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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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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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老大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副导演小心翼翼请示导演:“那这个角色……”
  导演说:“让那个老板来试试吧,他不错。”
  于是煜叔又脱掉了老板戏服,换上了一身拷绸衫,他闭上眼睛自我暗示:我现在演的是道上人。
  可是胸中全无感觉,大概因为他前生就是这种人,人要扮演自己总归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果真如副导演所说,排队演这种龙套角色的人还有很多,很快,一个身材矮小的人就穿着老板的衣服晃晃荡荡地进片场了。
  煜叔有点羡慕此人的演技,因为看起来他现在已经是个谨小慎微伺候客人的店老板了,浑身都是戏。
  一切再次就绪,摄影机开始运转,灯光照过来,大喇叭里又喊出“开麦拉!”。
  煜叔带着一众手下稳稳当当地进店,老板战战兢兢迎出,哆哆嗦嗦道:“爷!大爷!什么风把您老吹到小店来了……”
  煜叔觉得天气有点热,便掏出一块绸帕子,轻点了点额头上的汗水,袖进手里,方道:“老板,我今日来不为别的,单只为找一个人。
  老板哆嗦道:什……什么人?爷,我们是规矩生意人……
  煜叔定睛看了看老板,老板顿时觉得腿有些软,差一点提前跪下,煜叔也不同他废话,对后面人道:“砸。”
  就只一个字,天地崩,风云变,店内狼烟四起的感觉,这些跟了体面主子的打手份外神勇,个个龙精虎猛。
  客人四散,老板左右央告劝阻。
  老板哭道:“别砸了!别砸!!”磕头告饶。
  煜叔抬手示意停止,勾手指,老板跪着爬到他面前。
  煜叔道:“老板,我本来不想为难你,只可惜……”他抬手喝了口茶,继续道,“明天我还会来的,希望到时候有你好消息。”说罢起身留下一杯茶钱,走了。
  众人撤,只留下老板。伙计来扶老板。
  老板老泪纵横:“天啊!我们这小本生意,可怎儿整啊?!”
  
  “卡!”一条过,剧组上下莫不振奋。
  副导演有点担心地问导演:“他、他那台词没关系吗?”
  导演从墨镜后面白他一眼道:“你懂什么!”
  那演老板的走到煜叔面前说,“老弟!你这演技可真不错!”他翘起大拇指,“刚刚我真是被你吓到了。如果我知道那人在哪的话不用你明天来,我当场就会交给你的。”
  
  那天临走的时候导演特意让副导演记下煜叔的联系电话什么的,说是以后有这类型角色的话一定会找他。虽然算是受到了肯定,可是煜叔知道自己并没有所谓的演技……
  




第 7 章

  那天在片场煜叔遇见一个人,一个故人。
  当时正在片场领排队领完盒饭,主菜是麻婆豆腐和菠菜,另外那天加餐,每个人还能领到两块红烧肉,每个人都很振奋。煜叔打开盒饭看了看内容,心情有点复杂,如果按照减肥的食谱来说,他只能吃掉菠菜和一点豆腐,豆腐也不能多吃,因为辣什么的对身体不是很好。米饭只适合吃三分之一——碳水化合物这种东西对肥胖有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有一种减肥的方法就是戒掉碳水化合物而肉什么的反而无所谓,但是这种方法也不尽科学完美,有研究表明碳水化合物是脑细胞必须的营养,换句话说绝对不吃的话会变笨掉,然而,如果非吃不可的话也尽量选择发酵了的面食,米饭呈酸性,是种不是很好的食品……煜叔心中自有一套比较完整能够自圆其说的营养学,然而,让他纠结的并非青菜豆腐类,而是那寥寥两块红烧肉。
  那是怎样的两块肉啊!粉嘟嘟的表皮,白嫩嫩的肉,一看便知口感软烂醇香,不要问煜叔怎么知道的,煜叔从前是不吃肉的,也许是这具身体对肉的执念在其主人的灵魂仙逝后仍旧换起起细胞深远的回忆,这,就是本能的力量。
  煜叔现在的身体深深被这两块肉吸引了,在他的脑海中甚至有一瞬间也出现了“只不过是两小块肉,没什么的,吃掉也无所谓”什么的想法。
  然后煜叔被这年头惊呆住了,桑煜竟然会因为区区两块肉而违背自己的决心?!竟然会允许本能战胜理智?!不!绝不!!
  煜叔嫌弃或者简直憎恨地瞥了一眼那两块恬不知耻的肉,然后,细嚼慢咽优雅地吃掉了他规划好的那部分青菜豆腐。
  由于他当时和其他群众演员坐在台阶上,旁边的一个农民工样的小伙子就时不时地向他的盒饭里瞟去,见到他有点要吃完的样子,就连忙伸过脖子道:“大哥,你这肉不吃了?多浪费!”眼睛巴巴地瞅着。
  煜叔微微一笑道:“我正在节食,这块肉你想吃就拿去吧,年轻人,干活累,需要体力。”
  小伙子大喜,一筷头戳过去,放进嘴里大嚼,道:“大哥,你这人真好!不过你吃那么点能行吗?咱这活挺累的。”
  煜叔用绸缎帕子擦了擦嘴角——实际上他吃饭非常文雅,并没有留下什么不该留下的,道“我知道自己该吃多少。”
  正说这话,后面就有人清道,“让开让开让开!天哥来了!你们几个别挡道,那边吃去。”
  几个农民工训练有素地一边低头吃一边挪到墙根底下,蹲着吃,煜叔也站起来,闪到一边,不知道是什么人的排场这么大,眼见片场的皇帝导演也从藤椅上站起来迎出来。
  不多时,一个身穿白色雅痞风格的青年戴着硕大无比的墨镜出现在片场,煜叔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人,不单认得,曾经一个阶段还很熟——对对方的身体很熟悉。
  这人们口中的天哥,就是他曾经宠爱过的一个孩子,甄天明。
  煜叔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天哥,煜叔叫他“小明”,他叫他“煜叔”。
  认真说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小明只不过是那些在他床上来来往往的过客之一,没什么特别的,被煜叔恩宠过的也不止他一个明星,甚至现在成了天皇巨星的也是有的,煜叔虽然对这方面没有花过特别的心情,不过,他承认,对于主动送上门来由所求的鲜嫩孩子,他确实有点不懂得如何拒绝。反正来来回回的大家都是过客,爱来爱去今天爱你明天爱他到底谁爱我,煜叔喜欢和艺人做这交易是因为,他觉得演员入戏出戏都容易,他乐得让他们陪,偶尔过过恋爱的戏瘾,结局总归落到钱上,很方便。
  星味十足的甄天明目不斜视地向导演快步走去,嘴里道:“导演,今天我的戏份要快,一会还有个通告,反正三点我是必须走的。”
  与煜叔擦肩而过的时候彼此的心里都没有兴起一点波澜,对甄天明来说,这个就是白菜地里一颗白菜而已,如果他能仔细地看上两眼也许会补充说这是颗胖白菜;对煜叔来说,无论是小明还是天哥,都和他关系不大。
  
  那天结束的时候,经纪人凌霄开车来接他。因为“演技”不错而得到导演认可的煜叔在群众演员中也赢得了一定的羡慕,毕竟这个时代还是要讲究一点实力的,人们对于有实力的人也真心地尊敬。
  车上,煜叔沉默着,凌霄一边开车一边道:“你今天很不错嘛,没喝酒,听副导演讲演得也很好。这样才对嘛,你的人生还很长,干嘛总和自己过不去,要珍惜……”
  煜叔望着窗外突然打断道:“我觉得有必要提高下自己的演技了。”
  凌霄吃惊,“演了半辈子戏了,怎么突然……”
  煜叔道:“我说了之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凌霄瞥了他一眼道:“连演戏也不记得了吗?不是说今天演得很顺利。”
  煜叔道:“为我安排下演员进修的事情。”
  凌霄刚要张嘴讽刺几句,又忍住了,道:“我觉得你出事醒来之后变了很多,难道失忆可以改变人的性格?嘛,这种事情反正不常见没人清楚就是了。”
  煜叔道:“参加演员进修班的事就这样定了,你去办吧。”煜叔以毋庸置疑的口吻下达了指示。
  凌霄一瞬间觉得自己身边的不是一直以来视为累赘的那个无用大叔,而是他的BOSS,陈墨澜这样的改变究竟是好还是不好……暂时来看还是利大于弊吧。
  “好好好,听你的安排。不过你得抓住机会,想想你现在的年纪,这辈子该行什么的也没什么希望了,干一行爱一行好好做下去,你年轻那时候也不错嘛,不过奶油小生不能当一辈子,是时候提高下演技,这么说来我赞同你。男人嘛,还是要有事业心才有魅力,诶,你别说老陈,我觉得你这条路子挺对路的BLABLABLA……”
  煜叔终于受不了他的聒噪道,“你做好你分内的事情,我做好我的,其他的不必多言。”
  凌霄就住了嘴,心里默默反思,他现在是不是太嚣张了些?明明之前就是个面兜一样绵软的脾气……要不是看在李总的面子上……
  煜叔闭目养神,凌霄又觉得自己像是他的司机,“胖子什么的就不要做出那么酷的表情碍…”他嘀嘀咕咕的给自己听。
  
  不管凌霄如何腹谤,该办的事情还是会去照办的,毕竟他是个有专业素养的经纪人,何况,从内心里他还是很高兴陈墨澜终于肯认真对待自己的演艺事业了,从前他之所以混得那样惨皆因他不认同自己的身份不以自己的职业为光荣,没有点信念和野心的人并不适合这个弱肉强食的圈子的,凌霄是这样认为。
  
  之后的煜叔按部就班地按照自己的计划前进着,减肥和演技方面的训练在同步进行着,中间也偶尔接一下凌霄安排的小角色,赚点生活费顺便积累表演经验,不过煜叔在挑选角色方面还是比较谨慎的,所出演的都是类似黑帮老大,财团总裁,幕后黑手这样气场强大老谋深算的角色。虽然都是戏份很少的龙套,然而由煜叔演出来总让人觉得他还不止如此,后面肯定还有点什么,也真的有一个戏因为他演了那一部分之后而临时改了剧本加了他的戏份,渐渐的煜叔对于驾驭这种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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