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原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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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会-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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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床弩的数量少,但表现出的杀伤力比火箭更大,只要敌人有被射中的,他后面的同伴都会跟着遭殃,或是被撞倒,或是被压伤。

    方阵一破,火箭的威力又重新生效,这下他们已经冲到了营寨门口陷阱最多的位置,退无可退,慌不择路之下,开始踩中陷阱,直接掉进坑里。

    林修远远看到一个带头的战士高升呐喊着撤退,但是他的战士此刻已经无法服从他的命令,他们也想退,但到处都是要命的东西,只能原地勉强自保。

    火箭借助地上的引火物燃烧起来,火势越来越大,再不走就真的成了瓮中之鳖。

    敌人应该也意识到了这个后果,于是,自相残杀的情况出现了,前排的战士开始不顾一切地往后靠,而后排的战士却不知道前面是什么情况,他们对于自己的同伴这么胆小而感觉到愤怒。

    赢了,林修没有兴趣再看下去,果然像自己所估计的一样,胜利来得非常轻松,只是当他们组成方阵的时候,稍微有些新鲜;但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这都是浮云,所谓一力降十会,就算诸葛再世,也无法挽回局面。

    只是不知那个懂得化学的家伙是否参加了战斗,等下德克俘虏了他们少不得要好好地问问。

    意料之外的是,德克仅仅抓到了几十个人,因为在那样的险境之下,对方仍然靠着超强的战场嗅觉逃跑不少,估计有三分之一那么多,不过看样子应该没有勇气再来进攻了。

    林修懊恼不已,这场战斗的主要目的便是抓到那个家伙,否则完全是浪费时间,要不要追击?

    听德克描述了他们的近战能力之后,林修不得不谨慎考虑,毕竟是以抢掠为生的部落,队伍中有许多和林武差不多实力的战士,甚至有几个比德克还要强。这些人都是对方部落中的精锐,而且战斗意志顽强,担当着殿后的任务,悍不畏死。

    刚才的一战,虽然开始占据了绝对优势,但在出击之后,照样死了近二十个族人;现在可以叫自己人了,有着同样的信仰,都是龙的传人。

    营寨内现在能够上战场的青壮本来就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五百人左右,虽然这个世界的人类成长速度快,但现阶段的主要目标,还是休养生息,积累实力。

    更何况,上次莫顿就说过,每隔一段时间,兽群便会进行针对人类的捕杀行动,那么就更加不能在别的地方消耗兵力了。

    想通了这点,林修才稍微平静了下来。其实不就是药学知识嘛,如果只是制作简单的疗伤药,自己应该也可以。

    从敌人尸体上收集来的兵器可以看出,他们的冶炼水平很高,估计也是和那个懂化学的家伙有关,竟然用的是纯铁器,也不知他是用什么方法弄出来的。

    连续的大胜让营寨内所有人都非常高兴,于是一场篝火晚会便自然而然地出现了,每个人都开心地吃着烤肉,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酒。林修早就已经想到了这点,但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弄出这种利弊兼具的东西。

    很多时候,酒能让人忘记忧愁,带来快乐,像现在就是值得庆祝的时候,如果能来上几杯美酒,显然会让气氛更加好;但同时,酒也是能让人失控的,在地球上酒盛行的国家,犯罪率明显居高,喝酒让人容易麻痹,不清醒从而进行失去理智的行为。

    而且林修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张飞醉酒误事的故事,那起码有百分之九十的可信度。

    试想现在士兵们都喝开心了,那么晚上巡夜的任务怎么办?就算哨兵不喝酒,但战士都喝醉了,就算他们发现了敌情,也叫不醒还在醉酒中的同伴。

    更别说战士醒来,还能有多少战斗力了。

    先暂时搁置一下吧,弄出疗伤的药物才是正事,林修咬了口鹿肉,眼神不自觉地飘向林妻那里。这段时间倒是冷落了她,不知她都在做什么。

    林修满脸笑意地走到林妻旁边坐下,看着她美丽的容貌,心想要不要干脆趁早办了这事。这原始社会,要找个自己能看上眼的真不容易。

    莫顿原来的族人,还有德克的,里面清一色都是那种五大三粗的女性,就算有身材尚可长相又过得去的,都是众多男性追求的对象。

    而且得知了林妻姓名的含义之后,这个女人都被大家敬而远之了,想必她很是寂寞孤单吧?

    “今晚,去我那。”林妻朱唇轻启,顿时把还在想说什么甜言蜜语比较好的林修给震住了。

    太直接了吧,不过这风气,我喜欢!

 ;。。。 ; ;
第二十三章 龙图腾
    说到信仰,原始人普遍信仰的便是神灵,进而演化成图腾或某种动物。

    信仰的内容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天人合一信仰、上帝信仰、佛信仰、科学信仰、对权利、地位、金钱、声誉、美色等的痴迷和崇拜也是信仰,“及时行乐”、“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得过且过”等也是信仰。

    不管科学技术发展到何等程度,人的有限性是不会改变的,虽然林修掌握的知识比这些原始人多得多,在一些问题的认识上有着完全不同的思维,但一些新的困惑却又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

    而在有些问题上,比如在死亡所引起的恐惧,这一人生终极问题的认知,则几乎没有二致。

    要想达成真正的文化入侵,从而征服每一个能融合的部落、族群,就必须建立自己的信仰;这是很多领导者都要学会的,否则就算征服了这块土地,若干年后就会被推翻。

    林修决定从图腾开始入手,而龙图腾无疑是不二选择。

    原始人的生产力和武器都十分落后,经常遭受到猛兽的攻击,所以就用猛兽来做自己的图腾以求神灵的保佑。

    而林修的主要任务便是将龙的样子,能力详细地描述给众人知晓。

    能行云布雨、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太空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

    画出来就是马面、猪鼻、牛嘴、鹿角、蛇身、鹰爪、鱼鳞、狮尾、虾须。

    从此以后,营寨里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称为龙的传人!

    既然有了图腾,那么就必须展示给所有人看,否则他们心里都没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但林修自认为自己的绘画能力还真是见不得人,最重要是没有笔和纸!

    以现阶段的条件来看,毛笔是最好制作的书写工具,这倒是不难,弄根细木杆和羊毛就成了,但墨水的制作却比较复杂。

    墨的主要原料是煤烟、松烟、胶等,通过砚用水研磨可以产生用于毛笔书写的墨汁,在水中和胶体差不多。

    由于林修以前有个搞书法的朋友,也是兴趣相投,他喜欢研究一些古籍资料,而林修正好又是语言学专业,两人混到一起互相学习了不少知识。

    其中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扫灯烟,将桐油、清油或猪油放入油灯中点燃,做一个水槽盛满水,中间放些装东西的物事,等油烧好之后,上面盖好,派个人专门扫烟,这原料便出来了。

    然后混合一些牛胶,揉成方便使用的形状,便可以使用了。

    不过什么事情都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光是准备这些材料,林修便花费了三天时间。特别是油灯,这玩意简直坑爹。

    而油灯也是林修早就想做的东西之一,这原始社会晚上没啥活动,而且一直燃着火把来取光麻烦得要死。

    灯具倒是不难做,但灯油就是个大问题,因为没有发现哪里有煤矿资源,灯油只能用猪油来代替,但猪油要成膏状,必须经过冷却,没有一个晚上基本不行。这还是得掌握火候很成功的情况下,否则弄出来的猪油是怎么也不能成膏的。

    开始,林修没有在意这个事,熬出猪油之后,便放在那里自然冷却,第二天早上一看,居然全没了!

    再看到附近那些悠然自得地在散步的老鼠,林修差点没被气死。

    好不容易到了扫灯烟这一步,又是整整耗了三天,那些原始人完全不能理解林修要他们做什么,只是麻木地拿着刷子去扫灰,甚至连地上的尘土也一起混合到了里面。

    第一块墨成型,林修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了下来。

    反正林修现在是没有精力是造纸、或者织布了,随便弄点动物皮,做个样子就好;这发明家还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无数次的实验足以让人心力憔悴。

    不过笔墨的研制成功,其中所包含的意义绝对自己这么累,林修认为甚至不下于火!

    人类的历史有谁来书写或者书写成什么样子,这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传承。

    人类能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依靠的终究是智慧!

    而智慧却不是一朝一夕所出现的产物,它需要一个累积,当累积到了某种程度,便会爆发出来,指引人类文明走向新的高度。

    而累积和传承智慧,不仅需要人类的口口相传,最重要的还需依靠文字传承。

    可以说,如果没有文字的记载,那么人类进化的速度将变得缓慢许多,毕竟人类还没有打破生死的桎梏。

    所以无论再聪明的人,你也总会死亡。

    有了笔墨,智者便能将自己的知识记载下来,传给后人,以此反复不断。

    不过林修现在还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怀,所以他只想画出一条龙而已,为此,林修特意吩咐德克等人,没有什么大事不要打扰自己,要闭关清修一段时间。

    画画这个事情真的得看天赋,林修觉得自己画不好画的主要原因,在于静不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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