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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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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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二

十四岁,阿尔丰斯第一次杀人。

昏暗的夜色下,一个中年醉汉东倒西歪的走在还算平坦的街道上,嘴里咒骂着那些少给了他工钱的军械营会计,双手胡乱的挥舞着,不时朝空中甩出一两记重拳,显示出心中极度的愤闷。

阿尔丰斯正披着一条捡来的破毯窝在街角处瑟瑟发抖,澈骨的寒气让他怎么也不能像健壮的野狗一样安然入睡。

男人的脚正巧踩到阿尔丰斯身上,一个趄迾,跌了个四脚朝天。“呸”他朝阿尔丰斯吐出一大口浓痰,“妈的,老子今天就那么背运?输光钱不说,连你这兔崽子也和我过不去?”边说边歪着脑袋爬起来,揪住阿尔丰斯的头发把他扯到街中心。

钵大的老拳雨点般喂在少年单薄的身体上。

“让你拌我,让你扣我薪水,让你吃我的血汗钱……”男人下手毫不留情,显然是把阿尔丰斯当成发泄的对象。

阿尔丰斯冻僵的身体还没来得及动作,头上的剧痛就让面部肌肉扭曲得不成人样。他咬紧牙关忍着,跟这种醉汉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他出几口气算了。

“妈的,你还笑,还笑,好开心么?”痛苦的面庞在男人眼中完全变成另一种意思——嘲笑。他下手变得更重,更狠。越打越上瘾,拳拳带血。

他怎么连一点停止的意思都没有?再这样下去会被活活打死的。阿尔丰斯开始害怕了。不能再死撑了,不然明天就得被人收尸。他把心一横,颤抖着从腰间摸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小折刀,用另一只手护住头脸,拼着胸口、肩膀挨上几拳猛的扑入男人怀内,一咬牙,手用力向前刺出。

锈刀穿过羊皮外袍插入肋部,不知道是侥幸还是神的旨意,刀尖竟然透过骨头的空隙捅在心脏上。

刀锋,还留在体内。男人不可置信的瞪住阿尔丰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死着这个小乞丐手里,反应过来后大叫一声,双手捉紧阿尔丰斯瘦弱的手臂试图把刀拔出来。这种频死的抵抗动作反倒让阿尔丰斯更害怕,他用尽力气将手里的刀往前推。大小两只手纠缠在一起,都在为各自的生命作最后的奋斗。

阿尔丰斯的手被慢慢拧转。他们都不知道这样反而加剧了破坏心脏的速度。

鲜血如喷泉般的从男人口中激烈喷出,溅得阿尔丰斯满脸殷红。男人拼着最后的力气一脚揣在阿尔丰斯的小腹上。阿尔丰斯痛得一下松开手,抱着肚子滚到一旁。

“你……你……”男人指着地下的阿尔丰斯,想说什么却再也没能吐出半个字,身体慢慢软倒。

“我……我……杀了人。”阿尔丰斯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男人,这个刚才还活生生人真的死了???杀人!多可怕的事啊!他无助的看着沾满鲜血的双手,恐惧从心底慢慢升起来,“……可是,如……如果我不反击的话就会死在他手里,他刚才想杀我,我……我只是在自卫,一定是……”他努力的安慰着自己,但死亡带来的极度冲击却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巡防兵赶到的时候,男人早已经断气。按例阿尔丰斯会因为城内杀人罪被送上绞架,验尸报告却惊动了一些老家伙,阿尔丰斯也只是被带回去录份口供了事。

几天后,盗贼工会对阿尔丰斯发出了加入邀请,紧接着剑士学校也向他下达了入学通知书。这都是对他天分的一致肯定。剑士学院看中的是杀人的那一刀,最老练的刺客才可以做到这么平稳精确的刺击,阿尔丰斯无疑是一个极好的苗子;盗贼们看中的是敏捷的身手,认为阿尔丰斯将会成为不世巨盗。

这种结果让阿尔丰斯始料不及,他拒绝了来自各方的任何好意。尽管这些职业表面上是多么辉煌——在盗贼工会完成一项D级任务,可以让他一个月饮食无忧;在剑士学院毕业,他将成为城中女子的仰慕对象,并可以获得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或者参加军队成为十字军一员。只是,那并非无条件:百分之五十的盗贼都会死于各种见不得人的任务,仅有百分之十的人能平安到达四十岁的退休年龄得以享受天伦。一百人进入剑士学院学习,能撑到毕业的未必超过十人,其他人则会在各种战斗课程中死于同伴手里。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十字军本是神圣般的存在,每个军人都是英雄,背后都有着数不清的传奇故事。然而,塔隆沙漠并不存在这条规则。军队和神官同流合污,作为巫王命令的实际执行者,他们对平民的欺压比蜗在宫殿内的大腹便便的官吏更为暴厉。

在这里,巫王的意志决定一切。

神官的力量来自最大独裁者。巫王可以打开元素位面结界,让神官们补充施放魔法后的魔力损失。当然,这还不足以让神官们为他死心踏地的效劳,最主要的原因,巫王本身具备强横的黑暗力量,任何妄图和他对抗的人只有一条路——死路。

也有不长眼的狂妄之徒试图挑战巫王的权威,最终,变成人们口中的传说,尸体被浩瀚的黄沙淹没。

序章 武僧的修练

武僧——高级龙与地下城里的一种核心职业,想贴个资料上来,但字数太多了,还是放链接吧,没玩过DND的读者可以大略了解下。

http://。dhmodel。/watermoon/nwn/back/class/monk。htm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一章 朋友

热浪翻腾,烈日袭地。地不是坚实的泥土,而是广袤的沙漠。

水,粮食,是塔隆人民竞相争夺的宝贵资源。男人为之洒尽热血。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也不惜出卖肉体,从陌生男人手上换取哪怕是小小一袋粗面。

残杀、纷争,是这个世界的唯一主题,同时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阿尔丰斯泰勒——年仅十六岁的少年,舔着龟裂的下唇在沙漠中反复寻觅。整整两天一夜,他只喝下三十二滴水,吃下三块手指粗细的干面块。

沙漠中偶尔会找到一些残破的旧刀剑,月之心城酒馆里的瘪三极需要这些,他们再转一手,从真正需要它们的人手中赚取大量魔法币。

阿尔丰斯手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找到。

天边卷着浓密的乌云,闪电利箭般透出云层。这并非下雨的先兆,是水元素在闹腾。人类的死活与它们无关,它只要玩得痛快就够了。

塔隆沙漠一年到头仅有难得的一两次降雨,富人可以付钱凿穿两百码深的地表汲取甘甜的地下水源,而穷人却只能喝城内咸水塘里漂浮着白色盐虫的浊水度日。

一条布满黄色斑点的沙漠蜥在阿尔丰斯面前懒洋洋爬过,鼓起的眼瞳让他想起城中无时无刻都在窥探着方圆五十里的魔眼。神官们在城镇居民身上施下的黑魔法会让魔眼产生感应,一旦离开魔眼的监视范畴,被施法者将陷于无药可治的颠狂之中。

阿尔丰斯离城只有二十里,这是个安全距离。他下定决心要在这里翻出一件像样的装备,否则回去也是白搭。不用管腰间的水壶,他计算得很清楚,那玩艺儿里还有五滴水,足可以撑上三个魔法时。他在为肚子担心,背囊中已经没有任何裹腹的食物了。身边的武器也只有一条削尖的木棍,或许,仅仅是或许,这条沙蜥身上少得可怜的肉,会成为一顿美味的热食。

“小家伙,不要动,不要动。对了,就这样,一直望着我……”阿尔丰斯把木棍藏在身后,露出友善的笑容。

沙蜥听得懂人类的语言?它可不是半蜥人。这小子恐怕是饿疯了。

不管怎么说沙蜥停下来,丝毫不知道死神正在逐渐接近。

阿尔丰斯一步一步靠上去。三码,两码,他继续保持着微笑,突然扬起木棍,削尖的一端迅速朝沙蜥插下。手法准而稳。越心急,办事越鲁莽,这教训他已经吃够了。

沙蜥甩了几下尾巴,再也无法吞吐分叉的信子。可怜的生命,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悄然而逝。吞噬了无数人的沙漠,又再添了一条怨魂。假若它懂什么叫怨恨的话。

再多的怨恨也是枉然,巫王和神官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对象是月心城的居民。为了提高自己的魔法力量,他们无所不用其极,但凡活的生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黑魔法都能把生命能转换成魔力储存进施法者体内。脚下的这片沙漠,阿尔丰斯依稀记得四岁时曾经来过,那会儿还是一片茵茵野草地,几棵高大的棕榈挺得笔直,豪爽的游牧民曾在这里交换粮食和武器马匹。

阿尔丰斯摘下沙蜥的尸体,张口凑上去。一阵强烈的腥臭味充斥着他的鼻孔,高温令这里的动物血液都一个样,又浓又稠。蜥肉虽然老得像干柴,毕竟是可以补充体力的食物。

他眼前突然一亮,刚才沙蜥停留的沙地颜色和其它地方有点不同。一般沙子呈暗黄色,那块沙地却泛出淡淡绿意。真是愚不可及。他一拍脑门,如果没稀奇古怪的物品,怎么会让沙蜥这种胆小怕事的小生物停留在这里。

沙子层层翻开,一颗绿色的小圆球赫然在目。这种东西阿尔丰斯再熟悉不过,法师用的水晶,黑市售价十个魔法币。

法师一旦拥有可以和自己魔法匹配的水晶,施放魔法的强度将会以倍数翻值。法师本身的魔法强度越大,水晶级别越高,施展出的魔法就越具威力。

阿尔丰斯试图拿起水晶,显然徒劳,由此可以推测它是镶在一件物品上边。好家伙,光这颗水晶就能让他过上三个月的快活日子。天知道能配得上它的是件什么东西。他的心脏在砰砰乱跳着,小心翼翼的扒开层层黄沙,又往下挖了五尺,绿水晶的持有者终于露出真面目—— 一把笔直插在沙中的双手阔剑。

果然是件好货色。阿尔丰斯眯起双眼,初步判断出它至少值七十魔法币。亮锃锃的剑身,锋利的刃口,造型古朴线条流畅,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消逝磨去它应有的光彩。下边是不是还有好东西?他全然没有想过为什么这种价值不菲的武器会长眠于此。

一个魔法时过去,熟练的动作让他像个职业盗贼在盗窃一座装满精美陪葬品的古坟。

答案终于出来,阔剑准确无误穿过一副骨骸的心脏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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