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边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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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男孩-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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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珀金斯小姐把膝盖转向一边,好让这个军人离开他的座位。他走到她前排的一个空位子上,重重地坐下。
  她看着这个军人的后背,心想,要谈及这些60年代的爱与和平,还是以前的人友善多了。
  巴士在第十四街与栗子街当中停下来。门开了,几个留长发、穿着破T恤的嬉皮士先上了车。最后上来的是一个抱着婴儿的妇人。
  珀金斯小姐挪到靠窗的座位,把走道的位子空下来。正如她所料,那个妇人就在这个位子上坐下来,怀里的婴儿穿着一件绣花的粉红小连衣裙,挺可爱的。
  “您好。”珀金斯小姐满心期许地问候这个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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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男孩  第二章(1)
第二天早上,山姆发现自己面对着一个狭窄的球场。他几乎没有注意到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罐头盒,也没有看到已经埋进泥土里的半截旧报纸。篮球场的另一边有他的梦:斯特林初级中学。
  珀金斯小姐站在他后面,紧握着他的轮椅把手。虽然轮椅很结实,但是他和珀金斯小姐都从未走过像这样的球场。有的时候,他们甚至在人行道上都举步维艰——比如理发厅门前凹凸不平的水泥路。虽然球场边的草地和中间的泥巴路看起来险象环生,但这是他们到达学校的唯一道路。顺着这条路,到斯特林大约要走上一英里。
  “我们能办到。”珀金斯小姐自言自语。
  山姆的注意力集中在学校那两扇绿色的木头大门上。大部分的公共建筑都有台阶,他很难进去,但是这个只有一层楼的学校建筑好像正在欢迎他。
  “我们走吧。”珀金斯小姐一面说,一面走向球场边上的草地。
  山姆开始在轮椅上晃来晃去。他觉得自己好像吞了一颗墨西哥跳豆。山姆记得在第三街跟榆树街之间有个小贩卖那种跳豆,还有辣花生。
  山姆试着不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恶心的感觉上。于是他想到了温尼。“你的嘴唇都裂了,还结了疤。”山姆听到温尼愉悦的声音。“你不想在上学第一天就显得病怏怏的吧。”
  温尼的声音令山姆想起这段颠簸路程的目的。他会有一个老师:马丁太太。他也会有真正的同龄朋友,而不是只能在电视上看到他们,他们可以一起打篮球、嚼口香糖、吃冰激凌。他还会拿到学校发的课本。
  这时,珀金斯小姐不小心撞到了什么,山姆的轮椅也跟着大大地摇晃了一下。这一弹让山姆咬到舌头,但他没有叫痛,因为他不想让珀金斯小姐停下来,他更不希望上学第一天就迟到。他眼眶含着泪,嘴巴里有金属的味道,同时又有点甜味儿——他觉得这个味道十分奇特,但随即就意识到这是血的味道。他从来没尝过自己的血,不由得惊慌失措。
  “你这一辈子都在期望拥有别人有过的那些经验,可这个机会来了的时候你却抱怨。”温尼的声音又出现了。现在山姆经常把他的声音当做导师。
  “我的舌头都不会打弯了。”山姆跟温尼抱怨。
  “你没把它咬断吧?”温尼反驳他。
  山姆还没来得及回答,轮椅就又颠了一下,他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了看。令他惊喜的是,当他和温尼争执的时候,他们离学校更近了。
  “我们几乎已经到那个土堆了。”温尼说。他的声音有着完成任务之后的骄傲,好像送山姆去学校是他的责任。
  山姆提醒自己,尽管温尼有时很讨厌,可他的确是个好朋友。
  当轮椅穿过草坪之后,奇妙的事情发生了。路途逐渐变得平坦。虽然不像走在地毯上那样稳,但被太阳烘烤过的泥土路总比凹凸不平的水泥地好多了。
  “我早说过我们能行。”珀金斯小姐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不过山姆知道珀金斯小姐事先也很担心。“现在我只期望你在学校里也能一切顺利,我猜他们会把你编在六年级。”
  山姆也急切地想要知道这件事。珀金斯小姐从他三岁起就开始教他念书、写字、做数学题,但他还是担心自己跟不上学校的课程。
  “你妈妈向卡伦校长保证过,我会留下来陪你。”珀金斯小姐继续说。
  公立学校通常不接受坐在轮椅上的孩子。山姆的妈妈找了校长很多次,校方才同意让山姆入学。这也是山姆现在才来上学的原因。

窗边的男孩  第二章(2)
“我不能和你分开,所以,阿比盖尔·珀金斯,也要去上学!”
  同样的话珀金斯小姐已经跟山姆说过好几次了。他知道珀金斯小姐重复这些话只是想安慰她自己。山姆猜想她和他一样紧张,胃不舒服,手心冒汗。
  “也许一开始你不用说太多话,这样那些孩子才有机会来了解你。”珀金斯小姐笑了,“这样的话,我最好也把嘴闭上。”
  想象着一个安静的珀金斯小姐,山姆不禁微笑起来。
  山姆没有戴手表,但听到学校广场上学生们的嬉笑声,他就知道第一堂课的上课铃还没有响。他在加州有个堂哥,曾经警告过他关于上课铃的事。他已经作好了心理准备——8点整的时候会听到一段尖锐的铃声。
  这所学校建筑在一个小山坡上,难怪珀金斯小姐会抱怨要推着轮椅上坡。山姆感到很抱歉,他也想帮她一把,但这想法无济于事。很快,他们就会走到在篮球场另一边的、那条经常刮着风的水泥路上。山姆期待着马上就可以看到那个变形的篮框和它边上弯曲的路灯杆子。
  可等他们到了坡顶的时候,山姆的注意力就几乎不在那个球场本身了。就像同时打开了电视和收音机那样,他看到一大群人跑来跑去,笑声、闲聊声、小孩的哭声不绝于耳。这样生机勃勃、吵嚷混乱的热闹场面,和他以前在公寓里的想象一模一样,就像以前国庆日时妈妈带他去看的庆典,有棉花糖,还有小丑,令他兴奋极了。
  他身边到处都是不同年龄、不同身高、不同发色的孩子,他们身上不断散发出汗臭味、发蜡味,还有网球鞋和口香糖的味儿。以前每逢节假日,他的堂哥就会从加州过来,但除此之外,他再没什么机会和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而现在,他几乎被这些跑来跑去的同龄人包围了。
  有些男生和山姆一样在棉衬衫下面穿着T恤,但他们都穿蓝色的牛仔裤和网球鞋,山姆却穿着卡其裤跟皮鞋。绝大多数的男生都留着披肩长发。
  我也要把头发留长,山姆暗想。可他转念又一想——留长又能怎么样呢?要和那些人打成一片,我需要的可不光是长头发。
  一个女生从山姆的轮椅旁边走过,近得山姆几乎要碰到她了。恐怕这个女生比他高多了,山姆觉得就算自己长了个子也追不上她。女生金色的长发用一条红色的手帕绑在脑后。看到她牙齿上两排闪着银光的牙套时,山姆被吓了一跳,想到珀金斯小姐曾说过有一副好牙齿是他万幸,因为戴牙套会痛得要命。
  这个女生自信满满地经过他身边时,山姆想起珀金斯小姐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你就是你,谁都不能跟你一样。”
  山姆努力让自己相信这句话。
  “斯特林以前从来没有收过残障学生。”珀金斯小姐说,“山姆,你是了不起的第一个。所以我们两个人都要有点耐心。”
  那两扇绿色的大门——再走两步他们就到达斯特林初级中学了,山姆再也不想听珀金斯小姐的唠叨。他觉得这扇门是有魔力的,只要进了这道门,他就会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活从此变得五光十色。
  “但你肯定找不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朋友。”温尼说。
  “嘁……”山姆没答理他,“我才不想听你吹牛。”
  一个红头发的学生帮珀金斯小姐打开了门。山姆认识他,他就是篮球场上的那个拼命三郎。山姆羡慕男生脸上的雀斑——妈妈曾告诉他,脸上有雀斑是因为太阳晒得太多——更加令他羡慕的是,这个男生手长脚长,在打篮球方面得天独厚。
  珀金斯小姐对他笑了笑:“谢谢你,年轻人。”
  男生没有回答,只是盯着珀金斯小姐看。
  山姆注意到珀金斯小姐灰色的头发和白色的旧护士鞋。他第一次发现,如果她一直在身边,他就很难交到朋友。他突然觉得珀金斯小姐很丢脸。
  然后,他想起《我的早年生活》中的一段——有一次,温尼的管家到寄宿学校去看他,他当着所有男生的面亲吻管家的脸颊。温尼的一个同学说这是他所看过的“最勇敢的行为”。
  当山姆与珀金斯小姐一起穿过斯特林初级中学的走廊时,山姆答应自己:我不能受这个男生对珀金斯小姐的印象影响。我要像温尼那样勇敢。
   。。

窗边的男孩  第三章(1)
114号教室。山姆看了看木门上方的大字。
  一个年轻女人站在门边,她穿着浅蓝色的裙子、剪裁合身的上衣,身材像山姆的妈妈一样娇小,但是除了身材以外,她们就没有什么相同点了。她棕色的头发闪闪发亮,但是眼神黯淡无光,看上去蛮严肃的。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她问了他们一句。
  这一定是他的老师马丁太太了。山姆的心凉了一截,因为马丁太太的声音和她的眼神一样毫无生气。
  “这是山姆·戴维斯,我是阿比盖尔·珀金斯。”珀金斯小姐的声音充满了期待与喜悦。
  透过角质框架的眼镜,女人细细的眉毛挑了起来。她拽着珀金斯小姐的手臂向前走了几步。
  “这就是我的新学生?”马丁太太没有压低声音,山姆可以清晰地听到她说的话。
  山姆提醒自己,温尼也总是不能留给别人一个好印象。珀金斯小姐重复过很多次:“当你第一次遇到温斯顿,看到的都是他的缺点,可你会把自己有生之年剩余的时间,全部用来发现他的优点……”
  “没错。”珀金斯小姐回答。
  山姆努力把身体挺直。
  “他们告诉过我这个学生有脑性麻痹,而且他看上去更需要特殊教育。我班上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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