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与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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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花鬼-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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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茶花宴

  聊了一会儿,轩朗的妈妈说自己累了,我们识趣地离开了会客厅。一上午,轩朗都在教我骑马,到了中午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自己上马了,也能拉着缰绳在草地里慢跑。等到老易请我去吃午饭的时候,轩朗的妈妈已经离开了。
  “对不起,要不是我来了,你们母子俩一定能多聊一聊。”我看出了轩朗有些低落,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轩朗洒脱的一笑:“要不是带你来,我今天根本见不到她老人家。”
  “可是,谁要给你开家长会呢?”说完之后,我便忍俊不禁起来。
  轩朗看出了我的嘲讽和揶揄之意,拿一副没用过的勺子轻轻地敲了我的脑袋一下。老易面无表情地把那副勺子收了下去。轩朗也觉察出了老易的异常,笑着说:“老易,太后已经走了,你就别绷着了!”老易却不冷不热地说:“少爷,这是规矩。”轩朗举手投降:“求你了,老易,我最怕这一套了!”轩朗这样放下身段,老易也不好再居高临下、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仍带着几分质问意味说:“少爷,我想问您,您为什么说夫人今天要去法国?”
  轩朗尴尬的笑了笑,冲老易眨了眨眼:“这……干嘛非要问呢,不都没事了?给我留点面子嘛!”老易却不依不饶地继续问:“少爷,您真的问过夫人的行踪吗?”轩朗再也装不下去了,哈哈一笑,说:“我没问过叔叔,也不知道我妈的行踪,都是我瞎编的,不这样说,你怎么肯听我的?”听完轩朗的话,老易气愤地胸脯一高一低剧烈起伏着,眉毛也奇异地扭动着。“少爷!”老易委屈地说,“以后我再也不听你的了!”
  我和轩朗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经过这两天的观察,我发现老易是一个特别容易受别人影响的人。如果跟着轩朗,他就会变得随便起来,但是在轩朗的妈妈面前,他又会特别严肃认真、训练有素。在我看来,老易真的是一个有趣的人。可以看出来,他是非常喜欢这性格迥异的大小两位主人,所以才会顾此失彼,成了夹在两人中间的一个小丑。
  我们吃完饭以后,轩朗拿出了城堡里珍藏的酒给老易喝,老易坚决不肯。轩朗骗老易说酒是在他自己从外面买来的,还不管不顾地亲自给老易倒了一杯,灌他喝下去,一杯杯下去,终于把老易给喝醉了。轩朗把老易交给了厨房里的人照看,接着便带我出了城堡。
  我骑着红玫瑰,轩朗骑着另一匹浑身乌黑发亮的马,在草原上漫步。我问他为什么总是捉弄老易,他坏笑着说,这是他无聊的童年唯一的乐趣。
  “还好我天赋异禀,一般人住在这里,超不过三个星期就得去精神病院!”轩朗自夸道。
  “谁说的,”我不服气地说,“让我一个人呆在这里一辈子都可以。”
  他嗤笑了一声:“急什么,等我们结婚后,就住在这里。”
  我把头一撇:“谁说要嫁给你!”
  “可是我妈很满意你这个儿媳妇呢!”
  “讨厌!”我策马追着轩朗打,轩朗利落地跳下了马。我也踩着马镫下来,朝轩朗追去,最终我们俩个摔到了一起,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儿。轩朗把我放在他身上,他的手臂抱着我的腰,嘴唇像是吸果冻一般,在我的脖子上小鸡啄米般乱吻着。我痒的受不了,可是又逃不掉,只能笑着求饶。他看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就放开了我。
  傍晚,红玫瑰和小黑相伴在草地里吃着草、嬉戏着,我和轩朗手拉手跟着两匹马漫无目的地走着。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回家以后,我该把红玫瑰放到哪里?实际上,我们家根本就没有适合红玫瑰的环境,要是把它放在我们家的小院子里,那真的是惨不忍睹,我也不忍心。
  想了一会儿,我对轩朗说:“红玫瑰还是住着这里更适合,我不能带走它。”轩朗也点了点头:“我也担心它去了新的地方会不适应,就还放在我家吧,我替你养着,你想来看它,我就接你过来。”我站住脚,撅着嘴看着他说:“你可不许耍赖,红玫瑰只是让你替我养着,以后不能不认账!”轩朗捏了捏我的鼻子,暧昧地笑着说:“你都把自己给我了,我还不能给你一匹马吗?”我又脸红了,小声嘟囔着:“谁给你了!想得美!”轩朗一把抱住了我:“是吗?那我可是要就地正法了!”我还在挣扎,轩朗却抱着我,吻住了我的嘴唇,这一次比以往都要久,也更加热烈。
  直到天空霹雳巴拉响了起来,轩朗才放开我。我睁开眼睛,看到他眼睛里映照着五彩绚烂的烟花。我转过头去,一朵红玫瑰花在天空中绽开了,接着是蓝玫瑰、白玫瑰、粉玫瑰、绿玫瑰……一时间,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烟花在天空此起披伏、绚丽燃烧。
  “咦,哪里在放烟花?”我惊喜地说道。
  轩朗笑了笑:“这方圆百里,哪还有人家?走吧,我们该回去了!”
  轩朗把我抱上马,我们骑着马并肩漫步回了天鹅堡。此时,天鹅堡已经大变了模样。一串串巨型的彩灯挂了起来,喷泉欢快地奔涌着,城堡外面空旷的场地上摆满了一桌桌食物和美酒,音乐也奏了起来。更令我吃惊的是,原本寂静无人的天鹅堡竟然里里外外挤满了人。场上的人看见了我和轩朗,很多都和轩朗打招呼问好;也有一些不认识的人好奇地看着我们两,交头接耳地议论。
  管家老易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在一堆欢声笑语的人中间团团转着,十分煎熬。轩朗让老易帮我们把马放回去,老易像是逮住了罪魁祸首,立刻就冲了上了。
  “少爷,大事不好,大事不好,你看看,这是怎么回事?”老易急红了脸。
  轩朗假装听不清老易的话:“你说什么?先去把我们的马放了!”
  “少爷,你太过分了,故意把我灌醉,这些人……”老易还没说完,轩朗就拉着我挤进了人群中,将老易抛在了一边,头也不回地冲老易摆摆手,让他好好放松一下,一会儿过来玩。老易被气得说不出话来,最后还是不得不去替我们牵马。
  又有一个人和轩朗打招呼,轩朗也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个美女是谁啊?”那人调笑着问轩朗。轩朗把我搂住说:“这是这儿未来的女主人,白露!”那人激动地和我握了握手,说:“嫂子,你好!”轩朗将那双握着我的手不放的毛爪子抓了起来,可是那人还是死死地盯着我不放。轩朗只好搂着我,走到了别处。
  “这些人是谁啊?”我再也忍不住,好奇地问。
  “你喜欢吗?”轩朗兴致勃勃地问。
  我笑着点了点头,可是,与其说是我喜欢,不如说是他喜欢吧。看他在兴头上,我也不好拆穿他。
  “我下午故意把老易灌醉,然后托人做了这个户外的party,这些人啊,有些是我叫来的,有些不认识,我让他们有多少人带多少人,这样才热闹!”
  看着他开心的样子,我本来想说他纨绔子弟,但还是把那四个字咽了回去。轩朗将我带进了城堡,打开了一间挂满了晚礼服的屋子,让我挑一件穿。
  “这是?”看着这些衣服,我惊诧地问。
  “都是我妈的衣服。”轩朗说。
  “还是不要了,我怎么能乱翻阿姨的衣服,更别说穿了。”我赶紧说。
  “怕什么?她买来这些衣服都不穿的,只是收藏而已,实际上,她只穿白色的衣服!”轩朗不以为意地说。
  见我犹豫起来,他又说:“你要是不穿,那这些衣服可真是白浪费了,自从买来,只有我妈看过它们一眼。”
  我被轩朗说动了,走进花花绿绿的衣服中,挑选了起来。这些衣服美得简直像是一件件艺术品,我对服装认识不多,但也看到了仅认识的几个牌子,香奈儿、Gucci、迪奥……其他的就不大认识了。在我眼花缭乱的时候,忽然一件青灰色的礼服吸引住了我的眼睛,那漂亮的青灰色像是一缕青烟,又或是夜晚的睡莲。最令我惊奇的是,它大片的褶皱像是一片片烟色的花瓣,让人看着有一种繁花盛开的感觉,仿佛这些花是开在人身上一般,让我有一种“雪为肌骨花为肠”的错觉。我轻轻地拉起裙尾,情不自禁地说了句:“玛格丽特,茶花女!”                        
作者有话要说:  

  ☆、看不见的水晶鞋

  轩朗将衣服取了下来:“就这件吧!”我将衣服换好以后,轩朗不知道去哪里了,只有一位化妆师等着我。我的皮肤本来就白,几乎没有任何瑕疵,化妆师只是轻轻地替我打了一层珠光,嘴唇的颜色她让我自己选,我便选了一个紫罗兰色的唇膏。然后,化妆师用黑色的眼线将我的眼睛拉长,眼影用的是淡淡的朱砂色,最后,她把我的头发松松地挽了一个髻。等我装扮好,轩朗拿了一朵红色的茶花走了进来,他惊奇地看着我说:“露露,我以为你不化妆最漂亮,没想到真正的美女不管浓妆还是淡抹,都是美的。”我的脸上多了一层红晕,他走上前来,将那枝刚摘下来的红色茶花插在了我的鬓边。
  “我要白色的茶花!”我不满地说。
  轩朗笑了笑:“白色的茶花不就穿在你身上吗?”
  我恍然大悟,也笑了。
  化妆师为我选了一双烟水色的高跟鞋,鞋面是一片片冰雕般的白色叶子。穿上这双鞋,隐隐约约可以看到脚上的皮肤,和我身上这套茶花女长裙很相称。一看到这双鞋,我的心就完全被它俘获了。这双鞋美得像一件艺术品,但又真的不能将它束之高阁,因为它只有穿在人的脚上时,才是最美的。
  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浮华的东西,而更加偏爱自然和简朴,但是今天我对这些昂贵的东西改观了。不能因为自己消费不起奢侈品,就对它们嗤之以鼻。其实,这些高贵优美的东西好多都是艺术品,对于平凡如我的人、一辈子都买不起一件的人,只要能远远地欣赏这些昂贵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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