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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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过如此-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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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择枝折枝时,宜择瘦者雅者,枝叶亦不宜太繁。一瓶只插花一二种,插二种时,宜加排列,使之如生自一枝者然。……

        花宜与瓶相配,高于瓶约四五寸,若瓶高二尺,腹底宽大,则花出瓶口以二尺六七寸为佳。……若瓶身高而细,宜插两枝,一长一短,弯曲伸出瓶外,花则短于瓶数寸。插花切忌太稀,亦忌太繁。若以绳束缚之如柄,则韵致全失尽矣。花插小瓶中,宜短于瓶身二寸,伸出瓶外。八寸细瓶,宜插长六七寸之花。然若瓶形肥大,则花长于瓶二寸亦无妨也。

        室中天然几一,藤床一。几宜阔厚,宜细滑。凡本地边栏漆桌描金螺钿床,及彩花瓶架之类,皆置不用。在“沐”花方面,作者对于花的情趣表现着深切的了解。

        夫花有喜怒寤寐。晓夕浴花者,得其候,乃为膏雨。淡云薄日,夕阳佳月,花之晓也。狂风连雨,烈焰浓寒,花之夕也。檀辰烘目,媚体藏风,花之喜也。晕酣神敛,烟色迷离,花之愁也。欹枝困槛,如不胜风,花之梦也。

        嫣然流盼,光华溢目,花之醒也。晓则空亭大厦;昏则曲房奥室;愁则屏气危坐;喜则欢呼调笑;梦则垂帘下帷;醒则分膏理泽。所以悦其性情,适其起居也。浴晓者上也;浴寐者次也;浴喜者下也。若夫浴夕浴愁,直花刑耳,又何取哉?

        浴之法,用泉甘而清者,细微浇注,如微雨解醒,清露润甲,不可以手触花,及指尖折剔,亦不可付之庸奴猥婢。浴梅宜隐士,浴海棠宜韵客,浴牡丹芍药宜靓妆妙女,浴榴宜体艳色婢,浴木樨宜清慧儿,浴莲宜娇媚妾,浴菊宜好古而奇者,浴腊梅宜清瘦僧。然寒花性不耐浴,当以轻绡护之。

        据袁氏的见解,某种花插在瓶中时,应该有某种花做它的使令。依中国人的旧习惯,淑女贵妇都有终身随从服侍的婢女,因此一般人认为美人有艳婢随侍在侧,看来便是十全十美的。淑女贵妇和婢女都应该是美丽的,可是不知何故,人们认为某一种美是属于婢女的,而不是属于主妇的。婢女和她们的主妇看起来不调和,就象马厩和地主的田宅不配合一样。袁氏把这种观念应用于花,所以他主张说:“梅花以迎春瑞香山茶为婢,海棠以平婆林枪丁香为婢,牡丹以玫瑰蔷薇木香为婢,芍药以罂粟蜀葵为婢,石榴以紫薇大红千叶木槿为婢,莲花以山矾玉簪为婢,木樨以芙蓉为婢,菊以黄白山茶秋海棠为婢,腊梅以水仙为婢。诸婢姿态,各盛一时,浓淡雅俗,亦有品评。水仙神骨清绝,织女之梁玉清也。山茶鲜妍,瑞香芬烈,玫瑰旖旎,芙蓉明艳,石氏之翔风,羊家之净琬也。……山矾洁而逸,有林下气,鱼玄机之绿翘也。……丁香瘦,玉簪寒,秋海棠娇,然有酸态,郑康成崔秀才之侍儿(据说郑康成的侍儿能用古文与她的博学的主人说话,其情形跟中世纪学者彼此以拉丁文对话一样。)也。”

        袁氏认为一个人如在某方面——甚至在棋弈或其他方面——有特殊的成就,一定会爱之成癖,沉湎酣溺而不能自拔的;所以对于爱花的癖好,他也表现同样的见解:

        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

        古之负花癖者,闻人谈一异花,虽深谷峻岭,不惮蹶躄而从之。至于浓寒盛暑,皮肤皴鳞,汗垢如泥,皆所不知。一花将萼,则移枕携袱,睡卧其下,以观花之由微至盛至落至于萎地而后去。或千株万本以穷其变,或单枝数房以极其趣,或臭叶而知花之大小,或见根而辨色之红白。是之谓真爱花,是之谓真好事也。

        关于赏花一点,他说:

        茗赏者上也,谈赏者次也,酒赏者下也。苦夫内酒越茶及一切庸秽凡俗之语,此花神之深恶痛斥者,宁闭口枯坐勿遭花恼可也。夫赏花有地有时,不得其时而漫然命客,皆为唐突,寒花宣初雪,宜雪霁,宜新月,宜暖房。温花宜晴日,宜轻寒,宜华堂。暑月宜雨后,宜快风,宜佳木荫,宜竹下,宜水阁。凉花宜爽月,宜夕阳,宜空阶,宜苔径,宜古藤巉石旁。若不论风日,不择佳地,神气散缓,了不相属。此与妓舍酒馆中花何异哉?

        最后,袁氏又拟出花快意凡十四条,花折辱凡二十三条(中国作家对算术数目之类显然是很淡漠的。我把找得到的袁氏著作的最佳版本拿来比较,还是找不出那所谓“二十三条”。数目对否事实上没有什么关系。只有琐碎的人才会斤斤于数学上的准确问题。):

        花快意——明窗净几古鼎宋砚松涛溪声主人好事能诗门僧解烹茶苏州人送酒座客工画花卉盛开快心友临门手抄蓺花书夜深炉鸣妻妾校花故实

        花折辱——主人频拜客俗子阑入蟠枝庸僧谈禅窗下狗斗莲子胡同歌童弋阳腔丑女折戴论升迁强作怜爱应酬诗债未了盛开家人催算账检《韵府》押字破书狼藉福建牙人吴中赝画鼠矢蜗涎僮仆偃蹇令初行酒尽与酒馆为邻案上有黄金白霉中原紫气等诗

 
  
正文 第三章(9) 
  
 
  
 

      正文 第三章(9)
  
        裸体的好处

        我听说裸体主义到了美国。让它来吧!我没看见它能有什么危害。我一生不知不觉地就成了一个祼体主义者。

        首先要弄明白的是,我是一个理智的裸体主义者,与那些教条主义的裸体狂不同,正如我是个理智的素食主义者,与素食犯有别。像所有中国人一样,我遵守中庸之道,我在一定的时候、一定的场所是个十足的裸体评论者,例如说在浴盆里。但要我穿了母亲给我的天然衣服跑上百老汇大街,我是死也不干的。我可以老实告诉你,在浴盆里裸体是很美妙的,如果浴室窗户所见的仅有几只路过的麻雀和窥探空气,倒令人舒心惬意。观察皮肤怎样因微寒而收缩,怎样在阳光作用下而松驰,活跃,渗出自然之油——体验这种过程是最快感的,我说的是在浴盆里。这是放射性引起的——这个词的意思我一点也不懂,但我知道它应该指什么——阳光在我皮肤上的作用。所有神志健全、不抱偏见的人都应当承认,在避开他人目光的房间,赤身沐浴阳光,比方说每天晒个十五分钟,是极利于健康、增强体力的活动,对此我也深信不疑。这些人应当赶紧自称为地道的、明智的裸体主义者,我也是其中之一。我是说这要在一定的时候,一定的场所。真正的裸体主义与露**主义有着显而易见的差别,如同山峰上孤独的祈祷者与信仰复兴运动的宗教集会(这种集会是为教徒的福利而布道)上表演型的祈祷者之间的差别一样。一个是为裸体本身、为自己享受而欣赏裸体主义,另一个是借别人的眼睛来嘲笑裸体主义,把自己的裸体当作一块招牌,说:“你看!我敢!”这种差别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例如,在家里爱妻子或爱丈夫与在大庭广众称她或他“亲爱的”之间的差别;在私宅内反省自己的缺点与在牛津的集会上供认十年前做过少年扒手(当然略去五千美元不义之财的数额)之间的差别;黄昏时在偏僻的弄堂里给一个漂亮的女乞丐两毛钱与在慈善舞会上发表公开演说之间的差别;为自个儿取乐而骑马与纤指戴着钻石戒指粉脸垂副玉耳环去骑马之间的差别。我认为,所有这些差别的确是有的。纯正的宗教家、情笃的妻子、慈善人和真正的骑手是一类,而另一类则是——表演主义者。

        换句话说,我是个道地的裸体主义者,因为我孤独一人时爱光着身子。我无须举出所有的优点,第一大优点就是能有这种认识:人首先是动物,纯然的动物。如果称可能,就听听你的心跳,如果你可能,就看看血在你的血管里流动;关于人生的目的,你得到的深刻的认识,就会比从一大沓哲学书中获得的更正确。大家公认这样的事实:我们有一个躯体,许多事情都得依赖我们的躯体,我们应当看好我们这架自行修补的奇妙机器。裸体给人一定的活动自由。看看你裸体时屈膝是多么的轻松自如,无牵无挂,试比较你穿着裤子时屈膝的情景。我可以在自己的暗室里赤身露体地跑上几圈,享受绝对自由的快感;但我得注意不让仆人看见。人还得屈从于一定的人为之事,还得理智一些。如果你的皮肤十分强健,你也可以舒适地裸体而眠,像因节俭而裸睡的满洲人一样,你可以享受皮肤自由的亲褥之乐。整个地说来,医生都会告诉你,皮肤是排泄污秽的重要器官之一,也是自动消毒的有机体。如果要穿笨拙且不人道的西装,你还得残忍地将躯体裹在紧身的衬衣里,阻止或干扰一切自然的排泄行动,你就应当在一天二十四小时内至少花上几分钟以自然的状态恢复自然的功能,尤其要在阳光和新鲜空气的作用下进行。我想,从美学观点来看,这也能帮助人们意识到运动的韵律。

        但是,如果不为其他原因,仍从美学上来看,我是坚决反对当众裸体的。如果诗人不知道,艺术家是会知道的:完美的人体不啻凤毛麟角。美女可能有着漂亮的躯干,可也还有难看的细瘦小腿和不匀称的脚。坚信如果人们在炎夏的下午去海滨观赏自然之情,任何目光敏锐的人都会被吓跑的。十三岁的苏三瘦骨嶙峋;蓓蒂的臂部臃肿突兀;乔治叔秃头底下配副眼镜,实在难看;凯特姐胸部松驰,而柯黛莉亚婶简直是个怪物。一家人中我看只有朱丽亚算得上国色天香。正如中国人所描绘的美女那样,增之一分则嫌肥,减之一分则嫌瘦,她就是这样的恰到好处。可宇宙间能有几个恰到好处的人?就是这几个人在青春消逝之后,仍能保持恰到好处者所剩有几?

        因此,彻头彻尾的裸体主义只有在男女看不见自己丑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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