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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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笑-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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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诗一首
  献给
  没有光线穿透的黑夜  我的城是一片浓黑
  白天它是梦之子  却与窃贼与*为伍
  就此背叛了自己的父亲
  它是居住在贫民窟的干瘪老头  进食的当口假牙发出刺耳敲击声
  既无爱侣  也没有情人
  日日拿咒骂自己作为消遣
  只落得从阴沟捡烟头  了此残生
  我的城座落在屋脊之上  将拜访他的女子无情扔向一堆乱石
  目击者证实说她的确坠落了
  曾有这样一个男人怒气冲冲  因为他的妻子对他不忠诚
  我的城坐落在他的毛发里  他的眼神里
  他呼吸  是呼吸着我的城
  世界上有许多的城
  沉睡的  站在泥泞之中的
  我的城乖戾疲惫又神经兮兮
  俨然爱人已死的怨妇
  匍匐爬行在前厅  往门背后偷听
  我还是无知于  我的城究竟是什么
  我的城是劳累人群唇间那染了伤寒的吻
  我的城是井中挣扎而出的一声梦吟
  布鲁斯抛弃了芝加哥,来到河边静夜之下的这个小镇,难道是为了从这温柔绵软的河滩上,寻找某种救赎吗?
  也许布鲁斯寻求的是这样一种东西:想象一下,在那渡船上,那陌生的异乡客最终对着母亲开了口,他说:“让我来告诉你,女士,你不会活多久,也不会再有孩子了。我知道关于你的一切,包括你所知的、你所不知的和你根本无由得知的。”
  也许布鲁斯寻求的,正是这样一个时刻:在这个时刻里,人群之中能够走出一位救世主,说出那个答案,那个人人都在寻找的答案。虽然希求由他人解答自己生命核心的疑难杂症是一件多少有些愚蠢的事情,但是,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在某些时刻都默默期望的吗?
  布鲁斯的思维很活跃。离开波妮丝后,他的脑部活动量达到了空前的水平。虽然纯粹的脑部活动不能带给他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但考虑到离家出走……以撇妻作为代价……并未像自己预计的那样无聊,这也算是赚着了。站着刷轮子并不费事。尤其是熟练了以后。几乎可以在工作的同时思考任何问题,想象任何场景,而不用再去留神手上的活儿。时间过得很惬意。淳朴的斯庞齐以孩子的劲头把玩这轮子,有时闲话家常,有时谆谆教导布鲁斯应该如何将油漆精确而优雅地落到轮子上。这是布鲁斯生平头一遭学会了一门手艺活,而且还能干得挺好。
  如果一个人能像斯庞齐使刷子那样驾轻就熟地运用自己的思维、情感和想象力……那他是不是就能算个艺术家了?也许,布鲁斯脱离自己的妻子和那帮话里话外俨然自己已然是个艺术家了的男男女女,正是为了寻求艺术?他和汤姆·威尔士之流对那些“艺术青年”怀有莫可名状的鄙夷,也许正是因为对于艺术,他布鲁斯有着自己的见解。“装逼”和搞艺术肯定是有区别的。这也许就是他回到旧港来的原因吧。在这里,在孩童时代的场域,也许有他遗失了的一部分记忆。
  

暗笑 第十四章(1)
第十四章
  周六傍晚布鲁斯同斯庞齐一道走出厂房。那个郁郁寡欢的同事在他们之前就急忙赶回家去了。如你所知,并没有说再见。为此,斯庞齐冲布鲁斯挤了挤眼睛。
  “他回去查岗呢。怕他老婆跟毛头小子鬼混去了。那小子总是下午去她那儿。倒不用担心他会把那婆娘拐走……要是他提出来,那婆娘肯定马上答应,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他不可能提……那样一来就必须养活她,谁都不想惹上这种麻烦。就让她丈夫养着她岂不更好?”
  上帝作证,老家伙这张嘴坏透了。可布鲁斯仍觉得他淳朴,觉得他的言行里都有鲜明的男人味。而这,连同高超的手艺,都是斯庞齐引以为傲的东西。他对于任何不能三下五除二把女人搞定的男人都怀有直接的、锐利的以及强烈的鄙视。他的这种鄙夷很明显已经穿越了空气抵达了那个总是阴沉着脸的同事四周,这样一来,本来郁闷的同事就更为郁闷了。
  如果早上到得早,布鲁斯会在车间里跟这个忧闷的男人说说话。有时候他觉得,男人说话时看着他的眼神仿佛在说:“你要是听我自己来讲讲我的故事,就会知道斯庞齐说的只是一面之词。我的确有我的苦衷。我这样的男人找女人可不容易。是,我没种。可说实话吧,我觉得你跟我其实是一路货色。斯庞齐想做什么就立即着手去做,想要什么就马上去弄来。要是他女人跑了,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再找一个来。我们不一样。我们局限于想象,而我们的现实生活却总被我们弄得一团糟。我们才是一伙的。你也没种。我们都一样。半斤八两。斯庞齐有他斯庞齐的活法。我们有我们的活法。”
  事实证明,布鲁斯将自己假想成这个忧闷的男人,的确比想象自己是斯庞齐来得容易。然而无奈的是,他心里希望的却恰恰相反。
  厂房外面,两个男人向高处徐行在通往旧港商业区的路上。早春的风扬起尘土。斯庞齐的脸上荡漾着一丝布鲁斯在波妮丝面前常挂着的、令她错乱的无端微笑。这笑不是冲布鲁斯来的。斯庞齐笑的时候其实正想着那个极为窝囊的同事。这一想到他,再比较自己的男子气概,走路就不免居高自傲起来。布鲁斯在波妮丝面前作出这样的微笑,是否也是出于轻蔑呢?结论是:是的。谢天谢地,那可怜的女人从此再不需要忍受这古怪的微笑了。
  布鲁斯现在着重想到了那个愁眉苦脸的苦命人儿。几分钟前他尝试过将自己想象成躺在星光之下木屑堆上左拥威士忌右抱自己老婆的斯庞齐,尝试将繁星闪烁和河水寂静流淌之感尽量真实化,努力发掘“返老还童,感到自己是一个年轻小伙儿”的神奇体验是怎么回事。然而未果。他很清楚,倘若果真处于那样的情境之下,自己会作何反应:他会睡不着,他会在空气微凉的清晨还瞪着双眼,并且,异常清醒地继续不懈思考。
  他所能想象的就是当此良辰美景他一定会异常冷淡。
  布鲁斯记得两三次类似的体验。他与女人们在一起,原该春宵一刻,可他什么都不想做。也许同波妮丝的不合也得归咎于此?是他的原因,还是她的原因呢?
  无论如何,将自己想象成那个郁郁寡欢的同事显然容易得多。布鲁斯可以轻易模拟自己惧怕女性甚或被女人殴打的实感。他可以顺利将自己想象成布鲁姆。而且,他猜测,作者本人(詹姆斯·乔伊斯)跟他自己,还有作者笔下的布鲁姆,都是一路货色。一点有力的证明是:乔伊斯塑造出来的布鲁姆显然比他笔下的史蒂芬有血有肉……正如布鲁斯在想象里更容易理解和亲近那名郁郁寡欢的同事而非斯庞齐。他可以是一个性无能的胆小鬼,惧怕躺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心怀恐惧、愤怒、忧闷,并且装腔作势……也许同波妮丝在一起时他的确如此。但他成不了斯庞齐。他干嘛不当着波妮丝的面告诉她,她倾注心血写作的那个故事是一坨彻头彻尾的大粪呢?非但如此,他还总是用怪笑让她心里犯嘀咕,存心惹她生气。作为一个丈夫,当时他做的所有的事情就是:躲在她无法抵达的阴暗处,借助掩护,趁人之危,自以为了不起地默默鄙夷她。 。 想看书来

暗笑 第十四章(2)
眼下,当布鲁斯和斯庞齐同路走在街上,后者脸上带着的正是同一种性质的微笑。多险毒的小剂量啊。这就是他所做的。布鲁斯,每每在波妮丝从饭桌前站起身,说“我要去写作了。”的时候,这就是他所做的。笑。毫无意义的浅笑。令人费解的浅笑。
  斯庞齐的笑不是冲布鲁斯的。布鲁斯有理由这么认为。斯庞齐这么笑全是为了那个没种的男人。不可能是为了布鲁斯。这么想着,布鲁斯觉得安全起来了。
  他们已经走到了旧港的商业区,混入大批轮胎厂的职工里。一辆车挂二档载着格雷和他年轻的妻子驶过人群,引擎啸叫着往山上去了。车里的女人朝布鲁斯投去一瞥。
  “最近她老是来工厂接格雷回家。你发现没有。这娘儿们是他退役以后从外国弄回来的。我有种感觉:直到现在他还没完全搞定她。待在这样一个跟她格格不入的环境里,这女人肯定挺寂寞的,所以才开车来山下看下班的这些工人。最近她总是看你。我可注意到啦。”
  这样说的时候,斯庞齐脸上又泛起了那种古怪的微笑。布鲁斯瞧着斯庞齐,满觉得他好似一个狡猾的中国佬,心里觉得有些不自在。布鲁斯认为,斯庞齐一个粗人,不该对周遭的微妙变化如此敏感,不应该!如若不然,将会毁坏“纯朴工人”这一形象的。毋庸置疑的是,车里的女人的确对布鲁斯有着某种别样的情绪。可斯庞齐不该发现才对。想象斯庞齐竟然如此敏锐,就好像想象波妮丝比布鲁斯更有天赋更理解生命和艺术一样,令布鲁斯一百个不愿意。他不能容忍任何人比自己更了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他们到了布鲁斯就要转上山回旅馆的那个转角,斯庞齐还一气劝说布鲁斯礼拜天来吃饭。“好吧。我来。看看能不能再弄瓶酒。我住在一个年轻医师附近,可以问他开张处方去拿酒。他看着算是容易说话的人。”
  斯庞齐仍情不自禁地微笑着,沉浸在遐想里。“你跟我们不同。也许你让那女人想起了她的老情人。我倒乐意看看你怎么挖格雷的墙脚。”
  接着他很快转移了话题,仿佛为了免除布鲁斯回应这话的麻烦。“有句话我一直想跟你说。你最好把眼界放宽点儿。有时候你脸上的表情看上去特别像那孙子。”斯庞齐说着大笑起来。“那孙子”指的当然是那个郁郁寡欢的同事。
  斯庞齐笑着拐上了另一条路,布鲁斯站定原地瞧着他离去的背影。前者仿佛感觉到了后者追随的目光,把身子挺得笔直,强壮起肩膀,昂首阔步,那步态仿佛在说:“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肚子里那本帐,我可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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