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大战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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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大战僵尸- 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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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丽叶在城里呆的不大习惯,整日憋在房里,都不敢出去透气,因为一出门就成了焦点,美人鱼女侠自始至终还是不习惯忍受千百道目光留在身上的感觉,她强烈要求和我们一起出去,鉴于海神之恋这颗珠子的威力,我是新眼目睹,护主功能牛叉的一塌糊涂,想不答应也不行了!
    要是万一碰到不死书生这种牛叉的尸王,把朱丽叶当暗器一样扔出去,你猜会不会化险为夷呢?
    清道夫五人组的名单已经确认,这样安排还有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好处,仅限于我心底的YY程度,当我和左姐姐、芩丫头暧昧的时候,胖子至少还有个朱丽叶可以暧昧一下嘛!至于他们之间到底会不会发生什么,从客观角度来考虑的话,我估计够呛!
    席间老蒋问我:“阿泽,植祖不是给了你十人的名额吗?你就这么五个人去,恐怕不大稳妥吧!”
    我笑道:“会长大人,不是我提倡个人英雄主义,我们这五个人配合起来虽然说不上天衣无缝,但也基本上做到了指哪打哪,人选方面多几个与少几个也没什么区别!”
    呼延正太略一沉吟,道:“既然这样,天笑,你就再安排五人,组成第二只队伍,从另一个大门潜入德恩郡城,与清道夫一组交相辉映,既能分担一组的压力,也能加快清除僵尸的步伐!”
    好主意!
    德科郡城人才济济,要从待命冒险者里面抽出另一支队伍来一点都不难,沿着这几个问题,我们就着餐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桌上的残羹冷炙和餐盘已经撤下,特蒙吩咐家丁们换来茶水,一轮又一轮的喝下了几大壶,然而现有的郡城问题始终还是纠缠不清,终究是问题连着问题。
    最复杂的,当属失乐园!
    依照我和胖子这两个现代人的眼光,按部就班的看待和处理问题显然是不可行的,八万多人放在哪里都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放在战时那种关键时刻,甚至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就这么放在城里混吃等死可不是办法,要命的是,隔三岔五就有人自愿加入失乐园这个行列,尽管他们知道,死了就会直接丢到火葬场里,连个香位都没有!
    其实对失乐园意见最大的,还是那帮子守城士兵,他们夜以继日的巡逻、工作,要保护自己的家人倒也无可厚非,可是还要拼着命的去守卫一些对生存丧失了希望和意义的人们,这件事情的意义在哪里,值还是不值呢?
    “失乐园的问题暂时没办法解决!”呼延澈单摇摇头,在座当中属他资历最老,活的当真一个叫‘历史悠久’,有说这话的底气,他感叹道:“这帮人非得圈在城里保护着,如果逐出城去只会平添这个世界上僵尸的数量而已!”
    八万人放出去,至少就会有四五万人变成僵尸,这种概率很正常,因为没有人会傻了巴叽的等着僵尸吃光你的脑子,基本上都是被咬伤、抓伤之后感染到了尸毒产生的变异,我们所碰到的僵尸里,大部分都是缺胳膊掉腿的,这些僵尸生前跑百米估计只要八秒!
    我没有插嘴,因为我清楚,产生失乐园的根源,一是僵尸作怪,造成安全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那些丧失斗志的人只能被‘囚禁’在城池里,二是植灵力的副作用,人们可以召唤食物,吃的饱,有人说,只要能填饱肚子,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这两个根源,都不大好解决,前者,随着人类不停的修炼,越来越强势,僵尸不停的被消灭,而且人类都龟缩在城池里,僵尸也很难再找到食物,变成僵尸的人类也越来越少,反而人类数量却在不停的增多,此消彼长之下,看起来,再过个几百年,僵尸这种不合时宜的产物,就要灭绝了!
    实际情况呢?实际上,这些个僵尸的数量虽然不停的减少,但是它们的整体质量却在不断的提高,普通僵尸死便死了,无伤大雅,反正对人类也造不成什么危害,毕竟经过这么多年的休养生息,人类基数大、发展快,三五成群,轻易也能干掉同等级的僵尸!
    但是,僵尸一旦获得了突破,到了银甲尸、金甲尸,甚至是尸王,就会发生质的飞迁,好比华夏传说里的白日飞升,无怪乎不死书生说,尸王才是真正的人类!
    即便没有达到尸王,金甲尸也不是人类就能轻易对付的,植物战士的局限性太强了,单从《植士通鉴》上就可以看的出来,三级植士往下只有倭瓜战士一个攻击性的植物,而师级境界的植物战士,还需要人类自己去掘取,通用的还要靠我这么个半吊子的救世者!
    至于植灵力的副作用这个根源,好吧,这个等我打下了德恩郡城再说!
    明天,我决定上青云山看看!

第166章 雷劈青云山
    第166章 雷劈青云山
    工欲善其身,必先利其器,我好歹也是二级的植武士,没把趁手点的兵器可不行,龙腾商会抄家完毕后,本想从那一堆战利品里找出两把像样点的,不想都是一般货色,连胖子的墨厉枪都不如,更别提青青的青锋剑。
    倒是有几把拿的出手的,可惜是雷家几个当家的野蛮人专用,不是重锤就是狼牙棒,还有几柄宣花大板斧,动辙都是上百斤的大家伙,胖子拿着能舞出花来,至于我,绑在背上摆摆POSS画个单人肖像都嫌累的慌,更别提拿出去杀僵尸了!
    我有意跟胖子换两个大家伙,把墨厉枪给我,想想还是放弃了,倒不是胖子不肯,而是咱看不上这墨厉枪了,原本我见这枪不错,以为和青青的青锋剑是一个品阶,可当灌入植灵力的时候才发现,差了何止一个档次啊!
    青青的青锋剑,灌入十成的植灵力,就能打出十成的气劲来,可是墨厉枪呢,能有八成的气劲就不错了,比一般精钢打造的武器略强,显然还是材质的问题,想想也就释然了,青锋剑是青青的佩剑,这妞一开始就是植武者,用这种剑那是如虎添翼!而墨厉枪原本的主人是特伦导师,他的枪锋利就好,对植灵力的导通性要求不强!
    对,导通性,就是这么个形容词,看我这脑筋,多灵活啊,导通性百分之一百的话就是一把极品武品,类似于青锋剑,如果武器还能对植灵力有增幅,那就相当有搞头了!真有这种武器吗?特蒙给出了答案,有!必须的!这种对植灵力有增幅的武器被称之为法器,比左姐姐的地神杖、美人鱼的海神之恋这种神器要略逊一筹!
    然而这种对植灵力有增幅的法器,特蒙也只是见过一面而已,至于拥有,他是想都不敢想,据他估计,即便是武神庙总盟,也不会拥有超过一只手的数量。
    如果我只是个植士,也就不会对武器做过多的要求,随便找把拿出来充充门面,谨防万一的肉搏战就可以了,不像刚到四方谷的那天,还那么幸运的碰到个屠夫僵尸,腰上还别着把杀猪刀。但现在不同了,多一份手段等于性命多了一层保障,保况要去德恩郡城办那么危险的事情!
    第二日,我早早起床,从特府后院牵出了闪电,这家伙早就憋坏了,不停踢着木栅栏,用脑袋蹭着我的脸,那无辜的神情跟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我拍拍它的脑袋,捊捊它的鬃毛,亲切道:“老伙计,咱们也算是人中阿泽、马中闪电了,别急,一会儿带你出去好好遛遛”
    它不停的摆着头,看样子是听懂了,又哧哧的打着响鼻,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哎,这畜牲的世界和柳寒风的世界一样,反正很难弄的懂!
    直到我解开了绳索,它一溜儿的蹿到了马厩的另一头,绳索在我手上险些磨出血泡来,等我回过神,愣住了:这畜牲正蹭着那匹大白母驹大献殷勤,片刻之间,两只前蹄已经搭到了母驹的背上,一耸一耸的做着最原始的动作。
    敢情它不是想念我了,而是血虫上脑啊,这尼玛,还真是草泥马来的,话说回来也挺难为它们俩的,看着母驹也算是‘眉清目秀’一个级别的,关在一个厩里,一个深不可测,另一个却是鞭长莫及,还不憋死它呀!
    我转过身去,不忍心搅了这畜牲的好事,前面朱丽叶踩着碎步走了过来,我心下一惊,赶紧拦在她的身前:“哎、哎,朱丽叶,等会儿,等会儿”
    “干吗啊?”她奇怪的问道:“到青云山不是一整天的路程嘛,我还特意起了一个大早呢!”
    “再等一会儿吧!”我苦笑着道:“闪电正忙着呢,哦,闪电就是我的那匹马!”
    “不是吧你,现在才给它喂草料,你怎么整的呀,特府的下人呢?知道今天该出发昨天就该给它喂的饱饱的呀!”她推开我,边走边道:“你闪开,我可不等你了,反正你的那匹闪电我也听说过了,它跑的快着呢,一会儿你……”
    没声儿了!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这会儿朱丽叶的脸肯定跟霜打的茄子一样,酱紫儿的,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这会儿脸也肯定是通红的憋着笑呢!
    “臭阿泽!”
    朱丽叶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骂道,她倒是没敢怎么乍乎,被外面的家丁丫头什么的听到,指不定以为院子里发生什么了呢,只不过我就惨了,美人鱼的粉拳如同雨点一般落在我的后背上,六级青铜武士的力量可不是盖的!
    一般这种情况下,男猪脚都会拼命的跑,女猪脚就挥着粉拳跟在后面拼命的追,两个人围着院子打情骂俏,无外乎两种结果:A、女猪脚追不上,气乎乎的往那儿一座,男猪脚上前,关切的问候道,怎么了?生气了,然后猛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这时候女猪脚得该心疼了,摸着男猪脚脸问疼嘛,男猪脚很有男子气概的摇头说不疼,女猪脚害羞的低头,男猪脚则趁机猛啃……情况B、女猪脚追的过程中摔了一跤,男猪脚索性将她抱了起来,然后女猪脚温柔的倒在他的怀里,两个人抱着一块儿猛啃。
    我要是真这么写了,左姐姐不把我大卸八块,我自个儿都瞧不起自个儿,咱又不是拍那琼瑶剧,整那些叽叽歪歪的脑残玩意儿干啥?
    我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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