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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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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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军队敢在沙漠中正面迎战这些骁悍的骑士,游牧民手里的三尺弯刀砍起人头来比切菜还快。武器虽然锋利,但真正让人畏惧的却是游牧民漠视死亡的性格,信仰让他们信心坚定——英勇战死会让灵魂升入天国,受到神的庇护。

那个领头的游牧民下巴上一片清碜碜胡子,鼻梁高耸,鼻尖向下倒钩,目光往四周扫视着,如果不是五官和人类的标准相符,说他是那些长翅膀的阿拉柯剌人恐怕也不为过。

厚毯内的空间很窄,稍微挪动下身体都会发出致命的声响,阿尔丰斯连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

良久,阴沉的嗓音响起:“桑求还没到。就地休息。”

空眶的沙漠偶尔传来几声马嘶,气温逐渐下降,游牧骑兵们用缠在头上的白巾将眼睛以下遮盖的严严实实,看起来十分怪异。

不安突然在阿尔丰斯心中蔓延,这是近乎野兽的本能,有很多次他都是靠这种天生的预感逃过一劫。

游牧民在马上战斗力一流,但在其它方面还远远比不上真正居住在沙漠里的生物。比如说,利用沙洞潜行的大耳怪——身高不满四尺,全身覆盖着绿色皮肤的生物。它们是半身人的远房亲戚。绿色皮肤可以减少水份散失,让它们在沙漠中几乎不靠纯水就能维持生命。同时它们也是沙漠中的打洞好手,可以毫不费力在十尺深的沙底打出一条两里长的通道。很多商队在休息时经常会遭到它们的伏击而商队的哨探却茫然不觉。

说不定脚下就有上百个大耳怪在埋伏。阿尔丰斯虽然不安,但也只能忍耐,就是现在想跑也没这个可能。游牧民对月之心的市民向来都不会手下留情,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就杀一双。更何况灰石堆已经被游牧骑兵占据,跑得再快也跑不赢马的四条腿。

“呜——”远处嘹亮的号角声响起。本来在石堆附近休息的骑兵快速爬上马背,聚拢在头领四周。

阿尔丰斯的视觉被厚毯遮挡,远处的情况看不太清楚,只能勉强看到那个头领眼中的炽热。“一,二,三,四……”他开始数数。数到二百五十七下时,头领带着身边的几骑催动马匹离开视线范围。

“得手了?”头领阴冷的声音再度传来。

无人回答。

“砰”一件重物被摔落地上。“货呢?”说话的这人声如破钟,难听之极,显然是刚到的那拨人。

一阵悉悉率率的解绳索声响起。

“货没错。呐,约定的另一半酬金。”

“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阿尔丰斯再熟悉不过——钱币互相撞击的声音。

“说句真心话,这笔买卖我们吃了大亏。光凭这副脸蛋就不止这数。”阿尔丰斯认出了这声音,盗贼工会里的银牌盗贼皮尔斯。

皮尔斯从不独干,他手下有一帮人马,平时只接受一百魔法币以上的C+级任务。按照行规,雇主都得通过工会进行结帐,这次反抗军无视这条规则进行交易,那么他们想偷的东西肯定关乎城内的上层人物。

送来的该不会就是克里丝蒂娜本人吧, 阿尔丰斯的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起来。绑架要挟?西格玛家族并不存在什么善男信女,他们的报复绝对疯狂而变态。

“好标致的人儿,要不是冲着你沙狼默尔法的面子,今晚我们兄弟就先把她玩了再拿过来……”皮尔斯的淫笑声被一声大响打断,跟着响起马匹惊慌的长嘶。

“狗屎!杂碎!你们这群沙漠的瘪三,想敲我一记闷棍?”皮尔斯气急败坏的叫骂起来,对像当然是那些游牧骑兵。

“头领,怎么办?我们被大耳怪伏击!”说话的是游牧骑兵。

“干他娘的,老子把他们的油熬出来当火把。第一、第二队左右包抄迂回,其他人待命。”默尔法果断的下命令。

马蹄声往四面八方散开。

阿尔丰斯忍不住把厚毯揭开个小口,伏下身体慢慢探出头去。

距离石堆几百尺的沙漠露出一个大坑,周围的细沙还在往中间的洞中流去,一群大耳怪们正不断从洞边爬出来,放眼看去绿油油的一片,在沙漠中很抢眼。

绿色的半身人手执长仅两尺的钉头锤,散沙一样朝游牧骑兵展开集群攻击。其中几十个戴着金光闪闪的头盔、身上包着软皮甲的大耳怪王不停的怪声嚎叫着,指挥手下人冲上去。

一身蓝衣的皮尔斯身旁还有一个石像怪、三个大妖精——大妖精手中的链球可以透掷,也可以肉搏,它们的防御能力很低,通常都被北方冰雪大陆的人类当作战场上的炮灰。石像怪是外表类似于灰黑色石头的生物。它们不动时很多人以为是块石像由此而得名,也有人说这是因为他们身上的肉块坚硬如石头。这些怪物听的懂人类社会的通用语言,也能说上几句,刚才那个破钟似的声音应该是来自它们——这五个盗贼感觉情况不妙,皮尔斯一马当先,带领着四个手下往月之心城的方向亡命狂奔。

“巴洛斯,带一个兄弟看好货物。”沙狼默尔法手中弯刀虚劈一记,“全队突击。冲散这群绿皮崽子。”言罢猛踢马肚,带着身边十几骑正面迎向密密麻麻的大耳怪群。

那个叫巴洛斯的骑兵经过麻袋边时,身体飘离马背,单腿勾住马蹬伸手往下一探,快速抄起麻袋横置鞍前,他和另一骑脱离骑兵队伍笔直的朝阿尔丰斯藏身处奔来。

阿尔丰斯小心翼翼的把头缩回厚毯内。两匹马已经来到他藏身的石头旁边。剩下的小缝隙刚好可以看到两骑的动作。

其中一个骑兵猛的勒住缰绳,马儿乖乖抬高两条前腿,长撕一声才又重重踏下。“这里安全,巴洛斯,你留下。我去助大伙一把。”说罢也不等同伴回答火速离开。

留守的骑兵冷哼一声,连人带袋往地下一掼,麻袋直接撞在厚毯依托的石头侧边。阿尔丰斯的心脏剧烈搏动几下,天幸,如果再偏这么点点,撞在厚毯上小命就玩完了。

麻袋没有挣扎的迹象,里面的人即使原来清醒着,也给刚才那下撞昏了。

阿尔丰斯曾经远远见过克里丝蒂娜,但每次都是看几眼就走,她身边的人实在太多了,里一层是侍卫,外几层都是想得亲芳泽的少年儿郎。

城里的年轻人无一不想讨克里丝蒂娜的欢心,除了阿尔丰斯和盖勒特。盖勒特就不用说了,除了活人和死人,其他人在他眼里都一个样,爵士根本就懒得去分辨。阿尔丰斯却感觉她和自己不在同一个层次,很难有共同话题,除了一堆死臭烂臭的招魂魔法书,能看得上眼的就只有她那副身家了,但在这方面阿尔丰斯有自己的想法:钱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挣,没必要依靠女人,只有不去依赖任何人,才能让自己活的更自由,更开心。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五章 死灵巫师

巴洛斯无聊的催动坐骑围着麻袋一圈圈的兜着,他关注的是喊杀震天的战场,丝毫也没查觉近在咫尺竟会有人窥视,更没注意到埋在沙中的蝰蛇,有好几次马蹄都差点踏在那微微隆起的沙堆上。

阿尔丰斯暗叫可惜。有毒牙的蛇,肚子越饿毒性就越烈。他希望那匹马能激怒沙蝰,虽然机会渺茫,但确是个脱身的好机会。他暗暗估算着马的速度和马蹄的落点,这一圈很有可能,对了,踩下去,就这样踩下去,唉!真是失望,再近点,噢,对,慢点,再慢点……这话,他不知道暗中祈祷了多少次。

远处杀声震天,阿尔丰斯和巴洛斯各怀心事。

终于,阿尔丰斯的祈祷见效了。马儿一脚踏下,引发了剧毒无比的地雷。

这种大家伙绝不是沙蝰要等的猎物,但此时,命运却和它开了致命的玩笑。

沙蝰突然被马蹄踏中尾部,疼痛之下身体弹起半尺高,照准马的左后腿就是一口。马丝毫也没有知觉还在主人的驱策下继续跑动,仅两圈功夫就越跑越慢,突然,一个失蹄后腿弯曲跪倒在地。骑兵被抛下马背,在沙地上连打了几个滚。马的前腿还在惯性的朝前猛踢着,却再也拖不动笨重的身体。

沙蝰又继续蜷缩在原来的位置,只不过用来掩体的黄沙已不复存在。

巴洛斯嘴里咒骂着爬起身抽出鞍畔砍刀,三两下就把肇事者砍成几段。

阿尔丰斯暗骂白痴。这话一点也不为过,蛇和人不同,身体被砍断也还保持有攻击力,只要蛇头没被砍碎,那对致命的毒牙仍然能让敌人和自己同归于尽。

就在骑兵转身查看马匹时,那段还剩几吋长的蛇头一弓一弹,在沙中带起一道血线,直接落到骑兵脚踝旁。蛇头一张口咬在骑兵的皮靴跟位置。高大的身躯也没有半点查觉,继续走了几步后才慢慢软倒。

阿尔丰斯快速将厚毯反转披在身上,朝骑兵跑去。巴洛斯嘴角往外吐着白沫,身体佝偻着缩成一团,手脚偶尔会产生阵阵痉挛。阿尔丰斯伸手在他眼前一抹,把那双睁的浑圆、充满疑惑和不安的眼睛合上。沙蝰的毒素可以让生物的神经中枢快速麻木,这大概是世界上所受痛苦最小的被杀方式,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死因都不明白,就像眼前这位仁兄。

不远处,一队十多人的骑兵被围得水泄不通。前面的大耳怪刚倒下,后面的立即填补进去。一旦有骑兵被拖下马,死亡很快就会降临,尸体将会被当成幼年大耳怪的粮食。

沙漠上覆盖的一层青绿色都是死亡的大耳怪。每一个倒下的骑兵,都战斗至脑袋被敲碎。

这种人海战术并不是每个种族都能消耗得起的。大耳怪的生长周期很快,从出生到成年只需要五个魔法年。人类至少需要十五年时间。占据优势的人口数量并不能给大耳怪带来多少便宜,事实上,人类的单兵作战素质远远高于大耳怪,一个普通的长戟兵能同时对付三个大耳怪,一个精锐骑兵可以对二十个大耳怪造成致命打击,有弓箭手和牧师编组的混合部队更不用说了,一支百人劲旅面对五百大耳怪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歼灭对方而让部队保持零伤亡。

游牧骑兵并不是精锐骑兵,更没有远程攻击部队和魔法部队,唯一解决难题的方法就是贴近作战。为了这个麻袋游牧民的确下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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