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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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解梦-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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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妹妹,傅试为了拿她高攀豪门贵族,而屡遭拒绝,已经把她耽误到了那个时代里非同小可的二十三岁,但曹雪芹却从贾宝玉的角度这样下笔:“只因那宝玉闻得……傅秋芳也是个琼闺秀玉,常闻人传说才貌俱全,虽自未亲睹,然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这样重墨皴染,是否意味着“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在已佚的曹雪芹八十回后文字里,是否还会有傅秋芳出现?烟画上的傅秋芳穿一袭杏色褙子,站立着揽镜抚鬓照面,大有“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在幽闺自怜”的情态,很有韵味,是一幅挺好的古典仕女画。
  当年的洋商推销他们的洋货,常使用的手段就是将其符码本土化,洋烟所附赠的小画片,并不画莎士比亚戏剧故事或者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反倒一定是中国的古典文化,除了四大古典小说人物谱,我记得的就还有封神榜里的诸神、京剧脸谱、白蛇传什么的,这一招真的很灵,就像过去洋人拍的电影拿到中国来演,片名往往会是《魂断蓝桥》《鸳梦重温》《卿何薄命》《花心蝶梦录》《春闺梦里人》……直到今天,当若干国货厂商纷纷将其企业品牌欧美化的同时,某些外国厂商却偏要为其公司或产品译音寻找出能富中国情调的字样,如施贵宝、奔驰……这里面值得研究的东西其实很多。
  现在的孩子们是不会挝羊拐、玩洋画的了,但被抛弃的应该只是那种行为方式,而不应该是包含在那些行为方式里的文化风俗,作为一种进入古典范畴的文化风俗遗迹,红楼梦烟画这样的东西应该被现在的人们——包括孩子们在内——由衷地珍惜,在厂甸庙会上我就见到不少大人小孩跟我一样热心地购买据旧版新印的烟画,还有一个少年问摊主:“哪儿能买到当年那些真的旧烟画?”不管他是出于真心欣赏还是打算搜集收藏以期升值,我听了心里真是热乎乎的。
  

远“水”近“红”
我不喜欢《水浒》。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不喜欢有增无减。当然,《水浒》作为一部古典名著,我对它是尊重的。《水浒》从艺术上说,结构严谨,语言生猛,主要人物性格鲜明,白描处出神入化,渲染处酣畅淋漓,光是记诵一百单八将的绰号,便能获得极大的乐趣。但是,总的来说,《水浒》让我产生一种虽敬之宁远之的阅读心理。
  说《水浒》只反贪官污吏,不反皇帝,宋江是投降派,梁山好汉不该为朝廷去征方腊,这些政治家的评说,我在听到之前,简直不曾从那角度有过一丝半点的思绪。我读《水浒》,只感觉到这本书跟《红楼梦》太不一样。《水浒》只承认那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他们本是天上星宿,所谓“天罡”与“地煞”)的生存价值,他们所反对的大官,或大地主,似乎也还有些个价值,起码是负面的价值,可是一般的个体生命,也就是占社会总人口中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平凡的人,过小日子的小人物,在这本书里常常是一钱不值的,无价值的,忽略不计的。梁山好汉开店,是随便杀人剁成肉馅包子卖的,除非他们动手杀人以前,及时发现你是江湖上大名流传的好汉,那才会给你解缚,甚或倒头便拜,随之称兄道弟;如果你只是普通的客商旅人,那就一定会被不眨眼地剁成肉泥,即便碰巧他们不缺人肉,不把你麻翻杀死,那他们也会若无其事地把人肉包子卖给你吃,让你成为“人吃人”的一员!至于梁山好汉为了私刑解决一己恩仇,或为了某一具体苦主抱打不平,或为了其哥儿们劫法场,他们除了杀坏人,杀贪官污吏,也会很随意地连带杀掉一些普通的人、无辜的人,像李逵就常常一时兴起,挥动一对板斧,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去,那被砍下的头中,恐怕是无辜者的比坏人的要多得多。《水浒》毫不尊重、怜惜普通的个体生命,读来令我心中闷闷。我从来自知属庸常之辈,是芸芸众生中一员,虽竭力愿好,却不可能成为英雄豪杰,所以设身处地一想,便不禁冷汗淋漓——作为一名老百姓,落在贪官污吏或恶霸地痞手里固然是惨事,但旅行投宿落在梁山好汉所开的店里,岂不也万分恐怖?《水浒》不反“当今皇帝”,这是无可辩驳的;但《水浒》中的好汉们征方腊,究竟有多大的“不对”?方腊究竟好在哪里?其所作所为究竟给当地的黎民百姓带来了多少好处?恐怕是一个可以讨论(而不是不容讨论)的学术问题。方腊取胜,不也就是一个“当今皇帝”?他若任命一个太尉,也一定要从一己的好恶出发,未必就比高俅辈强。宋江等征灭方腊,也无非是扑灭了一个潜在的新皇帝罢了。
  “红学”前辈周汝昌先生有个观点,认为曹雪芹在艺术构思上受了《水浒》很大的影响,《石头记》(即《红楼梦》)最后也是要为“脂粉英雄”立榜的,不过那是《情榜》,也是十二人一组,先三十六,再七十二,整个儿也是一百零八之数,只可惜现在这部分草稿已然失传。这有一定道理。虽然艺术上有这种承继关系,思想内涵上,《红楼》却与《水浒》大相径庭,《红楼》不仅蔑视皇帝、痛诋“国贼禄蠹”,而且不以成败,也不以出身地位的尊卑贵贱论英雄,在曹雪芹笔下,个体生命,尤其是女奴的个体生命,闪烁着生命的尊严,并且通过主人公贾宝玉之口,公开发出了“世法平等”的呼吁,读来令人深思,使人振奋。当然,《水浒》比《红楼》要早四百多年,时代不同,我们不好硬比,更不能苛求。《红楼》之所以有“人本位”(个体生命本位)的思想萌芽,之所以连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以及偶一闪现的农村纺线女“二丫头”,笔下都充满着呵护爱怜、尊重祝福之情,那是因为时代已经发展到了那一步,而作者曹雪芹又自觉地站到了时代思潮(或者说是潜思潮)的前列。
  我经常翻阅《红楼》,一再反刍,好比是终身好友,与之亲密无间,而对于《水浒》,我懂得那是一本必读书,是一种不能不知晓的常识,好比是随时可去求教的严师,就我这个体生命而言,远“水”近“红”是一种性格的必然吧!
  

伦敦弘红记
因为看到拙著《红楼三钗之谜》,英中文化协会、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等四家机构邀我去作两场关于《红楼梦》的报告,我虽不才,但人家确实是出于促进中英文化交流的雅意,便高兴地取道巴黎,乘坐高速列车,仅用三个小时,就穿过海底隧道,抵达了伦敦。甫下火车,在驶往下榻处的汽车上,东道主就把他们安排的活动日程表拿给我征求意见,上面除了我的演讲、欢迎酒会等节目外,最突出的就是去斯特拉特福参观莎士比亚故居,并在泰晤士河畔的环球剧场观看葡萄牙剧团演出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演讲,对象是汉学家和博士生,无需翻译,且可从容讨论。我把自己书里的一个看法强调出来:在中国,莎士比亚及他的主要剧作如《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都已进入了具有中等文化水平的人们的常识范畴,在大学里,即使是理工科的学生,如不知道莎士比亚或说不出至少一个莎剧剧名,也会遭到讥笑。但是反过来,在英国,曹雪芹和《红楼梦》不仅未能融入其普通人的常识范畴,就是大学里的文科生,只要其专业不是中国古典文学,不知道曹雪芹和《红楼梦》也是一桩无所谓的事。两种文明里旗鼓相当的文豪巨著,在交流中却不能获得等量的效应,原因何在?有否纠正这一偏差的可能?我在中国只是一个非专业的《红楼梦》研究者,我的“红学”论著更仅是一家之言,到英国的演讲由于时间的限制怎可能把曹雪芹与《红楼梦》的伟大充分地阐释?但是我觉得中国的文化人不应放弃哪怕是最小的机会,去向外国人弘扬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伟大,使他们起码要懂得那是中国古典文化的高峰,而且至今仍滋养着中国的新一代文化人,他们即使一时还难以获得阅读译文的快感,难以理解那文本里丰富的中华文化的内涵,也至少应该一听到曹雪芹和《红楼梦》便肃然起敬,犹如许多中国人其实并不能从阅读莎士比亚剧作与十四行诗的译文里获得乐趣,甚至连观看劳伦斯·奥利佛主演的《王子复仇记》那样的电影也觉得枯燥,却绝对还是要把莎士比亚和《哈姆雷特》这样的符码嵌入到自己的常识结构里,丝毫不敢大意一样。奥地利出生的汉学家傅熊认为,中文的《红楼梦》迄今所通行的是一个不好的版本,而英文等西方文字的译本却几乎都以这个糟糕的中文版本为依据,他建议中国的“红学”界应致力于整理出一个比较理想的曹雪芹的八十回善本来,加以推广,使之取代现在的通行本。这是很内行的意见,现引用于此,供国内专业“红学”家们参考。
  英中协会组织的一场演讲规模大了许多,一百多个座位坐满后,还有二十多位来宾始终站着听讲,令我非常感动。绝大多数金发碧眼的听众不懂中文,需要翻译,我传递信息的时间,等于只有上一场的一半;上一场的听众用不着从ABC说起,这一场我可怎么用最简洁的话语,把他们引入对曹雪芹与《红楼梦》的神往?虽经过很充分的准备,开讲时仍惴惴不安。结果却效果很好。这大半也倚赖荷兰出生的汉学家贺麦晓那流畅而生动的翻译。关于曹雪芹和《红楼梦》的话题翻译起来实在难上加难,一句“春梦随云散”,中、英文的修养都得很高才能随口道出而听众憬然。我在演讲中号召大家都去寻找一本《龙之帝国》,该书著者为英国人WILLIAMWINSTON,书的英文名字为《DRAGON’SIMPERIALKINGDOM》,1874年由DOUGLAS出版社出版,黄色封面上有黄龙图案,大于32开小于16开,厚约3厘米,在该书第53页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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