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笔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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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笔从容-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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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林容的事情林立肯定也知道了。那自己和林容岂不是一直被他们蒙在鼓里了?
  想到这些,凌巳轩忍不住问:“哥,你们是故意的吧?故意瞒着我和林容?”
  
  




第三十章 林立唯昔

  林立闻言笑了:“这是唯昔的主意,其实不怪你,是林容她反应太迟钝,好多事情上我们已经露馅了,我估计她是和你在一起之后高兴过头了,竟然什么都没察觉出来。”
  “让我们俩知道也没什么嘛,”凌巳轩问,:“对了,哥,唯昔和林容是那么多年的好朋友,你们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对方的?”他听林容说,自己从小学时候就和唯昔是同学了,两个人从小到大一直整天一起玩,而且是唯昔去林容家居多,如果是这样,那林立和唯昔应该是很小的时候就认识的啊。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小时候是没什么感觉的,拿她和林容一样当妹妹看,应该是唯昔刚上高中那会儿吧,我从学校里回来,他们还在上课,有几个原来的同学约我去林容学校的篮球场打球,正好那时候我刚刚和女朋友分手,心情也不怎么样;所以也想出去散散心。”
  “然后就去打球了?然后就不小心受伤了,然后唯昔就很认真的照顾你了很长时间,然后就日久生情了?”凌巳轩拼命憋住想大笑的冲动,可是身体还是有微微的颤动,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的问出来。
  他是没笑,倒是把林立逗得大笑:“哈哈哈……巳轩,你是不是言情小说看多了?这可是女孩子才会看的书哈;还是说林容看了好多,所以影响你了?”
  
  凌巳轩忍不住为自己辩解:“本来就是嘛,这个情节太恶俗了,你们俩不是这样的吧?”
  “当然不是了,不过也差不多,我是受伤了,很小的伤。当时学校里正好在开运动会,有一个男生运动员见到我们也过来一起打,可是他还穿着钉子鞋没有换下来,打到后来他不小心踩到我的脚踝,钉子几乎全部扎进去了。”说着这些,林立本能性的动了一下脚——那次的伤现在还有,估计是一辈子都下不去了。
  听到这里,凌巳轩忍不住紧张:“啊?这么严重?”
  “其实并不严重”林立是学医的,自然是从医学的角度来分析,“当时的感觉就是很疼,估计是扎到大一些的血管了,所以血也流了很多。”
  “那然后呢?然后呢?”
  
  “当时很多人知道林容是我妹妹,所以就给她打了电话,还描述的特别恐怖,说的我好像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似的。所以林容当时也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幸好有你们家唯昔,是吧?”知道了林立的脾气性格,更重要的是知道了他对自己印象不错,凌巳轩也不再拘束自己,拿出了平时对哥们的态度和说话的语气。
  林立忍不住无奈的笑:“是啊,当时唯昔在,所以很快拿过电话问清了我的伤势和现在的位置,一边往篮球场跑一边给我妈打电话让她来接我,还没忘了安慰在一边只知道哭的林容。”
  林立对林容的描述在和沈唯昔对比之后带了很明显的轻视的语气,让凌巳轩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不过他没说出来,只是问:“那又怎么了?这很正常啊!只是很镇定罢了。”
  “我知道,关键在后面呢,我妈还没来时,天已经开始下雨了,因为是夏天,还越下越大,”林立忍不住回忆气那个时候的场景来。
  
  雨下的时候,正在开运动会的操场很混乱,所有人都在忙着把东西收进教室里,根本就没有人顾及当时坐在地上疼得不得了的自己。砖做的篮球场地本来就很脏了,泥土和砖土混在雨水里,霎时间让雨水变成黑黄色,随着雨点越来越大,砸到地上的力度也越来越大,溅起的水花和水花的高度也越来越大,大到有一些已经开始沾到伤口。
  疼……钻心的疼,疼到连从小都不怕疼的我都倒吸了一口气“嘶……”,可是比疼更清晰的感受是:这么深的伤口,还弄破了血管;再加上这么脏的水的滴溅,不感染才怪。可是脚踝处的感染实在非同小可,好的话是几个月的养伤,不好的话—— 它会成为我一直热爱和引以为豪的篮球的牵绊,更严重的后果是,有可能让我以后再也不能碰篮球。
  想着这些,我尝试着把受伤的腿抬高,可是却发现根本疼的无能为力,而且如果腿抬高了,血会流的更多,雨点却一点也不会减少。
  
  不知道怎么描述那种感觉,一个人在那里绝望,不但没有人帮助,甚至没有人懂——懂得一个从小到大把篮球看做和最钟爱的专业一样重要的人此刻的无助。
  就是在这个时候,唯昔拉着林容从远处跑过来,虽然她手里拿着伞,也打着伞,可是却没有打在自己的头上,也不是林容的头上,而是打在了一直护在胸前的一件衣服上——
  来到我面前之后,她什么都没说,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一半的衣服擦掉我脚踝的血迹和污水,然后用另另一半干燥的衣服盖住伤口,不让水流进去。做完这些,她才抬起头,问我:“疼不疼?”
  
  疼,当然疼,可是,从她来到的那一刻,我的神经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感觉到的只是对她的惊异:她镇定,她知道应该怎么做,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知道我是怎么想的,而且是在没见到我现在的这个状态之前。
  低头看我腿上的那件衣服——是情侣衫中的一件,她和林容总是喜欢穿一模一样的衣服。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她们都非常喜欢的一件衣服。可是现在却被她随手撕开两半,其中一半还在又黑又黄有红的污水中变得狼狈不堪,而她现在关注的问题却只是我疼不疼。想着这些,抬头看向唯昔时,她依旧在看着我,一直镇定的脸上也有了些焦急,还在等着我的回答。
  
  于是,我摇摇头,再肯定的摇摇头,直到她的脸色缓和下来,抬手抹去自己脸上的水迹——不知道是汗水、雨水、泪水还是三者的混合体。
  
  回到家,爸正好在家,所以也就用不到去医院了,包扎工作很快就做好了,可是那半件唯昔的衣服我却刻意流下来一直保存着;和衣服一起保存到现在的,还有对自己过去的反思。
  上大学以来,交女朋友比换衣服还要频繁,不是因为我不专一不认真,只是实在不知道谁才是适合我的类型。所以才会一个一个的交往,再一个一个的分手,现在想想,之前的那些女朋友,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自己。有些喜欢的是自己优异的成绩,希望我可以在学习上帮助她们拿到奖学金;有些喜欢的是自己的长相和身材,想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还有些喜欢的只是和自己在一起时其他女孩羡慕的目光。这些人看上去都是在喜欢,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在真正喜欢我所喜欢的东西。
  但是唯昔……
  
  从小一起长大,是在一直把她当妹妹,一直没有发现她对自己也有一份特殊的关怀,更可恶的是,一直不知道自己在潜意识里也没把她当做正真的妹妹看,不然不会在知道有人喜欢她之后明明心里气急败坏却还要装着用语重心长的语气告诉她现在谈恋爱是不对的;不然不会常常忘记给林容过生日却永远记不错她的生日;不然也不会只用眼神就能和她说话。
  虽然思想越来越清晰,虽然越来越确信自己和她是相互喜欢的,可是那个时候,唯昔才刚刚读高一,对于那时候的她而言,学习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从那之后,我们之间似乎有了一种心有灵犀:都知道自己是喜欢对方,对方也是喜欢自己的,可是像是约定好了一样,谁都不去说破,谁都不去表白;但是也都把心里那个最重要是位置空出来留给对方。
  
  听林立回忆一般把这些都讲完,凌巳轩了然的点头:“哦……是这样啊,怪不得。那然后呢?你们是怎么开始的?”
  “就是唯昔高考完之后啊,第二天她来找林容要一起出去玩,我在门口等到她,告诉她林容还没起床,我带她出去玩可不可以。”林立想起当时的场景,笑的一脸幸福,惹来凌巳轩鄙视的眼神。
  “然后她就答应了吗?你们去干什么了?”
  “巳轩,我发现你最适合的职业不是团长,应该是娱乐记者。”林立皱眉。
  “哎呀,哥,你说说嘛。”林立这样一说,反而吊起了凌巳轩的胃口,他翻过身来支起身子,看着林立问。
  
  “然后当然是一起出去玩了,我带唯昔去买了她为我弄坏的那件衣服,只是也给我自己买了一件,呵呵。”
  “那容容应该知道了啊,她醒了之后没发现吗?”
  “我们买完衣服就回来了,那时候林容那个小懒猪还没起床呢,所以也就没告诉她啊。”
  “这保密工作做的,哥,你都可以去当间谍了。”凌巳轩不满的撇撇嘴,“也没有必要瞒着容容啊,她们是这么好的朋友。”想起下午林容知道之后惊讶的样子,凌巳轩忍不住为林容抱不平。
  
  




第三十一章 一纸调令(上)

  进入大三,凌巳轩就一直在等着,想着林容上学期的课结束了,之后就是实习和大四了——这一年半基本上可以不用在学校里呆着了,所以他已经和爸妈都商量好了,等林容一开始实习,就和林容订婚,这样让林容和自己住在一起也就有理由了。虽然这件事儿他没敢跟林容商量,但是已经比较含蓄的和林容爸妈还有哥哥说过了,虽然他们有些惊讶,不过见到凌巳轩迫不及待的样子也都笑着同意了,没说什么。
  
  可是林容才刚刚进入大三,凌巳轩的这个梦想一点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就被一纸调令彻底击碎了。
  
  那是一个星期五下午,凌巳轩刚刚开完总结会就往家里赶,准备换衣服去接林容过来——刚刚开学一个星期,两个人暑假里几乎没怎么见面,在加上林容开学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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