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枪·第一季 弯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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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枪·第一季 弯矛-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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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也不许比别人差!记住,你是我最好的兵!”
  陶野点点头,他不能再流泪了,军营里不应该有眼泪,更不应该有他陶野的眼泪。
  就在陶野以为自己就这样离开军营的时候,雨幕中整齐的跑步声由远而近,特种兵大队一百三十六名战士和军官穿着整齐的作战服,跑到了他的身后。
  “立正!向左转!敬礼!”响亮的口令声过后,战友们挺立在雨中,目视正前方,每个人都紧咬着腮帮子,脖子上青筋暴起。
  雨越下越大,湿透了军装,拍打在脸上,混合着无声的泪水沿着战友们的下巴流下。
  一百三十六人像是一座无法摧毁的森林,像是山峰顶端的丰碑巍然挺立在风雨中。陶野曾是其中的一员。
  雨越下越大,陶野的心湿得一塌糊涂。
  “立正!敬礼!”陶野穿着摘掉肩章、臂章的军装,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队列中缓缓走出一个人,他走到陶野面前,把挎在肩头的突击步枪递给他,低声说:“再摸摸吧,它跟了你三年。”
  陶野伸出手,大滴的雨水落在颤抖的指尖上,那是他的心在颤抖。微微闭上眼,往日的场景爆炸般在他脑海里回荡,他猛然抽回手放在耳边:“敬礼!”
  

《野枪》1(1)
“10点钟方向发现目标,完毕!”
  “B3收到,完毕!”
  “砰!”
  碧蓝的天空,茂密的灌木丛,微微扬起尘土的土路统统失去了原来的色彩,如同用力将破裂的血袋摔在玻璃窗上,世界陷入了残酷的猩红之中。
  “啊!”浸泡在冷汗中的陶野一个激凌从床上坐了起来,鼻尖上晶莹的圆珠像是汗水,更像是泪滴。
  转业三个多月了,噩梦从未停止。
  陶野冲了个凉水澡,做了两百个仰卧起坐,三百个俯卧撑,这样的运动量太小了,他揉着有些发福的腹部盯着墙上的挂钟。六点一刻,这个时间军营里的战友们已经背着二百斤的装备跑完了十公里越野。
  无所适从,这就是陶野如今生活的真实写照。从部队复员后,他整个人似乎都被掏空了,再也听不到战友们嘹亮的歌声和子弹速射的声音;看不见装甲运兵车在身边轰鸣而过,看不见武装直升飞机在头顶盘旋呼啸。都市里的摩天大楼、湍急的车流、喧闹的街道仿佛陌生的海市蜃楼,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无法融入其中。
  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了他的职业,就像音乐天才注定了要和五线谱打交道,灵动的双脚要和红舞鞋生死相依。陶野生来就是一名战士,注定和枪紧紧地拴在一起。十八岁他从普通列兵做起,士官、少尉、中尉,经历了九年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特种兵部队的一名中队长。虽然负责的只是一个连级单位,但是级别已经是副营。现在,他却因为低级失误,离开了他为之付出一切的军营。
  特种兵不同于其他职业,它不准许有任何失误,子弹是最公正的砝码。
  陶野是为战斗而生的勇士,却离开了滋养他的军营,像是被土壤抛弃的树木。他抚摸着右手食指上磨平的老茧,不知何去何从。
  退役后,地方给他安排在了武装部,一个整天喝茶水看报纸的清水衙门。七年沙场磨炼出来的汉子坐不惯办公椅,更不可能为了几千块钱低三下四地伺候人。后来陶野主动要求去基层单位工作,地方又给他安排到公安局刑警队做副探长,或者去防暴队下属的训练队任副队长。防暴队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最后他选择了刑警队。原因很简单,那里可以摸到枪,偶尔还能真刀真枪地干上一仗。
  在一次抓赌行动中,面对几个企图反抗的赌徒,陶野徒手冲了过去,结果三人重伤,五人轻伤,创造了刑侦队普通抓捕行动伤人的最高纪录。
  刑警队长火了,当场撂了脸子:“我不如给你把冲锋枪,把他们都突突了算了。”
  “我学的就是一招毙命,这是轻的!”陶野愤愤地离开了刑警队。军人和警察本来就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职业。
  当兵的男儿走四方,头顶明月巡逻在山岗上。
  在遥远边关抵挡风霜,无边的花朵在身后开放。
  ……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当兵的男儿走四方!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花朵在身后开放。
  这首歌叫《当兵的男儿走四方》,每天清晨陶野都会吼上那么一段,可是现在越吼越觉得心酸。他是陕西人,生在黄土地,唱着信天游长大,以前在部队每次他唱这首歌时,战友们都说有股子陕北汉子的土腥味。
  穿上外套,陶野的目光落在衣袖上的黑色孝纱上。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离开军营后,他的爷爷不久前去世了。
  在冷漠与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只有他才能够明白相依为命的真正含义。童年时,爷爷的工资微薄,有时爷孙俩的饭桌上只有打卤面和咸菜。他上学后爷爷的工资长了,但生活依旧清苦,直到他参军入伍,爷爷的饭桌上才看见了酒瓶。回忆那段时光,虽然艰辛,祖孙俩却活得有滋有味。现在他一个人住在房间里,相依为命的老人似乎就站在他的眼前,微笑着,依然那么慈祥,可是他伸手去抓时却空空如也。
  离开军营,失去亲人的陶野茫然地在街上走了一天,他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路,才是自己的家。
  冬季的白天总是太短,下午五点的夕阳就已经将天边变成了猩红色,万道金光从云层中射出,照射在斑驳的青灰色古城墙上,将护城河缓缓的流水涂成了一片片波光闪耀的金麟。
  陶野正对着夕阳站在护城河旁,面带悲色,一米八八的身高在青石路面留下了长长的倒影。他紧捂着胸口,那里藏着一枚被体温焐热的三级八一勋章。

《野枪》1(2)
那是祖父的心爱之物。
  在少林寺苦练了十几年功夫的爷爷,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延安加入了那支缔造英雄的军队。抗日战争、内战、抗美援朝,历史的车轮在他钢铁般的脊梁上缓缓碾过,同时留下了十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相依为命的祖孙像许多平凡的人一样默默生活,爷爷在传授他少林武功之余,喜欢端着小茶壶,津津有味地讲述血与火的历史,讲述他的敌人,感叹那些至死不屈的老战友。
  每到这个时候,爷爷都会抬起头,远望天际;而他会托着下巴,凝神聆听,目光充满了向往。
  他的爷爷是国内第一批实际意义上的特种兵,突袭、爆破、暗杀、阻击,爷爷的第一枚勋章是因为他独自俘虏了整整一个排的敌人。陶野经常想象着年轻时的爷爷天神般站在碉堡入口,高举着手榴弹暴喝:“缴枪不杀!”
  数不清的战功带来挂满胸口的战斗勋章,此时的陶野只能在照片中怀念爷爷胸口那些闪亮的金属片。“文革”中爷爷被当作右派被打倒,军功章全都被投进了火炉,只剩下了这枚三级八一勋章。
  爷爷走了,没有隆重的遗体告别,没有众人的失声痛哭。谱写了一个个战争奇迹的英雄就这样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英雄的葬礼?”陶野仰天长叹,随即轰然跪倒在地,对着夕阳掏出一包中南海香烟,用力撕开烟盒,用老式军用Zippo打火机点燃了满把的白色烟卷。
  一支支燃烧的烟卷插进松软的草地时,他含着热泪重重地磕头,悲凉的声音在古老的城墙和金色的流水中久久回荡:“走好,英雄!”
  离开护城河,陶野走进了一家临街的金店。
  爷爷喜欢收集弹壳,以前他每次从部队返回探亲时都会带上几种不同型号的弹壳。他想在爷爷的墓碑前埋下几颗金质弹壳,爷爷一辈子清苦,金质的弹壳才对得起这个老兵。但是操办完葬礼后他的口袋里只剩下了一千多块钱,他苦笑着摇头。
  “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售货小姐彬彬有礼地询问着四个戴着墨镜、游魂般的中年男人,最近几天,他们总会在这儿徘徊一阵,不说话,也不看货。
  金店规模不大,像其他做金货买卖的商家一样,透明的橱柜环绕四周,里面摆放着各种精巧的首饰和玉玩,正中供奉的财神爷总是和蔼而寂寞地笑着。
  “看看。”坐在顾客休息椅上的戴墨镜男子低下头,目光从镜框上射出,仔细打量着突然闯进视线的年轻人。
  刺猬一样的短发,魁梧挺拔的身姿如同山峰顶端的劲松,尤其脚上的褐色沙漠作战靴让他感到不安。
  五名售货小姐,一名收银小姐,两名保安,四名鬼鬼祟祟的男人,陶野是金店里第十三个人。
  “喂,说你呢。”戴墨镜的男人猛然站起身,试图摘掉墨镜又架在了鼻子上,他走到陶野身边,嘴里喷出臭烘烘的酒气,“去别的地方看看吧,这里人太多,挤。”
  陶野没有说话,他似乎在空气中嗅到了呛鼻的火药味,以前每次军事行动前都会感到类似的躁动。
  戴墨镜男子的话马上引起了售货小姐的不安,她局促地笑着,扭头朝收银小姐眨了眨眼,两名保安也拽出了橡胶警棍。
  “举起手,举起来!”其他三个戴墨镜的男人同时大吼着跳了起来,其中一个从身后拽出锯短了枪管的国产鹰牌猎枪,凶神恶煞地对准了收银小姐,她的左手正要触摸桌下的红色报警器。
  “抢劫!都他妈老实点!”站在陶野面前的劫匪咆哮着从腰间抽出一把旧式五四手枪,喀嚓一声上膛,枪口在众人的眼前晃了一圈,黑黝黝的枪口如同饿狼的牙齿,上面仿佛还沾着贪婪的黏液。
  “快!快点!”另外两名劫匪分别抽出五四手枪和开刃的短剑,将几条尼龙袋丢进了柜台里。
  “啊!”几名售货小姐发出刺耳的尖叫,紧抱着头蹲在了柜台里瑟瑟发抖。
  站在陶野面前的劫匪用枪朝两名保安比画了一下,指着财神爷佛像大喊:“站过去,手举起来!快点,别他妈为了几百块钱工资把命搭上!”
  “哗啦!哗啦!”两名劫匪砸碎了玻璃橱窗,发疯一般将掺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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