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要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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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要习惯-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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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将在下节重点谈谈在西方国家眼里的*典范,台湾的*。本节限于篇幅,就此打住。

二、程随扁还在牢里(4…2…1)
2008年11月11日,这在中国历史上一件值得记住的日子,这一天,中国分离政权前首脑,在公众的注目下,在现代*程序下,因为贪腐,由司法部门申请羁押。这种情况,可算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人。

  因*,历史上被废黜、幽闭的君主多的是,因品行、能力不适任的遭废立的也不少,但基本上没有因贪腐而沦为阶下囚的。

  据检方调查:

  “机要费”案:1亿415萬2395 元新台币

  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案:*夫妇女1亿元及美&;#63754;600万元,科管局局长李界木3000万元,蔡铭哲、蔡铭杰兄弟238万美金。

  南港展览馆案:吴淑珍美&;#63754;273万5500元

  “二次金改案“:向辜仲谅&;#63850;款而貪污之款项合计2亿9000万元。

  海外洗钱案:上述所得共计:新台币4亿9415万2395元及美&;#63754;873万5500元。

  (以上数据来自台检方起诉书)

  还有“台开案”、“炒股案”,在上述大案中,*家族涉案金额高达20亿元新台币以上,甚至更多!

  被告:*、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李界木 、吴淑珍、吴景茂、陈俊英、陈致中、、黄睿靓、蔡美利、蔡銘杰、蔡銘哲、郭铨庆

  检方羁押:上述被告大多已被检方羁押。

  另外,“319枪击案”至今查无结果,但人们皆倾向于是*自导自演。

  此外,金改案还没有完全侦结,料还会牵扯更多政界、企业界人物,相关收贿,会更多。

  *夫妇贪腐案是台湾的典型代表,发生在最高领导人及其家族,发生在台湾以*和平方式实现第一次政党沦替之后,发生在*进步党以*自由的创党价值推举的代表人物身上。我们看到了这令人咋舌的一幕幕。

  台湾是*政体吗?是!台湾的*如何呢?

  *政体并没有能制约贪腐,*制度上下的监督,并没有防止公权力的滥用,*政体,并没有让当权者提升相关的执政品行,*政体下,居然还有中国封建时代的女祸。

  庄严的立法院里,国父注目下,打架斗殴,不成体统,礼义耻廉,顷刻俱无。吐唾沫,骂粗语,扔靴子,投重器,锁院长,抵会议。

  凯达格林大道,红衫军,绿衫军,你来我往,你推我攘,当家闹市,六亲不认。

  圆山饭店,台南孔庙,待客无礼,成群围攻,小丑张扬,丢脸丢人。

  以上只是台湾*社会的一些小片段,类似的情形还有很多,就不列举了。

  或许有人会把这种乱象,归结为统独症结,或说是国家认同。我也不反对,但恰好说明了,台湾的*模式并不能制约统独的意识形态与独立,这比加拿大与苏格兰,似乎差了很多。人家闹独立,基本上是在*体制的范围内。同样,在这种对立下,台湾的*也不能有效制止政党恶斗。

  我不说,*制度有什么不好,但,就台湾的*实践而言,至少,*给台湾带来了很多乱象,甚至因为*,政党为了各自的利益,操纵统独,造成了台湾社会在族群、外省与本省方面的严重分化和对立。至少在台湾推行*,是一种不完全的*,是一种在意识形态与党派利益下,有很大变味的*。或者可以这么说,台湾社会的状态,还不怎么合适完全的*。如果有一天,台湾没有统独问题了,台湾的党派都以台湾为重,或以中国为重,台湾的本土民众素质提高了,那么,到那时,*或许带给台湾的积极作用要更大一些。

  事实上,台湾自民选领导人以来,社会分化、统独对立,党派恶斗,是加剧了。 。 想看书来

二、程随扁还在牢里(4…2…2)
台湾的出路在哪里呢?

  由于*的不可逆性,因而,再苦,台湾社会也得承受。从长远来看,台湾惟有与大陆统一,才能彻底解决统独问题,台湾或许才能真正享受*的好处。除非台湾的*只能是变味的*。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必须要适合具体的国情,外生型*如果不适合国情的话,带来的灾难远比带来的好处多。

  一个重要课题是,中国适不适合西方式*呢?中国曾在上世纪初试验过,证明在当时是不适合的。现在呢?适不适合,或许没有人能说得清,但中国现在实行*,是一定会造成国巨大的混乱的,当前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大好局面,是一定要被破坏的。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也一定会延缓很久,甚至丧失。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国家的*,分裂。

  西方*有其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其实是分权基础的联合,无论是古希腊的城邦,还是到北美的新教徒建立的各州,都是小地方自治,在此堪础上形成的联合。所谓的,大地方小政府状态。而中国不同,从一开始的大禹治水,到修筑长城,中国的历史文化决定了,高度的中央集权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在中国稳定时期,从来就是春秋大一统,中央大于地方治理模式。中国人对此也习惯了。所以,在西方人看来,共产党能统治十三亿人口的中国,是不可思异的,其实,在中国这种统治,好普通。中国历史就是这样统治的。

  但这不能说明,中国就一定在以前中央集权模式下保持不变。以中国人的智慧,是可以吸取西方*的好的一面的,然后与中国传统结合起来,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保持国家持续发展,保持人民生活逐步提高的前提下,渐进地进行改造。

  这应是,中国式*的概念。就*这个概念来讲,并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的典籍里,《尚书&;#8226;多方》:“天惟时求*,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资治通鉴&;#8226;晋惠帝太安二年》:“ 昌 遂据 江夏,造妖言云:‘当有圣人出为*。”《三国志&;#8226;吴志&;#8226;锺离牧传》:“僕为*,当以法率下。”中国历史上的*概念,主要是天子与代表天子统治人民的官吏。所谓,“民之主”,在现代,多是“民为主”的义涵。结合两者,“民之主为民”,是为*。就是常说的,人民公仆概念。在这个意义来阐释和发展*,是合适的,西方的*,其实更多是形式上的,以分权、选举的形式来保障民权,而这民权,未必是人民的最大或最主要的利益。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采取合适的形式,实现这个目的,才能算是真正的*了。所以,西方式*,与中国式*,的不同之处,怕就是这里。国民党主党吴伯雄:“人民最大”,只要能做到人民最大,把满足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并努力实现之,在方式上是可以不同于西方的分权*模式的。至于说到,分权模式下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我想,我们可以找到相应的制衡与监督办法,未必一定要分权。

  下一节,将基于中国的国情与文化传统,谈谈个人对中国式*的一些粗浅看法与设想。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三、联邦党人的狡黠(4…3…1)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美国《独立宣言》(1774) 

  “在不同阶级的公民中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如果多数人由一种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少数人的权利就没有保障。”——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266页,转引至《杜建国:美国宪法——反*的产物》

  汉米尔顿:在制宪会议上汉米尔顿说:“所有的社会都分成了少数派和多数派。少数派包括富人和出身名门之士,多数派包括人民大众……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的永久的地位。他们可以阻止多数阶级的骚动……因为他们不能在变革上获得利益。”        ——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7页

  汉米尔顿:“人民!—人民是一个大野兽”,“我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什么联系,也不想虚伪矫饰赢得他们的支持”。——帕灵顿:《美国思想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62页。

  麦迪逊:“一般生活艰苦而且默祷人生幸福能作更多均等分配的人……的数目,一定会超过与贫穷绝缘的人。根据平等选举的原则,政权必将落入前一种人手里。”——哈克:《资本主义之胜利》第146页。

  麦迪逊:“将来大多数人民将不但没有土地的财产,而且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财产。他们将在共同的影响下,团结起来;在这样的结合下,财产权利与国民自由将不能在他们的手上保持无恙。”——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8页。

  *意味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尽管作者们也承认“人民是权力的唯一的合法源泉”。(《文集》第257页)但他们却决不希望人民是权力的唯一拥有者。限制*的办法就是通过对权力结构的设计,做到不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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