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骠骑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骠骑行- 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齐在技击技术方面的日臻完美,并不等于其他方面的成熟。
  齐没有看明白的事情,尘却看得很透彻。
  
  起点中文网 。cmfu。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三十四章 鬓容绿影心惘失
更新时间2007…9…27 9:02:00  字数:0

 
  毒蛇在我的体内游走,钻入心脏钻入肺腑,最后钻到我的脸上,钻入眼睛……
  “不要!”我叫着醒过来,身边是一团漆黑。
  我呆坐很久,才分辨出眼前的群星,身边的深草,还有默默坐着的晏小姐。
  “小姐,我醒了。”我告诉她我的状况,准备接受她的继续挑衅。
  “你再睡一会儿,我把你的真气打散了,明天你会没有力气赶路的。”小姐头也不回。
  “你想救我?”我清楚真气打散的意思,摇头道:“没用的。”
  “我要回去,我需要你的眼睛。”小姐把披风盖好在我的身上。
  明白了。我躺倒睡好,再也没有声音了。
  天亮的时候,我浑身酸痛地从地面上爬起来。
  遏血咒是枭翼用自身的功力为代价,冲击受害者奇经八脉的一种缓慢杀人手法。受害人本身的内力会促发这种力量的加速,小姐打散我的功力,就是为了将这种损害降低到最慢的速度。
  齐要杀小姐,干什么要用这么麻烦的手法?虽说可以隐瞒他下手的事实,可是,这是连我都猜得出来的答案,他怎么那么笨?
  我猜不透他的心思。我与他四年没有见面了,在人间游荡了四年,齐一定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
  在我昏迷的时候,小姐又用自己的功力为我守护心脉,把遏血咒对于心脉的伤害暂时克制住了。伤害无处发泄,都显示到了我的皮肤上,我如今脸上身上布满了血蛇般的伤疤,薄纱也无法遮挡住这丑不堪言的肌肤。连小姐也不愿意看到我,拿出一块很厚的布,让我把自己遮起来。
  “回去了,尘自然有办法破解齐的遏血咒,他是个处处留一手的人,你们没人斗得过他。”小姐看着我把自己严严实实扎起来,“所以,在这半年里你给我听话一点。你乖乖配合,我就不动那个霍去病。”
  威胁我?大不了鱼死网破。
  我现在把主人得罪成这样,回去了也会被你们活拆了的。不过,算她走运,本人没有自杀的忧郁倾向。
  我站起来,爬上多多的马背。缺乏真气的身体软得像棉花,反正也不是第一有这种落差的感觉了,当初跟小姐交换身体的时候,落差感比现在还大,不是也适应了吗?
  我拉起缰绳,跟在小姐骑的咪咪后面又开始了新一天的路程。
  我们穿梭在大汉朝的中土大地上,平均半个月挖一座大坟,小姐每天晚上看着星空,在地上,天干地支的点点画画计算着什么。我则悠闲地帮她煮点吃的,洗洗衣服什么的。她不大吃东西,我烧好了就自己享用。她比较爱干净,洗衣服是我每天要干的事情。
  我现在跟一个女佣没什么两样了,等到回到现代,我可以去做一个家政服务员。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我们在小溪边过夜,在农人家过夜,小姐所到之处总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想想也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美女,带着一个蒙脸的怪里怪气的女佣,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好奇。汉代的时候,大约治安很不好,经常有人来骚扰我们,小姐抬一抬手指就把他们给收拾了。
  两个月过去了,我们还是不断地在寻找那个扭转时空的古墓。别说我没什么感觉,就算有感觉我也不一定愿意说出来。时间长了,我倒觉得这样挺自在,让小姐皱着眉头思考爱因斯坦相对论去,我看看周围的香花绿草,好好享受我的太平人生。
  多多和咪咪一天天不对劲了。
  春日浓丽,它们开始发情。多多经常追赶咪咪,如果在野马群里它一定有很多选择,现在只能选择咪咪,咪咪本来就是一匹心机灵敏的母马,志得意满地卖弄着它欲擒故纵的恋爱伎俩。这就导致了多多追得很苦。看着它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我常常在边上替多多加油。
  “追上啦!”我拍起巴掌来,多多与咪咪在青山碧水间交颈缠绵,鬃飞鬣合。这样子很快就可以有马宝宝看了。我还不知道马怀马崽要多长时间,得找个熟悉马性的问一问,我可以给咪咪准备点东西。我看到一个村民,就兴致勃勃地追了过去:“请教这位大爷,您会养马吗?”
  我蒙头蒙脸的样子大约让他看着很不爽,他不理睬我。
  “老大爷,我的马在谈恋爱,很快就要有马宝宝了,我想算算时间。”我跟在他后面一溜小跑。
  他停住脚:“马?你还有马?”
  有马很特别吗?我点头,颇为自豪:“很好的马。”
  “那就收好一点,现在朝廷又在强行征马。”他深叹一口气,“打匈奴,打匈奴,哪里有人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
  看着他一脸郁气的样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反正也是两匹野马群里的马,它们应该自己可以搞定的吧?我回到了小姐那边。小姐看着我颠颠跑跑的样子,哼一声道:“你倒是很能找乐子?”
  不要跟我烦,我忙着呢!
  我假装没有听见,跑到草地上,采了很大很大的一捧野花:蓝色的菖蒲,粉红的野蔷薇,紫色的鸢尾,还有黄色的油麦花。我坐在花堆里,编了一个枝花茂盛的花环,来到咪咪面前,套在它的马耳朵上。后退两步欣赏自己的杰作:洁白的马头上,五彩缤纷的花朵在上面盛开出了满头的欣喜,咪咪的眼睛如同琥珀般晶亮动人。
  它真漂亮。
  我看个不够,退后几步继续欣赏着。
  咪咪却很不乐意,一阵摇动将我精心编制的花环从头上摇了下来,我还来不及抢救,它就走上一步,一口一口把花草咀嚼入喉。我施救不迭,从马嘴下拿起那个残缺的花环,鲜花已经碎瓣凋落了。艳蓝的菖蒲断了茎,鸢尾失去了绚烂的姿彩,连生命力旺盛的油麦花也不再星光般地闪烁。
  “真是的!”我生气地捶了咪咪一拳,连新娘也不会做,枉费了我一番苦心。多多正埋着头吃草,还没有看到它新娘子的模样呢。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会很乖很好很妥当地做一个没有烦恼的新娘子,让他看个够……
  我无力地垂下头,我哪里还有说这种话的资格?
  ——身体是别人的,灵魂是沾血的,他对我这种人,也许还是有一点怜悯的。怜悯以外呢?大概,只剩下厌恶了……
  可能感觉到了我的心情低落,咪咪走过来用嘴轻轻地拱我的手,好似在向我认错。我摘去它头上的一片草叶,站起来拍拍它的脖子,然后,将整张脸都没入它微微发黄的鬃毛中:咪咪,我想他了。
  很想,很想。很想……
  我慢慢地沉溺,慢慢地黑暗,心尖一丝丝地发痛,发空。似乎是把心给想碎了,化作液体流出来,悠长而不绝。
  咪咪回头用长长的鬃毛粗糙地摩擦我的面颊,这样轻轻地擦过去,又这样轻轻地擦过来……
  我紧紧抱着马脖子,很久没有放手。仿佛有霞光在咪咪的体内渗化开来,一道鲜红色的光彩从它的鬃毛中慢慢绽放出来,白色的马颈上盛开出一朵艳丽的血色莲花。
  “弯?弯!”小姐把我从马身上拉下来,“你醒醒。”遮脸的厚布已经被我口中喷涌出来的血水染成了暗黑的色彩。我软软地跌在地上。
  “弯,你给我听着。”小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霍去病就要二出河西了,你想不想知道结果?”
  我的意识已经很模糊了,我也很希望抓住什么东西留住自己不断飘升的脚步,我用力说话,到口边的只有一个很轻的回答:“想……”
  “那就一定要醒过来,听见没有?”小姐的声音真的很远,好像飘在空中的流云,怎么也抓不住。
  “好……”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
  我还是睡着了,睡得很甜很黑,什么梦也没有做。
  弯答应醒过来,就一定会醒过来。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小姐疲惫的脸,她的黑发都沾湿在额头上,看得出,为了让我重新活过来,她花了很大的力气。
  “小姐,我醒了。”我轻声告诉她,她抓住我的手臂,冰冷的手指微微颤抖。
  “没出息的东西,我真的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她放松了手指,人显得特别无力。她低下头靠在我的胸前:“弯,不许死!听见了吗?”
  我点头,努力回答:“听……见……”她在我身边躺下,满身丝纱在我手指间摩擦过一份温柔的触摸。
  她躺了好一会儿,道:“弯,你恨我吗?”
  “我讨厌你。”我直话直说。
  “我也是。”小姐道。
  暮春的树林里,浓叶婆娑起舞,我们静静地平卧在绿色的世界中。小姐的裙子在草地上堆叠起华美的褶皱,仿佛整个春天的色彩都停驻在她的身上。曲裾翻飞,深衣叠然,广袖空合,缤纷的盛装越发衬出了对面这张少女容色的苍白与无神。
  “去年我拉住齐,我告诉他我喜欢他。换成你,你会怎么说?”
  “我会告诉你我是个怪物,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我回答。
  这是弯式的标准答案。
  “他也说不能跟我在一起,理由却不是这个。”小姐道,“他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这是齐式的标准答案。
  我不说话了。
  “明天,把你的马送回大漠去。”
  “……”我不知道她什么意思。
  “弯,对我说实话。齐喜欢的人是不是你?”
  我摇头,又摇头。小姐侧转头:“那会是谁?”
  “我不知道。”我再一次摇头。
  风吹过,绣着花草纹饰的丝衣在空中飘动:“弯,我累了,想睡觉。”
  一幅绣着兰花草叶的飘带从她身上飘起来,落在我的脸上。小姐靠着我的身体睡着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