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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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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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冥”暂时借给了疾光,他原来那把从诗风情处拿来的天使之剑虽然是单手剑,但造形和风格实在和“武林高手”不般配,放在一起很扎眼。

原本想着,让疾光大摇大摆的走进奴隶市场,那些奴隶贩子肯定会招呼人抓他,然后自然开始打架,按我对异世界的“研究”,这些奴隶贩子手下能招募的“能人”也许有,但数量绝对不多,我教给疾光的各式剑法,在中原武林也算得上一流武学,虽然很多精妙的地方因为疾光的功力不深,修行时间也短,无法发挥威力,但仅仅只是那些招式,就连诗风情那样的神灵也自叹不如,神界的武功招式远远比不上,人界的武功就差得更远了。

以疾光现在的综合实力,在中原武林中大约也就是满地都是的角色,可能比那些某某门派的喽罗炮灰看门弟子强一点点,然而在异界的人界武者中,唯一能完全击倒疾光的,大概只有精通斗气的剑圣或是天空骑士,其他的武者,即使是斗气修为有了一定火候的大剑师,一个不小心也会栽在疾光手中。

奴隶贩子自然是请不到、也没钱请这些高手,这些高手也不会放下自尊与这些家伙为伍,疾光就算拆掉十几家店,放倒几百个打手是不成问题——修行正派内功的疾光,气力可是悠长的很,虽然不能对敌千军万马,对付些许打手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虽然他的样子很抢眼,可是抓他的人却没有,个个都认定这角人是个有主人的奴隶,(我绝对不是奴隶主,谁敢说我养奴隶,我用移山大法压扁他)虽然还不知道他的主人在哪里,但却肯定不是个逃奴——谁见过这光明正大四处乱晃还不隐藏身份的逃奴?更何况,看这角人的衣装和皮肤保养,就知道他过得比一般的平民还要好,甚至可能不比一些小贵族差,那样的生活就算脑子坏了也不可能当逃奴。

一些贵族的仆人,还有奴隶,都羡慕的看着疾光——如果奴隶都能像他这样生活,我就算哭着喊着求着也要当那个人的奴隶。

“那个角人细皮嫩肉的,不错啊,奴隶还能保养得这么好,比我这堂堂一等世袭伯爵活得还要滋润,这什么世道啊!”

一个世家公子不满的盯着疾光:真是的,一个比贱民还贱的奴隶的生活,居然过得快快活活,这是什么世道,不行,不管这是谁家奴隶我都要好好的教训一顿,奴隶就该过苦日子,过得比贵族还更好,尽管是下级贵族,但这也……太不成提统了。

“少爷……”

边上的老仆人看到自己少主人眼中阴森的目光,马上就猜到他要做什么了。

“您还是别去了,能这样养奴隶的人,全大陆也找不到几个……”

“不用多说了!”

世家公子打断了老仆人的劝说:

“一个奴隶而以,然到会有谁为了一个奴隶而打算和一个贵族过不去?”

“可是万一对方认为您是在挑战对方家族的荣誉,可就不妙了。”

但是,那个年轻贵族根本听不进去。

“喂,你,低贱的角人……啊~~!”

还没等这位贵公子说一句完整的话,疾光只一剑就将他从下到上整齐的砍成了两片。

也算这位公子倒霉,本来原计划就是等人来找茬儿,然后趁机生事,为此故意将头上的角大白于天下,谁想到摆了半天“无敌高手”造型,愣是没人来,好不容易来了个开口不善的家伙,自然是随手一剑,砍了再说。

不过人死了才发现,死者根本就是个外表弱不经风、身上没多少肌肉的家伙,而我给他的任务是:至少打倒五个肌肉发达的打手。眼前的尸体,肥肉倒是有几斤,但怎么的也和“肌肉发达”四个字没半点关系。

“天冥”剑是仙器,像疾光这样的凡间生灵是无法使用的,如果是魔剑神剑,恐怕还会吞噬持有者的意志,幸好仙器不会,尽管疾光无法使用天冥剑中的仙灵之力,但仙家至宝必竟不是神器魔器能比的,即使不能发挥丝毫仙力,坚不可摧的质地和锋利到极点的剑刃,使得天冥拥有破开一切凡间物质的能力——即使是天外奇矿也能一斩为二,这点连神器都难以办到。

那位贵族公子的血肉之躯自然无法阻挡天冥的锋利,将他分成两半,剑上却没有传来丝毫阻力,如同砍空气一般,以至于疾光差点以为砍了个空。

四周一片静寂,在万众瞩目下,两片尸身“叭叭”的两声横在青石地面上,过了好几秒,鲜血的血液才“滋滋”的从巨大的断口涌出,心脏部位甚至像个小喷泉,整整一大片的地面都被染成了红色,可是即使这样,变成两片的尸身上,那眼珠子还是一停的打断,眼神充满了绝望和恐惧,以及不解——这家伙还活着,可是活着又能怎么样呢?这只是因为剑锋太过锐利延缓了死亡的降临而以,这样的伤势,恐怕只有仙佛亲临或是用活死人肉白骨的仙药才能救活。

刚杀完人的疾光保持着“上撩”剑势,低着头,这个很酷的造形不禁让人们把他的评价抬高了几分,我却看见,他的身体有些微微发抖,大概是第一次这么明目张胆的在光天化日下目无王法的杀人,被这么多“正义”的目光注视着,有些害怕吧,凶手心理永远不像表面上那么无所谓惧。

“杀人啦!”

不知谁喊了一声,刹时间,本来因为震惊而瞬间寂静的奴隶市场再次热闹起来,只不过,这些热闹的声音却与买卖没有任何关系,那些夫人小姐们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除了尖叫就是昏倒,骑士们却拔剑围了上来,奴隶贩子的看门打手却乐悠悠的指指点点,在他们,大概认为这是贵族之间的仇杀吧——那位杀人的角人就是某位不知名贵族精心培养出来的杀手。

除此之外,我还听见了一些异样的声音:

“看到没有,行刺分成明杀和暗杀,暗杀我就不说了,刚才那就叫明杀。明杀比暗杀更难,这角奴真厉害,不仅有实力还有气势,要不是着上有根角,比贵族还贵族,不知是谁培养的,真是厉害。”

我瞧了瞧声音的来源:某处阴暗的小房内,开了个小缝,有几个脑袋,就着那条小小的缝向外看。我默默的睁开了额头上的天眼,屋内的情况瞬间看得一清二楚:四个人,四把弩,还有几把短刀,刀身被抹上了黑色的染料,没有任何反光,好像是杀手!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没想到这些杀手居然把“踢馆”误认为“明杀”,不是我的错,我没有指使疾光乱杀人,是那个贵族自己找死,绝对不是针对性的仇杀!

“那角人的剑好锋利啊,不知道是族里谁的作品,我认识的族人里可没谁打得出这样的好剑。”

这话是一个被捆成粽子的矮人奴隶说的。

“杰作,简直是杰作,这样的质地和锐利,可惜没有附上魔法力,要是能再附上魔力,恐怕是一件超神器,要是我,我一定用最好的晶石,让它成为神器。”

另一位矮人死盯着“天冥”,吞了吞口水终于吐出一句话来。

这矮人真是不懂装懂,要是把仙剑拿去“开光”,那可就成了废铁,保证连那些修真都不要,白送也不要,异世界的人和收废铁的除外。也有只有异世界这群没见识,自以为厉害的“铸造大师”才会发表这些“变宝为废”的无知言论。

不管周围人怎样议论,他们都不会出手管这档子事,因为眼前的事件,在他们眼中已经定性为“显贵家族之间的争斗”,中小贵族不想引火上身,那些要仰仗贵族的奴隶贩子更是不敢开口说什么,民不与官斗,在哪儿都是真理。

但还是有十几个人影冲向了疾光,这些人都是三大五粗,肌肉极度发达的充当保镖的武士,其中有几个还有家族徽章,表明了他们家族骑士的身份。

然而疾光却对冲来的几个人视而不见,半睁着眼,一副渴睡、矇胧的样子,以没有焦距的视线看着地面的青砖,口中喃喃自语,似乎在念着什么。

那些家族骑士和武士的兵器已经降临到疾光的头顶,但却留了几分力,他们保护的目标已经死了,为了给出一个交待,这个人必须留下,能活捉最好——看他那没几斤肉的瘦弱模样,想来也不会有多少力气打斗。

“这小子不会是第一次杀人见了血吓成了呆子吧。”

躲在屋子里的某杀手看到疾光那副样子,还以为是个刚出道的菜鸟杀手:

“刚出道就来明杀,以为自己是谁啊。”

“我可不这样看,你看,那家伙的嘴里好像在念咒语啊。”

另一位杀手以极其锐利的目光发现了疾光微动的嘴唇。

“不是吧,魔武双修的刺客?”

但是他们猜错了,疾光默念的,是一段剑法要诀,虽然声音很轻,但我却听得清清楚楚,由于距离和声音传播速度的关系,当那要诀传入我耳中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

那些骑士和剑士只听到一声巨响,白色的烟雾和艳丽的红色花朵在眼前盛开,身体似乎变得很轻,在空中飞翔,又好像重重的撞上了什么东西,当意识渐渐失去的时候,他们才明白过来,自己被人打飞了,那红色的美丽花朵,正是自己的血液。

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看不到疾光动作,握着天冥剑的手,以十数倍于音速的超高速挥动着,突破音障时的巨响,和像白色雾气一般的东西让人们更加误以为这是魔法的手段,但事情还没有结束,手臂高速运动时产生的暴风吹倒了四周的人群,吹飞了屋顶的瓦片和一些杂物。

这场人为的风暴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当一些倒霉鬼被天上落下的杂物砸伤,人们才意识到,那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已经过去,拍拍身上的尘土,抖落头发上的杂草和泥,再看看那位角人曾经站立的地方,除了一个明显是被风吹出来的大坑以外,什么人影都没有。

“大陆上出现了一个角人刺客,魔武双修!风系魔法十分厉害。”

这条消失很快在大陆上传开了。

不仅是人们惊讶,我也惊讶,疾光这家伙,明显走的是“气宗”一路,打坐炼气勤快,剑法招式却很少见他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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