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行业厮杀内幕: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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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行业厮杀内幕:对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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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面对郑天时出的难题,我们几个一筹莫展。就在大家抓耳挠腮的时候,时间已经指向了1997年7月1日零点,电视里日不落帝国的米字旗耷着脑袋降了下来,随着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鲜艳的五星红旗骄傲地跃上了旗杆并飘扬起来,酒吧里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掌声雷鸣般地响起来,我们这一桌的人也个个热血沸腾,在一种狂欢的气氛中鼓掌、跺脚。我看见吧台边的小圆桌也在欢呼雀跃,突然间一个绝妙的想法蹦出了我的脑海!
  我一把抓过郑天时:“郑天时你喜欢照片么?”
  郑天时一瞪眼:“如果是饭岛爱的写真集,可以考虑一下。”
  “不是啊,哥哥,记不记得二战结束时那张著名的照片《胜利之吻》?”
  郑天时点点头:“知道啊,一个美国大兵在庆祝胜利的街头亲吻一个漂亮姑娘。唉,那姿势绝了!”
  我双手一拍郑天时的肩膀:“知道就好办了!郑天时你看此情此景,大家内心的感受应该和二战结束时美国人的心情差不多,机会在这摆着,你肯定比美国大兵勇敢吧?你肯定比那哥儿们勇敢!”
  郑天时的身体僵硬了几秒钟,然后我就感觉到他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被酒精泡得有些红的眼睛变得贼亮贼亮,他一把推开我的手,做出了至今还让我难忘的一个壮举:郑天时大步流星地走到吧台边的那张小圆桌,在桌边立正,两个正盯着电视的姑娘微微一惊,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勇敢的郑天时、可敬可佩的郑天时、比荆轲还要荆轲的郑天时一把抱住“长发飘飘”,以一个绝对标准的《胜利之吻》的身体状态,深深地吻住了姑娘!
  这个突发事件,让整个酒吧陡然间一片安静,短短几秒种后,欢呼声、口哨声轰然炸响,连“赫本头”也笑嘻嘻地鼓掌庆贺。
  就在大家欢呼的时候,我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我的潜意识中觉得其实这是一个明显带着把郑天时往危险的悬崖边推的“可行性建议”,最大的可行性是郑天时被响亮地甩上一巴掌,并伴之以一声娇怒:“臭流氓!”
  但我的这些担心没有发生,我无心插柳的这个建议竟然使郑天时赢得了人生最大的一场胜利——当郑天时一吻结束,把“长发飘飘”的身体扶正的时候,我们都看见她的微微闭上的眼睛里全是泪水,当大家的欢呼再次响起时,她受惊般睁开眼,娇羞地一笑,哦,那眼泪分明是惊喜、意外、陶醉的欢喜,然后,她看了有点傻呆呆的郑天时一眼,双手环抱住已经有些清醒的郑天时几乎有点哆嗦的腰板,把头轻轻靠在了郑天时的肩上……
  

《对手》四(1)
打着照顾妞儿的旗号我回家休假,但事实上却是相反。从湖南回来后,我和妞儿的角色进行了互换。重感冒的我整天躺在床上哼哟哈的,而妞儿守在我身边照顾一日三餐、生活起居。
  妞儿在一家外资公司当会计师,当年中央财金学院会计系风风火火的“湘花儿”如今已自甘平凡,自从认识我以后更是一日千里地沦落到甘为绿叶的地步,不仅学会了做饭、织毛衣,有一天甚至很郑重地跟我说她想买一台缝纫机:“我现在经常想起小时候我妈妈在缝纫机边忙乎的样子,我常常是听着缝纫机‘挞挞挞’的声音入睡的。现在想想,好温馨啊,有我妈妈我爸爸真幸福。”说完了顿一顿,揪着我耳朵拉到她身边,“我要让你和我爸爸一样幸福。”
  生个不大不小的病对于现在忙忙碌碌的人们来说,其实也是一件好事,虽然尚不能称为福气。
  感冒期内,妞儿下了死命令不许我干任何事情,我整天穿着厚厚的冬衣像一头北极熊恹恹地或在床上躺着,或是无聊地从卧室走到客厅、走到书房再走到阳台,再后来我终于找到一个自从我搬进这个航天桥边的高级住宅里的两居室却被我忽略的一个宁静的细节:半躺在妞儿买的摇椅里翻几页闲书,厌了就透过阳台的落地窗看风景。
  透过阳台,正对的是在初冬的早晨弥漫着淡淡的雾气的昆玉河。一座城市不能没有水,的确如此,在几乎被钢筋水泥占据了全部视野的北京,能有一条小河在你家的楼下蜿蜒穿过确是一件幸事,这也就是这片住宅售价令人咋舌的原因。虽然昆玉河在我的老家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小河沟,且被人工修饰得失去了野性和自由,但她蜿蜒的身段还是能在都市里显露出一种灵动的妩媚。
  透过悬在空中一样的阳台看河的风景,我想起了现代诗人卞之琳的《断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四句诗在我印象中如此之深,甚至在我早就抛弃了曾经的文学梦、已经变成一个粗俗不堪的商人后,还如此顽强地驻扎在我的脑海中,只是因为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豁然间给我打开了一个审美的新世界,给了我看这个世界的另一种视角,细腻、把玩细节、体验精神快感,用现在很流行的话说就是小资。
  而现在我的无聊的生活,又很切合诗人另外一首诗《墙头草》:
  “五点钟贴一角夕阳
  六点钟挂半轮灯光
  想有人把所有的日子
  就过在做做梦,看看墙
  墙头草长了又黄了”
  生病中的人总是会想到死亡。写诗的卞之琳活了90岁,很安详地在2000年去世,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是感觉到有一种失落和伤感的情绪,虽然当时包括现在他不如徐志摩、艾青声名四野,但他的诗给我的人生赋予的意义使得我在精神上不自觉地形成了一种依赖。写诗的人去了,诗却还在。若干年以后,我死了,会留下什么?
  想到这些我便很忧伤、很烦躁,我离开阳台走到房间里踱步,等待妞儿的到来。
  妞儿上班的公司和泰丽公司都在国贸中心,这也就是我能在这个1000多万人的都市里把妞儿找出来,并让她最终成为我爱情战争中的一个胜果的最简单的原因。
  2003年6月18日,是个晴朗的日子,我手里拿着昨晚上写的一套市场分析报告和一帮小白领们一起等电梯。电梯“叮”的一声把门敞开,小白领们像抢购东西一样蜂拥而进——没办法,离9点就差几分钟了,要抢时间打卡啊!而我当时没进去,并不是我的位置不好,是因为我手里的文件被一个小子一大膀子一扒拉掉地上了,纸张乱飞。我正哈着腰捡我的文件,忽然我闻到一股好闻的香味,看见了一双秀气的脚,那两只脚安静地呆在一双乳白色的羊皮高跟凉鞋里,十只匀称的脚趾白里透红。我抬起头,眼前一亮、心里一颤:一双和许姝京一样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微笑地看着我。她把手里拿着的几页纸递给我,又一笑,一身合体的淡黄色套裙衬起的轻盈的身影从我身边飘然而过……晚上下班的时候,我在电梯口等到了她,怀着非常叵测的心理以感谢为名请她到了旁边的星巴客。在此后的一个月里,我以持续的、令人无法喘息的进攻姿态让这位可爱的姑娘终于束手就擒。
  

《对手》四(2)
“代朗你那天真狼狈,头发也乱了,领带也歪了,不过弯腰捡东西的样子倒还可爱,像南方农村的农夫插秧一样。”7月的一天,我和这位叫妞儿的姑娘在玉渊潭划船(其实是带顶棚的电动船),她把头靠在我胸前咯咯笑得花枝乱颤。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我还记得你那天虽然衣冠不整,看我却是非常到位的色迷样儿。”8月的一天,在我宽大而舒适的床上,她趴在我酥软无比的身上,笑吟吟地拧着我的鼻子并晃着问。
  “就因为你有一双关芝琳一样的眼睛。”这是真实的答案,但我当时坏坏地一笑,手在她光滑的身上摸索,“嗯,我喜欢这,我还喜欢这,哦,金橘也是橘子……”
  “小淫贼!”她娇羞地一声大喊,左手把我的“黑手”扒拉开,右手准确地掐住了我大腿,使劲一拧——“哎哟喂!”我鬼哭狼嚎,从此暗无天日。
  我当时以为能在妞儿身上找到我应该有的感情寄托,并一度以为自己做到了——有一段时间我没有了那种一想起就心虚的绝望,但是,事实证明,有些东西永远无法替代。
  从国贸到我的住地,是一个标准的从北京东三环到西三环的穿越,好在有地铁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如果单纯从地面穿越,花费的时间可以从北京到天津。
  即使在中午仅有的一两个小时,妞儿也要赶过来给我做饭,先坐地铁然后再打车,每次听见她清脆地用钥匙捅开房门的声音,我都感觉到一种儿童一样的快乐和幸福。
  下午6点,我刚打开电视机准备看《体育新闻》,妞儿拧开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大堆从超市买来的东西和一只惊恐万分的母鸡,见状我一扔遥控器把沉甸甸的物件从她手上接过来,放进了厨房。
  “代朗,过来让我摸摸。”听到召唤,我马上回到妞儿的身边,把额头凑过去,让妞儿温软的小手在上面感觉温度。
  “嗯!好像不烧了。”妞儿满意地点点头,随后一挥手,“乖乖回床上躺着去,革命胜果来之不易,不能疏忽大意。”转身便去厨房做饭去了,随后我便听见从厨房传来可怜的母鸡“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那一刻来临时的惨叫……这几天,妞儿连鸡都会杀了。
  几天前,妞儿拎着一只欢蹦乱跳的母鸡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我都傻眼了:“妞儿,你准备让我养鸡吗?”妞儿把眼一瞪,“你懂什么,这是农村的土鸡,比超市里卖的有营养多了。”
  “哎哟,妞儿啊,你没考虑过从一个活鸡变成鸡肉的历史复杂性吗?”
  妞儿得意地一笑,“都像你那么没头脑啊,今天我都在我一个姐们儿的家里,在她妈妈示范和我亲自实践下,完成了从一个小女子到‘杀手’的飞跃。”
  晚饭又是一如既往地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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