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当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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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当作家-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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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衣抉飘飘,宛如乘风,她白衣胜雪,长发如云,她风姿绰约,宛如仙子,但她的容貌,却无人能以描叙,只因世上再也无人敢抬头去瞧她一眼。



    她身上似乎与生俱来便带来一种慑人的魔力,不可抗拒的魔力,她似乎永远高高在上,令人不可仰视!



    郑武感觉自己的眼睛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神!



    天启的前两部武侠小说,练霓裳至情至性、随心所欲,东方不败智谋滔天,武功盖世,但是这两部小说都是通过剧情情节推动,让人慢慢接受。



    但是这一次描写邀月却是不断通过语句渲染,勾勒出了一个似神似魔的邀月。



    郑武深呼吸几口气,感觉单是这个邀月就让《绝代双骄》立于不败之地了,司马二就算能把《沧海龙帝》写出一朵花来,也超过不了《绝代双骄》。



    邀月近似神的出场,江枫除了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惊讶,很快就平静下来。



    江枫早就知道了邀月是神是魔,但绝不是人,所以江枫选择移花宫中一个丫鬟,只是因为花月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爱他,了解他的人。



    花月奴断气后,江枫向着邀月冷笑几声后,便自杀殉情了。



    “你们自以为了不起!你们自以为能主宰一切,但只要我死了,便可和月奴在一起,你们能阻挡得了么?”



    这是江枫最后的话。



    邀月近似神的出场,再到江枫毅然自杀殉情,不过片刻时间。



    这部小说的节奏已经超出郑武的想象,让他心跳一直剧烈跳动着,让他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江枫夫妇身死,他们的那对双胞胎还在马车上啼哭。



    邀月长袖一飘,地上的长刀,已飞到了她的手里。



    银光一闪!这柄刀闪电般向那啼哭的孩子划去。



    邀月是神是魔,她根本不需要人类的怜悯,这对孩子本来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世上,她不过是送他们去该去的地方。



    “不要啊!”



    怜星突然死命地抱住了邀月的手,但刀尖已在一个孩子的脸上划破一条血口。



    “姐姐你杀了这两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又有什么意义?不如我们带走一个,剩下一个就让江枫的结拜大哥燕南天抚养。等到十几年后,燕南天抚养的孩子长大,必会向我们移花宫复仇。而我们抚养的那个孩子肯定会挺身而出。”



    “同胞兄弟,却成了不死不休的仇人!这该多有意思!”怜星说道。



    邀月喃喃一句后,还是答应了。



    《绝代双骄》的第二章到此结束,郑武这时候才有空喘上几口气。



    如此简练的语言,如此明快的节奏,郑武还没有看过这等小说。



    “也许武侠就该是这样!”



    如果情节缓慢得让人打瞌睡,那还是快意恩仇的武侠吗?



    稍微调整一下状态,缓和一下心情,郑武立刻翻开了《绝代双骄》第三章“第一神剑”。



    这样的小说根本让人停不下来。



    所幸这次《武侠世界》刊登了《绝代双骄》的前四章。



    ————



    感谢书友【夜水灵风】1988的慷慨打赏,感谢老书友【赏花品玉】和【唔惜】的慷慨打赏。因为打赏的人太多了,月下也不能每次都在章节末尾感谢,不过对于支持《回家》的书友,月下一直都记在心中。



    另外这两天更新少了,今天早上月下狠狠地打了自己的几个耳光。



    这样的更新对得起一直支持《回家》的书友吗?对得起自己之前付出的努力吗?



    月下已经决定了,从现在到明年春天,月下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写好《回家》!



    月下会用行动证明自己的的决心!



    哦,这并不是说《回家》就写到明年春天,这只是月下现在的规划。如果大家喜欢,《回家》会一直写下去的,这部小说的框架可能比大家想象的还要大。
第073章 燕南天
    第073章燕南天



    郑武翻开书页,急不可耐地看下去。



    《绝代双骄》的第三章章节名为“第一神剑”。



    郑武更加振奋了,刚才看到了一个似神似魔的邀月,现在天下第一剑燕南天就要出场了。



    “天下绝没有一人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



    燕南天,这个天下第一剑究竟是何等风采?



    他会像独孤求败一样孤冷?还是像东方不败一样目空一切?又或者如同任我行般狂傲桀骜?



    郑武满心期待地看下去。



    平凡的小镇,破旧的酒楼,最拐的角落坐着一个穷得连脚上的草鞋底都磨穿了,每次只喝最便宜的酒,连一文钱菜都不叫的八尺大汉。



    这个大汉有着两条如同发墨般的浓眉,棱棱的颧骨,乱糟糟的胡渣子,瘦骨嶙峋的大手,一柄已锈得快烂的铁剑……



    这就是天下第一剑燕南天?



    虽然书中还没有揭示答案,但是郑武感觉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可是为什么燕南天会是这样?



    他不应该是一个白衣飘飘、身不染尘。无。错。小说 m。quledu。com、眼神睥睨、气势滔天的绝世剑客?



    很快,几匹健马急驰而过,鲜衣怒马,马行如龙。



    当先一条大汉腰悬宝剑,趾高气扬,看着酒楼的招牌说道:“太白居?这破屋子也可叫做太白居?”



    “雷老大,你可错了,李太白的几首诗虽写得蛮不错,但却也是个没钱没势的穷小子,住在这种地方正合适……”同行的一人笑着说道。



    这个雷老大哈哈大笑:“可惜那李太白早死了好多年,不然咱们可请他喝两杯……”



    “臭不可闻,俗不可耐!”



    角落里的大汉一声大喝,竟像是半空中打了个响雷。



    雷老大也不知是被惊住了,还是不想节外生枝,也没有理会角落里的大汉,只是自顾自地吹嘘自己刚购买的这把宝剑有多厉害。



    “你说你这把剑是绝世宝剑,能削铁如泥,削金斩玉?”



    这时角落里的大汉走了出来,说道:“只要它能挡住我这把宝剑,我就认了。”



    大汉抽出自己那柄已锈得快烂的铁剑。



    嗤!



    雷老大的绝世宝剑顿时断成两截。



    “你的剑才是绝世宝剑!”



    雷老大等人都惊呆了。



    于是,雷老大凑了一千两银子,买下了大汉的锈剑。



    等到大汉走后,雷老大兴冲冲地试剑。



    嗤!



    锈剑劈向一柄普通的精铁剑。



    铛!



    在雷老大等人惊骇的目光中,锈剑四分五裂。



    “怎么可能?这明明是一把绝世宝剑!我刚才一万两银子买的宝剑,一下子就被劈断了。”雷老大不敢置信道。



    “不!这就是一把锈剑……刚才它能劈断雷老大的宝剑,不是因为它有多锋利,而是使剑的人太过厉害……”



    “难道那人是……”



    “对!那人可能就是天下第一剑——燕南天!”



    “哈哈哈——”



    看到这里,郑武笑了起来,这个燕南天有点意思!



    随后一个青衣小厮出现,这人正是江枫的书童江琴。原来燕南天在这里,就是为了等江琴通知他江枫夫妇的行踪。



    得到江枫夫妇的行踪后,燕南天立刻就要出发。



    这时威远、镇达、宁远三大镖局的总镖头携带着一箱黄金而来。只要燕南天能护送他们一程,这些黄金双手献上。



    燕南天却是仰天狂笑,厉声道:“你纵将天下所有的黄金都送到我面前,也不能将我与二弟相见的时候耽误片刻……”



    “好一个燕南天!义之所在,纵是取来天下的黄金,又如何?”



    郑武猛拍桌子,大声说道。



    燕南天施展出绝世轻功,飞掠在荒草漫漫的小道上。



    找了一遍又一遍,但还是找不到江枫夫妇。



    这时忽然有两道黑影掠过,一个是雏燕,另一个却是苍鹰,苍鹰雄翼拍风,眼看燕子马上就要被捕住。



    “兀那恶鹰,你难道也像人间恶徒一般,欺凌弱小……”



    随后燕南天发出爆喝,竟然施展出轻功,飞掠而出,袭向高空中的苍鹰。



    这时,郑武已经惊呆了。



    路见不平,所以拔剑!



    哪怕只是苍鹰欺辱雏燕,燕南天看到了,依旧怒气冲天,于是赤手落鹰,从鹰爪中救出了雏燕。



    “侠义!”



    郑武心头莫名地闪过这两个字。



    燕南天救下这只雏燕后,又取出金创药,替燕子治伤。



    万两黄金,不能耽误燕南天片刻,但是一只小燕子却能,无非一个“义”字而已!



    郑武已经彻底被燕南天折服了。



    这时,燕南天寻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听到了一阵婴儿啼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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