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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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的天性-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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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族和部落的纽带会相应地牢固持久,这种忠诚献身的长链由于不容易或根本不可能打断,久而久之会结成一团,最终使文化纠缠在其中,冉也不能发展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中等大小的社会单位,即扩大的家庭和部落,成了至高无上的目的,我们应该看到,这样一来,明显遭殃的是个人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这个观点,让我们再回顾一下基本的进化理论,让我们设想一个自利的行为谱线,在一端,受益的只是个体,然后是核心家庭,然后是扩大的家庭(包括近亲,祖父母一辈以及别的在亲族选择中举足轻重的成员),然后是群体、部落、酋长国,最后,在另一端,是社会政治的最高单位,在这个谱线中,哪些单位能够从人的社会行为的先天倾向中得到最大好处?为了找到答案,我们可以从一种新的角度来审视自然选择,那些受到最强烈的自然选择制约的单位,那些繁衍和死亡极快并与环境的要求相一致的单位,就会得到它们自身成员的先天行为的保护,在鲨鱼中间,自然选择发生于个体身上,所有的行为都以自身为中心,恰到好处地为单个鲨鱼及其直接后代的福利服务,而葡萄牙水母和其他管水母都组成一大群相互高度配合行动的整体,选择单位则是自己所属的群落,挤塞在胶状的一团里的单个成员几乎是无足轻重的,有的成员缺胃,有的缺少神经系统,多数从不繁殖,而几乎所有成员都可以蜕皮再生,与此相比较,蜜蜂、白蚁以及别的群居性昆虫也表现为以群体为中心,只不过在程度上稍微小一点。    
  在这生物行为潜线上,人类显然处在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点上,但到底在哪里呢?对于我来说,现有的证据表明,人是相当接近以个体为中心一端的,我们并不在鲨鱼,自私的猴子或猴类的位置上,但我们更接近它们,而不是蜜蜂,人类的个体行为,包括似乎是为了部落和民族的利他行为,都指向达尔文所说的个体及其最近亲属的利益,只是有时其途径非常迂回曲折罢了,最精巧的社会组织形式,剥开其外表,最终是为个人服务的工具,当人的利他主义行为服务于至亲好友时,这种利他主义本质上似乎就是“无条件”利他主义,虽然在程度上远不及社会性昆虫和群居的无脊椎动物,除此而外,其余利他主义行为都属“有条件”利他主义,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我们可以预见,相互矛盾的情感、欺骗和罪责感交织在一起,不断地折磨着人的精神。    
  生物学家罗伯特L·特里弗斯和社会心理学家唐纳德·坎贝尔各自独立地作出了同样的直觉的判断,后者没有使用那么多技术性词汇,但重新唤起了人们对人类利他主义和道德行为的科研兴趣,弥尔顿·戈登在研讨了社会学方面其他大量事例之后,作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人保卫他自己亲族的荣誉或利益,也就是保卫他自身。”    
  自我中心主义比整个种族的利益更重要,这一点可以不同程度地处于各种逆境的若干种族的行为中得到最清楚的说明,比如,从牙买加移民到英同或美国的西班牙犹太人,他们根据个人各自的处境,要么加入这个新国家中的犹太团体从而保持自己的犹太宗教信仰,要么完全丢弃自己旧的观念,很快与非犹太人通婚,使自己融入新国家的文化之中。迁徙于圣胡安和纽约之间的波多黎各人更灵活善变。一个波多黎各黑人在波多黎各时,处处表现出自己是黑人少数民族之一员,在纽约时,则表现出自己属于波多黎各少数民族。当他得到在纽约应用积极行动法的机会时,他会强调自己的黑皮肤;但在私下与白人的关系上,他又可能力图冲淡自已皮肤的黑色,总爱说什么他可以讲西班牙语啦,有拉丁文化的传统啦等等,许多受过较好教育的波多黎各人也象上面所说过的那些犹太人一样,干脆砍断与自己民族和宗教的联系,迅速采用新到国家的文化习俗。    
  哈佛大学的奥兰多·帕特森已经指出,发生在种族熔炉里的这类行为,在加以恰当的分析以后,可帮助我们对人性自身获得带普遍性的见解,加勒比地区的华人是个很好的例子,作为少数民族,他们的历史类似一个对照实验。仔细检查他们的经历,就能看出某些关健的文化变量影响着对自己民族的忠诚,当19世纪晚期中国移民到达牙买加时,他们得到机会去占领并控制了零售行业,那时存在着一个经济的真空:黑人农民还束缚在以往的以奴隶庄园为中心的农村生活方式中;作为上等阶层的白种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又瞧不起零售行业;本可以干此行道的混血的“有色人种”又急于模仿白人,企图钻进白人的社会经济圈子中去,所以也不愿染指零售业,那些华人数量只占不到百分之一,然而他们在牙买加把零销行业接过来后,却能够大获其利,他们能做到这一点,依靠的是专业经营,同时还依靠对本民族的忠诚和对婚姻的控制,从而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这就是,种族意识和对外来文化的排斥态度服务于个人利益。    
  20世纪50年代以后,社会环境急剧变化,那些华人的民族精神也随之大为改变,牙买加独立后,新的统治集团由各种族的人共同组成,并坚定地维护一种全民的、混成的克里奥耳人文化,现在,对被包围在当中的华人最有好处的,自然是跻身于这种上层集团,他们马上就这样做了。15年不到,他们不再是一个有独立的文化的民族,他们改变了经营的方式,由主要从事批发变成从事超级市场和商业区的建设和经营,他们也采用了资产者的生活方式,投入到克里奥耳人文化之中,不再强调传统的大家庭,而转向核心小家庭,经过这一切发展变迁,他们仍然保持了自己的种族意识,不过,那不是一种盲目的遗传要求。而是一种经济策略,最成功的家庭往往也是同族婚姻产生的家庭,妇女成了财产交换、巩固和保持在不大的家族集团内的工具,由于这种习俗并不妨碍牙买加华人被白人文化方式所同化,这些华人就保持了同族婚姻的习俗。    
  在圭亚那,这个南美北海岸的小国(原名英属圭亚那),中国移民面临着一种很不同的挑战,尽管他们有着和牙买加华人同样的背景,他们来自中国的同一地区,由同一代理机构将他们带到殖民地来,但是,在英属圭亚那城镇里,华人发现零售行业早已被其他民族的移民-葡萄牙人-所占据,他们早在上世纪40-50年代就来到此地了,白种统治阶层最偏爱这些萄萄牙人,认为葡萄牙人在种族上、文化上更接近自己,少数华人倒是打入了零售行业,但他们从来没有取得压倒一切的成功,另外一些华人只得进入别的行业,包括政府机关,这些选择中没有哪一种有助于维护民族意识,比如说,在零售商务中,就不可能通过排斥其他种族而获取取最大收益。所以,英属圭亚那的中国移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融入到白人的文化中,到了1951年,他们当中一位目光锐利的观察家,赛希尔·克莱门蒂就这样说过:“英属圭亚那有一个中国所不知的中国社会,这个社会也几乎不知道中国的存在。”不过,“这些华人的成功远远对此作了补偿:尽管他们在总人口中只占0,6%。但在中产阶级中间都有强大的势力,从他们当中产生了共和国第一任总统,他的名字叫钟亚瑟。    
  帕特森及自己对加勒比地区的研究中,以及从别的社会学家所作的相关研究中,总结出三条关于民族忠诚精神和利他主义的结论:(1)当历史状况使种族、阶级、个别成员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总是力图尽可能减小这种矛盾,(2)一般来说,个人总是设法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其余一切利益之上,(3)虽然种族和民族的利益可能暂时占上风,最终,还是社会经济阶层独占鳌头。    
  一个人的种族身分所具有的力量和影响,是由他所属社会经济阶层的普遍利益决定的,而这些普遍利益又首先服务于他自己本人的利益,其次服务于他的阶层,最后是他的种族,政治学中有一个叫作“指导者规律”的收敛原理,其主要内容是:一个社会的收入在进行分配时,控制政府的阶层总是最得益的,在美国,这当然就是中产阶级,甚至可以说,所有的机构,从公司到教堂,都是围绕着控制它们的那些人的利益而运转的。人的利他行为,回过头来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是有条件的,要找寻无条件因素,我们只得密切观察个人,最多不超过他的子女和少数近亲。    
  然而,一个显著的事实是,人的一切利他行为都受到一种强烈情感的支配,即大家都直觉地认为利他行为应该是最无条件的,强求回报被视为对道德的严重侵犯,欺骗、叛变、背教、变节者总是为众人所不齿,荣誉和忠诚总是受到最严格的准则的强化,那些建立在固有的、基本的强化手段之上的规则,看来有可能使人在把自己所属群体的成员作为参照的情况下,接受这些而不是另外一些价值观念,学习规则跟领土扩张行为和仇外心理是相对的,后两者是针对其他集团成员的情感态度。    
  我进一步的推测是:建立在学习规则和情感保护基础上的利他主义行为的深层结构,是坚固而有普遍性的,它产生一系列可以预见的反应,这类反应已由技术性较强的一些著作进行了分类,如伯纳德·贝雷尔森、罗伯特·A·莱文、内森·格莱泽尔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家的著作,其中的一条概括是:集团内部越贫弱,就越运用集团自恋作用来作为补偿。另一条是:集团越大,个体通过对集团的认同所获得的自恋性满足就越小,集团内部联系就越松散,个体越愿意从属于集团中某个更小的群体,还有一个结论是:“如果某种亚集团已经存在,那么作为国家的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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