这人分明脑筋有问题。”

尘欢迷惑地眨眨眼,还是选择点头。

“安心!”莫殇然安抚着这个看上去依旧迷糊的男人:“你要相信我,有我在呢,谁也不可能欺负你!”

“嗯嗯。”尘欢微红了脸,低下头,回答:“我相信。”

莫殇然满意地点头,忽然又很认真地叮嘱:“你才认识我几天?这就信了?小傻瓜,你要信我,但是可不许这么随便地就信了别人,真的会被骗的!”

这话说得有些没道理,有些霸道。

尘欢并没有直接回答,他思考了一下,才说:“我……小时候溜出去,听过说书人讲一个故事。”

“哦?”

“讲一个女侠……她、她救了一个男人,对他很好很好……我总觉得她就很像你……”

“女侠?”

“嗯,不是相处几天的问题,而是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

“哈,说起女侠,我倒还知道一则趣事,你要不要听?”莫殇然笑起来,要说江湖事,她还是很拿手的。

……两个人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说得居然很有几分投机起来,再不显得勉强。

直到日色西斜,莫殇然才愕然发现,她俩光顾聊天,竟是连饭也忘了吃。

啊,真是美好的一天,不是吗?

这一日,飘香酒楼的大厨,很欣慰地看到这一对男女狼吞虎咽自己做出的这一餐晚饭,心满意足,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肯定赞赏她的厨艺了,她想。

——其实厨子大妈,你完全想歪了啊喂,这一对如此,完全是因为她们忘了午餐。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什么比看到自己文下的评论一天天多起来更让人高兴了……

也没有什么比看到收藏数减评论数的值越来越大更让人纠结了……

假如有一天,能有一半看了文的人都留下评论,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美好……



以上纯属啰嗦,请无视。

以下很重要,请关注。



从今天起,某鱼会努力日更……双更的可能性,恐怕不那么大了……

9

9、相伴(四) 。。。

第四天了。

莫殇然已经“失踪”了三天,这一天是她“失踪”的第四天。

当然,这个“失踪”不是真的失踪,白梅很清楚莫殇然在哪里,而是指莫殇然已经不务正业了很久。白梅被迫结束自己的闲散生活,代替莫殇然工作,以前莫殇然的下属绿殷则站在一边心不在焉地逗弄她养的那只绿鹦鹉。

白梅讨厌工作,因为工作就意味着劳累。

绿殷讨厌和白梅一起工作,因为一起工作就意味着她必须忍受白梅时不时的走神。

白梅说:“莫莫什么时候回来啊?”

白梅总是叫莫殇然为莫莫,她喜欢给别人起各种的昵称,尤其是叠字的昵称,用她那软绵绵的语调念出来,带着一种撒娇的味道。

绿殷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回答了太多太多遍了,这几天,白梅每隔几盏茶的时间就要问一句。

鹦鹉扇扇翅膀,嘎嘎叫着回答:“等她娶了进门,等她娶了进门……”

白梅丢下算盘,撑腮,很是憧憬地望着窗外:“这会儿,平安和长生应该正在院子里放风筝吧?”

平安和长生是这白侯府的小侯爷和小郡主,白梅名义上的正君苏彦的孩子。

绿殷依旧沉默。

“不对,也有可能是在种花或者看蚂蚁搬家。”白梅抬手研墨,碎碎念着:“苏彦那日还抱怨,说这俩孩子迷上了在池塘里打了水在花园里和稀泥……”

绿殷歪头看了一会儿白梅,问:“白侯殿下,你不会是也想和孩子一起去……”

“是呀是呀,知我者绿殷也。”白梅毫不知耻地,眉飞色舞着说:“不管是风筝还是看蚂蚁还是和稀泥,都比在这儿算帐好呀!所以你说莫莫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她要是明天还不回来,我就找她去,嗯嗯……”

绿殷扭脸,拒绝回答。

鹦鹉倒是好脾气地又嘎嘎地叫得愈发欢腾:“娶了他就回,娶了他就回……”

白梅摸着下巴,开始琢磨,要不要做些什么刺激下这“慢热”的小两口,让莫莫赶紧把人娶进来。

——白侯殿下呀,这“慢热”的小两口认识第一天就滚到了一张床上,您还要怎么刺激啊?

绿殷看着白梅忽然露出的坏笑,感觉有些不安。

假如莫殇然亲眼看到白梅现下的表情,恐怕也会觉得不安的。

不过现在,莫殇然除了面前正笑盈盈的尘欢,别的是啥也看不见。

莫殇然和尘欢在这四天难得的朝夕相处,关系一日千里地亲密起来,虽然她们谁都没有提及婚嫁这种事情。

她们只是聊天,天南地北的逮住什么聊什么,聊得口干舌燥前仰后合语无伦次。

莫殇然大口嚼着青菜却在对尘欢说她最喜欢吃萝卜,白白的水灵灵的大萝卜,从地里拔出来,擦擦土直接就可以放进嘴里咬的大萝卜,她以前蹲在田边一气儿吃了仨,把种萝卜的农妇都给吓到了。

尘欢说,干肯的萝卜哪里有切片切丝拌了的好吃?

莫殇然不屑撇嘴,凉拌了的萝卜远不如炒的吃着下饭。

尘欢摇着头叹息,白萝卜炒着吃多浪费,不如炖到汤里。

莫殇然仔细想了想,认为炖着太麻烦,不如直接擦擦土拿牙咬吃着痛快,反正都是吃嘛!

尘欢无语。

莫殇然也觉得有些赧然了,又问尘欢喜欢什么。

于是,尘欢喝着鱼汤却在和莫殇然说他最喜欢吃鱼冻,大冬天炖了一锅黄鱼贴饼子,到最后剩的鱼汤放一晚就冻起来了凉凉的软软的,入口即化,比鱼还好吃呢,每次都被他吃得一干二净一点儿也不浪费。

然后莫殇然说,鱼冻没有肉冻好吃。

尘欢咬着筷子想了想,表示肉冻远不如肉好吃。

莫殇然大大地鄙视了尘欢的口味,肉有鱼好吃吗?还是鱼最鲜美。

尘欢说,他还是喜欢鱼冻,鱼冻比鱼吃起来还香。

莫殇然也咬了咬筷子——不知不觉中,她被传染了尘欢的不少小动作——而后她下了结论:好吧,以后我们每天吃鱼冻和大白萝卜!

——喂喂,为您二位做了这一桌精致江南菜肴的厨子,会哭的啊喂。

……

一边说,一边吃,一边吃,一边说。

究竟吃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尘欢不大记得了。

他只是知道,从没有人,耐心陪自己说过这么多话。

啊,愉快的相伴,所谓幸福大约也就是如此了。

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啊,所谓幸福,就是码字可以不卡文……我恨卡文TAT

10

10、相疑(一) 。。。

白梅的盘算还没来得及安排人去做,就发现莫殇然溜达溜达,自己回来了。

白梅喜,立刻把所有东西都推给了莫殇然去做,这是意料之中的。

可是莫殇然居然毫无怨言,果真全盘接受踏踏实实地做起来,一直忙到天色擦黑也不见她着急心躁,这就属于是情理之外了。

白梅小心翼翼戳戳莫殇然胳膊,问:“喂,今天不用去陪你家阿欢?”

莫殇然不说话,低头很专注地磨墨。

白梅于是攀上了莫殇然的肩膀,又问:“难道我给你出的主意不管用,你俩吵架了?”

莫殇然还是不说话,低头很认真地翻着账簿。

白梅已经快要三十岁了,可是她的声音却依旧像是十三岁的少女一样,软软糯糯的,在莫殇然耳边催魂似的叫:“莫莫、莫莫、莫莫……”

莫殇然闷闷,终于架不住她的攻势,撂下了毛笔,低声回答:“我觉得你说的对,我喜欢上他了。”

“哦。”白梅点点头,她早就有此预料,并不意外。

“也有可能,不仅是喜欢,而是你说的爱。”莫殇然带着一点困惑,又说:“你没见过他,我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吸引成这样。他不是很好看,可是很耐看,看了这么多天我也不觉得厌。他说话时有点生涩,喝了酒就换了样子大胆起来,床上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样子……还有平时聊天,也不会开口要这要那,是一个很……”

……

“第一次见他,觉得他是个老风尘罢了,一夜过后就再无纠葛的。可是……他第二日居然显得很……干净、纯粹……让我都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你说这有多么荒唐?”

“他很少算计什么,或者说谁的坏话,我要是抱怨些什么,他还会开解我,倒像是很想得开的……”

“我觉得,和他就这么一起过一辈子,也很好……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在我怀里,我恍惚会觉得其实我已经和他一起了很久,很契合……”

……

莫殇然难得打开了话匣子,语无伦次,颠三倒四地说,白梅倾听得很认真。

最后,白梅说:“我也觉得,你爱他。”

……

但是,有没有可能,我爱他,他却并不爱我呢?

“所以我不去看他了,我要先考虑下我爱他这件事值不值得。”莫殇然垂下眼,装作很是势利很实际的样子,并没有说出自己的担忧。

虽然这担忧,让她也居然会退缩不安,甚至不敢再去尘欢那里。她知道,有些小倌会特意装出单纯羞涩来吸引女人。况且……尘欢论年纪也早已不该是不知世事的天真了。她不知道,假如发现所有的这些都是别出心裁的欺骗,她该怎么办。

@奇@爱情其实,根本不能用值得不值得来衡量——难道还可以一两爱情一两黄金来买卖?白梅摇摇头,把一块浸湿的凉毛巾拍到莫殇然头上,转身找她的皇帝情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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