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豆蔻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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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豆蔻年华-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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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步子迈的太快,把自己给撇下了。
   苏夏刚空降到乌托邦的时候,用的还是苏夏这个笔名。那时候刚发第一篇杂文,还被有的人嘲笑“想出名想发疯了,居然敢拿着苏夏的名字来发表自己的文章,真是恬不知耻!”然后就是被一群好事的人狂踩,留言之中真是什么说辞都有,让人看着不觉得可恨,反倒觉得可乐。
   苏夏深知越说越多,越多越错的道理,于是只是淡淡解释了句自己就是苏夏,也不跟人争吵,也不去回他们的发言,只是每天看自己的书,发表自己的杂文。
   日子久了,发表的文章一多,就有细心的人看出来这文章行文语句确实是苏夏独有的那个味道。名字可以作假,人可以作假,文笔风格却是做不了假的。而且这些杂文确实言之有物,有那些懂的多的,一眼就看出来这篇文章是在说哪哪一本书,那一篇文章是在谈论什么什么故事……这些书,可都不是一般人买得到的。联想到真实的苏夏或许有几分这样的能耐,有的人慢慢的也就信了。
   然后,适当的,出版社在自己发行的杂志报刊上为苏夏在乌托邦的专栏做了点广告,说是未来文学的发展,网络必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媒介之一,苏夏作者已经看到了这个前景,于某年某日进驻了乌托邦某专栏等等等等……于是众人的风头再度一变,从之前的众人狂踩,到现在的一致狂捧。
   甚至还有那么几个人天天在苏夏的留言区内为自己的新书打广告,也有人每天锲而不舍的留言来问苏夏要联系方式的,也有死命的追着要看《初恋这件小事》续的,更有那些不知道是恶作剧还是真的是编剧的,来冲苏夏挖角的……苏夏只要一烦闷了,每天看着这些留言,都能笑疯了。
   这段日子里,除了写杂文,苏夏还酝酿了一部小说。
   经过王文起先生的提点之后,苏夏也想开了。阐述文学的方式有许多种,题材有许多样,不必扎进一根牛角尖里,再也钻不出来。
   西方立足现代,有现实主义文学,立足古代,有魔幻文学,诸如《指环王》《纳尼亚传奇七部曲》之类的,而在后世发行超过四亿部,造成巨大影响《哈利波特》系列此时也已经在西方社会发行了两部了,第三部也已经定在了今年九月发行,着实是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的魔法浪潮。而这股浪潮,也快要刮进中国社会了。
   但是在国内,虽然神话传奇特别多,像是《西游记》《搜神记》《封神演义》之类的名著。但是却没有一本是在现代社会写成的,用白话文来诠释的上古时代传奇,唯一一本写的极为出彩的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还够不上名著的边儿,并不为大众所熟知。而在后世会出现的《诛仙》《飘渺之旅》等书,又因为是通过网络平台输出的,网络文学意味特别浓厚,有刻意拉长故事走向的嫌疑,少则几百万字,多则将近千万字——因为太长,虽然能成为网络文学经典,但却并不能像《哈利波特》系列一样,因为独特的英伦魔法风,和虽然长达七本却可以让人一口气读完的酣畅感,而为世界人所熟知和热爱。
   苏夏的打算,就是用白话文正统文学的手笔,结合古代那么多的神鬼传奇,来写一部她自己的修真演义。
   作者有话要说:PS:我有不定时的刷新评论看大家留言的习惯,楼十七同学的留言让我想了很多,虽然现在多数读者希望我维持现在的风格继续写作,但是我盘算了一下,这文到时候还是过长了,是违背了三分之二正文内容开V的规定。大家现在觉得文章挺好看,但买V买多了,谁都会烦的。
   所以,我一直在想,是完结了正文后重新开一篇文,将番外什么的全免费放进去呢,还是将正文分成两部来写呢。
   虽然我有加速情节进展的决心,但是因为写文不喜欢做细纲,不知什么时候字数又会超出预期了,那时候就没办法跟大家解释了。
   所以我跟编辑商量了下,将这篇文分成两部来写。第一部30W左右,到主角上高中那里完结。然后开第二部,主要写高中,大学,事业,感情和女主的婚姻。第一部我是10W字左右开V的,30W完结正好,第二部我不知道要写什么,能写多长,不过顶多也不会有第一部长了,因为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路铺好了,只剩下走了。所以第二部开V也是在8W左右。这样的话,能为大家多省点钱,我自己心里也好受点。
   因为忍不住想说这些的缘故,所以今天更早了。以上。
   66
   66、婚礼前奏 。。。
   九九年六月份,期末考试过后,苏夏带着又一次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从A市一初中退学,暂时在家休息,复习初三以及高中的课程,顺便忙碌新书的准备事宜。六月底七月初,沈素梅带着信用卡户口本奔赴北京,先用按揭的方式认购了一套小户型单元房,又买了原先就看好的两个商品房门面楼。然后,又和施兴中在北京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7月中旬,施兴中陪着沈素梅回了A市,办理沈素梅和苏夏母女两个的迁户手续,顺便在A市某酒店置办了酒席,请了沈素梅娘家的亲朋好友聚了一聚,宣告了两人结婚的事情。七月底,苏夏和母亲跟着施兴中一起回了北京,从此算是长久的在北京定居了下来。沈素梅嫁进了施家门,苏夏也从此多了一个继父,和一个姐姐。
   施兴中和沈素梅两个人的性格都属于喜欢低调一点的,也都不怎么喜欢太过热闹的场面,而且两人是二婚,彼此还都有差不多要长大成人的女儿,所以两人最初的打算是不置办酒席,只领了证一家人吃顿饭就可以的。
   但是A市的风俗却是结婚要结的热热闹闹的,要大办婚宴的,婚事的程序还特别的繁琐,就算是再婚的夫妻,只要两个人都是正派作风的人物,结婚的理由又光明正大,那么也是要宴请宾客收获亲友们的祝福的。沈素梅一开始就和母亲以及兄妹几个商量着,她和苏建国离婚的风风雨雨还没消散干净,现在又要再婚,就低调行事不要办酒席了。赵元荣虽然不太高兴,但想到女儿嫁进施家门就要当继母,还要去北京生活的难处,于是为难的同意了。沈国强却觉得两个人真这么低低调调的结婚了,显得太不庄重。
   就在沈家人为这件事烦恼的时候,施兴中却主动提出来要在A市置办酒席宴请宾客。他心思细腻,对A市的风俗有所了解,也担心两人只领证的话沈素梅不好向自己的亲戚朋友交代,以后回娘家也脸面上无光,所以还是选在了A市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置办了十桌酒席,请的都是沈素梅的亲戚朋友。虽然没有进行迎亲,抠门,敬茶,送嫁等程序,只施兴中沈素梅两人换了隆重的服装陪了陪酒,但是因为饭店的高档以及施兴中的身份,来参加婚宴的人都对婚礼赞不绝口,甚至有那么几个人还用酸溜溜的语气说:都说女人嫁人跟投第二次胎似的,可也从没听说过第一次投胎没投好,第二次投胎却能钓上来一个大金龟的!所以说人这命啊……
   当时苏夏就笑了,是笑,也没觉得尴尬,因为那女的说话的语气特别有意思,让人一听到就知道她话里差点满溢的嫉妒羡慕之情。苏夏虽然坐在主桌上,却距离这吃酸醋的女人极近,也认出来了这女人就是母亲以前单位一个同事的老婆,所以她只是笑着瞅了瞅那女的,没说其他的。但是那女人的老公却识得苏夏,听见自己老婆的感慨,又看到苏夏似笑非笑的眼神,一个胳膊肘就冲着自己老婆捣了过去,咬牙切齿的叮嘱自己老婆:“这个小姑娘,就是素梅她女儿……”
   那女人瞬间就呆愣住了,然后脸上的红晕层层叠叠的犯上来,跟煮熟的虾子一样,看也不敢看苏夏一眼。周围也都传来低低的笑声,倒多是善意的。苏夏知道这女人只是拈酸了一点,那话里也没恶意,于是也笑了笑,就没再理会她。
   到北京的第一天,施兴中就领着苏夏母女去拜访了他的父母,也就是施颖的爷爷奶奶。两位老人在之前已经见过沈素梅了,对她还算满意,又怜惜儿子单身十几年,好不容易才终于决定再婚,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所以在这次苏夏和母亲继父一起去拜访两位老人的时候,老人们表现的非常和善,不止对沈素梅态度很关爱,还给了苏夏一个厚厚的红包做见面礼。
   只不过两位老人在得知两个人不准备在北京办婚宴的时候,表现的有点不太高兴。在他们看来,儿子如今事业有成,又自己带着女儿过了十几年,这次再婚大办特办一次都是有必要的,更何况他们两人已经在A市办过酒席了,那么就该在北京再办一次。儿子不愿意委屈新进门的媳妇家的亲戚,难道就愿意委屈他们施家的亲戚朋友么?
   两位老人的意思表现的很明显,直接下了命令:既然已经在A市女方那边办过酒席了,那么就不能厚此薄彼,北京这边也必须再办一次。该请的亲戚朋友,一个都不能少!
   这个命令一下来,施兴中顿时就觉得有点头大了。在北京办酒席可不比在A市,沈家的交际面毕竟小,也没多少利益上的牵扯,办酒席一是为了面子二是为了热闹,顶多费的就是一天半天的功夫,办完了也就过去了。但是施兴中为鸿远集团工作了这么多年,他本人就是一位高层领导,认识的人多,交际面也广,他要结婚办酒席,那过来参加婚宴的可就不止十桌八桌的亲戚朋友了,施兴中那些交好的上司下属不能不叫,那些有着不错关系的大客户及他们的家人也不能不叫……施兴中的人缘是出了名的不错,他只要下了帖子,人们是十有八九都会到的,简单算一算,开个三五十桌的酒宴的人都有。而且一旦办起酒席,到时候也不可能只夫妻两个出来陪陪酒了,正规的婚礼程序八成也要办上……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让施兴中想想都觉得头大。他自己思索了一天,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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