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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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解梦-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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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那就是曹雪芹的原意。这里不拟评价高鹗这一续笔本身的优劣,只是想告诉大家,就曹雪芹传世的前八十回所塑造的贾母这一形象而言,她那感情的天平,始终并未形成喜钗厌黛的倾斜,她对钗黛大体是“一碗水端平”,如果非要精微测量,分出高低,那么,虽不能说她厌钗,却实实在在是对黛玉更疼爱一些。
  梁归智先生著有《石头记探佚》一书,其中《老太太和太太》一文的分析我很同意。他说:贾母的形象塑造得血肉丰满,“完全是立体的”;在对待宝玉和黛玉的恋爱婚姻问题上,她和王夫人的意愿和态度是尖锐对立的,这并不是说贾母具有和宝玉、黛玉一样的叛逆性格,但生活和人性就是这样复杂,正像贾母溺爱宝玉而反对贾政管教宝玉,使宝玉的叛逆性格得以自由发展一样,贾母也是宝黛恋爱的护法神。宝玉和黛玉都是贾母的“心肝儿肉”,贾母对他二人的关心照顾超过对其他孙儿孙女,前八十回屡有明文,比比皆是,宝黛的感情纠葛闹得不可开交,她说那叫“不是冤家不聚头”。在八十回后,围绕着究竟是把黛玉还是宝钗配给宝玉,贾母和王夫人之间必有一系列从隐到明的冲突,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的真故事》里,探佚出王夫人一派是在贾母病死与黛玉沉湖之后,才成就了貌合神离的“金玉姻缘”,那不仅是宝玉的悲剧,也是宝钗的不幸;这有一定道理。
  细读前八十回文本,我们都会感觉到贾母对男性的孙辈、重孙辈,除了钟爱宝玉,以及怜惜贾兰这两个以外,举凡贾珍、贾琏、贾琮、贾环、贾蓉、贾蔷……等或仅面情搪塞,或无动于衷,或竟至嫌厌,可是对孙女、重孙女辈,几乎是有一个喜欢一个,并旁及亲戚家的女孩子们;在她八旬之庆时,远亲家的姑娘喜鸾和四姐儿随家人来贺,她不仅留她们住下,还特意嘱咐不能嫌她们穷,“有人小看了他们,我听见可不依”。有个年轻的大学生跟我讨论,他说难道贾母也跟宝玉一样,认为女孩子是水做的?我说她可未必有那个“觉悟”,这恐怕是因为,在清代旗人家里,普遍有这样的风气,就是并不怎么歧视女孩,因为未嫁的女孩,都有可能被选入宫,是潜在的“无价宝”。当然,贾母除了受风气影响,又是她自身的性格使然,七十五回写贾母吃完饭下地和王夫人说闲话行食,要尤氏、鸳鸯、琥珀、银蝶等都破规坐下吃饭,笑道:“看着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她所喜欢的“多多的人吃饭”,当然不是指有男人在场的那种正规宴席,而是大家庭女眷们的随意便酌,外加“破陈腐旧套”的主奴亲合所形成的热闹、喜兴气氛。
  贾母对围绕在身边的如花少女们有一种由衷的泛爱。她当然也喜欢薛宝钗,当宝钗在贾府过头一个生日时,贾母“喜她稳重和平”,蠲资二十两银子,交与凤姐去置酒戏。前八十回里明写贾母对宝钗的喜爱也就这么一笔。凤姐说二十两银子“够酒的?够戏的?”虽是逗笑,却也让读者明白,因为薛家是来寄住的客方,所以贾母才有出银的“客气”之举。宝钗在贾母问及爱听何戏、爱吃何物时,“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这当然使贾母更加欢悦。但她的“藏愚”“守拙”,终究还是引出了贾母的不快——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携她游大观园,来到宝钗住的蘅芜苑,“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又听说王夫人、凤姐儿曾送她玩器摆设,她一概退回,便批评道:“……年轻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话很难听。这样难听的话,贾母未曾对其他女孩子说过,这不仅是贾母与宝钗二人在审美观上的冲突,也是人生观的冲突。后来宝钗堂妹薛宝琴来到贾府,贾母爱若掌上明珠,留在身边睡,给其珍奇的凫靥裘避雪,元宵夜宴取代宝钗与湘云、宝玉、黛玉与己同席,甚至向薛姨妈细问其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流露出特殊意图,到这个份儿上,宝钗在贾母的心目中究竟有否超常的重量,其通过贾母实现“金玉姻缘”的可能性能有多大,读者当心中有数了。
  还是上面跟我讨论的大学生,他笑说,从优生学的角度,宝玉跟黛玉的血缘关系,比跟宝钗的血缘关系更进一层,二者相比,恐怕还是后一种婚配方式较好些。我跟他说,曹雪芹写的贾家故事,虽经艺术想象和必要剪裁已
  非曹家故实,但确实投射着其家族人物关系的阴影,从八十回文本的描写可以看出,贾政的原型是个过继给书中贾母的儿子,而贾赦虽确是贾政的亲哥哥,却另院别宅地居住,那原型根本与贾母连过继关系也无(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里有详尽考证),所以,贾政其实并不是黛玉的亲舅舅而只是个堂舅,黛玉与宝玉的血缘关系,反要比宝钗与宝玉的血缘关系更远一些!这层微妙关系当然也笼罩在了贾母心头,贾政这个儿子虽非亲生,但宝玉这个孙子却如清虚观张道士所说:“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也就是充分显示着贾母亡夫的遗传基因,她怎能不倾心疼爱!贾赦、贾政根本不是她所生的,但她有亲生的女儿贾敏,贾敏给她留下的遗孤黛玉,血管里流着来自她身上的一份血,就血缘关系而论,黛玉于她而言更亲胜宝玉,以重血缘的封建观念而论,贾母这样一个贵族老太太,她的感情天平,是无论如何很难朝别处倾斜而竟厌弃起嫡亲的黛玉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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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何指
“金兰契互剖金兰语”,这是《红楼梦》第四十五回回目的前半。“金兰”语出《易经》:“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后来人们就把两个异姓人结为兄弟或姊妹的亲密关系称作“义结金兰”。我读到《红楼梦》这一回前半部,自然而然地认为“金兰契互剖金兰语”是来概括李纨和王熙凤两人当众坦率交谈的一大段描写的,从来没有犹豫过。但最近把一卷《春梦随云散》的书稿给了出版社后,责任编辑廉萍是位刚到任的北京大学古典文学专业的博士,她审读书稿极为认真,读到我提及上述一回的文字,便给我指出,一般人是把“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理解成薛宝钗和林黛玉在潇湘馆的一番谈话的。她问我:您那样解释,是想标新立异吗?我本来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理解颇为独特,我还以为大家都在这么理解呢,直到面对她的提问,我才仔细推敲了一番,推敲的结果,是固执己见。
  《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回目的前半,是“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已经暗用了“金兰”的典故。写的是薛宝钗抓住林黛玉在大庭广众中说酒令时说漏了嘴,暴露出她偷看过《西厢记》《牡丹亭》那样的“移性情”的“杂书”的把柄,把她唤到蘅芜院中“审问”,教诲她“你我只该做些黹指纺织的事才是”,一席话说的林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注意,曹雪芹的原文是“心下暗伏”,高鹗篡改为“心下暗服”,“伏”是被对方占了上风暂且认输,“服”是完全被对方征服失去自我,很不相同;这更说明我们对《红楼梦》的正文乃至回目进行精微的文本研究,对于理解与鉴赏这部经典是十分必要的)。这段情节,曾被评家用以证明薛宝钗是个封建道德的遵从者、鼓吹者、卫道士。但曹雪芹下笔刻画人物,绝非主题先行褒贬随后,他总是把人物写得活灵活现,使你感觉到在那样的情境里那样性格的一个活人他就是那么想那么说那么做,因此评价起来也就很难贴正反对错的标签。这段情节,也可以理解为薛宝钗对林黛玉格外呵护,有着情同亲姊妹的情怀。
  既然第四十二回已经将薛、林的关系喻为了“金兰契”,那么,仅仅隔了两回,是没有必要再重复的。细读第四十五回,全回情节明显分为两大块,前半块主要写李纨与王熙凤之间全书中绝无仅有的一番直来直去的对话,后半块主要写林黛玉在与薛宝钗谈心后心中郁结难解,灯下读古乐府,心有所感,亦不禁发为章句,“风雨夕闷制风雨词”(这也就是这一回回目的后半)。如果“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也是照应后半块的情节,那么,这一回回目的设置,就未免向后半块倾斜得太过分了。揆之《红楼梦》回目,总是尽可能用八个字概括前半回里的主要情节,再用另外八个字概括后半回里的主要情节,而且如果前一句强调某人的戏,后一句就换成强调另一个人的戏,如“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蜂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等等。
  李纨这个角色,虽然是“金陵十二钗”的第十一钗,出场的次数极多,但在前八十回里,绝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场面上的陪衬,总是别人唱主角,她打打边鼓,帮帮腔而已。“十二钗”里的迎春、惜春在前八十回里也大体是这么个状况。迎春只有在“懦小姐不问累金凤”那半回里才当上主角。惜春只有在“矢孤介杜绝宁国府”那半回里才占据舞台中心。清代一般评家,都把那两个半回称作“迎春正传”、“惜春正传”。我以为,四十五回前半回,应视为李纨正传。李纨第四回首次亮相,被说成“居家处膏梁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以后的频频出现,基本上是维系着这么个寡妇失业、温柔敦厚的形象,她口齿虽然还不到“锔了嘴的葫芦”那么憨笨的程度,但总是不多说不少道,以折中平和为其特色,以至她究竟都说过些什么,在四十五回前很难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但到了第四十五回,她大开金口,主动出击,与王熙凤发生剧烈的语言碰撞,请看她当众抛给王熙凤的这些肺腑之言:“真真你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的无赖泥腿世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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