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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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极-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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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我们工作上的事情,他们在旁边听着,这比你陪着他玩陪着他看书的效果要好,我们在他的眼中就是活教材。我们有时间还是尽量陪在他们身边,我觉得我们的生活,我们对工作的热情,这本身就是好的教材,我想未来他们也会像他爸爸那样,做事情没有投机取巧,从来都认认真真。
  作为一个女人,有时会十分想孩子。见不到孩子就会变得十分暴躁和疯狂,孩子在身边,我就会有一个释放母爱的地方,他真的会让你有一种心都跳出来的感觉。比如今天有半个小时孩子在身边,我就可以把整个心都用在他们的身上,让我有一个宣泄压力的出口。如果孩子长时间不在身边,又每天总是工作,连做梦都是工作,人会受不了的。我的孩子如果去了我妈那儿,那阵子我的脾气就会特别暴躁,等孩子一回来,我立刻就好了。
  小孩小时候都是小问题,长大了面临的都是大问题
  我小时候,读书特别自觉。爸爸妈妈几乎不怎么管我,也没有什么额外的家庭作业。但是现代社会,所有的孩子都学绘画啊,学钢琴啊,学游泳啊,学跆拳道,学武术,学英文,学很多很多东西。如果我的孩子我都没有时间去给他们报这个班那个班,他在其他孩子面前,就只会学习了,没有任何特长和技能。他就会不自信。我对我儿子说,妈妈第一希望你健康,第二心理要快乐,这也是我爸我妈给我的。所以我也希望给我的儿子心灵上有安全感,而且非常快乐。当然,在尊重他们兴趣的基础上,我会适量选择一些英语班、钢琴班,希望在他大脑发育的时候,绘画、音乐、艺术神经有所开发。这样以后,对他面对人生,都是一个丰富的经验。所以我觉得生孩子非常容易,但是要养育他,培育他,小孩、小孩,小的时候是小问题,当孩子大的时候,所有的问题就变成大问题了。所以在教育上,我觉得是不能松懈的,因为这种教育一天过去就没有了,就失去了一天教育的时间。就比如我小儿子每次牵他爸爸,他爸爸都很陶醉的,就会去闻他的手。他的手很漂亮,大家都喜欢闻他的手、牵他的手,他的手上有甜的、咸的、腥的,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摸他的手,总是湿乎乎、油腻腻的,他很爱吃嘛。有一天,他爸爸可能有点时间,对他说,Arthur,人的手就像人的脸一样,你长大了还要跟人握手,还要用手做各种各样的事情,手是人的第二张脸。他也听不懂。回来他就问我,爸爸说手是第二张脸,手是五个指头,怎么会是第二张脸?他爸爸呢就带他去洗手,洗得非常干净,他爸爸就夸他手,你看你的手多漂亮啊。从那时候开始,他就知道了,他的手真的每天都洗得非常干净。那天我回家,他就拉着我,妈妈,妈妈,你看我洗手。他把手洗得真是非常干净,还拿着小棉花棒,把指甲里头都擦干净。我说你指甲已经很干净了,他说我刚才洗干净的。现在他每次都要用棉花棒,用活动水去冲手。孩子的教育真的直接从父母身上来的,你给他什么东西,他是全盘接受的。我再忙也要抽出时间,不仅是学习和教育,而是通过学习,我要和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我也会跟他们说一些事情,他们从我身上学习。我现在这么大了,回想起来,很多东西是从父母身上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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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贝;天生母亲(4)
陈红的名字里有一个“红”字,让人一叫起这个名字,就有鲜艳和温暖的感觉。陈红在上戏读书的时候有一个美丽的说法,她是上戏唯一可以不化妆上镜的女生,而陈红在陈凯歌的眼里是“铁女人”,风风火火、雷厉风行,这两种都属浓烈。
  然而,陈红喜欢的服饰,饮食,家居,一切工作之外的东西,却是那样简单,那样平常,那样淡然。用“洗尽铅华”、“返璞归真”、“清水芙蓉”这样的字眼来描述,似乎都显得俗气和不到位。
  也许,真乃“淡极始知花更艳”。
  

淡极始知花更艳(1)

  我最喜欢白色和淡绿色。白色给人很透明、纯净的感觉,能够让人安静下来,是很祥和的颜色。夏天,我尤其喜欢白色的T恤衫,纯棉质地的。冬天,喜欢白毛衣。
  我喜欢纯棉质的衣服,或者丝绸的。
  我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洗手、洗脸,把头发梳得干干净净,换上一身最轻松的衣服。那个时候的我是最美的,因为那个状态是最自然、最放松。而且我觉得,最喜欢的东西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
  我从小喜欢自然和自由,所以比较喜欢运动装。我最喜欢的是球鞋,宽松的牛仔裤或者宽大、纯棉的中裤,配宽大的纯棉T恤。穿球鞋,牛仔裤,和运动衣,会让人很有朝气。我喜欢运动服,还有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喜欢运动员们朝着一个方向去拼搏、去努力的精神。所以我工作也非常投入,非常忘我。
  虽说女为悦己者容,但是我有时候是为自己容。自己觉得好看就好看,我是一个特别自信的人。我觉得自己穿貂皮大衣特别难看,就是觉得皮草类衣服很难搭配,也许也是因为潜意识里是一个环保主义者。我希望一些不经意的打扮,让人感觉仿佛没有打扮过,但是在一些细节处让人眼前一亮。我自己,包括很多人都感觉,我不化妆上镜比化妆上镜好看。
  凯歌喜欢我比较职业型的打扮,我估计他觉得女人穿的职业一点,有种比较中性的感觉,也蛮性感的。
  陈凯歌的衣服都是我帮他选的,我的衣服都是他选的。我给导演买的很多是运动服装,阿迪达斯或者耐克,还是以舒适为主。因为我们的工作很劳累,就希望穿的衣服给人舒适的感觉,不要是累赘,让身体处在放松的状态。
  我追求简洁、干净、讲究品质的,低调、含蓄、不张扬的服饰。服装是自己心态的表现。说实话,我不追大名牌。而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工作,根本没时间去穿它。简洁、舒适、运动型,是我的最爱。让我工作起来方便,让我觉得放松。穿这样的衣服,反而比穿大名牌,让我更有点自信。穿名牌感觉挺累的,我不愿意。
  各种品牌之所以能够吸引人,总有自己的特色,版型、面料、颜色、风格等等。但是,名牌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我觉得自己就不是很适合穿那些很大的名牌。除了晚宴和一些正式的场合,我会穿一些比较贵气的衣服,能够衬托出自己的气质,和整个大环境比较吻合。其实穿着名牌是要付出代价的,不仅仅是钱的代价,名牌对于整个人的作派、样子和身材有着很高的要求。
  不过去巴黎或者东京,我喜欢逛大品牌的店。因为大品牌是时尚的坐向标,让我知道今年流行什么。今年的时尚是什么,是很体现现代人的价值观的,以及现在的社会发展到哪一个阶段了。如果流行时尚是非常怀旧和复古的,就说明人可能需要追求更多温暖的东西。
  但是很少能够在那里真的买到东西。我会去看,有时候看到一些非常喜欢的衣服,偶尔也会去试,但很少买下来。因为现在大多数时间都在幕后工作,如果还在做明星的话,可能穿名牌衣服的机会还会多一些。所以现在我经常到那些时尚有个性的小店去,买很多东西。
  在生活中,我花钱有点一阵一阵的。当我工作非常辛苦要放松下来的时候,可能就会多花点钱。我并不是一个浪费到无边的人。花钱就是调节一下自己的心情,让自己放松一下。如果一段时间都不是工作很辛苦,反而我会舍不得给自己买东西,就有种内疚的感觉。说白了,我感觉自己不是一种享受型的人。尤其在有了家庭和孩子之后,当你要给自己买一样东西的时候,就会掂量来掂量去,会想到这个钱可以给我儿子买一双新球鞋,或者会想到可以给老公买一样什么东西。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是好的,因为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牵挂着另外的人。人如果没牵挂和爱的话,是一件蛮痛苦的事情。
  食
  人不是有钱就幸福,没钱就不幸福,人的幸福是看你的心灵是否热爱这个世界。有爱的人才有幸福,有爱的人做过的事情都是留情留爱的。其实爱才是人最大的财富,有爱的人才会去享受生活。
  要让吃饭的人觉得,这盘菜就是一种爱的表现。这么重视吃饭的人,这么精心的搭配,就像插花一样。虽然这些花两三天内就会凋谢,但是他们依然倾其所能,把插花艺术搞得很精致。
  做菜的话,心到,手才会到;手到,味道才到。做饭是不难的,关键要做出真我本色。
  做饭就是要用心。我特别用心地去做菜,用心和不用心,做出来的质量是有很大差距的。首先是选材很重要,选材选对了,就是成功一半了。在伦敦,我做的菜都非常好,就是因为那里可供选择的原材料很多,质量很高,而且新鲜和干净菜做好之后,摆放也是很重要的。比如我喜欢用一个大的白颜色的盘子,放一块羊排,两根芦笋,三个蘑菇,一团圆圆的白米饭,再用红色或者黄色的柿子椒调一下整个拼盘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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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极始知花更艳(2)
感觉非常干净利落,而且漂亮。拼盘是很重要的,别致就是一种美。
  我和凯歌从来没有吃过什么烛光晚餐,节庆日也不大出去,我们吃过最浪漫的一顿饭,可能就算我给他烧的第一顿饭了。那个时候,凯歌受美国米高梅公司邀请,担任电影《温柔地杀死我》的导演,在伦敦进行拍摄。
  我白天会在组里,去学一些东西。晚上,我们住在一个公寓里头,我就在下午提前回家,给他做饭。做饭成了那段时间我对他工作支持的一种表现方式。因为我想到凯歌工作那么辛苦,很想吃到家乡的菜,就要想办法做给他吃。实际上,在这之前,我还没有真正地下过厨。
  我知道凯歌爱吃红烧肉,就打电话给他的妹妹凯燕,问,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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