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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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 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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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远就看见一堆人站在村口,女娲就坐在不远处的田边,她做了个与婴儿大小完全一样的泥偶,然后手指在泥偶身上画了几个符号,然后就是一阵白光闪过,泥偶竟变成了真人。

傀儡术!?这也叫造人!正当我大失所望准备离去时却发现那个原本应该是傀儡的泥偶婴儿竟东张西望,而且还爬到围观人的群人左瞧瞧右看看,这根本不是泥偶啊,完全是个活人,一个刚刚降生到世间的小婴儿,怎么回事!刚才女娲的手法明明就是傀儡术啊!

“好像是傀儡术啊!”

天华也查觉出不对,当女娲造下一个婴儿时,我仔细的看清了她的每一个动作

“没错,是傀儡术,可是傀儡术怎么能造出真正的生命体!不可能的啊!”

无论我怎么想,都理解不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我看了看天华,他也在苦苦思考。

“你们俩在这啊。”

不知什么时候,赵丽和欧阳耿站在我身后

“傀儡术?怎么能造出真小孩!?”

欧阳耿一眼就看到正在疯狂造人的女娲,他的震惊程度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傀儡术不能造真人?”

赵丽问道,尽管我知道眼前这个赵丽很有可能是化身,但我还是回答道

“是啊,傀儡术只是一个低级的仙术,不仅不能造人,连最普通的生命体都无法造出,可是女娲……”

我没有再说下去,眼前的事简直是不可能的发生的事,可它却偏偏发生了。

“哦!”

盯着正在造人的女娲,赵丽沉思了一会儿

“会不会是这样,女娲本身就是一个生命女神,她的生命力量通过傀儡术传达到傀儡上,使得原本应该是傀儡的东西变成了活生生的生命体。”

“很有可能!”

欧阳耿思考了一会儿

“傀儡术一直都是修真者、仙灵和妖怪所用的法术,他们的本体大多是普通人类或普通动物,不像女娲这样天生就拥有生命力量,这样说来,在女娲手中发生这样的事也不足为奇,不过,我还是要去确认一下。”

说罢,欧阳耿走到女娲面前,不知道和女娲说了些什么,只看到女娲笑着对欧阳耿点了点头,伸手从田间抓起一把泥,缓缓站起身,口中念念有词,随后大喝一声“起”,将手中一团泥巴丢出,那团泥巴在空中分裂成无数只有指头大小的小泥巴。这些泥巴一落到地上,就快速膨胀起来,渐渐的有了形状,一只只狐狸、老虎、兔子等野生动物像做梦一般出现在田间地头。

“那是什么法术?”

赵丽问

“中级傀儡术——撒豆成兵。”

天华随口应道,当赵丽发问时,我就知道麻烦来了,没想到天华倒是爽快,一下就回答了

“能教我吗?”

不出我所料,求知欲望极强的赵丽马上“勾搭”上了天华,唉!天华,你自找的。

女娲与众兽不知说了些什么,众兽一齐大叫起来,然后转身跑进远处的森林,看来生命女神还精通兽语啊!

“现在可以确定,傀儡术到了生命系的神灵手中,就会变成造物术,我说怎么转了几百个异空间,传说中的创世神之类的神灵没见着一个,原来创世神造物主都是些会傀儡术的生命神灵啊!”

回来后,欧阳耿报怨道

“想当年我为了找那种不存在的神,差点没挂在异界。”

原来看似天下无敌的欧阳耿还有这种糗事啊!

这时,一支迁移的部落队伍从森林中转出

“秦琳!天华!阿耿!”

那只队伍中竟跑出三个人,晕,那不是夸父、祝融、共工吗?他们怎么来了?

“哈哈哈哈!”

夸父一把抓过天华,丢上天,当天华落下时稳稳的将他接住,然后又丢上天,如此几次后天华终于受不了了,一个后功翻脱离了夸父的魔手,稳稳当当的落在地上。

“一见面就想把我摔死,我和你有深仇大恨啊!”

“没有没有,我见到你们太兴奋了,不丢你几下怎么能尽兴啊!”

晕,敢情夸父见天华身子单薄,把他当小孩看了,不过,在夸父部落中十岁小孩都有两米,比天华都更高,在夸父看来,天华当然还是没长大的小孩。

“你们怎么到这来了?”

“嗨!你别提了!”

祝融一脸愤恨的说道

“那个轩辕部落真不是东西,你们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派人来,叫我们臣服,还叫我们每年进贡。”

“那你们答应了吗?”

我问道

“当然没有,我们部落虽然人不多,但个个是有骨气的好男儿,怎么能向人低头!我们就这样和轩辕部落打上了,尽管我们的儿郎个个勇猛,轩辕部落人太多了,蚂蚁多了咬死象,不得以,只好举族迁移。刚好听说你们也杀出轩辕部落,到了这个联合部落来,炎帝的使者又四处召集部落对抗轩辕,所以我们就来了。”

“炎帝?”

我和天华对视了一眼

“炎帝是谁?”

“是我。”

炽炎从夸父身后走出

“轩辕改名叫黄帝,听起来挺威风的,我可不想被他比下去,所以也就自称炎帝了。”

“是这样啊。”

我觉得头有点晕,传说中炎帝和黄帝是连盟的,可是现在,炎帝分明就是和黄帝对着干的啊!不过,炎帝这个名字听起来的确比较威风,一听之下给人的感觉就是能够和黄帝平起平坐的角色。

在随后的几天里,其他部落迁移来的人源源不断,这些人都是为了对抗轩辕部落而来,联合部落人口暴长,一下增加到十余万人,又过了几天,部落人口接近二十万,远远超过了轩辕部落,但这么多张嘴巴都是要吃饭的,再加上女娲创造出的几十个小孩,被人称为“神子”,不敢待慢,虽然迁移来的人们都带有一些粮食,但这些粮食不是很多,没几天就得向联合部落要粮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使得原本就不多的粮食很快就见了底,幸好那些被女娲创造出来的动物完全和自然界中的动物没什么区别,放在锅里煮熟都是香喷喷的肉,学会了傀儡术的女娲扮演了食物创造机的角色,源源不断的将田里的泥巴变成活蹦乱跳的动物,总算是化解了食物危机。

联合部落在不断壮大,新加入的部落与早先加入的部落由于风俗不同经常发生些小磨擦,但在各部落族长的调解和族民的克制下,这些不愉快的事情虽然时有发生,但却越来越少,当来自不同部落的人渐渐适应了其他部落的风俗后,这类事情算是基本解决了。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七章 莲花法座
(更新时间:2004…8…1 14:07:00  本章字数:4481)

随着外来部落的涌入,联合部落中的人口急剧增加炎帝(炽炎)为了部落的事忙得焦头烂额。
“琳,我的女儿就交给你照顾了。”

不顾我的想法,炎帝就把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交给我照顾,如果只是一个小女孩,那也就算了,夸父倒也有样学样,把他的儿子交给我照顾。

“喂!有没有搞错!你什么时候有了儿子?还这么大了?”

“哈哈哈”

夸父扶摸着一个看上去有十三、四岁大小的男孩的头,得意的大笑

“我儿子有半个月大了。”

“半个月!!!”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没错,眼前的小男孩的确是十三四岁的模样

“你没开玩笑吧!他看上去至少有十三四岁。”

“哦!他是我的三儿子,我说的是我的小儿子。”

这时,我才注意到,有个男孩的背上还背着个熟睡婴儿。

“缙,你和弟弟跟着姐姐,我和你大哥二哥还有事。”

夸父摸了摸那把崭新的青铜斧,面带着笑容离去,也难怪他会高兴成这样,以前祖祖辈辈用的都是石斧石矛,现在换上了更好的铜制武器,虽然有些人舍不得以前的石器,但面对金属武器任何一个战士都不会拒绝的。而且这两天不知道天华和欧阳耿是不是得了“教育狂病”,居然把适合学习法术的人都集中起来,传授法术,这些人中有巫师,长老,族长,还有一些资骨较佳的战士,然不成他们想把仙术发扬光大?

“小弟弟,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我府下身,打量着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脸圆圆的,红扑扑的好可爱啊,实在不敢想像,夸父竟有这么可爱的儿子,父子之间简直没有一点相似。

“他还没有名字,在我们部落,要得到名字必须要三岁以后,由长老祭天后才能取名。我的名字叫缙,是两个月前长老给我取的。”

“哦,我叫秦琳……等等,你说三个月前你才有名字,你们部落要三岁才有名字……你几岁了?”

“三岁半。”

看着缙一脸的笑容,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这是什么年代啊,三岁半的人居然长得跟十四岁的人差不多大小,我是不是还没睡醒啊!不过想想夸父那种三米快四米的身高,又觉得这一切正常了,也许他们部落的人都这样吧,不长得快点,怎么会有这么高的身材呢!

突然前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扑到我背上,害我差点没摔,紧接着头皮一紧

“疼,不要抓我头发!”

由于头发被抓,一转头就会扯动头皮,疼得很,我只好放出灵觉,看看到底是谁偷袭我。

“驾!驾!,马儿快跑!”

不是吧!炎帝的女儿正骑在我背上,抓着我的头发,看到这情景,我还能说什么呢,只有庆幸她不像她母亲那样,又高又大满身肌肉,要不然,我这可怜的“马儿”早就倒在地上吐血了。

“你干什么呢,快下来!”

缙只用一只手就把女孩提了起来,但女孩却还抓着我的头发使劲的扯啊扯!那个疼啊!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留长头发了,呜~!

“放开我,我要骑马!”

在一阵头发与头皮的疼苦后,女孩总算放开了我可怜的头发,呜呜,为什么我要受这种罪。

啪!挣扎中的女孩一脚踢在缙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黑黑的脚印,不是鞋印,是脚印,这个年代的人都没穿鞋了,会穿鞋的也只有我、天华、欧阳和赵丽四个人吧。

“你!”

缙大怒!稚气未脱的脸上布满满乌云,他将背上的小孩交给我

“帮我照看弟弟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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