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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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夷之心-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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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文所阐释的所有信仰中,唯一只需提及言语之概念便能令我们之肉体、精神和灵魂改变冷漠和麻木状态之僵固形态并有效令我们之肉体、精神和灵魂在表现力方面达到惊石涟漪之神圣性的我想莫非正义了:因为也只有正义才没有历史的牵累,亦无因未来时空表现力的未知性而产生的顾虑,她有的只是超越时空的现时性——她的永恒正是通过每一爆发的极具感染力的短暂性来成就的,而且这短暂性能量的释放都以聚变的运动形态永恒的存在并使唯相秩序得以深入灵魂而令保持我们生命性、存在性和意义性的均衡受益之容度维持追求的动态完美性。当沉积于我们肉体、精神和灵魂之中各类有益的有害的感结之垢因时空的宽容而成为我们进化之途上所背负的沉重负累时,正是正义以她的涤净之焰果断的将妨碍我们进步的凝固腐化之感结之垢焚烧化为随风而逝的灰烬并令人性的光辉得以重生同时以矫捷的步伐行进在文明的坦途之上。

  如果有人说,造化在创造我们时所天赋于我们的权利却因我们对拥有权利之权力的追求而被建立在灵魂基石之上的精神之产物给邪恶的左右并扭曲了,可见造化之作为与她自身的无为之间的矛盾正是造成正义缺失的本质原因。那,我只能说您乖巧的利用了逻辑立体性造成的错觉来将我们引入了平面的世界而已,无论那假象是您制造的还只是您自己也陷入假象的迷涡都无法蒙蔽时空质性的运动表现力之验证:任何基于错觉假象和人为制造的扭曲性都无法与造化秩序的力量和能量抗衡,造化秩序的衡恒性通过时空的运动表现力的承载表现会在我们的统觉之野里设定均衡的力量和能量以便我们可以时时利用这均衡的力量和能量来调谐我们的生命以使得这力量和能量化作一股矛盾之推进力在非对立性的原则基础之上使我们得以在进化的路途上轻装挺进而又不会偏离方向。这矛盾推进力正是建立在依附性基础上而又具备独立质性的正义,若我们利用窒息的方式将我们自己置身于错觉之假象的时空中时,就意味着我们自动放弃进步的推进力——也就意味着我们自动放弃正义而导致我们颓废在进化的路途之上而成为文明进步的垫脚石,也许这是一种无私的自我牺牲式奉献精神,但那只是一种失去了生命性和意义性的奉献精神,意味着我们委顿在进化表象上但却脱离了进化之范畴,同时,在文明进步的行列里不会再有我们的身影,更不会有我们的位置。为了使这一切不至于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们所要实施的作为取决于我们是否承担起对我们自己负责的精神并承担作为进步的动力和活力的意志,而这种意志正是通过正义的方式来实现的。

  可见,正义乃是我们之文明进步的基石,也是我们之政治生活所要追求的目标,但却并不因而有理由成为政治信仰:原因很简单,正义若作为政治信仰,显然会伤害到正义自身——作为人伦道德的精粹表现力,她更不能在伤害自身的情况背叛人伦道德。
  作者题外话:——让我们向在法西斯大屠杀中罹难的《榕树下》默哀!作者谨以作品《边缘空间》献给《榕树下》,愿《榕树下》英魂不息

  ——作者有意将已有作品单行或成集出版。版本如下:中文(繁简)版、英文版、日文版、韩文版、德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俄文版、希伯莱文版及世界其他仍具生命力的文字之版本。各版本母语国之有实力及在出版界具知名度之出版商若有意于作者之作品在母国的出版者,请相关负责人直抵杭州与作者面商出版事宜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黑白】之三十五
【八】如果说人伦道德和正义承载了我们之肉体、精神和灵魂对造化秩序(包括唯相法则)表现在我们之生命性、存在性和意义性上的冀望和使命的话,那,法律的相应承载则主要表现在对唯相法则的冀望和责任上。我并不敢妄测造化创造人类的初衷:仅从科学性质的医学解剖学来说,目前人类对自己肉体的认知与对禽兽(动物)肉体的认知在内部结构(构造)上似乎并没有找到什么足以证明我们与禽兽之不同的显明证据——没错!我们是直立行走的,但这对肉体之内部结构并没有造成什么本质的改变。而灵魂,我们亦未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禽兽(甚或植物等万物)就铁定不具备灵魂。所以,我们唯一可炫耀的就是我们的精神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字、独一无二的人性(此处所包涵的范畴要大于人伦道德)、思想等方面:虽然我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我仍然认为精神并非造化直接创造,而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来自我们自身的一种神奇的生命性标志——那我们是否考虑过,我们肉体的整体结构(尤其是神经结构或大脑)是否真与禽兽在某些细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呢?!大脑的大小?对不起!我想这可没有什么说服力。正是因为有了精神,我们才得以在万物中以独特性脱颖而出并逐渐形成独特的社会性:那种因对付天敌的侵害而结成的群落性生存在人口数量的剧烈增长中演化为部落进而群居的社会体时,这一演化过程对我们单纯由人伦道德约束的我们自身的相互性生存的文明复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时间的表现上,对于这一时期我们已然通过各种载体和表现有了明晰的认知:那就是我们肉体、精神和灵魂及我们生存的环境所保留的有关我们进化的各类证据——社会的政治性表现(包括宗教、哲学和迷信等)已然不是单纯人伦道德所能支配的了(但人伦道德的约束性对我们的本真性影响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她仍然在坚守着她本真的责任和使命),尤其是因政治性表现对人伦道德的冲击所造成的人性恶化之后果使得我们整个社会(主要表现为种族性、国家性等)只能通过周期性的突发性正义表现力(因社会的政治表现而造成的正义被压抑及钳制导致人伦道德在人性的表现上的恶化以及正义因人性恶化导致的被动性无作为)来完成人伦道德本真性的责任和使命时,为了不至因我们自身社会政治性的沦丧而使得可充分证明我们之生命意义性的人伦道德和正义因此而毁于一旦并令我们的精神(灵魂性)同时被毁灭,我们便开始制定有关我们政治生活之生命表现的各类强制性约束性契约:法律——人性的自我宽容性和人性政治性恶化后被压抑及钳制的正义的随意及不稳定性都无法令我们时时刻刻对我们自身表现在相关方面的作为进行自察和约束(现在的中国共产党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它丧失'背叛'了对民众和国家的依附性'反而用愚化和奴役的方式令民众和国家对它产生依附性:彻底的颠覆造化秩序,中国共产党要为它大逆不道的忤逆作为付出代价'、它扭曲了人性、它毁灭了正义——而这一切也正是它自我毁灭的基因式祸根)。可见,法律并不是什么具备古老性的东西,尤其是纯政治性质的法律: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法律新鲜的就如今晨刚发芽的禾苗般,稚嫩的尚许呵护而不是可采摘成熟果实的时候——这也正是为什么在我们的国家仍然需要野蛮政治手段的主要原因。

  当我们的人性因社会性政治表现而恶化并导致人伦道德和正义被边缘化后,为谐调唯相法则的秩序性,我们便将尝试着将人伦道德和正义中具备普遍性的因素和规则建立起文字式契约并成立相应的机构以用来执行这些契约以使社会秩序得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运作表现力:人类已经可悲到要将本应属于天然具备约束性的人伦道德和正义进行特定的强制性表现力来对自身实施威慑性力量并期待着通过人为性来惩罚天然性(容度的颓废性)以达到弥补我们对人伦道德和正义的政治性破坏的目的之地步。可见,无论从哪个角度、哪个意义上来讲,法律都不可能成其为信仰,只是从一开始,我们因本能性的需求而被动的给予她神圣性的冀望——但无论如何,在我们现享的秩序环境中,我们都有必要在一定基础之上赋予法律以神圣性信仰的资格(即我们所宣扬的法制精神),至少目前应该需要如此。

  社会性政治表现对造化秩序最大的危害就在于令我们丧失了灵魂以及割裂了唯相秩序良性循环的相互性法则。而法律正是基于唯相秩序的重建而建立在人性和正义之理想化的基础之上的,目的在于试图通过法律所强制实施的惩罚性威慑力以及因具体挑战法律后所实施的惩罚事实行动来对我们自身所作为的违背法律之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并因此而保证唯相的秩序得以以我们所冀望的方式完成秩序维持法律所要求的状态。只从表象上看,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但以我们社会性的生活实践谨慎的对比分析后,我们会很深刻的体会到,法律本身的强制性令她很轻易的就将提供给她规则的人性和正义的灵活性演绎成为过度的残酷性——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残忍性法家思想传统的国度以及因篡民夺权而表现为不合法之中国共产党的无能自卑者的统治之下,法律很容易就会成为非法权力和野性政党和野心政党个体用来残酷对付我们的工具。当法律因自身的局限性而被人性恶化的载体所利用,那法律只会成为我们的噩梦而不在是对人性恶化者的有效威慑力。所以,我们必须要令法律及实施法律的权力保持的如下状态中时,我们才能享受到法律及其尊严所带给我们的尊严:法律必须是建立在民众之意志和意愿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必须要保证和确立民众成为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的真正主人之地位——而非是侮辱、亵渎和滥用法律的政党及政党个体的意志和意愿之上的;通过教育(延伸阅读后续相关内容)令人伦道德和正义回归于我们的社会性政治表现环境和生活中并保持畅漾和稳定之势。也就是说,当我们的社会政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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