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杂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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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杂事儿-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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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哪里傻了?人家一点都不傻。”春妮儿小着声儿嘟囔,我偏头看她,见小丫头红着一张小脸儿,含羞带娇地瞟了我一眼后飞快地低下头。
  这个……古人果然是早熟呵……
  干咳一声,我趿鞋下床,从桌上抓了把早上出门买的蜜饯塞在春妮儿手里,顺便捏了捏她水润润的小脸蛋儿,玩笑道:“人家当然不傻,我家那个俏生生的小丫头才傻得可爱呢。”
  “坏哥哥!就知道欺负人家……欺负春妮儿!”小女孩儿娇嗔地跺了跺脚,飞快地转身跑出了门去,跑到门口时还给我来了记回眸一笑,我便也冲她眨了眨眼。
  有钱挣的日子一切都这么美好。
  换上我新买的衫子,将房门锁了,迈着方步径往我那雇主儿高员外家行去。不知我有生以来给人上的第一堂课会是个什么情形呢?我还真有点期待。

  西席生活

  高员外不是一般的有钱,只看他高府的院墙整整占据了长长一条巷子便足令人乍一舌头的了。由于昨天签契约时高府的管家已经带着我同看府门的门丁打过了招呼,所以这次进门并没有受到什么盘问。进了大门是一道山屏,绕过屏风,穿过一座院子进入仪门,高府管家高升办事的房间就在仪门旁的南厢房里。昨儿我便是在这里签的契约,如今还得先到这里来签到,再由高升领着我进入内宅去。
  从仪门进了三门,这才当真是进了深宅大院,便见屋脊连绵,亭廊回环,院套院,房接房,放眼望去不由给人以一种高耸壮大的压迫感。
  在管家高升的引领下,穿过重重游廊重重厦宇重重院落,终于来至一处厢房前,门楣上匾书“博雅斋”三字。
  想来这就是高家小公子的书房了,高升轻轻叩门,恭声道:“三少爷,老爷请来的教字儿先生到了。”
  三少爷?敢情儿高员外还不止一个儿子,却又为何单单只教这个儿子写字儿呢?
  听得里面应声道:“进来罢。”声音稚嫩里又带着几分老成。
  推门入内,见是间堂屋,大理石地面上铺着厚厚的红毯,正面墙上一幅山水两条字轴,设有高案香几古董茶具,当屋一张红木镶白石大圆桌并六只同质地绣墩,另有半人高的铜制香炉里正冒着缕缕青烟。
  堂屋的两侧墙上各开了一扇月洞门,左手边的是偏厅,右手边的方是正经的书房。高家三少爷从书房里迎出来,十二三岁的年纪,个头儿却同我差不多高,白白瘦瘦有些弱不禁风,面如冠玉锦衣华服,彻头彻尾的一个富家公子哥儿。
  高三少爷向我作揖,倒是很有礼貌:“老师好,学生高登科给老师请安。”。
  噗,“高登科”,高老爷想儿子做官想疯了,真是应了那个规律——人一旦有了钱就想再来点儿权,有了权又想多弄些钱,钱与权永远是不可分割的狼与狈啊。
  “高三少爷好,鄙人姓钟。”我礼回得云淡风轻,“我们这就开始习字罢。”
  对这类富家子弟,既不能在他面前太过拿捏架子,也不能太过趋随,否则不是适得其反就是被他们瞧不起,不如一开始就保持淡淡的好。
  高三少爷没料到我如此快的就直入主题,怔了一下方连忙将我请进书房,高升关门自去不提。
  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我便先让高三少爷在纸上写上几行字,而后指出他的不足,再从握笔姿势到下笔手感细细讲起,很快一个时辰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临走前我给他布置了一篇书法作业,说好明天上课时我要检查,之后便被他恭恭敬敬地送到了二门外。
  第一堂课上得十分顺利,高高兴兴回家,将剩下的扇子加工完毕,第二天一早去作坊换过新的无字扇,再回到家里细细加工,平静而又满足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当天下午再去高府时已经不必再去找高升带路,自己直接穿廊过院地寻到了博雅斋,敲门进去,却见房里多了个人,长相同高登科有几分相似,只是年纪略为大上一些,一见我便上下打量着冲高登科笑道:“三弟,这就是父亲为你请来的教字先生?这么年轻,到底行不行啊?”
  见这小子满脸骄奢之气,必然也是高员外的儿子之一,惹是惹不起的,便假装没听见,只向高登科淡淡地道:“三少爷,我们几时可以开始今日的课程了?”
  高登科便静静地向着那小子笑道:“二哥,你不是还要去给母亲送桃酥的么?这会子她老人家应该没什么事儿的,再晚些回事儿的人多,母亲便没时间了。”
  高二公子哼笑了一声,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略停了一停,向着高登科笑道:“哎,瞧我这记性,竟忘了给姨娘买上一些了!……罢了,总归姨娘每天也得到母亲那里立规矩去的,母亲若是吃不了,必然会将剩下的赏给姨娘,倒不必我操心了。”说罢笑着出得门去。
  高登科立在门内目送高二公子走远,我因在他背后站着,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只是察觉他瘦削的背挺得笔直。
  从这兄弟两个的对话中不难猜测出,他们口中的母亲是高员外的正室夫人、府中的主母,而姨娘自然指的是高员外的妾室,高登科极可能是这位妾室所出的庶子,而高二公子则八成是正室生的嫡子。
  按照古代的规矩,妾室的孩子只能将正室称为母亲,而对自己的亲娘也只能叫作姨娘,无论正室、嫡子还是庶子,都是府里的主子,姨娘却只是奴,是婢,所以从礼教的角度来说,老爷,夫人,嫡子,庶子,这些人才算得是一家人,姨娘?什么都不是。
  看得出来高员外还是对高登科这个庶子很不错的,毕竟不管嫡庶都是他的亲骨肉,妻妾们之间如何是不会影响到他对自己儿子的父爱的。
  这些是他高府的家事,我也不过是在自个儿心里头猜测八卦一下罢了。
  高登科转过身来的时候,脸上神色并没有什么异样,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都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这深宅大户还当真不是好混的。
  上完课,高登科依旧把我送到二门上,我点头示意他回房去,见他静静笑着道:“老师早些回家罢,要下雨了呢。”
  抬头看看天,却见碧空如洗,偏西的日头正灿烂着,连一丝儿云都没有,更别说雨云了。便挑眉望着他,戏谑地道:“怎么,凌峰莫不是要回房作法祈雨、以润泽万物啊?”
  凌峰是高登科的字,古人兴这么叫,尤其我是他的老师,这肉身的年纪却比他大不了几岁,叫他高三少爷不合适,叫他登科呢又过于亲密了,只有叫他的字才没有这些尴尬。
  高登科被我的玩笑逗得笑起来,这才真正像了他这个年纪应有的笑容,些许童真,些许无忧,很是可爱。
  “学生的左腕小时候骨折过,因当时没能好生救治,所以落下了病根儿,每每下雨下雪前夕,伤处就隐隐作痛,”高登科笑着解释道,“现在我这伤处疼得有些厉害,想来那雨很快便要下起来,老师还是莫要在路上停留,尽快回家的好。”
  高员外这样有钱,如何在当时没能请个好的大夫来给高三少爷好好治治骨折的腕子呢?这其中只怕另有隐情,在高员外家这样的深宅大院儿里,这种事的发生应该并不新鲜。
  拍了拍高登科瘦弱的肩头,我离开了高府,前脚刚到家,后脚就刮起了大风,风里夹着浓重的雨腥味儿,看样子这场雨不会太小。
  自打有了这样一个小插曲,高登科同我的关系不觉间亲近了些,又上了几回课后他已经不再一天到晚绷着脸儿装严肃了,偶尔还向我撒个娇地要求练字之余歇上一会儿。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了,梅雨季来临,有时雨下得实在太大了,高员外也会请我在府中客房睡下,还有时兴致来时就邀了我和几位教府里少爷们读书的先生一起往园子里头闲逛赏景去。一来二去的混得熟了,就是高员外不在时我们这些西席也可以自由地在府里走动了——高员外是个尊师重教的人,对于西席先生们向来敬重有加,除我这个只教字儿的西席以外,其余几个教书的西席薪金都是十分丰厚的,甚至高员外还特意请这几人在府中长住,备下的是上好的客房,甚至每人都配了小院儿和下人伺候。
  不过就算有了这样的特权,我也从来不独自在高府中胡乱走动,本来每天我只给高三少爷上一个时辰的课,上完就回家,没有可以逗留的理由,再者我还要往扇子上写字挣钱,没那么多时间耽搁。
  倒是那几位教书西席对我都很好,很大的原因是我的字写得不错,古代的文化人嘛,都很看重书法这方面的素质,字写得越好就能越获得尊重,从一个人的字里能够看出他的风骨,他的心胸,他的思想,以及他的本心,虽然我身为女人,字的笔画中缺少厚重感与磅礴大气,但这些把我当成是男人的老学究们自会认为我的走笔中有种男人的字里难得的轻逸灵秀,透出几分淡然随性的心境——此系老学究们看过我的一幅字后给予的评价,特此致谢。
  所以几位老先生一有空就会邀了我一起去高员外的园子里散步赏景、喝茶闲话,而我也乐意奉陪——在那一世时身为刑警的老妈是个大忙人,没白天黑夜之分地混忙,所以从小到大看护我的任务就落在了书法协会的爷爷以及法医老爸的身上,学生时期每天从学校回来,不是跟爷爷及他的一干志同道合的老哥们儿们泡在一起,就是和老爸及各种死状奇惨的尸体们混于一处,因此无论是老人还是尸体——咳咳,这两样被年轻人敬而远之的群体,我都不会排斥。
  而且,同老人们在一起,你会明白许多人生哲理,看透许多人世幻象,对自己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大有裨益,可惜很多年轻人意识不到这一点——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绝不只是一句爱护老人的口号。
  这不,今儿个天气甚好,老先生们又约了我一起去逛园子,于是给三少爷上完课后我便匆匆赶去了后园的观云亭与老几个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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