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名人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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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名人小传-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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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在祖母面前表示,非王献之不嫁。

    从东晋到南朝,不少士人怕尚公主。王献之与郗道茂恬淡自甘、唱随自乐,加上自己宦情淡薄,并不想借驸马的身份升迁,因此,不愿与郗道茂离婚,更不愿尚新安公主。为了反抗,献之假称足疾,用艾灸足,以致走路一瘸一拐,但仍无用处。太皇太后以皇帝的名义,下诏王献之尚新安公主。献之被迫与郗道茂离婚,娶新安公主司马道福。

    不久,谢安升任尚书仆射,加后将军,领吏部,调献之为军府长史。太元元年(376年),谢安任中书监、录尚书事,公务繁忙,便将军府大事委托长史代办,可献之婚姻既不如意,又无心升迁,因此整日埋头于书法。孝武帝太元三年(378年)七月,宫中新建太极殿落成,需题匾。谢安意欲让王献之题字,“以为万代宝”,便试探着对他说:“魏时凌云殿榜未题,而匠者误钉之,不可下。乃使韦仲将悬橙书之。比讫,须鬓尽白,裁余气息。还语子弟,宜绝此法。”(后两句《世说新语·巧艺》作:“因敕儿孙,勿复学书。”)献之明白他的意思,严肃地回答:“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长。”(《晋书·王献之传》),谢安并不强迫王献之承诺书榜。不久,献之辞去后将军长史之职。

    辞长史后转任何官,史籍缺载。但他仍然是六品的驸马都尉,只是更加清闲。太元五年(380年),谢安进号卫将军,仪同三司,仍带司徒原官。卫将军与骠骑、车骑及大将军同为二品官,品秩高于尚书令和中书监、令。谢安于是又请献之任长史。献之不擅长治军,好在军府还有司马等掾属,繁剧之事有人办理。他仍然像第一次任长史一样,拿出更多时间专心研习书法。不久,王献之升任建威将军、吴兴太守。

    郡太守带将军号,官居四品。吴兴是扬州四个大郡(其它三郡是吴郡、丹阳和会稽)之一,又是鱼米之乡,虽然租赋苛重,比起其他诸郡,仍属富庶之地。在当时,生活不算富裕的京官,为了养活一家人,都争做这四郡的太守。

    吴兴郡署与乌程县衙同城,县令羊不疑是泰山郡羊氏后人,不疑有子名欣,字敬元。王献之守吴兴时,羊欣已经十二岁(刘宋虞《论书表》记此事发生在羊欣十五六岁时。今据李长路、王玉池《王羲之王献之年表与东晋大事记》的考证订误,定为十二岁时事。),不但喜爱书法,而且小有名气。一次,献之去县衙,专门到羊欣的书斋看了看,见这位郎君正在昼寝,身穿白色的绢裙,鲜洁可爱,于是书兴大发,提笔在他裙上、裙带上疾书。羊欣醒后,大为高兴,当作宝贝收藏起来,后进献给了皇帝。从此,羊欣成为献之的入室弟子。《述书赋》记此事:“敬元则亲得法于子敬,虽时移而间出。手稽无方,心敏奥术,宁磅礴而不忘本分,纵横而粗得师骨。”这里仅说羊欣‘粗得师骨’。张怀瓘《书断》则称:“师资大令(指献之),时亦众矣……若亲承妙旨,入于室者,惟独此公(指羊欣)。”又说:“沈约云:‘敬元尤善于隶书,子敬之后,可以独步。时人云:买王得羊,不失所望。今大令书中风神怯者,往往是羊也。’”

    太元八年(383年),王献之升任中书令。此官职初由汉武帝设立时,并非要职。至曹魏文帝,中书令开始典机密大事,并加设中书监(令、监均为三品),同领中书省。因为职掌发布诏令,接近皇帝,故而权重位显。可是献之无意仕途,又觉得自己从六品的长史,六七年间就升至此位,初始不敢接任(《全晋文》卷二十七,有王献之《辞尚书令与州将书》,疑为辞中书令之误。因为史籍没有任命他为尚书令的记载。故将王献之任中书令的时间系在太元八年(一说为太元十年)。)。力辞未果便上表推荐御弟琅邪王司马道子任中书监。献之并不知道司马道子志不在此,以他的身份,他想攫取更高的权力。不久,诏书颁下:“以琅邪王道子录尚书六条事”。这一年,前秦苻坚起大军伐东晋,江东大震。谢安令谢石、谢玄等迎敌,战于淝水,大败苻坚。谢安乘机北伐,收复洛阳及青、兖、徐、豫等州,并进而收复了黎阳(今河南浚县)。但是司马道子忌谢氏势力,谢安遭排挤,出镇广陵的步丘(今江苏邵伯)。

    由于司马道子弄权,朝政混乱,中书令形同虚设。尽管王献之不甚理公事,也感到苦闷。太元九年(三八四年),即献之任中书令的第二年,公主生了个女儿,取名神爱。是年,献之年四十一,尚无子嗣,便纳妾桃叶(一说王献之纳一对姐妹为妾,即桃叶、桃根。关于桃根,另有一种说法,见梁费昶《行路难》:“君不见长安客舍门,娼家少女名桃根。”)。桃叶的母家住在秦淮河以南,她时常回家,献之则常去江边迎送,于是传下两首《桃叶歌》: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

    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桃叶复桃叶,桃叶连桃根。

    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

    献之一直没有忘记郗道茂,也一直对被迫离婚抱有歉意。在献之留下的为数不多的杂帖中,有数帖与她有关。如一帖似是离婚前写给亲友的,很简短:“令外甥知问,郗新妇(疾)更笃,忧虑深!”另一帖字数稍多:“新妇服地黄汤来,似减。眠食尚未佳,忧悬不去心。君等前所论事,想必及。谢生未还,可尔。进退不可解,吾当书问也。”还有一帖明显是离婚之后,献之忏悔及追忆当年“奉对”时的感情了。虽然离了婚,表姐表弟的关系还在,所以献之不称新妇,而改称姊。这是一封无头无尾的信:“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三帖均见于《全晋文》卷二十七)

    郗道茂与王献之离婚后,誓不再嫁,回到会稽依伯父居住。

    太元十年(385年),谢安去世。谢安主持的淝水之战,在前秦苻坚数十万大军压境之下,取得胜利,保全了东山,但是,朝廷在司马道子的*纵之下,给予谢安的丧葬礼仪和规格,却不太隆重,使得不大过问朝政的王献之也大感不平。他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于是上疏为其论争:

    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风,道誉洋溢。弱冠遐栖,则契齐箕皓,应运释褐,而王猷允塞。及至载宣威灵,强猾消殄。功勋既融,投高让。且服事先帝,眷隆布衣。陛下践阼,阳秋尚富,尽心竭智,以辅圣明。考其潜跃始终,事情缱绻,实大晋之隽辅,义笃于曩臣矣。伏惟陛下,留心宗臣,澄神于省察。及葬,孝武帝遂加安殊礼。

    没过多久,献之就病了。因为他也服寒食散,再加灸足留下了后遗症,所以,年仅四十余岁便如同羲之晚年一样,病痛缠身。献之书帖中常提到患病的事:

    忽动小行,多,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转欲书疏,自不可已。惟绝叹于人理耳……

    献之白: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兼少下……

    ……仆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幸食眠意事为复可可,冀非臧病耳。

    廿九日献之白:昨遂不奉别,怅恨深。体中复何如?弟甚顿。匆匆不具。献之再拜。

    日寒凉,得告,承诸恶(下有缺文)。复灸极当惨痛悲灼。仆病正自不差,疾久自日深……

    太元十一年(386年),献之病笃。哥哥徽之见此忧心如焚。他听术人说,“人命应终,而有生人乐代者,则死者可生”,竟信而欲替小弟去死。家人照例依天师道的习惯,替献之向三官(道教初期的支派太平道、五斗米道和天师道奉天、地、水为三神,也称三官)上章,自诉平生过错。献之的神智甚为清醒,回答说,除了与郗家离婚之外,没有其他过错。不久,就去世了。享年四十三岁。

    在献之的几个哥哥中,肃之的事不可考。凝之时在江州刺史任上,不能归丧。*之时任尚书,在建康。徽之也在患病,本已离开建康,几天不得献之的消息,便乘肩舆去献之家,方知献之已病逝。他默然坐在灵床上,取来献之的琴,弹而不成调,便把琴摔到地上,大声说:“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一下子哭得昏死过去。回家月余也伤心离世了。

    新安公主以后的情况,史籍缺载。从其死后谥为“愍”看,可能也未能活多久。女儿神爱,太元二十一年(396年)十三岁时被太子司马德宗纳为妃,及司马德宗即位,立为皇后。父以女贵,王献之被追赠为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曰“宪”。献之无子,过继*之的儿子静之(一作“靖之”)为嗣。献之死后,堂弟珉继任中书令,后世习称献之为大令,王珉为小令。

    安帝隆安三年(399年),孙恩起兵于会稽郡,时任会稽内史的王凝之因城破而被杀。孙恩起兵,琅邪王氏中受到打击最大的是王羲之这一支。因为他们的庄园都在“东中”,田土、仓廪、财产尽失,奴客几乎全部逃散。除了凝之几乎满门被杀以外,其他几位郎君的后代,即使逃过了死劫,也大都式微了。到南北朝时代,落户在建康附近的王导、王彬的后裔,还活跃在政坛上,而王羲之后人则已默默无闻,史籍缺载。

    但是,真正的艺术的传衍,不会因家族的衰亡而湮灭。王徽之七世孙智永和尚,继承祖业,以书法名世,他的受业弟子虞世南、欧阳询,成为唐代书法开山之祖。在他们的影响下,书法艺术又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



………【第三十八篇 卫铄】………

    卫夫人,名铄,字茂猗(公元242年…349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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