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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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1978-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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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文章中开宗明义地提出:“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社会实践。这个科学的结论,是人类经过几千年的摸索和探讨,才得到的。”他说,哲学家们曾提出过各种真理的标准。笛卡儿认为,只有像几何学上的公理那样清楚明白的,才能叫做真理。这种说法,看起来似乎有道理,但是,究竟怎样才是“清楚明白”,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明白”。王阳明把“良知”定为真理的准则,“那就是一切凭良心,根本不承认有什么客观标准”,其结果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用主义者声称,“对我有用的就是真理”。基督教徒们则把耶稣的话奉为真理,一切都要拿《圣经》作标准,《圣经》上反对的就不许做。总之,“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人们总是从认识、意志、思想、理论中去寻找真理的标准,因而,他们找不到真正的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
  文章指出,“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人类认识史上这个老大难的问题”。马克思主义不同于以往的一切哲学,就在于“它把社会实践引进了认识论,认为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通过社会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社会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因此,“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明确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恩格斯也指出:对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列宁再三强调:人应该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
  文章认为,对这个问题作了最完整、最深刻论述的,是毛泽东的《实践论》。毛泽东在这篇文章中指出: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文章由此强调,毛泽东在这里说的是“只能”。就是说,“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除了社会实践,不可能再有其他检验真理的标准。”
  但是,“有的同志不愿意承认或者不满足于马克思主义的这个科学结论,总想在实践之外,另找一个检验真理的标准。”当他们要判断理论是非、思想是非时,不管社会实践结果如何,而是“看书本上是怎样讲的”。这些同志不了解,即使书本上讲的是真理,但是,真理和真理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是真理。这是不能怀疑的。但是,“我们能说马克思主义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吗?当然不能这样说。”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之所以是真理,也是由人类的社会实践来检验来证明的。认识、理论本身是不能自己证明自己的,它的真理性,最终只有通过社会实践的检验,才能加以确定。“如果把理论也当做检验真理的标准,那就有两个标准了。这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30〕
   。。

2。 一个常识性问题引起的讨论(5)
文章发表之后,有些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人民日报》编辑部收到了20多封反对信。从来信看,这些人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否则,就是贬低马克思主义理论。
  在此情况下,《人民日报》理论部的人觉得有必要把标准问题讲清楚,决定发表一篇有分量的文章。他们想到了邢贲思,就把读者来信转给了他,想请他就信中提出的问题写一篇阐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
  邢贲思的文章发表在4月8日的《人民日报》上。作者在文章中着重谈了哲学同宗教的关系。他说,哲学和宗教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哲学用概念和逻辑的形式来反映世界的,“一般地说,它不崇拜偶像,而是用理智的力量来征服人。”宗教虽然也是现实世界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但它是一种虚幻的、颠倒的反映。与哲学不同的是,宗教“崇拜偶像”。因此,“宗教不是用理智的力量,而是用迷信、信仰来压服人。”尽管哲学不同于宗教,但是,两者有过合流的情况,如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哲学同宗教合流的另一种情况,就是“某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有时为了把它的一种理论推到极点,也往往向信仰主义乞灵。”作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来反对信仰主义和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的。“它从来不提倡盲目信仰,也不把自己当做某种证明物。”作者在文章的最后提出,我们的任务就是还“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以本来面目,而大书特书哲学是一门科学,有独立的研究对象;要大书特书哲学和宗教、科学和信仰是根本不同的,让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和毛主席的哲学思想真正成为我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31〕
  文章虽然没有提到“真理标准”这几个字,但作者明确提出,不要搞信仰主义,不要提倡盲目的崇拜和迷信,实际上是针对“两个凡是”的,只不过没有说得那么直接而已。
  此后,《光明日报》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其中的关键人物就是总编辑杨西光。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参加了胡耀邦主持的“什么是检验历史标准”的讨论。所以,当他看到胡福明的文章后立刻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关于这件事的经过,王强华回忆说,4月10日,一张《光明日报》《哲学》专刊大样,按规定送到了总编辑杨西光的案头。他立刻被《哲学》上的头条署名胡福明的文章《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吸引住了。他在详细审阅了该文后,把我叫去,要求把它从专刊上撤下来。杨西光提出的意见有两条:一是像这样重大主题的文章应该放在第一版刊登,在专刊上发表影响小,太可惜了;二是文章要进行重大修改,主题应该是针对当前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混乱思想,作出比较充分的论证。〔32〕
  此时,文章已经修改过5次了。按照杨西光的要求,文章还得继续修改。可是,文章的作者还在千里之外的南京,来不及征求意见。就在这时,胡福明正好来北京开会。
  4月13日,胡福明来到《光明日报》社。杨西光在他的办公室里召集几个人开会商量文章的修改问题。在座的还有王强华、马沛文。考虑到孙长江也在写同样内容的文章,所以,他也应邀参加了讨论。
  “开始时,杨西光说明原委,还说了当时的形势,接着就询问孙、胡二人对写这样主题文章的基本思路和重点。胡福明认为重点应该放在理论上分清是非,而孙长江认为主题应该放在思想路线上分清是非。杨西光当场决定,你们二人可以按照各人的思路写,《光明日报》都给你们发表,谁的文章先写好,定了稿,就先发谁的,两篇都要发。”〔33〕
  在杨西光的主持下,对胡福明的文章进行了讨论。杨西光坚持认为,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王强华后来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杨西光敢于明确提出批评“两个凡是”,这是一个大胆的意见,一下子就把文章的要害抓住了,把主题升高了,实在功不可没。后来在我们修改稿子时,就十分注意贯彻这个意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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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个常识性问题引起的讨论(6)
会议结束后,胡福明、孙长江各自在修改自己的文章。胡福明在回忆他的修改经过时特意作了几点说明:第一,把文章由三个部分变成四个部分,增加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的原则”,作为第二部分;第二,强调冲破“禁区”。文章说,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工作中,至今仍存在一些“禁区”。所谓“禁区”,就是不能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实事求是地研究问题,不能用科学的方法分辨是非,只靠“信仰”去解决。这是完全错误的。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面前,没有不可研究的问题,没有任何“禁区”。第三,修改时加了两句话:马克思、恩格斯并不认为凡是自己讲过的话都是真理,也不认为凡是自己的结论都要维护。〔35〕
  “五一”前夕,正当胡福明准备回南京的时候,杨西光同他做了一次谈话。此时,杨西光觉得文章已经修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工作将由中央党校的同志去做。他还告诉胡福明,这篇文章要请胡耀邦审定,他在中央党校成立了理论研究室,还办了一个内部刊物,就是《理论动态》。我们这篇文章要交给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修改,先在《理论动态》上发表,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理论动态》是逢五逢十出版,他们五日刊出,我们六日见报。他们十日刊出,我们十一日发表。”〔36〕随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转载。“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要批判‘两个凡是’,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37〕
  谈话中,杨西光还告诉胡福明,文章准备在第一版发表,但要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这样可以增加文章的分量,“我们聘请你做《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
  胡福明爽快地答应了,并且表示,他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批判“两个凡是”。文章发表后,“能起更大作用就好”。
  此后,文章由中央党校的几位理论教员继续修改。吴江看到文章后,觉得很有勇气,“只是理论和逻辑性不足”,就让孙长江把两篇文章合到一起,“题目还是用我们原定的”。〔38〕孙长江后来在谈到文章的修改时强调了以下三点:第一,从一开始就有两篇原稿,不是一篇原稿。我们一个,胡福明一个;第二,文章核心在于“唯一”;第三,文章是路线斗争、政治思想斗争的产物,不是纯理论的产物。至于后来见报的那篇文章,就是由孙长江“捏出来的”。〔39〕
  对此,胡福明并不否认,他在回忆这篇文章的写作经过时还特意提到了孙长江的修改情况。他说过这样的话:第一,把文章梳理了一下;第二,对文章的观点作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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