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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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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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不是你们俩的情敌,用得着这样联合起来对付我吗?况且,凭你们两的本事,难道联手就能和我抗衡了吗?呵,蚍蜉撼树,谈何容易。

    向着有点不快的李茹男使个眼色,示意她不要急着说话,我微微一笑,“想不到两位头脑这么聪明,这么难的问题也猜到了。那么能否请教一下儿,二位是怎么确定这位小兄弟不是雾灵山庄的住户?”

    你们俩不是想在李茹男面前显本事吗?那好,我给你一个机会,至于能不能把握,那就看你们自已的本事了!

    “这”两个人顿时傻了眼,盯着年轻人上上下下看了半天,把个年轻人看得心里直发毛,但到最后终究还是看不出端倪,你看我,我看你,想说不知道,拉不下面子;想说知道,可又说不出来理由,左右为难,干脆学起了哑吧。

    “要什么理由!你根本就是猜的!”憋了半天,孙逸仁总算憋出了一个理由,“对,没错,你就是猜的。是或不是,反正各有一半的机会。你这次是运气好,猜对了!”陈东杰应声虫一般地跟着叫道,这方面,这两个人的配合还是很有默契的。

    被两个人这一叫,李茹男也有些怀疑了——我和他们同坐一辆车到的这里,这两个人也都是第一次见到,如果说马车上的那个木箱可以做为年轻人是货郎的线索,那么说他不是雾灵山庄的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一凡,你该不会真的是蒙的吧?”,李茹男半信半疑地问道。

    开玩笑,你当我是你们几个吗?

    我心里暗笑。

    “呵,说是蒙,的确有,不过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乱蒙。之所以认为这位小兄弟不是雾灵山庄的人,主要是从他和这位老乡的称呼中推理而来。还记得他们是怎么样称呼的吗?“张大叔”,这是很常见的称谓,一般是用在相互认识,并且关系还算不错的晚辈对长辈的称呼上。而在农村,由于生活比较闭塞,同住一个村子里的人大多拐弯抹角沾着亲戚,所以如果同是雾灵山庄的村民,那么这位小兄弟的称呼应该是直接叫‘张叔’,叫“张大叔”则表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般的交往,故此,我才说不是同村的可能性更大。怎么样,这样的解释还满意吗?”我笑着问道。

    无话可说,陈东兴和孙逸仁都是哑口无言,以他们俩的脑筋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从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称呼中居然能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也太玄乎了吧?

    玄乎不玄乎那是你的事儿,所谓的神机妙算说白了其实不过是一张窗户纸,只是如果我不点破,这两位大概一辈子也想不出来。

    重新上路了。

    汽车里的四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而原本两个人的马车上坐上了四个人。

    本来我是想一个人坐马车的,但李茹男不知道动哪根神经,放着好好的汽车不坐,非得也要一起坐马车,说是要体验一下普通家村人家生活的乐趣。陈东兴和孙逸仁自然不乐意这样的结果,但是李茹男非要这样,他们俩也没招可想。孙逸仁本想甩开陈东兴也坐上马车凑热闹,可陈东兴怎么肯干?说到底,他心中真正的对手还是孙逸仁,因为他清楚得很,在他们这种豪门大户中,儿女的婚姻只是家族利益维系发展的工具,由不得他们自已作主,所以,他才会明知道李茹男对自已并没有感觉也仍然厚着脸皮死缠烂打。虽然无论才学,智谋,能力,我都比他强过十倍百倍,而且他也能感到李茹男对我比对他的态度明显强得太多,却也只是觉得心里不舒服,而不是实质上的威胁。

    陈东兴的强烈反对,再加上李茹男也不愿意他来凑热闹,孙逸仁最后也只好不情不愿地坐进汽车,一路颠簸向雾灵山庄开去。

    张老汉很快便把马车重新套好,我先扶着李茹男上车,然后一抬腿也坐到车上,张老汉马鞭一扬,马儿打了个响鼻迈开四蹄向前走去。

    马车的速度比汽车慢的多,而且张老汉对这条路的路况非常熟悉,再加上几十年赶车经验,所以尽管道路泥泞崎岖却走得非常平稳,那种随着马蹄移动而一起一落的节奏仿佛是秋千摇摆,呼吸着野外荒原带着浓重花草气味的新鲜空气,享受着迎面吹来的阵阵微风,那感觉别提有多惬意了。

    “小货郎,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呀?”李茹男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没过多长时间就和年轻人聊了起来。

    “我呀,我叫孙二柱。是离这儿往南二十里外孙家庄的。”小货郎答道,他虽然走村串镇贩卖百货,比普通乡下人见得世面多些,但和李茹男这样的都市新潮女性说起话来还是有些紧张。

    “孙二柱?呵,这名字好土气哟。”李茹男笑了起来,这个名字毫无特点,在北平城大马路上扯开嗓子喊一声,说不定得有三四个人回头答应呢。

    孙二柱不好意地笑了起来,笑容非常憨厚,完全不象城里生意人的那种油滑,“乡下人不识字,碰到什么就叫什么。”他解释道。

    “嘻嘻,倒也是,那你做生意不是得记账吗?”李茹男问道。

    “我上过两年私塾,一般记账还能应付。”孙二柱答道。

    “只上两年?两年能学多少东西,为什么不多学几年呢?”李茹男不解地问道。

    这个女人呀,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当谁家都和你一样那么有钱,读得起书,上得起学。



………【第二百一十一章 货郎】………

    也许是常年做生意的缘故,孙二柱比一般的农民要机灵得多,也健谈的多,在最初的拘谨过后,打开话匣子的他还讲起了自已的事情。

    孙二柱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中除他以外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孙家的家境早先还算不错,有几十亩的田地,虽谈不上多富裕,但基本上能保证自给自足,衣食无忧,也因此,他的父母才能让他上私熟念书。但在八岁时家里不慎失火,三间房子一夜之间变为瓦砾。遭此天灾,孙家家道中落,不得不把田地卖掉一半才勉强度过难关,不过却再也无力支付儿子的学费。

    农民以土地为根本,少了一半的田地就等于少了一半的收入,日子过得紧紧巴巴,那几年又恰好连年遭灾,收成不好,无奈之下,家里只好把他送到县里的一家杂货铺当学徒。孙二柱年纪虽小,不过一是认识几个字,二是为人机灵,很会来事儿,所以很得掌柜喜爱,教了他不少做生意的知识,打算等自已老了以后,就把店铺交给他去打理。

    谁知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杂货铺经营的本来是好好的,不知怎的,却被县里一个富商看上了,为了得到这间铺子,富商让人从店里买了大批货物,然后谎称这些货物有假要求赔偿。杂货铺的老板当然不干,和富商据理力争打起了官司,可在这个世道,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实生意人怎么可能和富商去斗?接受了富商两百块大洋的贿赂,最后的判决不问可知——杂货铺被判全额赔付,除此之外,还要接受双倍的罚金。受此打击,杂货店老板被气得一病不起,十几天后便撒手人寰,而店铺也是资不抵债,成为富商的财产。

    杂货铺没了,无处可去的孙二柱只有回家,不过多少算是见过世面的他怎么可能甘心再干那种土里刨食的工作,靠着以前在杂货铺掌握的进货门路,东拼西凑凑了点本钱当起了走村串镇的货郎生意,虽是本小利薄,但靠着头脑灵活,且能说会道,做生意又老实,童叟无欺,不象别的货郎那样喜欢耍小聪明占小便宜,所以很受附近村庄农民的欢迎,时间一长也算是小有名气,十里八乡,很少有不认识他的,不少人甚至把他当成自已的家人看待,非他卖的东西不买,今天去雾灵山庄做生意,路上恰好碰到进城卖菜回来的张老汉,所以便搭上了他的顺风车。

    “哎,那你都卖些什么货呢?”听孙二柱是去卖货,李茹男好奇心起,看着旁边孙二柱一只手一直小心扶着的货箱问道。

    “没什么,不过是一些针头线脑,火柴,簪花之类的小东西,不值钱的。”孙二柱笑笑答道——他并没打算向李茹男推销商品,因为他看得出来,李茹男身上随便一件首饰的价格都足以买下自已所有的货物还绰绰有余,自已那些卖给乡夫村妇的东西根本入不了人家的法眼。

    “能让我看看吗?”好奇心上来了,李茹男哪儿肯这样就算了,笑容灿烂请求道,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说不出的俏皮。

    如此可爱的攻势,连我都心神一荡,更何况孙二柱呢,再说他本就是货郎,有人想看他的货物他也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便把箱子换了个方向,把箱盖打开。

    这个货箱设计的非常巧妙,前面的面板打开后里边是一层层的抽屉,各种各样不同的杂货就分门别类地整整齐齐摆在其中,正象刚才孙二柱所说的那样,大多是绣花针,顶针,什锦线,火柴,荷包之类居家过活常用的小百货。

    “咦,这个抽屉里是什么?”翻了翻那些小百货,李茹男并不怎么感兴趣,她又不喜欢女工家务,这些东西做工粗糙的东西自然不会入她的法眼,一转眼,发现最上边的一个小抽屉与众不同单独挂着一把小巧的铜锁,便好奇问道。

    “就是一些头花,戒指,项链之类的东西,乡下人喜欢的东西,您看不上眼的。”孙二柱答道。

    这个货箱里真正值钱的其实也就是这个抽屉里的东西,所以他才会单独加上一把锁。

    “嘻嘻,我还没有看,你怎么就知道我看不上眼呢?”李茹男调皮地问道,她生活在城市,很少见到性格纯朴的农民,刘二柱越是不好意思,她就越想逗弄这个年轻人。

    “这”;孙二柱哪里是李茹男这样古灵精怪的小妮子的对手,无奈之下,只得掏出钥匙把锁打开。

    这个女人,干什么不好,非得欺负人家乡下小伙子。

    看在眼里,我是暗自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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