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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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物百科全书-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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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名表、首饰,比我亲手写作的礼物更值钱了!将来分手,如果天妒英才、红颜薄命的我早逝之后,这些爱情遗物应该够值钱,可以让那些我曾经爱过、然后逐渐凋零落魄的旧情人们从此衣食无虞……让他们同时领有情书版税、赡养费、兼领爱情保险理赔金,至少他们会因我的爱情经济效益不死,而记得我一辈子。
  我在纽约一家儿童玩具店里找到这个东西:Gelly band / bracelet kit……七种颜色的橡皮手环,并配有晴天蓝、月光黄、紫粉红三种荧光色的笔,供我在手环上作曲、涂鸦、写字……不仅可以写我独一无二的情歌、情诗、情画、六字真言咒语……。让他挂在手上保佑着、感应着,还可以夜光展示我晚上不灭的爱情宣言。因为手环有七种颜色,他可以自由搭配今天开会的白衬衫、明天打球的红夹克、后天潜泳的蓝泳裤,也可以把我恩赐给他的各色宠爱同时带上手并招摇过市!但如果他胆敢说错话、或是做错事,赏罚分明的我也会要求他自请处分,把忏悔写成好几条  〝刑罚手环〞 ,比方:我以后绝不再迟到、我罚自己每天专心想妳十小时 ……让他戴在手上、走在路上像手铐那样公然游街示众(还可以加装高科技雷达追踪器),等到我气消、直到我原谅、除非刑期届满、否则也得等我特赦他后才能拿下来(我已经很仁慈了,只规定他每天戴手环,至少我没叫他去黥面刺青!)
  我的广告文案有效,但我的情书老是失败,爱情暴君也常常沦落成爱情弃妇,所以要使用这份独裁者专用的情人手环前,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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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遗腹子的洋娃娃
这几天搬家,简直是灾难。整整四大货柜的书与家具,十个搬家猛男从雄壮威武搬成了狼狈萎靡。等到这几天各对象在新家开始归位,才发现自己居然有十多个洋娃娃。
  我生平第一个洋娃娃是爷爷送的,在三十多年前要买一个会眨眼的娃娃,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爷爷可是用一个月的薪水买了它,成为我出生后第一眼看到会动的东西……这让我想起了<爱在大脑深处>书中提到:奥地利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康拉德˙劳伦兹的研究发现,小鸭只要在出生初期看到会动的东西,就会加以追随,不论这东西多么不像母亲,这就是「铭记」作用(imprinting)。原来这就是我日后开始迷恋洋娃娃的原因。
  小时候只要觉得自己的洋娃娃比同学少,就很现实地觉得家人不爱我。等我长大,就开始从男友的身上去索求:我的灰色母子无尾熊,是做房地产的男友到澳洲旅行时买给我的;毛茸茸的小母狮,是在硅谷工作的男友,到美国环球影城买给我的狮子座生日礼物;我大只Hello Kitty,是初恋男友骑摩托车在公馆桥下,被我吵到不得不买给我封嘴用的……我还有长颈鹿、ET外星宝宝、加州小雪人、灰海豚、扫把女巫、小熊维尼、四贱客、飞天小女警、彼得兔、史奴比、杜拜骆驼……(篇幅有限,族繁不及备载),每只后面都曾有过男主人,都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见欣频补拍档之杜拜骆驼与靡鹿)
  我不想要和他们有小孩,但想要一个来自于他们荷包的「各种生物」,像摩梭族的母系社会,我要有一堆从我姓的大小孩子。无论我搬到哪,我的旧男友们不可能知道我的新住处、就像他们无缘看到我的新睡衣,但这些大大小小的娃娃,都会死忠地跟着我到新住处过新生活,我成了收集娃娃癖的单亲妈妈……如果你与我交往一阵子后,听到我温柔地向你要一个洋娃娃,那表示我已经准备要跟你分手了。
  有人说,10年不是很长,人一生有很多个10年,但如果刚好是18到28岁,那就代表一辈子了。所以我整个18到28岁、这段青春一辈子所累积的十多件「爱情战利品」(你也可以说它们是爱情遗腹子),现在洋洋洒洒地一字排开,坐满了我十人座的大沙发,我自己反而无容身之处……但我已经很仁慈了,我收集的是历任男友的娃娃,而不是珠宝、车子、钻戒、房子,我还算是很有人性的。
  除了爱人送的洋娃娃之外,我每到一个国家,也会买个当地血统的娃娃回来……这其实一直是我的梦想:每旅行到一个国家,就怀一个有当地血统的孩子,直到我怀足了全世界五大洲、十二个国家的孩子,将来我就可以在旅费用罄的老年,选最适合的季节,轮流到这些孩子的生父国,让他们轮流照料我、陪我看看眼中最后的世界……比方在四月飞去看看日本的孩子,然后享受有樱花有温泉的春天;五月飞去希腊看看住在圣特里尼岛上的孩子,享受无尽的蓝海蓝天、白墙蓝顶教堂的钟声、爱情海的夕阳与夜酒吧;六月飞去西班牙看看住在巴塞罗那的孩子,我很想念西班牙丰盛的海鲜饭、激情的佛朗明哥舞、阿莫多瓦电影里的斗牛……然后看看高第的圣家堂盖到哪里了;七月飞去北欧看看住在格陵兰、有爱斯基摩血统的孩子,我很想念坐在船上穿梭在巨型蓝色浮冰之间、近距离欣赏北极圈融冰的那种超现实梦幻,那真是上帝最美的作品个展;八月飞去看看在帛琉的孩子,以及深海一群群美丽炫彩的鱼;九月飞去埃及看看我那法老王后裔的孩子,我还想重温在尼罗河船上的恋情回忆;十月飞去加拿大,看看孩子、枫叶、北极熊和极光;十一月飞去南美看看在阿根廷的孩子,我很想念王家卫电影里每一处颓废的街景;十二月飞去和澳洲的孩子过温暖的圣诞节,然后在雪梨港边看烟火倒数新年;一月飞去北非看看住在摩洛哥的孩子,我很想念礼拜阿拉时刻,全国放诵可兰经的那种庄严;二月飞去意大利看看住在威尼斯的孩子,我还要再看一次嘉年华会上各形各色华丽的面具,然后坐上贡多拉船重游大运河两旁湿败的宫殿建筑;三月飞去印度看看已在庙里出家的孩子,我想听他讲经,并请他随时帮我准备死亡。
  以上当然都是天方夜谭,我旅行累都快累死了,哪还有那个体力在12个国家连续怀胎12次?而且我也没有财力领养各国的孩子,所以我想到一个既不伤体力、财力又可以达到精神满足的做法,就是我每到一个国家,就买一个当地的洋娃娃回国……目前我的客厅很吵,变成了联合国的育儿园:瑞典的毛袜糜鹿、美国加州海洋公园的乳白色海豹、日本京都的和服娃娃……,买娃娃几乎是我每到一个地方必定会做的采购,所以我总是单身出国,成双回来。
  再加上之前的爱情遗腹子,我的娃娃已经多到快要开一间私人幼儿园了。
  我已经可以想象,等我老到像电影<铁达尼号>片尾老奶奶的年纪时,我会跟我的孙女指着一群已年过半百的猫、狮、狗、鹿、兔、熊……,开始叨叨絮絮地说着,我从童年到老年的恋爱史和旅行史!
  

虚拟环球之旅的明信片
以一百张明信片,把最美的世界寄给你。
  旅行的时候,除了死命地拍照,一如我可能不会再旧地重游般地锲而不舍之外,我还很喜欢买明信片。除了寄给好朋友做为炫耀之用、并刺激他们出国之外(还记得电影<埃米莉的异想世界>吗?埃米莉为了让她爸爸走出家门去旅行,偷偷把他花园里的小矮人托给她的空姐朋友,带到世界各地去拍 〝到此一游〞的照片给他……我也是每去一个国家,就寄当地最美的风景明信片给这些:被俗事缠身、永远有借口无法起身去旅行的好友们,直到有一天他们真的拿了行李箱去旅行为止),我也买了很多明信片给自己……天有不测风云,路有旦夕祸福,并非每次旅行都会遇到想看的最美的风景、最好的天候、最美的光线……因为在很多时候,下大雨、起浓雾、交通中断、门票售罄、建筑整修、本日公休……等令人饮恨的事总难避免,除了安慰自己,下次有机会再来看之外,买明信片就是狂拍照片的我,另一种补救措施。
  艾伦˙狄波顿在<旅行的艺术>里,提到小说<A Rebours>中的主角德埃圣公爵:他想象荷兰就像是提聂尔、史提、林布兰的画作,他期待在荷兰见到庄严的简洁、疯狂的欢乐、静谧的小红砖庭院,以及倒牛奶的白皙女仆。他真的动身前往哈伦和阿姆斯特丹,结果大失所望,并不是画作说谎,但这些珍宝都混杂在一大堆乏味的日常影像当中……亲自走一趟荷兰,那些美丽的印象反而变得模糊,不如找个午后徜徉在罗浮宫的荷兰馆,只消到这几间陈列室走走,就可以把荷兰之美一网打尽。(台湾先觉出版社)
  我虽然对上面这段描述感到莞尔,不过我还是觉得亲自去旅行是必要的,在家看Discovery和国家地理频道也是必要的、看旅行书是必要的、买明信片也是必要的……我可以在出发前,以纪录片的影像与想象先神游一次,然后等真正旅行回来后,再与真实的体验、照片、明信片结合,成为我在这个国家旅行的独特内存。
  因为来自各国的明信片已经堆积如山,为了把各国奇景汇整好,以分享给不能去旅行的爱人,所以计划出一本明信片情书,给那个老是有一堆借口不能陪我去旅行的男友,书中将借着明信片,带着他从北极走到吴哥窟、从希腊走到布达佩斯……挪威夏天北极圈里的太阳是不下山,明信片上正是一格格时间里,太阳环场绕一圈接近地平线然后弹升的奇景;明信片里满天华彩的极光和胖胖的北极熊,是我两次去北欧都没看到的;明信片里挪威的冬天冰雪覆盖、一如被众人分食破碎的雪藏蛋糕般的峡湾,这是我不必受寒受冻就可以看到的壮观;还有明信片中的格陵兰气势磅礡、得玩命才可能取到最大角度的浮冰;以及一列老得很古典的瑞典火车、热闹的摩洛哥香料市场、眼神深邃但衣着邋遢的西藏小孩、爱情海边悬崖顶上的希腊教堂、布拉格的小巷、布达佩斯的夜景、西班牙毕尔包美术馆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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