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夷坚志- 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因从邑宰出村。醉食牛血。遂洞下数十行。所泄如金水。自是尪悴。少日而死。李巨源得其事于临安入内医官管范。尝与王枢使言之。王云。但闻猪肪脂能制硫黄。兹用脏尤为有理。亦合服之久。当见功効也。

    。。。

 ;。。。 ; ;
夷坚甲志卷七 周世亨写经
鄱阳主使周世亨谢役之后。奉事观世音甚谨。庆元初、发愿手写经二百卷。施人持诵。因循过期。遂感疾。乃祷菩萨祈救护。既小安。即以钱三千米一石。付造纸江匠使抄经纸。江用所得别作纸。入城贩鬻。周见而责之。江以贫告。复增畀其直。及售纸于此。每幅皆断为六七。惧而亟还家。悉力缉制纳于周。周倩一僧折成册。斋戒缮写。方及二十卷。正书握笔。群鸦数十鸣噪屋上。逐之不退。起祷像前。迨出视。盖一鸦中箭流血。众鸦为拔之不能得。故至悲哄。周连诵宝胜如来救苦观世音二佛。以笔指之。箭脱然自拔。鸦飞入空中。周赞叹之际。箭从天井内掷落于佛龛。灵感如此。

    。。。

 ;。。。 ; ;
夷坚甲志卷七 金钗辟鬼
温州瑞安县筼筜村民张七妻久病。一夕正服药。忽不见。急呼邻里烛火巡山寻之。至一洞甚深。众疑其在。噪而入。至极深处。见妇人面浮水上。取以归。云数人邀我去。初在洞口。见火炬来。急牵我入。我衣领闲有镀金钗。恐失之。常举手扪索。鬼辄有畏色。以故面得不沉。

    。。。

 ;。。。 ; ;
夷坚甲志卷七 搜山大王
温州瑞安道士王居常。字安道。后还俗居东山。因贩海往山东。为伪齐所拘。脱身由陆路将归。至开封。夜梦人告曰。汝来日当死。如遇乘白马著戎袍挟弓矢者。乃杀汝之人。宜急呼搜山大王乞命。若笑则可生。怒则死。缘汝曩世曾杀他人。故今受报。居常次日行荒陂中。果见一人乘马宛如昨梦所言。即拜呼搜山大王乞命。其人笑而去。遂得脱。后归乡。绘其像事之。右二事亦朱亨叟说。

    。。。

 ;。。。 ; ;
夷坚甲志卷七 炽盛光咒
瑞安士人曹瑴。字觉老。少出家为行者。其家累世病传尸。主门户者一旦尽死。无人以奉祭祀。瑴乃还儒冠。后数年亦病作。念无以为计。但昼夜诵炽盛光咒。一日读最多至万遍。觉三虫自身出。二在项背。一在腹上。周匝急行。如走避之状。瑴恐畏不敢视。但益诵咒。忽顶上有光如电。虫失所之。疾遂愈。郡人戴宏中履道说。

    。。。

 ;。。。 ; ;
夷坚甲志卷七 海大鱼
漳州漳浦县敦照盐场。在海旁。将官陈敏。至其处。从渔师买沙鱼作线。得一鱼。长二丈余。重数千斤。剖及腹。一人偃然横其闲。皮肤如生。盖新为所吞也。又绍兴十八年。有海?乘潮入港。潮落不能去。卧港中。水深丈五尺。人以长梯架巨舟。登其背。犹有丈余。时岁饥。乡人争来剖割。是日所取无虑数百担。?兀不动。次日有剜其目者。方觉痛。转侧水中。旁舟皆覆。幸无所失亡。取约旬日方尽。赖以济者甚众。其脊骨皆中米臼用。

    。。。

 ;。。。 ; ;
夷坚甲志卷八 吴公诚
兴化人吴公诚、字君与。年七十。以大夫致仕。梦人告曰。公犹有俸金七百千在官。既觉。取券历会之。凡积留未请者。正如其数。乃谓诸子曰。我所得止此。且置勿请。庶稍延我寿。子如戒缄封。不复言。后一年而卒。计挂冠后所入半俸。适满七百千。乃非昔日所积者。既服除。其子与郡守有旧。悉以向所当得者复给之。

    。。。

 ;。。。 ; ;
夷坚甲志卷八 金四执鬼
福州城南禊游堂下。有公莲池数十亩。民金四榷其利。其居在南台。去池七里。虑有盗。每夕辄往巡逻。尝遇一人行支径中。诘之。曰、我以事它适。偶夜归耳。时已二鼓。金素有胆。视其举措不类人。又非人所常行路。乃好谓之曰。我家在江南。偶饮酒多觉醉。不可归。欲与汝相负。汝先自此负我至合沙门。去城二里我乃负汝至马铺。去城四里汝复负我过浮桥。其人欣然如所约而去。至马铺欲下。金执之甚急。连声呼家人烛火来视。已化为一老鹞。乃缚而焚之。

    。。。

 ;。。。 ; ;
夷坚甲志卷八 佛救宿冤
    临安民张公子者。尝至一寺。见败屋内古佛无手足。取归庄严供事之。岁余即有灵响。其家吉凶事。辄先告之。凡二三十年。建炎间。金人犯临安。张窜伏眢井。似梦非梦。见所事佛来与之别。曰、汝有难当死。吾无策可救。缘前世在黄巢乱中。曾杀一人。其人今为丁小大。明日当至此。杀汝以报。不可免矣。张怖惧。明日果有人携矛临井。叱张令出。既出即欲刃之。张呼曰。公非丁小大乎。其人骇问曰。何以知我名氏。具告佛语。其人怃然掷刃于地。曰、冤可解不可结。汝昔杀我。我今杀汝。汝后世又当杀我。何时可了。今释汝以解之。然汝留此。必为后骑所戕。且与我偕行。遂令相从数日。度其脱也。乃遣去。丁生盖河北民。为金人签军者。三事皆陈季若说。

    。。。

 ;。。。 ; ;
夷坚甲志卷八 京师异妇人
    宣和中。京师士人元夕出游。至美美楼下。观者阗咽不可前。少驻步。见美妇人举措张皇。若有所失。问之。曰、我逐队观灯。适遇人极隘。遂迷失侣。今无所归矣。以言诱之。欣然曰、我在此稍久。必为他人掠卖。不若与子归。士人喜。即携手还舍。如是半年。嬖宠殊甚。亦无有人踪迹之者。一日、召所善友与饮。命妇人侍酒甚款。后数日。友复来。曰、前夕所见之人。安从得之。曰、吾以金买得之。友曰、不然。子宜实告我。前夕饮酒时。见每过烛后。色必变。意非人类。不可不察。士人曰。相处累月。焉有是事。友不能强。乃曰、葆真宫王文卿法师。善符箓。试与子谒之。若有祟。渠必能言。不然。亦无伤也。遂往。王师一见惊曰、妖气极浓。将不可治。此祟异绝。非寻常鬼魅比也。历指坐上它客曰。异日皆当为左证。坐者尽恐。士人已先闻友言。不敢复隐。备告之。王师曰。此物平时有何嗜好。曰、一钱箧极精巧。常佩于腰间。不以示人。王即朱书二符授之。曰、公归俟其寝。以一置其首。一置箧中。士人归。妇人已大骂曰、托身于君许久。不能见信。乃令道士书符。以鬼待我何故。初尚设辞讳。妇人曰、某仆为我言。一符欲置吾首。一置箧中。何讳也。士人不能辨。密访仆。仆初不言。始疑之。迨夜伺其睡。则张灯制衣。将旦不息。士人愈窘。复走谒王师。师喜曰、渠不过能忍一夕。今夕必寝。第从吾戒。是夜果熟睡。如教施符。天明无所见。意谓已去。越二日。开封遣狱吏逮王师下狱。曰、某家妇人瘵疾三年。临病革。忽大呼曰。葆真宫王法师杀我。遂死。家人为之沐浴。见首上及腰间箧中皆有符。乃诣府投牒。云王以妖术取其女。王具述所以。即追士人。并向日坐上诸客。证之皆同。始得免。王师建昌人。林亮功说。林与士人之友同斋。

    。。。

 ;。。。 ; ;
夷坚甲志卷八 永福村院犬
福州永福县有村律院。伯仲二僧同房。伯僧爱一犬。每食必呼使前。仲甚恶之。见必叱逐。或继以鞭棰。如是累岁。伯尝出外旬日。归不见犬。责仲曰、汝常日仇犬特甚。乘我之出。必杀食之矣。仲力辨。不得已乃言因其窃食。误击杀之。埋诸后圃。非食也。伯殊不信。潜往瘗所发视。急归语仲曰。犬虽异类。心与人同。汝与结冤非一日。适吾视其体。头已为蛇。会当报汝。汝不宜往。可倩所知者再观之。洎别一人往视。则蛇头愈长。始大恐。问所以解冤之策。伯教以尽鬻衣钵。对佛忏谢。遂入忏堂。昼夜不息。凡数年。一夕焚纸镪。觉盆中有物。意其鼠。拨灰视之。蛇也。乘仲张口。急奔入喉中。遂死。本县般若长老惟学说。

    。。。

 ;。。。 ; ;
夷坚甲志卷八 金刚灵验
青州人柴注。为寿春府司理。因鞫劫盗狱。一囚言离城三十里间开旅邸。每遇客携囊橐独宿。多杀之。投尸于白沙河下。前后不知若干人。惟谋一老妪不得。注问其故。囚曰、顷年老妪独寄宿。某与兄弟言。今夜好个经纪。至更深。遣长子推户。久乃还。云若有人抵户而立。不可启。某不信。提刀自行。及门穴壁窥之。见红光中一大神。房与上下等。背门而立。气象甚怒。某惊惧失声。几于颠仆。天将晓。门方开。妪正起理发。诵经不已。问何经。曰、金刚经也。乃知昨夜神人盖金刚云。

    。。。

 ;。。。 ; ;
夷坚甲志卷八 南阳驿妇人诗
靖康元年。邓州南阳县驿。有女子留题一诗曰、流落南来自可嗟。避人不敢御铅华。却怜当日莺莺事。**春风雾鬓斜。字画柔弱。真妇人之书。次韵者满壁。

    。。。

 ;。。。 ; ;
夷坚甲志卷八 王彦楚梦中诗
王彦楚,□□□州人。少年时,梦作诗曰:

    舂罢鸡□□,□行犬吠篱。

    溪深水马健,霜重橘奴肥。

    按:《西溪丛语》记此事:王珩彦,楚人。尝梦中得诗,云:

    杖屦步斜晖,烟村景物宜。

    溪深水马健,霜重橘奴肥。

    舂罢鸡争黍,人行犬吠篱。

    可怜田舍子,理乱不曾知。

    建炎初,将漕京西,遇寇至,彦楚脑间中刃,奔走墟落,闻农家舂声,正如昔年梦中作诗景象云。【三事黄■【言+乃】说。】

    。。。

 ;。。。 ; ;
夷坚甲志卷八 刘氏子
刘敏求、字好古。居开封郊外。生一子。两岁而病。将死不忍视。徙置比舍民家。须其绝而敛之。乳媪方抱以泣。有道人过见之。曰、儿未死也。取药一饼饵之。遂苏。复索纸书十数字。缄封以授媪。祝令谨藏去。勿得发视。视则儿死。媪先密窥之。能认十九两字。余不识也。自此儿浸安。母意其十九岁当不免。至是年为食素祝延之。既而无恙。及绍兴十九年。敏求官建康。子四十三岁矣。得疾以三月二十六日不起。媪犹在。始起所缄书。乃大书九字。其文曰、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梁竑夫说。

    。。。

 ;。。。 ; ;
夷坚甲志卷八 潘璟医
潘璟、字温叟、名医也。虞部员外郎张咸妻。孕五岁。南陵尉富昌龄妻。孕二岁。团练使刘彝孙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