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日记:女孩,你别害怕》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死亡日记:女孩,你别害怕-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三十岁,我举步维艰,我孤单寂寞,我心灰意冷,我茫然无措。那是2008年,我印象深刻。

  30岁是个尴尬的年龄,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那一年我发现自己碌碌无为,非常无趣,然后便是愧疚感不请自来,紧接着心情糟糕透顶。整个而立之年我都是在这种纠葛的状态中生活,不管是回忆还是思考都是如此。除了我的心情,还有我的状态都非常差,差到了极点,简直糟透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被笼罩在一种挥之不去的心烦意乱之中,我的生活质量急转直下,甚至,我觉得活不下去,窒息得要命。

  整个6月,我足不出户,哪儿也没去,也没干任何事。我所能记住的便是睡觉,剩下的便是生病,或者一边睡觉,一边生病,日复一日,令人生厌。我开始坐立不安,像个非洲的土著人一样,在幽暗的丛林里找寻自己的希望,可是希望对我来说简直渺茫,于是我更加苦不堪言。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便看看大江健三郎的《个人的体验》,鸟是二十五岁那年五月结的婚,十五岁的时候,人们叫他鸟。二十七岁零四个月的那个夏天,整整四周时间,鸟都是嗜喝威士忌烂醉如泥,因为他媳妇生了一个患脑疝的婴儿。后来,我就不喜欢这本书了,因为我发现鸟一直是25岁,我28岁时鸟25岁,他结婚了。可是,我都30岁了,鸟仍然是25岁,他还是结婚了。于是,我觉得自己被骗了,因为没有哪个人的年龄是不动弹的。那一刻,我又累又乏,不言而喻。

  那时,思考最多的是“究竟生活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生活”,我回想过去,由此而想到我三十年的人生,可是,最终,我还是没能弄明白。

  9月,我疲惫不堪,头脑迸裂,不得不住进323医院,接受医生的调理。搜空记忆,我只记得朱彤扳着指头对我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三十岁啊?只要四样东西就足够了,车子,房子,票子,还有,婊子。” 

  我觉得,三十岁的男人,拥有这些远远不够。但是,我还是很欣赏这句话。时至今日,我之所以认为朱彤与别的姑娘不一样便是基于她这句坦诚的话,于是,我们第三次见了面。之前,我和她总计见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慈恩寺附近的地下通道里,她戴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帽檐遮挡住了她的大半个脸,她斜靠着墙弹吉他,弹的是诅咒的《乌兰巴托的夜》,这首歌曲有一段很长很难的吉他前奏。她弹得很好,至少比我当年要专业许多;第二次也就是我三十岁的那天晚上,在南大街一家叫作“小孩子的脸”的酒吧里,我又见到了她,她当时正弹唱一首流行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国内某个著名摇滚乐队的曲子——《朋友》。她看上去大概只有十*岁的样子,没有染发也没有涂指甲油,她只是将额头前的留海剪得齐整,这样她的脸便显得非常娇小,又小又美丽。我的*一下子窜上来了,我叫来服务员,将我写好的纸条传给了她。她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表示可以跟我一起回家。不用说,当时我已经失落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之后,一切便是顺理成章,竭尽全力。

  我对朱彤的印象不错,至少感觉不赖,她的出现唤起了我对美好事物的重新追求,当然,是短暂和不靠谱的。朱彤的特别在于她的简单。当然,还有她的漂亮和对我一如既往的信任;如同一把剑一样刺中了我,叫我无力拒绝。她几乎凭借一己之力成为改变我生命的天使,我见惯了那些自以为是的女人。比如,2008年6月12日,她对我说“不疼,以后也不疼”,我相信。那是我从她身上爬下来时她说的,也就是说,我把她操了,我如愿以偿。然而,最终,我们还是分道扬镳。


有人曾对我说,像我这种一无是处的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叔本华主义者,悲观失望,孤单寂寞。不幸的是,他并没有告诉我,像我这种人该如何做才能摆脱窘境。于是,我只能按照自己认为的方式生活、写作,这种方式就是对别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对自己漫不经心,放任自流,我擅长这个。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我认为,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然而,却不是我造成的。也就是说,我对这个世界失望透顶。我敢断言,它将一直如此。我是指,我的迷茫,我的困惑,我的放浪形骸,我的不着边际,都跟我的断言密切相关,或者不如干脆说,就是由此产生。

  我无法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地写东西,我只能是记起一点写一点,如果有谁说“你这写得都是什么呀,简直流水账”。我会毫不客气地对他说:“去你妈的。”记得当我读杰克&;#8226;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时,我就迫切想知道,我到底是走在一条什么样的路上呢?我该何去何从!在我的路上,是否可以让我重拾信心,成为好人。那时,我与高川认识不久。他与我一样,被一种莫名的徒劳感包围,鄙视任何人,看不起任何人,甚至,瞧不起自己。当然,这没什么了不起。因为,我们就是那种所谓至今也未能找到信仰的人,我们信什么呢?我们什么也不信,甚至,我们觉得这个世界必将完蛋,而且很快。可见,我们当时的心态的确不怎么好,至于为何如此,我却不太确定。没什么比看不到希望更让人沮丧的了。

  08年我见得最多的一个人便是王明,其实,从01年开始,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间比我与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间都长。那时,我们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一起写剧本,甚至,同住一个房子,我实在没有什么理由离开他。王明是我的大学同学,和我一个宿舍,与我格格不入。当初,我并不认为王明会成为我的朋友,甚至,一度我对他不屑一顾,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差得要命。那是96年,我18岁,刚考进大学。当我穿着绘有切&;#8226;格瓦拉头像的T恤第一次走进宿舍,我便看见王明贼眉鼠眼地偷看对面女生楼里换胸罩的女生。起先,对面楼里的女生们喜欢开着窗户透风,于是早上能看到她们梳妆打扮,修剪眉毛,换洗衣服,接电话,戴着胸罩来回走步,喝水。后来,几乎是同一天统统挂起了窗帘,直至毕业,再没有拉开。据说是王明打电话过去,说自己非常喜欢对面宿舍穿红色胸罩和*的高挑女孩,女孩叫韩璐,也是北京人。王明想了许多办法以引起韩璐的注意,比如,拿镜子照她,可是事与愿违,没有奏效,于是干脆打电话过去,坦白说自己喜欢她,简直神魂颠倒。据此我得出结论,学校是一个叫人无聊的组织。当时,老大正一脸菜色冲我讨好地傻笑,然后“嘣”一声捏碎脸上的青春痘。我突然从心底里非常后悔自己的选择,然后是怀疑,接着便是沮丧,沮丧之后无比讨厌。我突然觉得,我之所以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来到西安,仅仅是为了考验我的耐心,叫我变坏。说实话,我没有耐心,不管对谁,我的适应力差得要命,我对一切突如其来的事物不加判断地选择排斥,我讨厌大学。

  王朔在《动物凶猛》中说:“我很同情现在的学生,他们即便认识到他们是在浪费青春也无计可施。我至今坚持认为人们之所以强迫年轻人读书并以光明的前途诱惑他们仅仅是为了不让他们到街上闹事。”我相信事实是这样的,为了不让别人同情,我便不喜欢上学。当我厌烦了王明的无聊走出宿舍时,有个人在后面叫住了我:“你是孔三吧?”“是。”“有烟吗?”“有!”我从裤兜里掏出祝尔慷,抖出两根,一根递给他,他从兜里掏出打火机,给我点上,然后他给自己也点上,深吸一口,吐了两个烟圈,然后不紧不慢说:“我是你的舍友,高川。”“哦。”“要不一起喝几杯吧?”“成。”于是我们去了学校南门的老赵烤肉店,我们喝了两瓶汉斯,烤了一条鱼,要了两个砂锅粉带。高川说要不再喝两瓶吧,于是我们又要了两瓶干啤。直到高川来来回回叫了四次服务员后,我不记得了。总之,我们都喝醉了,两眼发直,舌根生硬,天旋地转,东倒西歪,头晕眼花,勾肩搭背,忘乎所以。我们一边摇摇晃晃一边唱着崔健的歌曲——一无所有。高川说:“哥……哥……哥……们……你就是我的好兄弟。”我知道,这是他的酒后之言,可是,这并不影响我与高川成为朋友,值得信赖。那时我的厌学情绪达到了巅峰,我感觉不到生活的意义,我觉得我的自由和尊严正被人一点点剥夺,我想找个人和我一起聊天打台球。我想,高川大概是出于同样的想法,我们之所以后来会喜欢摇滚,组建乐队,仅仅是为了找个光明正大的理由逃课,打发无聊的时间。

  日后,并不轻松的生活还在延续,我在不同的场合咧开嘴笑,举杯痛饮,我总觉得这些场景似曾相识,可是我就是想不起来当时与什么人和在什么场合肆意挥洒青春。我想,肯定是我的记忆出现了问题,于是,便要回想半天,结果仍然留给我的是越来越多的难以理解和搞不清楚,这些迷茫、困惑、烦躁,以及坐卧不安、心神不定、胡思乱想像滚雪球一样缠绕着我,夜以继日地发生。我被这些事情撞击得头昏脑胀。直到今天,我仍然难以接受高川的离去!实际上,是无法面对,不想提及。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得有点让我不愿想起来。98年,我大二,我们正疯狂地偷电,我们偷电的原因在于那年的世界杯总是在学校停电后举行,我们写了各种请愿书寄到校长办公室,阐述我们想看场世界杯的愿望,可是寄出去的信总是石沉大海,毫无反应。于是我们认为学校既然不尊重我们,那么我们也没必要尊重他们,于是我们违反校规,冒死偷电。当然,这件事不久便被学校发现,收走了电表房里接好的插座,装上了防盗门。之后我们每到开球时间便看着窗外的路灯苦捱时光,屋外灯火通明,屋内一片漆黑。我们开始焦躁不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