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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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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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辰回过头来,看着我,说:“芯姐和这件事没关系,她那天晚上还去诊所做检查,有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关她的事。”
  我看着他:“我没说关芯姐的事,你为什么这么紧张?”
  程辰一顿。
  “你告诉我,怎么回事?”我拉着他的手,像往常一样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轻声说:“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有什么事……不能告诉我?”
  程辰的脸上有些变化,猛地抽回手,急急道:“就、就是这样了!我——我杀人了,我那天晚上去找芯姐的时候,遇到了许成宏那个混帐!我早就想教训那个混蛋了!”
  “那你怎么会杀了他?”
  “他和我打起来,才失手打死他的!我哪里知道他这么不经打!!”
  我看着他,缓缓问:“程辰,你跆拳道学了几年了?”
  他愣了愣,或许是不明白我怎么问了一个完全不着边际的问题。
  “……忘了,打小就学了。”
  “是啊,我还记得,你高一那一年还做过代表,去大马参加比赛,拿了金牌,是不是?”
  “……哎!是啦是啦,说这个干嘛!”他抓了抓头,对着我喝道。
  我目光一冷,说:“许成宏是个律师,好酒嗜赌,我很难说他有多能打,但是他那时候手无寸铁,程辰,你为什么还需要用棍子袭击他?”
  程辰整个人怔了怔,好一会儿才急急道:“我!我就是想拿棍子扁他!”
  “那好,许成宏是在夜陈尸于暗巷不错,你明明和他是偶然遇上的,你本来是去找芯姐,怎么会带着棍子?”
  “程辰……你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是不是……在包庇谁?”
  程辰猛地低吼出声:“我都说了人是我杀的!你不要问了!人就是我杀的!我杀了许成宏!我他妈的不甘愿芯姐嫁给他!他这么对芯姐是死有余辜!!许成宏那混帐他妈地早就该死的!!”
  “芯姐从以前就无依无靠,从来就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好容易以为熬过了嫁对了人,结果嫁给了一个畜生!!唯一的弟弟也不见了!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她还能够靠谁?!她这辈子做错什么了!我就是看不下去!!”
  “程辰,你冷静点……”
  此时,外头的警员突然走了进来,连带的还有徐警长,后头跟着的另一个满脸沧桑的老人,正是程伯伯。
  程伯伯沉默地走上前来,徐警长陪笑着在后头跟上,看着我笑着说:“原来任小少爷也在,刚好刚好,总算都是误会一场,误会一场……”
  我懵了,程伯伯走上前拍着程辰的肩。
  徐警长拿出手帕擦着汗,对着程辰说:“法医的检验报告昨个傍晚就出了,早知道这事儿就有点问题,真正的犯人也……我说嘛,程大少一表人才怎么可能是杀人凶手呢……”
  程辰猛地一跳,吼道:“什么真正的犯人!我就是犯人!你妈的死肥肠不要乱抓人!”
  “你这个孽子——!!”
  程伯伯一声怒吼,又往程辰脸上甩了一个耳光。
  “哎哎哎……程大少血气方刚,哎,事情总算弄清楚了,程大少就是让人迷惑了,才犯了包庇的小罪——”
  “你妈的!”程辰突然窜到前头,差点就要拽住那徐警长的领子,好在徐警长闪得极快,几个警员又涌了上来,程伯伯火气极大,拉着程辰大吼:“你打!打死我这个老头!打死我我也认了!你这个孽子!”
  程辰咬了咬牙,我赶紧挡在他们父子之间,拉着程辰,看着徐警长和程伯伯二人,问:“到底是着怎么回事?”
  “法医检验过了,许成宏那头上的根本是两处伤,受的那致命的伤还早了近两个小时。警方也在另一个楼房巷子找到了血渍,证明是许成宏的——”
  徐警长看了看程辰凶狠的眼神,扬声说:“今早——今早就收到消息了,那个杜宜芯昨个儿在新区一所楼房里烧炭自杀,还留了封遗书,把犯案过程都解释清楚了,连真正的凶器都找到了!”
  什么……?
  程辰整个人一震,睁大了眼,嘴里喃喃:“不……不可能……”
  “你说……芯姐死了?芯姐死了!不可能!不可能——!!”
  第八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李玲是我在大学时期的学妹,换句话说,也是王筝的学妹。
  她是个看去有点少根筋的女孩儿,性情也很天真烂漫,和她选修的专业不太符合。李玲整个人完全让人感受不到一点凌厉,不过做起事来还算是一板一眼,嘴巴却是个管不住的。
  算起来,李玲应该就是我在大学时期少数的朋友。
  至于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还挺清楚的。
  似乎是在一个交际舞会上,我收到请帖的时候,上头标明的是变装舞会。其实,大学那几年,我很少受到这类的邀请,估计是我这个人太沉闷,不管再怎么健谈的人,和我总说不上几句话,就会饶头绕开。
  变装舞讲究的是新奇的打扮,我平时没什么娱乐,看到这份请帖,心里有点跃跃欲试的,还翘了两堂课,去找了些样本,最后把自己扮成了南瓜人,顶着一顶南瓜帽,一身橙红色的长袍,还带着一个南瓜杖子。
  到会场的时候,才踏出计程车,我就僵在那儿。
  所有人都穿戴整齐华贵,这哪里是变装舞会的打扮。当瞧见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窃笑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戏弄这种事情,似乎是不计年龄的游戏,而且多得是人乐于此道。当时王筝也在会场,皱着眉头瞧了过来。
  那两年他对我基本除了冷言冷语,就是没什么好脸色,看见我这模样,明显是恼火了起来。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丢了他的面子,毕竟再怎么说,大家眼里我就是王筝的小跟班,我这幅样子,摆明就是给王筝难堪。
  正当我打算直接回头离开的时候,一个女孩儿突然过来挽住我的手。
  她也是一身稀奇古怪,头顶上是一大朵的向日葵,手边还抱着一个向日葵种子的装饰,看过去很是滑稽。
  她裂嘴一笑,我还记得她说:『南瓜兄,太不够意思了,自己先来了怎么不带着我!』
  『今晚的最佳拍档奖,一定是我们的!哦耶——!』
  然后举起我的手,大声欢呼,颇有一股要征战千里的雄伟气势。
  那晚上,我们两个人拿到了年度烂苹果大奖,场面很是壮观,几乎是众望所归。
  毕竟一个向日葵和一个大南瓜一起跳华尔兹,本身就是幅很冲击眼球的场面。
  李玲毕业之后,来到任氏工作。
  李玲实际上很能办事,能力和其他人比起来,也算得上是顶尖的了。她当年还是靠着奖学金念完大学,虽然鬼点子多了点,却很是刻苦耐劳,在王筝身边干活最合适不过。
  李玲一直都是个很精神的人,老喜欢做梦,乖仔出生那会儿老说自己也要生一个。
  两个月后,她还真嫁了人。
  一年后,她也生了个女儿。
  李玲的丈夫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我见过几次面,看过去很是斯文聪明的人。
  李玲那会儿挺着大肚子坐在我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说:『总裁,我们就结个娃娃亲,我这照过了,是个女娃娃,左看右看,以后准是个绝——世——大美女,配你家那位小公子儿,不过分吧?』
  我告诉她,这事儿得我儿子自己做主。
  李玲整个人一蹦,那可不好,肚子一疼,女儿就这么生了。
  产后,李玲弱弱拉着我说,看看你媳妇儿,是不是绝世大美女——我当时候让她吓得三魂七魄去了大半,当下急急点头。于是,就这么把儿子卖了。
  我曾经觉得……
  李玲能补缺我所有的遗憾,因为我永远没有她的那份勇敢。我得不到的,她能争取到。然后,我们会一起共享那份快乐。
  李玲喜欢穿着长袖衬衣,她以前喜欢穿着裙子,也换成了长裤。
  脸上的妆化得越发浓厚,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脖子和脸快成了两种颜色。李玲却一句话也没回,脸色大变。
  后来,李玲突然在公司里昏倒,下身还留了血。
  我赶紧送她去医院。
  医生出来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他问,你是她先生?
  我还没回话,医生就捏了捏眉心,说,这夫妻之间有什么问题,也不能动手,妳太太她压力太大,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了。
  我一怔。
  李玲侧躺在病床上,微微蜷缩着。她身上换上了淡色的病人服,脱去了伪装,整个人显得单薄无助。
  我坐在床边。
  她说——总裁,这算不算病假?
  我点头。
  她说——不用补请假信吧?
  我点头。
  她笑了笑,手上是满满的伤痕,额角脸角也有些青肿。
  她说——总裁,你回公司吧,现在公司里状态有点紧张。
  我抓着她的手,摇了摇头。
  她顿了顿,又说——他其实对我很好的……最近景气不好,所以才……
  ——总裁,你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了。
  ——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模样。
  李玲和我渐渐疏远也是后来几年的事情,一直到后来,我们能坐在桌子面前好好谈话,是在公司出事那段时候。
  李玲是给我交辞职信的。
  她的女儿豆豆已经五岁,很是漂亮可爱,铁定能长成绝世大美人。
  李玲说:『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总裁,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见面的时候。』
  『我家里穷,爸妈早年连公民权都没有,家里几个姐姐都送给人养。我爸要把我送走的时候,我抱着他的腿,跟他保证,我一定会有出息。』
  『我很努力念书,还做兼职,后来好容易靠奖学金上大学,但是没什么人看得起我,我交不到什么朋友,因为我一有空就去打工,赚来的钱,大部分的寄到家里,我可以一个月都只吃面包,把一点点的钱省下来……』
  『后来我收到一张请帖,那是我第一次收到请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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