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听小五是这么说的,”小捕快的两个眼睛滴流乱转,努力的回忆着胜男的话,“哦,还有,小五已经打听到李氏娘舅的地址,李捕头已经出城去东阿啦!”
“东阿?!”李大头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上来。
这时,门外又跑来一个小捕快,满头大汗推门进来:“呼,头儿,刚才李捕头牵了马,说是要出城!”
“哦,人走了吗?”
李大头的注意力立马转移过来,他几步来到门边,急切的问道。
“还没有,”小捕快拿着帽子,呼哧呼哧的扇着风,“看马厩的老孙头说,要骑马必须有公事才可以。李捕头正急赤白咧的满县衙找魏师爷,让他给开条子呢!”
“好!”李大头一砸拳头,连忙吩咐道,“小顺子,待会儿你也去要一匹马,给我盯死了李捕头,看他到底去哪里!”
“明白!”小顺子连忙答应一声。把帽子歪扣在头上,转身就要出去。
“等等,”李大头又把他叫住,“机灵点儿,要随机应变!事儿成了,东街的那套房子我就赏你了!”
“嗳!”小顺子兴奋的点头,嘭嘭拍着小胸脯下保证:“头儿,您就擎好吧!”
说着,小捕快蹬蹬的下了楼,为了房子而奋斗去了。
“小郑子,你继续盯紧小五,”李大头心底里仍有一丝怀疑,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凑到小郑耳边,“我估计她可能会去大牢或者柳家庄,你千万给我盯死咯!”
“呃,明白!”
小郑子迟疑的点了点头,心里暗自发苦,刚才急着回来报信儿,已经把小五和魏师爷跟丢了。但刚才听李头对小顺子的许诺,他也眼馋不已。便琢磨着先应承下来,待会儿去好好找找。
“去吧,等我当了总捕头,你就是我的班头,明白?!”
李大头又画下一个大大的馅饼儿,引得小郑子双眼直冒精光。
“好嘞!”
小郑子也啪啪拍两下胸脯,答应一声便蹿出了酒楼。
来到街上,小郑子想了想,还是跑到城门口打探消息。
“魏师爷呀,”守卫甲皱着眉头想了想,小郑子连忙递上一个银角子,拿到好处费的守卫立马舒展了眉头指着城外的官道:“魏师爷和李捕快都出城啦,听两个人说什么南山、庄稼。”
小郑子一听,便连忙折回县城,去车马市叫了一辆马车直奔南山。
没有多久的功夫,他就来到距离李家工地三四丈远的茶摊,打发了车夫,瞪着眼睛四处找着,终于在工棚前面的耕地边,看到了魏师爷和穿着青衣的小五。
找到了人,他也就不急,坐在茶摊上,要了一壶茶,两碟子包子,慢悠悠的边吃边喝。
而蹲在地里的两个人,则颇为感慨的说着话,内容无非就是老天开眼啦,怎么半死不活的苗子,一夜就复活了呢。
“魏师爷。我听小福子说,咱们这里种了地瓜。那个地瓜真能当粮食?”
“恩,当然,而且味道非常好,”魏良看着地里的佃户们,仿佛重新见到了希望,正热情洋溢的在地头上耕种。
“哎,魏师爷,小五干嘛去啦?”
蹲在魏良身边的青衣捕快,并不是小郑子以为的胜男,而是魏良的小跟班周庆。
“呵呵,我也不知道呢,可能去忙案子了吧。”
魏良笑着摇摇头,周庆虽然和他们的关系比较铁,但这件事关乎胜男的前途,少一个人知道便多一份安全。
“哦,也是,她来县衙就是为了当捕头,李氏杀夫案对她和其他马快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会。”
周庆挠挠头,嘿嘿笑着说道。
“小庆子,你也是捕快,你不想当捕头?”
魏良见他脸上毫无嫉妒和眼红。便好奇的问道。
“我?!”周庆指着自己的鼻子,忙摇头,“我不行,我连马都不会骑,大字更是不识几个,当个小捕快已经是家里烧了高香,哪敢去想当捕头呀。”
人贵有自知之明,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当捕头滴。
这个道理周庆懂,其他的人估计也明白。但是明白是一回事,放不放在心上便是另外一回事了。像孙传德,他也知道这个理儿。可转念又一想,连李大头那样的草包都想当捕头,自己要功夫有功夫,要头脑有头脑,不就是缺乏机会嘛。
如今,天大的机会摆在了大伙儿面前,谁要不想着争取争取,谁就是傻瓜。
而他孙传德虽不是绝顶聪明的人,但也不笨,这种机会估计有生之年不会再有了,所以,他卯足了劲儿,蹲守在柳家庄。
有人问了,孙传德为啥蹲守柳家庄咧?
“切,这里是命案现场,不论是谁找到线索,又是在哪里找到的线索,最终都要来第一现场确认,”孙传德坐在柳大山门口的柳树下,得意洋洋的说道:“谁像那个傻大头呀,还派人去盯小五和魏师爷。难道他不知道,人是活的,转眼就能跟丢这个道理?!还是我孙传德聪明,只要盯死了柳家的宅子,肯定有收获!”
正得意着,发现街口过来一头驴和一个人,待他看清了来人,脸上顿时笑开了花:我说吧,嘿嘿,小五来喽!
心里哈哈直笑,脚下也没闲着,孙传德小心翼翼的躲到树后面,探着脑袋关注胜男的动作。
“主人,咱们干吗放着悍马不骑,走着过来呀?”
馒头扭着肥硕的屁股,毛茸茸的大尾巴随着行走的节奏晃来晃去。
“当然是有目的,馒头。待会看好门!”
胜男探手擦擦汗,唉,刚下了一场大雨,天还是这么热。
昨夜详细问了李氏后,胜男还是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最后,她决定试试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还原命案现场。
她仔细问过李氏,柳大山出事当天都做了些什么,李氏又是如何伺候丈夫的。胜男便按照李氏描述的样子,把自己当成柳大山,把那天的情景重新演绎一遍。
于是,今天一早,胜男和魏良设计把盯梢的捕快甩掉后,便火速来到柳家庄。她先找到柳大山家的田地,仔细的看了看地里和周围的情况。
柳大山家一共有三亩地,位置在村子的最南头,地里种着小麦。如今已经收割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还没有来得及收割,被那场冰雹砸在了地里。
田地边都是荒土和一些常见的野草,像剌剌秧、苍耳还有几株向日葵,并没有什么致命的野草。
胜男路过田地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拾麦穗的老农,便顺口问了一句,本地有没有什么毒蛇。虽然魏良说柳大山的身上并无伤口,但还是再确定下比较好。
老农在本地生活了几十年,非常确定的告诉胜男,此地并无毒蛇,偶尔有一些菜花蛇,无毒无害。
在地里转了一圈,一无所获后,胜男又顺着柳大山常走的土路,来到柳家门前。
李氏说过,夏天天热,而且柳大山干了一上午的农活非常口渴。她每天都会提前烧好开水,放在厨房里凉着,等柳大山回来便可以喝。
胜男来到厨房,找到一个海碗,准备去水缸舀些水,然后放在李氏提到的灶台边。
李氏说到这里的时候,胜男曾经怀疑过,如果饭菜没有问题,估计是水有问题。她扒着水缸瞅了瞅,里面还有小半缸水,因为几天没有人动用,这两天又下了冰雹和暴雨,缸底的水非常浑浊,而且还有一些小水虫在水面上不时飞来飞去。
“恩,这些虫子并没有死,估计缸里的水没有问题!”
“主人,李氏不是说她都是用的热水嘛,有没有一种毒,被烧开了才会发挥药效?”
馒头也跳上水缸,小心的站在缸沿上,帮胜男分析道。
“不知道,要不试试吧!”
胜男也摸不准,既然决定模拟现场,那就完全按照李氏说的来吧。她把馒头拎下来,交代了一番,然后自己去厨房烧水。
门外,孙传德好容易爬上墙头,正瞪着眼睛看院子里的情况。他疑惑的看着胜男,又是点火,又是打水的,完全不知道她究竟在干什么。
“咝,不行,这里看不到厨房的动静,”孙传德见胜男进了厨房,他连忙转移阵地,小心的在伏在墙上,一点儿一点儿的挪到厨房的屋顶。他两只手扒着房脊的红瓦,终于费力的露出头,却发现一只肥硕的黄斑猫正悠闲的坐在房脊上。
“你,你!”
孙传德脸上一阵抽搐,眼睛丝丝的盯着肥猫。只见这只肥猫,慢慢地伸出胖乎乎的爪子,刷的张开锋利的指甲,呲着牙嘿嘿一笑,肥肥的爪子朝孙传德的脸挥去……
正文 第二十章 第一女捕头
“阿~”孙传德惨叫半声。从房顶滚落下去,幸好他身手还算敏捷,在落地的那一刻,用力一个空翻,把重力减到最低。
馒头得意洋洋的巡视着屋顶,大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该死的猫,等哪天落到老子手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孙传德掀开官服,撕下里衣的衣角,边念念有词的咒骂着,边把手肘上伤口包扎起来。
“恩,看来小五找到线索了,否则她不会如此小心翼翼,可是怎么才能看到呢?”
包扎好伤口,孙传德摸着下巴,开始绕着房子溜达。仿佛影子一般,他走到东边,墙上的猫也溜达到东边,他跑到西边,墙上的猫也跟到西边。看到他跟二傻子一样,不停的在墙根处跑来跑去。那只气死人的肥猫,不时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孙传德怎么听怎么像在笑他。
厨房里,胜男烧开了水,用半旧的葫芦瓢舀出一碗,然后放在靠墙的灶台边。
恩,李氏还说,她每天都要准备一个凉菜,柳大山特别喜欢吃。经常他一个人就能把凉菜全都吃掉,而李氏和柳大娘都心疼他天天干重活儿,见他喜欢吃某道菜,便全都让给他。
凉菜,无非就是用醋、蒜泥和盐调拌出来的,这几样作料都是平常百姓最常吃的,而且对身体也好。尤其是蒜泥儿,夏天吃,还能预防很多常见小病。
这些应该没有问题吧,胜男把橱柜里的瓶瓶罐罐又翻腾出来,然后一一打开,拿着银钗逐个儿检查。
这时,灶台边的海碗上泛着几圈涟漪,仿佛谁不经意间滴落了几滴水珠一般,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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