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与他的时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梁思成与他的时代-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紧接着,伊东忠太在第二节“外人眼中之中国建筑”中,专门分析了西方人因观念、知识、语言、阅历所限,“关于中国建筑之记述,悉属孟浪杜撰者”。他还特别列举了福格森的“妄论”和弗莱彻尔的“偏见”。32总之,我认为林徽因的《特征》一文,其开头对中国建筑作为一个完整、独特体系的论述,以及对欧美学者偏见的批驳,未必是经过自己的研究而得出的结论,而很可能借用了伊东忠太的论述,把它作为自己开展研究前预设好的结论。不管怎样,既然林徽因和伊东忠太对中国建筑体系持同样的论点,仔细比较二人的具体论证就很有意义。

    伊东忠太的《支那建筑史》,虽然探讨的历史阶段仅限于从史前到南北朝,但其考察角度却很多样,材料也很丰富。在第一章“总论”中,他用前三节讨论了“中国建筑之位置”、“外人眼中之中国建筑”和“中国建筑研究之方法”。然后他用“中国之国土—地理”、“中国之国民—历史”两节在广义的时空上界定他的历史考察范围。他接下来又用两节分别从两方面概述狭义的中国建筑史:历时性的中国建筑史分期问题,共时性的“中国建筑之特征”。在后一节中,他用“宫室本位、平面、外观、装修、装饰花样、色彩、材料与构造”七点概括中国建筑特征。他随后的第二、第三章展开详尽的历史论述,分别探讨中国建筑的“前期”(史前—汉)和“后期”(三国—隋)。他以朝代更替为经,建筑类型为纬。值得一提的是,伊东忠太涉及的建筑类型是很多样的,包括都城、宫室、佛寺、道观、坛庙、祠堂、陵墓、住宅,其涉及的建造体系也包括土、木、砖石及各种混合结构。

    相形之下,林徽因的《特征》是篇论文,我们当然不应指望它如伊东忠太的史书那样详尽。但林文相当于一篇搭建史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所以认真梳理她对建筑史考察范围的限定和史观的构筑,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她、梁思成及营造学社同仁们之后十几年的建筑史研究。仔细阅读,我们会发现林文至少有两个概念上的模糊点:一是何为“中国建筑”?在文中,她其实仅仅在谈论中国“典型的”木结构建筑,而且集中谈的是等级甚高的官式木构。不像伊东忠太,在谈论“中国建筑”时,首先给予较充分的建筑类型、地理区域、文化传统,甚至族裔族群和用户阶层的界定,在具体谈论中国建筑特征时也兼顾多种建筑类型和结构体系。比如,在“中国之国土—地理”一节中,伊东认为“中国建筑”在地域上至少应分为北中南三个区:

    中国之建筑,北部与中部南部风调各别。亦如欧土德法意等风调之各别也。要之“中国建筑”一语,亦如所谓“欧罗巴建筑”,甚为茫漠。中国各地原亦有共通一贯之性质,但详细之点,则各地大有不同。一因土地之状况异,一因住民之气质异也。33
第9节:
    林徽因在使用“中国建筑”这个“大词”时,则通篇没有交代她的概念界定,而是似乎理所当然地就将它等同于“中国传统官式木结构建筑”。首先宽泛地说,我认为这反映出那个时代的症候:晚清以来,尤其是辛亥革命以来,“中国”概念本身就处在持续变动的状态,而与之相应兴起的,为“保族、保种”而倡导“种族合群”的民族主义在思想概念上也一直处在不断构筑和调整中。今天我们仔细推敲当时各历史阶段中的概念用法,往往会发现多重歧义和盲点。比如,梁启超于1901年《中国史绪论》一文中首次提出“中华民族”概念,当即获得众多知识分子和政治家的认同。然而该概念在使用上异常混乱,有时被直接等同于汉族,有时则囊括满清疆域内所有民族。后来为澄清混乱,梁启超不得不称前种用法为“小民族主义”,后种为“大民族主义”。与此类似,我们不妨说,林徽因将“中国建筑”等同于“中国传统官式木结构建筑”,实际上是一种狭义的“小中国建筑”定义。但是,具体到建筑史写作上,我认为林徽因的狭义操作,绝不是简单的行文疏漏,而是极其重大的观念构筑。她一定认为,在广义的“中国建筑”中,只有“中国传统官式木结构建筑”才最能与西方古希腊、罗马和哥特建筑取得相当的地位,而且它有着向中国现代建筑转化的潜能。这一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她和梁思成及其同仁们接下来十几年的中国建筑史研究,我后文中再细谈。〞米〞花〞书〞库〞 ;http://__

    第二个模糊点与第一个密切相关:即使接受林徽因的狭义“中国建筑”定义,我们仍不清楚的是,她讨论的“中国建筑”,到底是一个理论范式,还是一个历史过程?前者可在很大程度上是共时性的,研究者基于某种理论立场或目的,将“中国建筑”缩减、抽象为一套原则(或特征);而后者则必须是历时性的,研究者须得贴近考察“中国建筑”内含的丰富性,以及它如何随着时间推移而产生变化。林徽因的文字在这两极间摇摆。

    既然要总结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她一定得将“中国建筑”缩减、抽象成一个共时性的范式。在驳斥西方人对它的偏见后,她说中国建筑完全符合维特鲁威的“实用、坚固、美观”三原则(她一定认为这是个普世原则)。即使到今天,时过境迁,它的实用功能已经消失,它在坚固方面已被现代材料和结构科学超越,但它在美学上仍保留着极高的价值,比如,北京的坛、庙和宫殿,会和埃及金字塔与希腊帕提侬神庙一样,“永远继续着享受荣誉的”。那么,中国古建筑作为一种体系、一种范式,其原则究竟是什么?林徽因说中国“建筑之精神”在于两点:纯粹的木框架结构(她称“架构制”),与之密切配合的美学表达。前者在垂直维度上形成独立支柱,水平连接的梁、枋和屋顶结构部分,在平面上以柱子之间的“间”为基本单位划分空间。后者在前者基础上,发展出一系列极富表现力的建筑特征,包括:曲面屋顶—构造清晰自然,有效防止日晒雨淋,又充满神韵;斗栱—在柱与屋顶之间过渡,既在结构上支撑屋檐出挑,又起很强的装饰作用;色彩—涂漆彩绘兼具保护木材、加强各关节连接和增强表现力等多重角色,彩色琉璃瓦则可提升屋顶表现力;台基—解决基础问题并与巍峨的屋顶相配;平面布置—大多均衡对称,有时在园庭、别墅、宫苑中也为求浪漫变化而出现曲折变幻。34

    前面提到,伊东忠太用七点概述“中国建筑之特征”:宫室本位、平面、外观、装修、装饰花样、色彩、材料与构造。林徽因则概述了中国建筑在木结构框架体系的基础上,发展出五种典型特征:曲面屋顶、斗栱、色彩、台基、平面布置。两相对照,林与伊东的总结有相当的重合之处,但也有根本不同。
第10节:
    与伊东忠太的观点,以及所有以往关于中国建筑的论述相比,林徽因的最大创举在于:首次以“结构理性主义”为标准(强调合理结构对建筑形式的决定性,提倡美学与结构的高度统一),来诠释中国木结构建筑的所有重要特征。这一全新范式的建立,致使她的所有判断,即使其中很多观点是借鉴他人而来,都一下子获得了全新的意义。比如,她在“平面”中关于大部分建筑呈对称布置,但也有些追求曲折变化的论述几乎与伊东的“平面”观点完全一样,而且她对形成平面布置背后的社会原因的简略讨论—宗教思想和仪式、社会组织制度和习俗惯例等,也与伊东的“宫室本位”分析类似。

    但与伊东不同的是,林还提出中国建筑平面上的“间”是由独立的柱子限定的。也就是说,除社会因素外,林还指出结构因素:林的“曲面屋顶”与伊东的“外观”中对屋顶的论述有重合之处,但林不但把“屋顶”从伊东笼统的“外观”范畴中单列出来,还特别强调屋顶的结构和功能性。二人都论及“色彩”,但林强调色彩对结构的美化作用和功能性,而伊东主要从中国人的文化习性谈色彩品味。林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不单把“中国建筑”缩减为木框架建筑,还更进一步把“斗栱”单设为一个范畴,强调它是中国建筑中最体现结构与美学结合的部件;而伊东在“材料构造”中则比较中性地概述了多种结构体系,在讲木结构时仅仅简略提到斗栱而已。还有,伊东的“外观、装修、装饰花样”三个范畴,在林的“特征”中根本就不存在,显然它们被林看作是次要的,附属于结构的填充物或装饰物。最后,二者还有一个重要差别:林将伊东完全没提到的“台基”列为一个范畴。林的解释文字在这里显得不太自信。她说“台基”虽然“没有特别可议论称扬之处”,但它起到某些基础作用,对衬托“壮伟巍峨的屋顶”是必要的。林这一选择其实意义重大:屋顶加斗栱与梁柱,再加上台基,才真正契合西方古典建筑三段论的美学体系,也才构成他们将中国建筑与西方建筑相类比的条件。我们看到林以后的文章里在这点上变得非常确信,而这也为梁思成以后将“中国建筑之order”与古希腊柱式相类比建立了基础。35总之,林徽因的《特征》,首次以“结构理性主义”为原则,建立起了“中国建筑”范式。用她自己的话说,中国建筑“几乎全部结构各成美术上的贡献”。林认为,在历史上,除西方哥特式建筑外,“惟有中国建筑有此优点”。36∝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在另一方面,林徽因还必须得指出,不管“中国建筑”是一种多么稳定“泰然”的体系,它终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