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成为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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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成为乔丹-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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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外公是个热心的业余摄影师,他给我拍了一系列照片,我把这些照片都装进了一本照相集里。现在回头看看那些照片,我准吓个半死。那时我老喜欢把头发向后盘成一个髻,留长长的一股自然下垂。显然这不是个什么好装束。在一些照片里,我穿着游泳衣和肉色紧身服;在其他照片里,我穿着几件我外婆的闪闪发光的上装。难怪我的表情那么僵硬拘束、好不自在 —— 就像一根拨火棒戳进屁股里一样!但是我还自以为看起来很漂亮呢。我怎么也想不到我竟然会在loaded  杂志的封面上亮相。
  我不停地缠着妈妈带我去伦敦见识几家模特代理机构,最终她同意了。我们带着照相集,不顾疲惫地走访了所有的大牌机构,比如“第一模特” (Models 1),“精英”(Elite),“暴风雨”(Storm)。天啊,他们看了那些照片,保管要笑出来了。当我看见其他那些想当模特的人时,就有些害羞 —— 她们看上去是那样地浓艳、那样地成熟,我在她们当中好像鸡立鹤群。十四岁的我,坐在妈妈和弟弟身边,活像是个农村来的孩子。难怪所有模特机构的答复完全一致:我太矮了,应该等长大些再说。一家机构甚至认为我整个的一个罗圈腿!也就是说,我被拒绝了。我感到很羞辱。
  但是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模特上,还从未怎么考虑过如果做不好模特该怎么办。直到十五岁,我还是个相当优秀的学生,总是按时完成作业,总是听老师话。我聪颖,有许多选择向我敞开着。我本来可以成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孩子—— 我的弟弟丹尼儿当然做到了 —— 但是自从我遇上第一个男朋友,我就完全失控了,学业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再也不是喜欢和家人呆在一起的乖乖女凯蒂了,而是从一个天真少女变成了一个浪女。
  妈妈对我越来越感到不安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那么难管过。原来,我从没有事先不打招呼就出门的,从来没有进过夜总会,甚至连当地青年俱乐部都不让去,因为弟弟对于那些烂仔试图来和我套近乎感到了厌倦。我算个假小子,一有空就去游泳,做体操,骑赛马。我从七岁起就对马十分狂热。我的卧室贴满了小马驹的照片。在我喜欢上流行音乐和对音乐帅哥着迷之前,我买的每一个铅笔盒,每一块橡皮,每一支钢笔上面都必须有马的图案。我七岁时,妈妈的一个朋友教我骑马,从此我就梦想拥有一匹自己的马。然而,那时这似乎不太现实,与我们的生活水平毫不相称,因为我们不是一个特别富裕的家庭。妈妈和保罗辛勤地工作,把我们养大。骑马就成了一个奢侈的爱好。
  接着,在十一岁那年,我了解到你可以租马 —— 但你没有所有权,你只需要付保管费即可。我随即就开始向妈妈和保罗唠唠叨叨,恳求他们能给我租一匹小马驹。当我看见有匹叫“明星”的马的租借广告登在我们的地方报上时,我便说服了他们,租借到了这匹马。他是新森林马队的一匹小马驹,十八岁了。你很难想象他是个最肮脏、最邋遢的小动物,但是我却绝对地喜欢他。我花了所有的空余时间照看他,骑着他去散步,带他去参加马展。我可不是自命不凡的“赛马族” —— 我压根就没有正规的赛马服装,而同时别的小姑娘的马驹都被修剪得漂漂亮亮,悉心照料,相比之下“明星”看上去有些寒碜,可我并不在意。
  到我十四岁时,我渴望得到另一匹马。毫不自傲地说,那时我已经是一名很优秀的骑手,需要一匹马给我更多的挑战。周六,我在一家纺织品商店打工,这样能使自己积攒一些钱。妈妈和保罗又一次出乎意料地慷慨解囊,这回我借到了一匹“退役”的赛马。
  接着我十五岁那年,我看到一则广告,一匹“退役”的赛马要出售 —— 他的名字也叫明星。让我着实兴奋的是,妈妈居然同意帮我买下他。这虽然不是一笔很划算的交易 —— 他跛了脚,跛的次数比我骑的次数还要多,而且他还在兽医的账上欠下了好大一笔钱,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如果回到那时,你让我在男朋友和小马驹里选一个,我会好毫不犹豫地选择马的!
  甚至是现在,骑马仍然是我酷爱的一项运动。我年纪还小时,只能支付得起那种只有傻瓜才骑的马;但现在我却可以购买马世界中的“奔驰”了。我有三匹十分可爱的马,他们构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骑马给了我思考的空间。我喜欢独自一人和马儿在一起,置身于辽阔的原野中,哼着小调,和马儿聊天交心——谈我的梦想,谈我的烦恼。这听起来很疯狂,但是当你情绪低落时,骑着马狂野地飞奔绝对是一种很好的解脱。而且你会发现在我人生中有好多次这样的飞驰,当我需要去解脱的时候。
  但是让我们回到十五岁的凯蒂…… 上学时我喜欢过一两个男孩,但是我们撑死只发展到接吻关系。我非常纯洁,但也开始对穿着发生了兴趣,并设计自己独一无二的款式。甚至在那个年纪,我就喜欢上了奇装异服 —— 越紧身的、越暴露的越好。有一回,为了准备一个家庭派对,妈妈给我钱去买衣服。当妈妈看见我穿着紧身皮裙子,还配了件皮上衣时,真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我就是想看起来与众不同。我把眉毛染得乌黑发亮,嘴唇涂得鲜红闪光。哈哈,那时我当然是最靓的一个!妈妈对于我奇特的穿着理念倒还能理解,但是对于我的第一个男友,她却无法忍受。
  

第三章  初尝禁果(2)
我是在马厩边上认识杰夫的,我的马就养在那儿。我才十五岁,他比我大十岁。其实先吸引我眼球的是他的马。他的马很讨人喜欢 —— 一匹气质不凡,毛色亮黑的母马,名叫格丽塔,但是她的主人却明显不怎么好看。脸看上去就好像是常跑码头的。眼睛深陷,很有城府,鼻子厚大。但他的块头倒让我着迷:身高一米八以上,拥有强健的肱二头肌。但是他的肚皮有点突出,可能是个啤酒肚吧。总而言之,在相貌上他肯定不算个好猎物。第一眼,我压根没看上他。
  但是我们就因为马,逐渐交谈了起来。而且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他。一开始他给人印象是腼腆,因为他不怎么会与人打交道。没过多久,我发现他的人际关系真是差极了。但是我还年轻,很喜欢和一个大小伙调情,甚至是一个有点古怪的家伙。他拥有一匹我喜欢的马和一辆轿车。我感觉他能让我的心头一亮 —— 比起所有我认识的男生来说,他再合适不过了。
  妈妈第一眼看见杰夫时,就很讨厌他。她认为杰夫的性格有些奇怪,尤其考虑到我俩年龄的差距,她显然不希望我和他厮混在一起。但是我们关系走得这么近,却得益于她的“玩忽职守”。起先,她总是先接我去马厩,然后在那儿等着我喂马、洗马、扫马棚,还老催我快点。所以后来杰夫主动提出他先去学校把我接走,再送我去马厩,这样妈妈只要接我回家就行了。可惜就连接我回家,妈妈都经常迟到。所以杰夫干脆也把我送回家去。渐渐地,杰夫把我送到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在那些车中旅程和马厩时光中,我们开始越走越近了。
  我们老出去,坐在他的绿宝石色的XR2型车里,绕着布赖顿兜风。在车上听着音乐,分享着巧克力和饮料。我知道这远不够风光、浪漫,但是当你十五岁时,在车上和男友兜风一定很刺激。我记得我们一遍一遍地放着Eternal  演唱的那首歌,歌名是“相守”。即使是现在,每当我听见这首歌时,就冷不丁打个寒噤,倒不是因为这首歌勾起我美好的记忆。同样,每当我看见有人用用卡尔文· 克莱恩的Obsession(魔力) 牌香水,就感到一阵恶心:杰夫也正好也用这种牌字的香水。一段由漫不经心的调情引发的和一个大男人的恋情差一点就把我给毁了。
  我不久就发现杰夫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他总是看起来很有钱,但是我却不知道那钱是从哪里弄来的。慢慢地,我又发现他的性格有点狡诈,我纳闷他到底有多大能耐。
  但是在我们相遇时,我却对他的阴暗面一无所知。在马棚里相互调情了几个星期后,他便成了我第一个正式的男友。一个人的初恋是值得回忆的,感觉被蒙骗,又感觉很依恋。但我想起杰夫是怎么对待我的,就直想吐。我学校的女生对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总是一个劲地乐。然而我却要和一个虐待狂混在一块了。
  一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都是干干净净的。我们一起在马厩里骑马、料理马。妈妈反对我俩相处,却给我们的关系抹上了一层莫名的兴奋感。一开始杰夫他妈还让我俩住在她家里,后来甚至她自己也讨厌我们在一起,她威胁说:如果我再在她的家门口被她撞见的话,她就用劣质咖啡扑我一脸。我想一定是她的情绪受到了严重困绕。有其母必有其子 —— 这就是我要得出的结论。一时间我感觉好像每个人都在反对我们,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真爱。我那时才十五岁,我懂什么?不久我就坠入情网。他像迷幻药一样,让我一刻都离不开。我才不管别的什么东西、什么人呢。我的成绩开始滑坡。上课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还和老师顶嘴。我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调皮蛋,常常由于表现不好而被赶出教室。班主任请妈妈和保罗去学校找他,因为他对我十分担心。但是这对我根本不起作用:我满脑子只有杰夫一个人。
  即使这样,我们正式接吻还是三个月后的事。一天晚上,在我们打牌时,我决定来一回。我跳在他身上,摆出一副挑逗的姿势。于是我们就在地板上翻江倒海起来,我俩头一回激情相吻,感觉真刺激。我喜欢摸他脸上胡渣的那种感觉,而他吻起我来就好像他在尽情发泄自己的欲望。
  两个月之后,我打算来点更刺激的。我希望向他表明我爱他有多深,所以我决定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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