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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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王-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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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处理这些问题上,基本上就照着李大卫和陈军交待她的那样去办。

  她那一头平安无事。

  幸好凶手带走了林瑞福的公文包,看到了包里的那个本子,就以为林瑞福没有再留下其他东西了。要不然,林太太在林瑞福死后,肯定会有麻烦,而且是大麻烦。

  按照F省的社会习俗,对男人在外头干的事情,女人一般不过太问。所以,那两个凶手以及他们背后的真凶,以为取了林瑞福的性命,灭了活口,再销毁他随身携带的东西,就不会留下祸根了。

  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林瑞福的公司原本就是夫妻搭台的班子,两人称不离铊铊不离称。像林瑞福经营这么大的生意,而且在短期内迅速扩大,他要是没有他老婆的帮忙,是很难做得到的。

  而且,这个女人在那天遭遇陈军和李大卫突然闯入,并被告知林瑞福变故,居然未尽乱了方寸,可想而知,这女人并非等闲之辈。

  幸亏有这些巧合!

  李大卫暗自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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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瑞福遗留下的那三大本记录,内容五花八门。

  他经常会记下重大的交易,商界江湖上的内情,也会随便记下某人的名字、电话号码和一些跟这个人有关的重要细节。他甚至也记到国家一些重大政策,但通常只是用标题形式。

  像他这种专门干进出口贸易的商人,除了会留意供需商情之外,李大卫凭直觉,断定他还会关注资金面上的问题,三大本记录当中肯定会有一些是关于怎么弄到钱的这方面的记录。

  因为做这一行,表面上是货物交易,实际上也是金融运作。货物也只不过是一堆堆物化了的钞票。他们从境外一头千方百计地把货物搬进境内,就是要玩时间差、汇率差和渠道利润差。他们的思路通常是短平快的,争取在快速搬运的过程中,产生尽可能多的差额利润,最后一股脑儿把赚来的一大堆钞票卷进自己的口袋里。

  搬进搬出货物,他们不可能完全用自己的钱来干,而是先收需方的定金,然后向供方提供一部分货款;等供方的货物离岸了,他们再凭借供方的单证,向需方再要钱,用这些钱再打给供方;等供方的货物一到岸,他们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就要去收需方的钱了。

  像他们这样操作,对短期资金的需求经常很大。大部分进出口商家很难从银行贷到款,所以,很多人就采取类似于林瑞福那样的操作办法,一部分自有资金、较大部分民间借贷,这边借到手,那边一收到钱,马上就拿去抹平借款,剩下的就是他们的纯利润。

  只有那些上规模的进出口商,可以从国外拿到一个大的合约,然后再分拆这个大合约成大小不等的境内合约,通过出售、转让这些合约,从中手不沾血地稳赚收益。

  李大卫尤其感兴趣的是林瑞福究竟是怎么来回倒腾资金的。也许从这当中,可以发现重要线索。

  至于林瑞福做生意当中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李大卫才懒得去细细琢磨。

  主意既定,李大卫开始耐心地翻看林瑞福的那些记录本。

  李大卫一边看,一边把自己想象成就是林瑞福。

  现在,已经死去的林瑞福,又开始生动地告诉李大卫关于他的搬钱的故事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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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林瑞福给李大卫的感觉是,他原来可能是在市县一级外贸单位呆过的,至少也应该是在外贸系统的周边单位干过。

  他刚开始做的是国内贸易,也就是倒买倒卖。很快,他发现仅仅是在国内做这种倒腾的生意,利润并不高;而且,因为供需双方依靠自己建立起来的网络,已经越布越广,真正留给他的空间早已越来越小。再这样干下去,不但人很辛苦,赚钱的机会小,赚到的利润少,且风险也很大。

  市场越来越均质化,人家可以选择跟林瑞福做生意,也可以选择其他人。大家全挤在一个口子越收越紧的瓮里,相互之间挤压、搞鬼就越来越频繁。而且,这种无序的竞争恰好是供需方拿来当作要挟、打压中间差价的最好的武器。为了做成生意,林瑞福们只好下更大的本钱,甚至不惜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希望能抢到合约。这就把供需两头养得越来越刁,形成恶性循环,结果自己把自己所能赚到的利润空间越挤越小,小到赔本边缘。

  林瑞福们还碰到另外一个问题:供需双方越来越不遵守信用。今天,这个被弄得舒舒服服的人口头上明明答应要把生意送给林瑞福做;睡过一觉之后,明天就翻脸不认人。林瑞福们越是拼命想贴近他们,他们就更有理由瞎搞。

  林瑞福们的处境越来越尴尬。

  但是,一旦转去做进出口贸易,因为供需双方的线被拉长了,中间的利润环节就明显增大。虽然这中间细节的东西很多,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会出现风险,但利之所在,商必趋之。林瑞福很快调头去搞起进出口贸易。

  这种贸易,不是一般人能干得轻车熟路的。这当中涉及到外贸程序、外汇兑换、交易谈判等一系列很让人头疼的事情。

  这一调头之后,林瑞福似乎更加得心应手。从他做成的那一笔笔交易来看,他居然没有亏过,而且交易周期被运作得非常精短。要不是他后来不小心碰到人家设局诈骗,他或许可以自诩是这个行业的“常胜将军”。

  调头之后,林瑞福碰到的头一个大难题,是怎么把人民币以较低成本、却又极其快捷的方式,变成合约规定的外币;一变成外币之后,无需他自己操作,境外供方就可以在账上看到预期中的那些钱,然后发货给他。

  第二个难题,是一旦踏上进出口贸易这条船,林瑞福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就会突然增大。货款还可以像原来那样搞分期进出账,但中间运送、出入关的成本是省不了的,要远比在国内操作时发生的成本要大得多,而且必须即时支付,否则人家不会让你马上把货提走。你要是当天不提走货,第二天又要加价。所以,林瑞福所需要的启动资金,要远比原来大得多。

  打个比方说,原来林瑞福在国内可以以两百万启动资金就做成三吨货物的生意,那么,现在如果他的流动资金量不增大的话,那他最多只能做成一吨不到一吨半的生意。同样货量的货物,林瑞福至少要多准备多于一倍的流动资金。

  他曾经为这两大难题发愁过。于是,他开始四处打探门路,怎么样才能快速搞到所需的资金。而且,有很理想的中间渠道,可以把他筹措到的资金马上兑换成外币。要是有人帮他包办了这些事情,那林瑞福就等着货物到岸收货,分解发货,收钱,这三项简单的事情了。这三项事情对他来说,差不多就是小菜一碟,十拿九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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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林瑞福对短期民间拆借资金的兴趣和他在内外贸商情方面的兴趣,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他在记录本当中,就以差不多近四成的篇幅,提到了自己在找钱过程中的经历。

  很多种来路的钱他都敢借,越借越多,越滚越大。

  借钱给他的,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纯粹私人借款、企业间拆借、“标会”的钱、赌场的钱,还有就是地下钱庄的钱。

  F省有很多种类型的“标会”,“标志”是一种盛行民间的特殊的融资方式。F省的人喜欢组织左邻右里、亲朋好友,由“会头”(“标会”的组织者)牵头,组织“会脚”(“标会”参与者),大家一块搞起“标会”。这种“标会”筹集资金的周期不定,通常是一个月标一次,“会脚”按中标金额支付给中标的人。每人只拿一回,其他时间就要按月把“会钱”交给“会头”,“会头”在收款完毕之后,交付给下一个中标的人。

  有的周期很短,半个月标一次,这种“标会”涉及的金额通常非常小,小到可能每个人只要出几块钱甚至是几十块钱。有的周期很长,三个月交一次钱。周期越长,金额往往也就越大。周期长的叫“长会”,周期短的叫“短会”。

  周期长,并且“会头”有本事组织很多人参加,那么,这个“标会”每个时期聚集起来的钱,规模也就越大。F省“百万(元)会”、“千万(元)会”,时不时也会存在。像后面这种较大规模的“标会”,其存在的生命周期起码也都要四年以上,才能让每个会员都轮流着拿到钱。当最后一个“会脚”拿到钱之后,“标会”就宣告解散。

  据林瑞福的记录,他就参加过很多个“标会”。他拿来派作运营的资金,有一些就是来自“标会”。

  他的操作手法很简单:尽可能打听到哪里正在搞“标会”,就想尽办法参加。他报了名之后,尽可能在最前面几名内拿到钱,然后投进公司里。他拿到了“标会”的钱之后,以后只需按期交“会钱”就可以了。

  当然,林瑞福越是提前急着把钱标回来,那他还需要多支付一些钱给其他“会脚”,相当于利息。

  比如,他以7000元的代价标到一个“标会”,会员有150人,那他一标到之后,就可以拿到105万元。但他以后每期就要以同样的代价支付。如果后来某一期还有人标得比他高,那他就要在那一期支付新的标金。

  越是最后拿到钱的,那他实际到手的钱就会最多。因为前面标到钱的“会脚”会按原来抬高的代价照付给他钱。所以,如果不是急着用钱,通常“会脚”不是很想把钱标回来。与其勉强标回来,还不如放在“标会”里养着。

  通过频繁参加这样的标会,林瑞福确实可以圈起一定规模的钱。运作得顺利的话,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就变成一个“千万富翁”。

  F省大大小小的赌场多如牛毛。这些赌场集中了很多钱,赌场的老板经常在场内场外放高利贷。早些时候通常是五分左右,即百分之五的月息。后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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