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军政传信录:战天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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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军政传信录:战天京-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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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的压力,总署才重开外贸谈判,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定稿主要内容为:筹拨沪粤各地关税,作为购船款,合同签订即预付一半,交验后付清馀款。英舰驶至中国,由中国总兵官“总统”,兵弁从湖南、山东、满洲招聘,酌情聘用一些外国(不限于英国)人作为舵手、炮手。合同从同治元年正月开始生效。二年四月,自称“大清国唯一海军大臣”的李泰国(Horatio Nelson Lay)抵达北京,为交接军舰作准备。由于对建设清国海军抱有过分的热情,他的最新建议已经全盘否定了原订合同除付款方式外的所有条款。他任命英国人阿思本(Sherrard Osborne)为舰队“总统”,随船带来六百多名外国官兵,清一色的海龟,根本没有放土鳖上船的意思。总署“不胜诧异”,迅即“严词驳斥”,“相持几至一月”。大清国外交部门的谈判原则历来讲究“必也正名乎”,名正则言顺、事顺,六六大顺。于是,几经“折冲”、“晓喻”,“唯一海军大臣”李泰国俯首听命,同意设立一个“汉总统”,将阿思本降格为“帮总统”,二人“均听所在用兵地方督抚节制调遣”,共赴国难,协剿金陵。原订条款与此相悖者,尽行废除。然则,一个技术设备引进项目,转瞬间变成了英国带薪自愿军“抗贼援华”的军事合作。但是,从制度创新层面进行考察,我们发现,由国人出任董事长(“汉总统”),外国职业经理人出任CEO(“帮总统”),国有资产不致流失,国家主权未受侵犯,实在是外交、军事上的双赢佳例。  不过,在谈判上取得了巨大胜利,具体操作尚需曾氏兄弟、李鸿章诸人负责,故总署将外交通报咨发各处,妥议妥筹。曾国荃就在奉命咨商时栽了跟头。  二年五月,水师攻克九洑洲,长江肃清。鲍超随即渡江,围住南京北面。八月,陆军攻克南京东南面几处坚垒。同时,李鸿章和左宗棠在江苏、浙江两地连连胜仗,李秀成等部俱受牵制,无力回援南京。因此,自去年五月进扎雨花台,合围还是雕剿、“呆兵”抑或“活兵”的两难局面,似乎渐至解决之时,而攻克南京也只是个时间问题。那么,像任何一个名心未褪的正常人一样,曾国荃不得不严肃思考独占大功的可能性,对任何外力协攻的建议,首先生发的就是抵抗心理。恰在其时,总署咨商函稿来了。  此次咨商,没有采用谕旨垂询的形式,而由总署分别发出密函。曾国藩接到密函后,迅即回复,并通知曾国荃:“西人助攻金陵、苏、常,似非总理衙门之力所能阻。余下次有信,必痛陈之。昨复一信,言李泰国七船之事,兹抄寄弟览” ;第一句话,说的是驻沪英、法军队请求协同李鸿章攻打苏州、常州乃至金陵,尚在草议,后亦未果,从略;第二、三句话,则将个人对李泰国舰队助攻南京的意见透露给曾国荃,希望他作为回复总署密函的参考。我们先看看曾国藩的回复。他先重申咸丰十一年的意见:  “购买洋船之议,国藩叹为救时第一要务,盖不重在剿办发逆,而重在陆续购买,据为己有,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  摆看而已,无所用之。“不重在剿办发逆”,意思就是毋庸助攻南京,这是此信的主题。但是,这句话、这个意思,也就出现一次,其他洋洋洒洒千馀言,都在谴责李泰国背弃前言、别出心裁的毁约之举。选一段最为“警策”的看看:  “购船云者,购之以为己物,令中国之将得为斯船之主也。若仍另带中国师船,则蔡国祥仍为长龙、舢板之主,不得为轮船之主矣。轮船之于长龙、舢板,大小既已悬殊,迟速更若霄壤。假令同泊一处,譬之###高耸,众山罗列,有似儿孙。洋人本有欺凌之心,而更授以可凌之势;华人本有畏怯之素,而又逼处可怯之地。及至约期开行,彼则如箭如飞,千里一瞬;此则阻风阻水,寸步难移。求其拖带同行,且不可得,又安能使彼听我号令、以为进止哉?寄谕所示,悉由中国主持,窃恐万办不到,其势使之然也”;  蔡国祥是预先挑选接管洋船的水师将领。李泰国与总署谈判,虽设立并尊崇“汉总统”,但根据董事长只管战略不问经营的商业常规,规定“汉总统”不得登舰,“仍须另带中国师船,与轮船同泊一处”;而军舰所用兵勇“已在外国雇定,毋庸添募”,则是遵循CEO(“帮总统”)掌管人事权的国际惯例,要求总署与之“接轨”。因此,“蔡国祥仍为长龙、舢板之主,不得为轮船之主矣”。接下来譬喻纷陈,都是预想汉、帮二总统“同泊一处”,参差难办的尴尬情形。但是,总署诸公决非在智商、情商方面有所欠缺,预计不到这些不便之处,而是“与李泰国集议之时,必已百端辩诘,舌敝唇焦”,“彼则挟制恫喝,持之愈坚”,于是,“万不得已,隐忍而俯从其所请”。米已成炊,再想改作糍粑是不可能了,能作的也就是炒个蛋炒饭而已。曾国藩“忝为疆吏,敢不体朝廷深意,委曲求全?”“委曲求全”就是炒蛋炒饭的别称;曾国藩不愧“巧妇”,一下就打了两个蛋:第一个叫“虚与委蛇”,第二个叫“疏而远之”。  “虚与委蛇”,就是在对方“仪文不甚倨傲、情意不甚隔阂”的情况下,分船同泊,“徐讲统辖之方”。“疏而远之”,则是在对方“意气凌厉”,“视汉总统如堂下之厮役”的情况下,“既不与之同泊,亦不复言统辖”,干脆“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  毫无疑问,第二个蛋是恐龙蛋。周情孔思,房谋杜断,一切赞美大智慧、真聪明的语词,都可用来赞美这个绝妙构想。你不是仗着几吨铜铁,夸奇炫独么?我不是买定离手,不能撤注么?那好,我先照单全收,不伤和气;然后移赠友邦,另结交情。东南大势已定,固不必借重其力协攻南京,有什么脾气,有什么骄气,我让你发不到我身上。唯一的损失,“区区一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四万之用款”而已,“以中国之大,视之直如秋毫,了不介意”!  或者将以曾国藩此番言论视为狭隘的民族主义,或者视为丧心病狂的官僚作派。但是,我要提醒读者,这一切的前提,是默许李泰国公然背叛合同初稿,而非作蛊作祟规避合同义务。列强借机启衅,固为常态,但是通过将商贸合同强行转为军事合作这种方式来启衅,是不是稍嫌曲折?人家因鸦片开战,业已表明其底线在于经济利益,船款既经认账,则实无再起波澜的必要。因此,曾国藩之所以发表此一怪诞创意,在于看透了此事的本质:总署实是屈服于李泰国个人的强嚣,而非迫于英国政府的压力。李泰国身为总税务司,在军事上过多介入,在其个人,固有思出其位之嫌,在其职守,必被越俎代庖之责。可以断定,李泰国此次改约,并非政府授意,而是个人即兴。总署倘真能据理力争,李泰国势必不能“持之愈坚”,曾国藩也毋庸出此惊人之论。而回信中无一语涉及于此,乃是真能体会总署诸公的苦衷:昏昧畏葸一至于此,精通明断如奕訢、文祥者,岂不自知?而所以忍辱含羞如此,则在于他们并未掌握决策所需的足够信息。战乱以来,奕訢、文祥最远就去过天津,地方情形全通过文牍章奏了解,外国情形所知更少,所以要咨商,要交流,要探听下情,要了解军方实力是否足以支撑总署作出更改成议的决定。曾国藩用荒诞派手法忽略掉总署诸公的尴尬,暗示可以决裂的信心,既保存对方颜面,又提供解决方案,这种一流的政治智慧,实在值得再三回味。  这封信就是曾国藩“抄寄弟览”、提供给曾国荃作为回复参考的范本。可惜,曾国荃作为一介武夫,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当然,他不至于傻到追究总署前此昏昧畏葸、“俯从其所请”的难言之隐,但是,他被名心蒙蔽,自作聪明,犯了另外一种错误。当日曾国荃回复咨商的信文,已不可考,但从廷寄及曾、李二人致函可以了解他的主要意见。  十月六日上谕摘录了曾国荃的意见:“江边仅金陵一城未复,长江水师帆樯如林,与陆军通力合作,定可克期扫荡,实不藉轮船战攻之力。并因轮船所需经费甚巨,请裁沿海水师,节省饷需,以资酌济”;  八月二十七日曾国藩致函曾国荃:“弟十九日疏陈轮船不必入江,而以巡海盗为辞,殊可不必”;  九月八日李鸿章致函曾国荃:“大疏请派轮船捕海盗,是李泰国七船结穴处,不比师门公赏各国之议,过于奇特。批旨若何?”  综观上述谕、函,我们可知曾国荃的主要意见有两条:一、毋庸助攻南京;二、派遣洋舰巡海。  第一条,曾国藩复函内,有一句也仅有一句提到洋舰作用“不重在剿办发逆”,曾国荃复函被上谕引用“江边”云云,就有三十九字之多,根据谕旨引用大臣章奏仅抄要点的惯例,那么原文论证此一观点,必更繁冗。同样一个意思,曾国藩写一句,曾国荃为什么写那么多句呢?前线将领更了解具体情况?还是基层干部更知道形势机宜?“不重在剿办发逆”与“实不藉轮船战攻之力”,哪种说法更含蓄有味呢?提出正确的问题,比解答问题更难能可贵;因此,我不拟自问自答,而将研读重点放到第二条“派轮船捕海盗”。  南京围局渐成,“长江水师帆樯如林,与陆军通力合作,定可克期扫荡”;上至朝廷,下至江、皖、苏、浙各部军队,无人不知,曾国荃不愿他人分功的心意,也是中外俱鉴。只要战事无所停顿,日有进展,则朝廷乐于观其成,同僚不便扫其兴,各有所得,皆大欢喜。但是,曾国荃终究只是一军统领,而非全局统帅,当总署咨商洋舰事宜,固可就事论事,发表“不藉轮船战攻之力”的意见;轻言“派轮船捕海盗”,居然以调度全局自任,则有语侵尊上的嫌疑;谈兴正浓,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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