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华衣 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十年华衣 完-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早晚复相逢?好!”
“好诗啊!”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真是妙极!妙极!”
整个秦王府的花园都鼎沸起来了,红灯如火,燃赤半边夜色,我站在众人中间,笑着接过不知道是谁又敬来的酒,来者不拒,而先前为我斟酒的阿九却不知道到那里去。
“素先生,来,我敬你一杯。”一杯酒到了我面前。
这酒虽然入口平平,后劲却是不小,我现在觉得太阳穴有点发热,但感觉脑子却很清醒,只是人有些亢奋,心里隐约觉得应该推开些酒杯,手却不自觉的接了过去,口中不停:“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素先生,这是我的。今天能认识先生真是……荣幸。”又是一杯,既然已经接了那么多人的酒,也不防多再喝一杯,我有点晕晕的想。
念到后面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念了多少首,喝了多少杯,感觉口齿都有点模糊了。可后面还有很人,很多酒呢!
哼,说不了,我就做不了诗了吗?推开众人,我拿过一张宣纸按在墙上,手中杯一扬,“啪”的一声,酒便将纸上端吸附在墙上,正是“墨正浓,酒正香”。心情不禁大好,笔在砚中胡乱染了许多墨,左手牵袖,在纸上写下:“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叫好声阵阵,我得意的一笑。向那边又看了一眼,虽然视线已经模糊,只看见一个身影,那也够了。
换一只手,再次挥毫而下。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我退了一步,歪着头打量自己写的字,不知道撞在谁身上,也懒的回头,自顾自的欣赏一下,还算满意,点点头。
视线到一边的案上,走了过去,奇怪,感觉怎么有点走在棉花堆里一样,难道我真的醉了?我又取了一只笔蘸了浓墨,已经看不清楚周围人的脸不知道她们现在什么表情,也不想去管她们什么表情,她们怎么看我此刻放肆的举动又关我鸟事,此刻我只想顺着自己的心意而动,反正也无人来拦。
双腕齐下。
右手是:
“东城渐觉春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卿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左手却是: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长叹一声,终于舒畅了,只觉得倦意袭来,沉入黑甜之乡。
第28章
宿醉的感觉是很痛苦的。
我头痛的不得了,赶紧写了一个方子,让书童帮我去买醒酒汤的材料,煮好后喝下去,才好了。
躺在绿荫下面,我慢慢想起昨天夜里情形,才缓解下去的头痛感又上来:我到底在做什么呢?用书盖了脸,我鸵鸟的钻进盖在身上的毯子里——今后我看我还是少出门的好。
转念想到明天就可以见到萧雪衣,其他所有烦人的念头又立刻烟消云散,心中一阵阵欢愉,不禁缩起身子把脸埋在毯子里偷偷笑起来。
穿什么去见他呢?我雀跃的想。貌似除了清书送我两件衣服外,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漂亮衣服。而且昨天那件染了酒气,今天肯定是已经拿去洗掉了。只有穿另外一件了,也是第一次遇到萧雪衣的时候的那件衣服,不知道他是不是还记得。
只不过以后不能总只有这两件衣服去见他吧。我发愁的想,看来还是应该再去做两件了,正好常家有绸庄,做两件衣服应该很快吧。
想到绸庄我便联想到前日来找我的常清宁。
虽然有时候我会根据对象在需要的时候绕弯子说话,不过不代表我就喜欢说话绕弯子的人。虽然我有一半原因是看在春姐的关系上收下清书,但清书本身直爽坚毅的个性,也是我所喜爱的。尽管我也不喜欢卤莽没大脑的人,可是认为对自己亲近的人应该畅开心扉,不应该掺进算计的。
清书资质平平,而当初向我拜师的时候坦白而固执,却正好投了我的好,才入我门下。你常清宁又算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暗示你是我的衣钵传人!!
十岁之前我一直和师傅住在一起,除了六位师姐,其他人很少见到我。一天我偶然出门寻找草药,见到门中长老的女儿欺负新进入的弟子,便一脚把她的腿踢断。
第二日长老找上门来,师傅下令罚我杖责三十下,禁闭十天。我出禁闭第二天便找上长老的女儿将她另一条腿打断,接下来受了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我再出禁闭的第二天将那厮两只胳膊都废掉,长老用担架将自家女儿抬到师傅面前,气势汹汹的要师傅对我处以更严厉的责罚。
师姐们都为我说情,劝我认错。
我跪在地上说:“欺辱同门,恃强凌弱,理应受到惩罚,所以我打断她的腿无错。身为长老,对自己女儿教导无方,本应该自我反省,却来自恃身份来报复。我是晚辈,不能以下犯上,所以师傅之罚我并不反抗。但是这三十杖责和十日禁足不是我应受之罚,自然要从原主身上找回来。三十杖责和十日禁闭是一条腿,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是两条胳膊。长老若认为我应该继续受罚,还请做令媛做好接受我下一次所受之罚的回报的心理准备。”
长老被我气的几乎要昏过去,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带着她的宝贝女儿灰溜溜的走了。从此门中那些据说有所依仗的弟子见了我是神色恭敬有礼的很,而那个被我弄断四肢的家伙,看见我总是绕着道走。
我当时只有十岁,再聪明在十天之内被打了八十杖,屁股也是会开花的。在后面接下来一片太平的养伤日子里,我一日睡的半醒,听到二师姐对大师姐说:“……莫看小七平日总是嘻嘻哈哈一副软骨头的样子,骨子里却是比谁都狷狂,想来师傅现在也发觉得错看她了。幸好我们六姐妹的才识现在还能震得住她,否则只怕也不在她眼里。真想知道她羽翼丰满那一日会是什么样子……”
我素来认为自己是个很好说话,得理也饶人的好孩子。不过在某些时候,二师姐的对我的看法也不无道理。
“依大小姐所见,我应该选择谁做我的衣钵传人呢?”我无视她强烈的自我暗示,嘴角挑出一丝冷笑:骂清书无能,不是就等于说我这个做师傅的没眼光!、
一面暗示我瞎了眼连个弟子都不会挑,一面自抬身价,说自己“品德兼优,资质上乘”,似乎她肯做了我的弟子还是我的无上荣耀和运气,莫非还要我叩谢隆恩,山呼万岁?
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我臆想了一下自己用惶恐又期待的表情说:“大小姐真是深知我心,其实大小姐资质如良田璞玉,品行俱佳,只是小人身份地位不敢妄想高攀。今日大小姐既说到此,小人便腆颜开口,若能得大小姐这样的弟子,小人真是三生有幸,此生无憾,以后定当悉心教导,全心辅佐,万死不辞。”
真是想想都想吐。
第29章
“等清书回来之后,我再考虑吧。”我这样一句话,却没有给她留商榷的余地,“明日我还有要事,今天需要好好准备,恕我不能招待。大小姐请自便。”
说着便起身,微微欠身离开,也不管她脸上无颜六色的变化。
若有相争之心,常清宁为何不在清书未离开的时候向我说,甚或向清书讨!是威逼也好,利诱也好,总好过在清书不在的这几日中来找我,谈话的还不敢让人知道。如此懦弱又喜欢偷偷摸摸,狗苟蝇营般行事,比之清书先前找我时的霸道,后来的恭敬以及最后的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毅,气势便有云泥之别。
无自知之明,也无虚心求教之意,对自己心目中的老师无尊重之意,对自己的妹妹只有构陷之心。我若看中这样人做弟子,就该为自己悲叹了。
想到这里,我吩咐书童,帮我去订两件衣服,只要料子手工好,样式越简单越好。
除了衣服外,似乎也没有别的好准备了,前世的女孩子出去约会,总会花样百出的把自己打扮漂亮。现在是没有办法把自己去做个什么SPA,洗个牛奶浴之类了,思来想去,决定今天早早睡觉,明天好容光焕发的去见他。
只是,我猜他明天还是会穿女装去,希望不要被人以为我有断袖之好才好。那诗宴我瞧着没几个认出他男子身份来,只怕也只有几个与他相熟的人知道吧。
一觉睡到天亮,我神清气爽,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下手脚,然后仔细的洗梳了一便,换上衣服,对着镜子整了整,觉得没有任何瑕疵,才出了门。
我约萧雪衣在归雁塔下见面,然后骑马去郊外游玩。于是从马厩里牵出前一天就吩咐洗的干干净净的花花,对着它长长的脑袋,我自我感觉良好的说;“花花,你看你家主人我今天是不是格外的潇洒俊美?”
书童在我背后扑呲一声笑出来。
一拉缰绳,对花花说:“走,今天带你去看美人去。”
花花跑的格外卖力,大约是被关在马厩里太久了,难得出来,显的十分兴奋,驳杂的毛发在太阳下面竟然也闪着柔顺的亮光。
远远的就看就看见他,一身白色长衫,骑着一匹红色骏马,在塔边立着,漆色长发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
花花一直跑到他身边才停下来,似乎对他的那匹红色的骏马很感兴趣,头转过去向红马打招呼,可惜红马不理它。
“萧小姐果然信人。”我微笑着看着他。
萧雪衣只是回望了我一眼,没有那日对我恼恨和厌恶,也没有任何愉快的意思,只是淡淡说一声:“走吧。”
他一拉红马的缰绳,马便立刻乖巧的走动。我有点失望的看了一眼他身下的听话的红马,让花花与红马并驾齐驱。
我来前开始有点担心。这里其他大家公子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更不用说骑马,萧雪衣若是马术不好,骑马出来游玩岂不是很累?转念一想小说上女主不会骑马的最后都会与男主共乘一骑,心里便开始冒泡泡:若能同他共骑一日,便是荒废整天时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