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都市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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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狂龙-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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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到了,你现在算是安全了,你看谁来了?”揉醒了眯着眼地天颜悦,三辆小车其中一辆已经打开了车门,一个婉若娇羞的女人,缓缓地走出了身形天颜悦瞪着大眼,真的不敢相信,惊叫一声:“秋雅姐………

没有错,此刻从车里走下来,正是东南三花之一的玫瑰林秋雅,黑色的长袍裙,在这里夜里,失去了玫瑰的芬芳,但是却增添了几许性感的魅力。

长长的黑色挽起,盘在肩后,修长俏灵的身姿,隐含着一种亲切的喜悦,她也看到了车里的天颜悦。

当这场演唱会没有办法取消,非要进行下去的时候,萧秋风就已经计划好,如何让这小女人安全的离开香港,东南是林家的天下,在这里,林秋雅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这个女人。

“秋雅姐,真的是你,小悦真是太想你了。”一个热情的拥抱,两个女人,已经紧紧的贴在一起。

“哦,我还以为小悦有了萧大哥,把我这个姐姐给忘了呢?”呵护的拍了拍天颜悦的背,林秋雅嘴角带着一种坏坏的笑。

天颜悦脸红,羞气的用手在林秋雅的腰间搔动着,叫道:“才不会呢,萧大哥是萧大哥,秋雅姐是秋雅姐,我一个也不会忘记的。”

萧秋风也走了下来,说道:“好了,小悦交给你了,完整无缺,我先走了。”

林秋雅却很是仔细的审视了天颜悦上下,然后有笑了笑说道:“萧公子,你还真是让人有些失望,这么好的机会,竟然不知道把握?”

这么多人,也只有萧秋风能明白她的意思,好像没有把这个小丫头泡上床,失去了拥有这个女人的机会。是一件很遗撼的事。

萧秋风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一旁的天颜悦并不知道,她早被林秋雅卖给了眼前的男人,反而问道:“萧大哥,你不与我们一起回去么?”

“我在香港还有些事没有处理完,需要多呆几天,你先回去吧,有机会再联系。”现在香港已经是一个烂摊子,他当然要趁这个机会,好好的收拾收拾,而且他要找的人,还没有找到呢?

天颜悦一听,已经放开了林秋雅的手,冲到了萧秋风的怀里,重重的一搂之后,然后抬头,在他的脸上狠狠的吻了一

“萧大哥,我会想你的,每天都想。”知道要离别,这个小丫头已经忍不住的哭了,躲进了车里。

萧秋风没有劝慰,这小女人的事已经告一段落,没有必要再纠缠下去,他也不是真正的木头,当然知道,天颜悦已经对他有了依赖的心理,早离开,早好。

“哦,原来有美相伴,我说呢,连我这天香国色的大明星妹妹也没有兴趣,萧公子果然不愧是风流公子,走到哪里,都不缺少女人。”林秋雅看到了露丝,也露出一抹少有的惊讶。

这个西方的女人,简直就像是一团火,身体无处不带着诱惑的气息,应该没有男人可以抗拒的。

露丝没有等到林秋雅靠近,就已经冷声的开口了:“不好意思,如果你不是叫柳嫣月,那么,我不想认识你。”

她是一个杀手,根本不能与人太过于靠近,现在她感兴趣的,却是刚刚才从天颜悦口中知道的这个被称为未婚妻的女人。

她有些想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可以配得上这个男人。

林秋雅一震,这个女人好冷,虽然她也一向被称为冰美人,但与这个女人相比,却还逊了三分。

萧秋风已经上了车,露丝连墨镜也没有取下,更没有一句告别,车子立刻飞扬急速的离去,而天颜悦,躲在那车窗后,盯着萧秋风背影,凄然的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此刻已经零晨二点,路上很安静,车里也很安静,露丝已经听完了萧秋风叙说的经历,她没有回过头来,因为她不敢,当一种凉意在脸上滑动的时候,她才惊然的发现,那是泪,她流泪了。

“运用你所有的力量,帮我找两个人,一个是刀,一个就是何向南。”萧秋风一点也不客气的吩咐道,让这女人做事,他已经习惯了。

露丝也习惯了,她并不知道这种习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如果你不帮我,我就会死,死在别人手里。”每次听到这句话,就算是再不愿意,露丝也必须帮忙,她不能让这个男人死在别人手里,这是属于她的权利。

所以,慢慢的,只要是这个男人提出的要求,她似乎就没有拒绝过了。

第九十五章 诱敌

萧秋风在这个世上能相信的人并不太多,而关于露丝,他的信任来自天命。

像天命这种超脱人世的高手,就算是杀人,也没有人真正的可以过问,当年教皇大人亲率着十二门徒,把天命追得满欧洲跑,却也奈何不了他,最后还是回到英国才找到合围的机会。

那一战,萧秋风正好是参于者,对于一个寂寞孤独的高手来说,碰到那种大战,当然禁不住想出手的。

伦敦本就是灰烟朦胧,但是那一战,却让整个伦敦中心,变成了黑暗笼罩的地狱,天命与萧秋风在十二个门徒与三千护皇卫队的合围中,倾情一战,不仅斩杀了八大门徒,更是让护皇卫队损失惨重。

最让教皇一辈子无法忘记的是他手中象征教皇权威的圣杖,被萧秋风一折二断,抛在了莱运河中,那一刻,教皇气极攻心,沦为了一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的废人。

还好这个欧洲盛名的教派在中国并没有太多的力量,不然他们早就已经查到萧秋风的身份,进行报复了,但是从那一战之后,他们成了欧洲最不欢迎的人。

但萧秋风与天命成为了朋友,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就是没有隐瞒,没有欺骗,两胁插刀的伙伴。

人生难得遇上一个知已,所以露丝这个女儿都不知道的秘密,萧秋风却知道了。

相信天命,所以萧秋风也相信露丝,虽然他也知道,如果有机会,这个女人绝对会完成天命的遗命。

到了今天,萧秋风也没有想透,天命死前,为什么在央求他照顾女儿的时候。却又给露丝一个如此怪异的命令?

想不透的事,就不想,顺其自然就好,萧秋风很看得开,而且正因为这样,露丝倒成了他最好的保镖。

回到酒店的时候,天色已经泛明了,看着天边红彤彤的如血般灿烂,萧秋风已经没有丝毫地顾忌,天颜悦走了。今天,真是杀戮的好天气。

房子还是很昏暗,但是当萧秋风打开灯的时候,一个人正端坐在沙发上等他,而让人奇怪的,是萧秋风竟然没有一丝的惊讶。

“你究竟是谁?”开口说话的,正是坐在沙发上的人,夜鹰。

萧秋风脱下了外套,换了双棉制的托鞋,伸展了懒腰。然后才端了杯酒在夜鹰的面前坐了下来,没有回答,反而笑着问道:“你说呢?”

夜鹰眸光一闪,敏锐的捕捉着萧秋风身上地某些东西。

“其实你又何必问,你想我是谁,我就是谁。”

夜鹰突然的笑了。点了点头,说道:“没错,我实在没有必要问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已经是朋友,这就足够了。”

他紧绷的身体。慢慢的放松。然后靠在了沙发上,然后看了萧秋风一眼说道:“绿笛我已经查过了,六级碧玉制成,应该是军中的警笛,这是高档货。”

萧秋风轻轻的问道:“有没有查到什么人?”

这一次,夜鹰倒回答得很快:“有,但是………………”他回答得快,停得也快。最后摇了摇头说道:“这些事。我们来处理,会方便一些。你现在准备怎么做?”

萧秋风也笑了,说道:“夜鹰,你是最聪明的人,我真是不希望你死得太早,没有把握的事,你就不如糊涂一回,当然,如果有些非做不可的事,你可以找我,虽然我不一定有你聪明,但我百分百比你能打。”

夜鹰没有反驳,而且很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如果眼前地男人,真是他的话,这句话在整个龙组,没有人可以反驳,就算是那个阴森的龙头,也没有这份勇气。

“我查到一点东西,或者你很感兴趣,听说刀与剑,一向是形影不离的。”夜鹰说完,有些遗撼的叹了口气,说道:“但是很可惜,我一直找不到证据。”

萧秋风摇了摇头,看了夜鹰一眼,说道:“你真的老了,有些时候,做一件事,好像并需要什么证据,想做就去做,不然也不配那两个字地称号。”

夜鹰似乎明白,站了起来,拉开了一边窗帘,抬头看天,叹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

“的确是一个好日子,我喜欢在这样的好日子杀人。”不过在杀人之前,他得好好的休息一下,养精蓄锐。

中午十二点,昨夜受到惊吓地袁国平被人从被窝里叫了起来,说是香港地乱势不太安全,天颜悦决定坐下午二点的飞机离开,让他马上准备。

除了昨夜受伤的两个保镖,四大龙组高手都已经到齐,今天他们的任务,就是护送天颜悦安全的离开。

这个消息,很快的透过了不同的渠道,如蛛网一般的,传到了需要知道地人耳内。

“萧先生,要不要让警察护送一下,我怕不太安全。”昨天还说,绝对安全地袁国平,被昨夜一吓,此刻还有些心有余悸,那些哪里像匪徒,简直是亡命之徒,而且是比特警更厉害的亡命之徒。

萧秋风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了,这一次是秘密送机,没有人知道,就不要惊动警察了,而且天小姐身体有些不适,不想让太多地围观。”

如果真正的高手出现,那些警察并没有太多的作用,只是徒增伤亡而已,如果没有高手,一般的小团伙,那也不会被他们看在眼里,萧秋风不想动用警力。

一点多钟,天颜悦终于出现了,头戴着圆圆宽边的织帽,脸遮丝巾,眼戴墨镜,意态秀丽,飘然灵致,就算是一旁躬身相送的酒店经理,也没有发现,这个天颜悦,根本已经是一个贾货了。

八辆车,前后护送,一字排开的,慢慢的从酒店离去,这一刻,人群中,至少有超过四人,已经很莫名的消失了。

从酒店到机场,只有十公里的路程,二十分钟的时间,如果那些人真的想示威杀死天颜悦,他们最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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