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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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再见-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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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个女孩,就要长痘啦。
  她没有再理他,交了三块钱,转身走了,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但她记住的,只是自己孤单的滋味,十六岁半的洛央夏,好像一朵田野的野百合,静静地开放着,有谁知道她的寂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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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再见 第2节(1)
洛央夏有什么秘密的事情都会告诉沈嘉忆,沈嘉忆总是拍拍她的肩说,没事的哥们儿,走,哥哥我带你玩去。
  沈嘉忆有一辆二手吉普车,他们常常在深夜里跳上吉普车,然后开到郊外去。
  半年前,洛央夏和同学去后海酒吧里玩,在后海边上拾到一部手机——诺基亚的绝色倾城,洛央夏翻着手机,看着里面的照片,那是一个充满了野性的大男孩!
  谁的手机?洛央夏嚷了一句。
  立刻有几个人说,是我的!
  那你打这个手机,如果它响了,就是你的!胡闹的人立刻散去了。
  午夜十一点,手机真的响了,是一个很动听的声音。
  你好,这是我的手机,我叫沈嘉忆,麻烦你还给我好吗,我会给你答谢的!因为手机里有太多重要的号码,我不能没有这个手机!
  你在哪里?我怎么还给你?洛央夏说,我在后海。
  我也在后海!
  那我们酒吧见!
  好的!
  十分钟之后,洛央夏第一次见到了沈嘉忆,照片上的男孩,真正的剑眉星目,真正的那种英俊逼人的帅气男孩!而且,他的手里也夹着一支烟!
  正是夏天,洛央夏的胳膊上露出刺的那只火烈鸟!沈嘉忆说,好有个性的女孩!洛央夏恰好到他的耳朵,她抬起头说,给,你的手机!
  转身走的时候沈嘉忆一把拉住她:别走!
  干什么?洛央夏说,还有事?她没有惊慌,而是镇定地看着沈嘉忆,沈嘉忆也看着她,是的,她是第一个这么冷静看着他的女孩,不躲闪,不隐藏,迎接着他的目光!
  我还没有谢你。
  不要谢。
  我要谢的,来,听我唱歌吧,算我献给你的!
  他跑上台去,然后弹着木吉他,低下头时,额前散发飘下来,酒吧里的人打起了口哨,是的,他很帅,有一种野性的味道,吉他声响起,是一首叫《火》的歌——
  我知道你是我的火
  我知道只有你能点燃我
  野生的花儿又开了
  爱的光线在我内心里移动
  只有你懂得我这蓝色的忧伤
  而你也是我的唯一的火
  点燃我内心的风暴
  灼疼那些少年的往事
  ……
  是的,他唱得非常好!洛央夏呆呆地听着,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孤独的女孩!没想到在唱完了之后沈嘉忆说,这首歌是我五分钟之前写的,献给这个漂亮女孩,因为她捡到了我的手机,我特别感谢她的!
  又有人打起口哨来,沈嘉忆拉着洛央夏来到吧台,要了几瓶喜力,问她,敢喝吗?
  废话!洛央夏说,喝酒算什么?
  她随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烟,然后点上,根本不用杯子,对着瓶子就直吹!
  沈嘉忆拍她的肩:好,是哥们儿,以后有事,说一声,我会替你出气。我除了会唱歌,最擅长的就是打架,看,我这肌肉!说着,他伸出胳膊,洛央夏看到沈嘉忆的的肱二头肌突了出来,她笑了,说,以后,我们就是哥们儿了。
  从那以后,最烦恼的时候,洛央夏都会偷偷跑出来,然后叫上沈嘉忆,跳上他的破吉普车,两个人满北京城跑,沈嘉忆最著名的话就是:两个孤单总比一个孤单好。
  有时候,沈嘉忆也会显摆,把女孩发给他的短信给洛央夏看:唉,没办法,人帅真没办法,一帮帮的女孩追着,看,这是个主持人,棒吧,看,这是个演员,演过哪个电视剧,身材如何?
  每当这时候洛央夏就撇撇嘴说,行啦行啦别吹啦,好好唱你的歌吧,等唱出了名,买辆凯迪拉克载我去兜风!你真以为我爱坐这破吉普车啊?
  他们时常打打闹闹,沈嘉忆看过洛央夏的画,说她是潜力股,一定要画下去。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爱你,再见 第2节(2)
也许世上最奇妙的就是缘分,她捡到了他的手机,然后就遇到了,然后就成为了知已,或许他们内心有着完全类似的元素,这些元素让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得非常近!
  于是洛央夏也告诉了他关于花蜜,关于老师,还有自己离婚的父母,还有已经退休的外婆。
  抽她呀!抽她!这种小人就应该挨打。
  算啦算啦,洛央夏说,不和她一般见识啦,以为自己会几句法语就怎么样了?告诉你吧,我从来不理她,虽然她处处和我过不去,可是,我真的觉得她没什么好的,她太虚荣,一点也不好玩!
  对,她不好玩!
  可是,红裙子事件后,洛央夏的确很伤心!
  花蜜怎么能叫她穷鬼?!怎么能?难道穷就意味着卑微?不,她不卑微!她是一颗草籽,扔到哪里都能发芽,她是死不了,并不因为穷而低过头,她可以穿得很随意,不是和花蜜一样浑身名牌,可是,她的骨子里是高傲的!
  何况,她现在又有了新朋友——流浪的橄榄,如果口袋里还有三块钱,洛央夏就会跑到网吧里,她去找流浪的橄榄,因为流浪的橄榄写给她看的东西那么美,那是一个和沈嘉忆给她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她曾经以为流浪的橄榄是一个作家,因为他的文章写得太漂亮了。
  比如这篇《毒》——
  有毒的东西总是让人迷恋,也容易让人上瘾,瘾这个东西,最难。
  比如迷恋上爱情。
  迷恋上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眉毛,他的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场迷恋?《游园惊梦》第一句是: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所以,戒掉一个人大概是最难的,他在心里,如影随形,是生根发芽的,是阴魂不散的,是会让人变成一个花痴的。
  但,他是他生。到底,与你无关。
  你生生死死去爱,到最后才发现,你爱的,只是你一个人想象的爱情,与他无关。
  可是,他却成为你心底的刺青,在你的心里青着,一青多年。
  陌上花开似锦,猛虎细嗅,所有的疼痛终于回去,你收拾一片旧山河,才终于发现,那青春里所有的过往,即使是疼,即使是碎,仍然美到心惊。
  我曾爱过你,灼灼容颜,我曾爱过你,四月的烟花,我曾爱过你,生死契阔。已经足够了,所有的爱情都会开到荼蘼,所有的青也都会由浓转淡,谁能抵挡光阴的凉意,就像爱过的你,慢慢记忆中黯黄下去,再回首时,只剩下手中小小的一块,打开一看,已经这样薄凉了。
  ——没来得及,一切还没有来得及啊。
  而此时,我坐在微风中的藤椅上,心情索然却又喜悦,这是我一个人的光阴,薄了厚了淡了腻了,我愿意承担。
  这样的文字,是让人迷恋的,洛央夏每次读都会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悄悄牵引着她,这是和以往的世界完全不同的感觉,这个流浪的橄榄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和沈嘉忆认识以后,跟着他打过几次架,在酒吧里,在大排档,他们都和人动过手,几句话不爱听就开始动手打,最严重的一次,沈嘉忆的额头上缝了五针,差点破了相!
  打架的时候,洛央夏觉得沈嘉忆特别男人,流血她也不怕,打架能不流血吗?父母离婚后,好多孩子叫过她野孩子,于是她发了疯地打他们,后来,没人敢叫了!所以,拳头有的时候是很管事的!
  可遇到流浪的橄榄之后就不一样了。流浪的橄榄说,我在普罗旺斯,你知道普罗旺斯吗?这是个极美极美的地方,到处都是淡紫色的薰衣草。如果你来了,那么,就会感觉和仙境一样!他发给她普罗旺斯的照片,还把他住的乡村别墅给她看,这一刻,洛央夏感觉到淡淡的自卑!
  那时,她有一个黯淡的名字——麻雀。
  是的,她是一只灰色的麻雀,小小的麻雀,天空这样低,低到了尘埃中去。
  唉,又是法国!还是仙境一样的普罗旺斯!
  为了这个网友,洛央夏搜索了很多普罗旺斯的资料,在他们在聊了三个月之后,洛央夏说,你得给我一张你在普罗旺斯的照片,好证明你在那里!
  照片传了过来!
  洛央夏呆了!
  是的,她呆了!
  一个白衣少年,在大片大片的薰衣草前站着,后面是波涛起伏的薰衣草,前面是风吹起衣脚的白衣少年,白衣黑裤,眼角全是空山静雨的微笑!
  他好美!是的,他好美,如她笔下的动漫少年!洛央夏想,她常常画的那个人不就是他吗?
  双手敲打键盘时,她感觉自己的手有些颤抖,人生若只初相见!
  流浪的橄榄打出:看到了吧,我没骗你吧!
  洛央夏匆匆就下了线,是的,她有些慌乱!曾经,她和许多男孩在一起,打打闹闹,也喝酒也抽烟也打架,甚至,有的男孩搂过她的肩膀,可是,她没有颤抖过,今天,为什么这么慌乱!
  她掏出一支烟,点了几次才点着。
  今天,她为什么这么慌乱?
  是因为流浪的橄榄总是太关心她?让她多喝水,让她多看些欧美的散文,让她没事的时候去城墙下散散步?还是因为他们说的事情都是老北京的?
  说不清,洛央夏摇了摇了头,走出网吧。
  刚出网吧,手机就响了,是沈嘉忆。
  沈嘉忆说,洛央夏,我替你教训了那个花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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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再见 第3节(1)
沈嘉忆是在黄昏时分到达这所重点中学门口的。
  以前,他看到过花蜜,印象她中是非常扎眼的一个女孩,沈嘉忆注意过她的手表,很大的牌子,大概一万多块,而且那神情,明显带着有钱人家孩子的狂妄和自得!
  是的,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人!有钱了,显摆,摆阔,带着轻视的有色眼镜看人,她居然敢骂洛央夏是穷鬼。
  从第一次看到洛央夏,他就心疼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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