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迁徙(长篇纪实文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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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迁徙(长篇纪实文学)完整版-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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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李万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李世京等“钦差大臣”的行为——人们通常认为,纪检部门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消除社会丑恶与腐败,给老百姓带来希望,带来光明的使者,然而,在对渭南移民资金等问题的调查中,我们还真难以将那些在调查办案时,将自己吃喝拉撒让渭南移民办买单的纪检干部与公平正义相连——他们不能严守一个纪检干部做人做事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让被举报单位为自己的吃喝玩乐买单。他们包庇掩盖渭南移民办挪借移民资金,乱用乱投资等事实的行为实质上成了被举报者最安全的一道防线。

李万明问:就陕西水利厅纪检人员的这种现状,三门峡库区的移民还能寄希望于他们吗?那“问题查得细,查得清,可以结案”的结论会使何人绝望,何人高兴……

1995年底,就在李万明对专案组说三道四的时候,公务员考核开始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自己成了全局“考核”的重点。因为,“在这一年的工作中,他确实有做得不对应该总结和改正的地方”。比如,他私自与人调换煤房,拆除煤房隔墙的事,李万明也承认自己做得不对。但移民办书面通知他对此事作出书面总结,准备研究讨论他的考核等次时,李(以自己这点事与把移民款乱借乱用乱投资造成巨大损失等渎职行为比,根本不算问题为由)不予理睬。10月,在讨论他考核等次的科务会上,让他认识一下,李也拒不认识,致使其被评为“不称职公务员”。

这个评定在李万明的具体利益中造成了“多米诺骨牌”似的连锁影响——当年底进行正常调资时,李万明应由科员三档晋升为四档,但移民办却以“考核不称职”为由,强行把他的调资时间延迟到1996年底,这样一来,他以后的升资也就全都受到了影响。党政部门干部的职务晋升和晋级的名额,向来都是按照本单位在编干部总人数的百分比计算和分配的。但是,因举报后的“制裁”,李1985年调入渭南移民局22年,从未享受过一次职务晋升的指标或名额。他调到移民办之后的前18年,始终是个科员,直到2002年底,根据工龄30年、年龄50岁的“三五干部”晋升政策,他才被自然晋升为副主任科员档次。

最令李万明难受的是一年一度的党员评议活动,因他换了煤房还不肯低头认错,于是,他成了评议的中心,那些带着使命而来的支委和党员,也带着对“举报者破坏全局福利”的怨恨和愤怒,连续半月集中火力地向李万明开展了异常严厉的“批评与帮助”,对其“以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的险恶用心”进行反复剖析,反复评议。

有人竟这样训斥:“现在的腐败问题那么多,有几个人去举报,你李万明是吃饱撑的!”

党员评议的结果是:因李万明在党员大会的“反省、检查”不深刻而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并上报市直机关党委要求批复。从此,渭南市移民局一句“反腐举报多年,落个不合格党员”的顺口溜成了李万明那段耻辱历史的诠释。

“不称职公务员”、“不合格党员”自然没有工作的权利。移民办某领导发话:让他当专业告状户吧。于是,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李万明“失业”了,单位说房子不够,不给他办公地点,也不给他安排工作。他不得不将自己的办公桌椅搁在他家的煤房里。可是,闲下来后,到办公楼去一溜达,他却发现单位给某职工除了在办公楼安排了一间宿舍和一间厨房外,还在机关大院给他安排一间机动房。李万明不服这种厚此薄彼,便去找郑博要办公室。可郑博却问:在办公室写举报信不保密吧?

为了给自己争取一个上班的地方,党员会上,李万明声泪俱下地说:“我即便是渭南移民办的一条狗,也总得给我安排个狗窝吧!”

办领导表情漠然,毫无反应。

连移民办的职工也吃惊了,“单位那几个因经济犯罪被判刑的,领导也没有做得那样绝,对李万明却硬是下了硬茬!”

李万明并未因此而偃旗息鼓,他很快写出了《血泪在流淌,正义在申吟——控诉一起打击**举报人的严重事件》的举报,反映他因举报被打击报复的情况,并表示自己对省、地的调查不服,请求中央直接派人调查。

1996年8月,李万明的这封举报信经当时的国务委员陈俊生批转给时任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程再批转省信访局要求报结果。

渭南市监察局、信访局调查后给省里报告说:公务员考核和党员评议,都是按市人事局、机关工委安排的正常工作,将其定为不合格党员和暂缓半年对其进行公务员等次考核,符合程序规定和**集中制的原则,不存在打击报复的问题。

李万明举报有关领导“**打击举报人”的控诉被另一个应消除社会腐败,给百姓带来公平正义的“化身”以“正常工作”和“符合程序规定”等理由否定,他的举报再次以失败告终。

38、“《工人日报》风波”

既失望于“上面”,又指望不上应消除社会腐败,给百姓带来公平正义的“化身”,李万明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媒体。这时,“《工人日报》风波”的另一个主角丁国元出现了。

丁国元,《工人日报》记者,时年近“不惑”。对我这个同行的电话采访,丁国元仍以职业的敏感和娴熟的业务水平抓住要害和重点进行简明扼要地回答,从他轻松的话语里,记者仍能感受到他当年在这件事情发生后所经受的沉重压力。他说,险恶极了,自己当时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里的一只小船,随时都可能被惊涛骇浪掀翻吞噬……

差点给这位敢于仗义执言的记者带来灭顶之灾的不过是一篇发表在该报“来信与调查”这一栏目里的举报材料。

十年之后,丁国元在网上重发了李万明寄给他的那份“材料”,并补充说明:重发十年前《移民款不能乱用》一文,既是“移民代言人”李万明的十年磨一剑,更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谨以纪之。

找出1996年12月18日的《工人日报》,记者首先看到的是丁国元当年所写的编者按:

“国家兴修大型水利工程,要为移民安置耗费大量资金,移民搬迁,家庭财产也会受到损失。目前,国家下拨的安置费非常紧张,渭南市的移民人均只有1000多元,但有些负责安置移民的官员却将这笔专款挪做它用,甚至造成巨大浪费,实在令人痛心。”

以下是《工人日报》“来信与调查”栏目里发表的李万明给报社的去信——

编辑同志:

在陕西省渭南境内的三门峡库区,现有移民近50万人。在五六十年代,这些群众为了支援国家的三门峡重点工程建设,保障黄河下游亿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发出的“迁一家、保千家”的号召,毅然离开了祖辈赖以生存的库区膏腴故土,移居异地他乡,后来,由于三门峡水库运用方针的改变,库区不再蓄水,中央在1985年决定拨付专项资金,安置困难移民返回库区定居。

移民群众返回库区后,生活上遇到许多困难。如今年初发生的黄河特大洪汛造成的毁堤决口,就淹没了大荔滩雨林乡许多移民的小麦和房屋,损失严重。再如今年秋汛渭河暴涨,引起洪水倒灌,致使秦岭支流决口。造成地处华阴滩的北洛、南严、良坊、高家等移民村的群众被洪水围困,仅高家村3000多移民的住房和庄稼几乎全部被淹。因此广大返库移民经济状况一直未能改观,急切地渴望政府能够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信件的下一部分接着列举了前文提到的诸如渭南地区移民办先后数次对外违规违法挪借移民资金,下属一些县(市)移民部门投资搞经济创收,累计亏损数千万元,用移民资金给市领导购置小轿车2辆,乱花经费、滥发钱物、铺张浪费、请客送礼等各类违纪行为。并强调,针对该办多年来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市纪检机关曾专门发过批评通报,责令坚决纠正;同时省审计机关亦曾作过审计结论和决定,指出:“外借移民专项资金,违反了移民资金管理的规定,移民办应落实责任,限期收回与移民工作无关的借款,尽快投入移民项目。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移民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

李万明在信中指出:上级的批评通报和处理决定未能引起渭南市移民办领导的应有重视,对违纪问题依然纠正不力,改进不大,甚至还出现一些顶风违纪的严重问题,致使国家资财遭受了更加惨重的损失。正如群众抱怨和批评的那样:“中央给的移民资金是‘官灯粗油捻’,耗损不心痛。”

在信的最后,李万明强调:对于管好用好移民资金,中央早就明确规定,移民资金属救济性质,必须加强管理,切实用于移民事业。目睹曾经为了国家水利建设而牺牲自身利益的返库移民如今的贫困状况,再看看渭南市移民办对中央直接拨付的巨额移民资金所造成的浪费和腐败作风,实在叫人按捺不住内心的激愤。为了挽回国家的严重经济损失,维护广大移民群众的利益,笔者疾呼: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多,移民资金再不能乱花乱用了!

稿件的末尾,署着“渭南移民办,李万明”的名字。

在这封信后,《工人日报》刊发了记者丁国元的调查附记:

接到李万明的来信,记者专程前往陕西省调查核实。从有关部门核实的材料看,李万明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渭南市移民资金管理上浪费多、漏洞多的问题确实比较严重。

据了解,该办财务负责人已被检察院收审,涉及犯罪金额十多万元。但有关部门却认为上亿元的安置经费浪费几百万元,算不了什么。他们对记者说,谁还没有个决策失误?

渭南市移民办投资矿泉水厂损失了300万元,陕西省移民办也在这个厂投资了1000万元,现在企业破产了,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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