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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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旧故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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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九的宿舍是四人室,唐稼在他的下铺。 
  那个人总是怕冷又怕热的,一到冬天就会钻到他的被窝里,贴合他的皮肤,汲取他的温暖,后来被缠怕了,担心上铺的单人床睡两个大男人会摔下去,也不得不认命地自动钻到他的被窝里为他暖床了。 
  林九从来不是个容易一见衷情的人,他就像一只迟钝的表,生来就带着些认真和沉稳,既然是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也只是藏得更深,不欲被人发现,那时候遇见唐稼,指不定就是一场劫数。 
  唐稼是个聪明的人,林九一直是知道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喜欢着的,可唐稼却是早就知晓的。 
  其实,那个时候,同性恋还是一个很隐晦的群体,林九曾经路过一家gay吧,却是没有进去的。他本来就有一些轻微的性洁癖,再者,他从来世没有过想要承认自己的性向的,那样小心翼翼地掩藏,却还是敌不过唐稼腐蚀般地靠近,又或许,在那个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了些唐稼的身影了吧… 
  4。
  林九的生日是在四月末,大多时候是和国庆接壤的。 
  二十几岁时候还能为了生日而兴奋不已,等到三十多些了,大概就只剩下些对时间飞逝的感慨吧,林九在这所学校任教这十年间一直是单身的,以至于总有人以为他在乡下已经有了自己的媳妇。 
  可是,没有人知道,那是因为一个叫唐稼的男人。 
  三十二岁的生日,林九破天荒的花了几个小时搭车上镇上下馆子,特意让老板做了长寿面和红糖鸡蛋,很简单的东西却也收拾的精巧。 
  味道也是好的,却是不一样的,和记忆里的偏差太多呵… 
  在林九的老家,每每他生日的时候,母亲总会煮一碗红鸡蛋予他,来南方上大学的这那一年,他总以为是吃不到这东西的,这样的事曾经向唐稼提起过,却不想他居然记得了,现在想起来,居然有些遥远的感觉。 
  仍然记得那个早上,唐稼手中端着一碗红糖鸡蛋,摇醒他,跟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那样认真的眼神,黑曜石搬漂亮的眼倒映出他睡眼朦胧的模样,还没有完全清醒的他看着他手上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红糖鸡蛋,那个味道也还是记得的,蛋煮得有些老,很甜,他还记得那时候吃得很是仔细,一口一口吃下,那种甜居然蔓延到回忆中挥散不去。 
  林九用筷子狡断了面条,有一些失神,那时候吃的也是面的。 
  大一那年的生日是在宿舍里过的,周末和五一的假期撞在了一起,宿舍了除了阿就只有特意留下来的唐稼了,那时吃的也是长寿面,是他煮的,白水清煮,加了一点盐,两人却吃得津津有味,其实,看唐稼吃东西对于烹调者是件快乐的事,不同于林九的细嚼慢咽,唐稼吃得很快,还带着满足的呼噜声,明明是清淡无味的东西,却吃得那么快乐,以至于忘不掉那模样。 
  恍惚间面已经凉了,林九只得放下筷子,结帐离开,这时,天已经黑了大半,再坐车回到学校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了。 
  明明没有吃下多少东西,胃却满是胀腻的感觉,忍不住灌下一整杯水,才冲淡了那股甜味。 
  林九用清水洗去了发胶,用干净的布擦了擦头发,才翻开学生们的作业批阅起来,周末及五一,又是一周空闲时间,他不觉有些失措,人一闲下来便总忍不住想事吧,静不下心,也就不再看那些作业,任它们这样摊放在自己的桌上。 
  接近夏天的温暖是带着些躁热的,也是这教师宿舍边种了树,天气一热,还有些树荫挡着,屋内只有一台老旧的电风扇,呼呼地吹着却不见凉爽。 
  林九手里捧着的是前些日子在图书馆借的《恶之花》,他时常会抽空去图书馆借书的,生来就喜欢看这些东西。 
  其实,唐稼和他不同,他是个真正聪明,讨厌看书的人,但是一到了夏天,他总喜欢和自己一起去图书馆,那时候两人的关系还不是情人,一到周末,唐稼总喜欢跟着林九去图书馆,时常是趴在一边看他看书的模样的,趴着趴着就会在空调的凉风中睡着,其实那个时候林九是看不进书的,也只懂得用眼一遍遍描摩那人的模样,很好看的睡颜,像个不设防的孩子,有一张漂亮的薄唇,却会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吻他…明明不是确定了的关系,唐稼却总是趁他睡着的时候吻他,用唇舔湿他的唇,贴合,亲吻,可他其实是一直醒着的呢,那样黑暗的夜,明明贴合的皮肤都发着烫,却还要粉饰太平。 
  林九忍不住摸上了自己的唇,有些冷,找不到另一个炜暖它的温度。 
  “唐稼…”林九发觉,原来不自觉地,他居然念出了那个人的名字,呵,也是,是真的有些想他的。 
  其实他早就不恨了,他只是习惯了等,等他来,带他回去,林九知道,唐稼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5。
  五一假还没有放完,班上的数学老师就先回来了。 
  看见林九,也很温柔的打了招呼,耳朵上多了两枚银色耳饰。 
  女老师已经二十六了,是自己从前教过的学生的姐姐,两年前就是他帮她进的这所学校。 
  林九朝她点点头,看着她的耳垂,只一响,才轻道,小心别沾了水,指不定会发炎。 
  女老师不自觉问道,林老师,你那个真的是耳洞阿?
  恩,林九点了点头,也不多言,她才自觉多嘴了转移了话题,说是陪朋友在珠海玩,另外一人提前有事,就先回学校来了。 
  两人一起吃过午饭才分别的。 
  林九忍不住又走到了那棵挂着路灯的白杨树旁。 
  那个铁盒还是静静地躺在原本的位置,他又把它挖了出来,满是纸片的盒子底部只有一封完整的信,里面有一只蓝色耳钉。 
  其实是一对的,另一只在唐稼的耳朵上。 
  他们真正发生关系是在大二下半学期,两人都喝醉了,而他,潜意识里顺从了他的求欢。 
  其实,唐稼的技术是好的,至少第一次的时候他感觉到的不只是纯粹的疼。 
  那时候应该是两人的关系最甜蜜的时候吧,那个人硬是央着自己和他戴一对同款的耳钉。 
  蓝色经典款八边钻,很漂亮,同样记得深刻的还有打耳洞的疼痛。 
  唐稼本来就有耳洞的,林九的耳洞却是唐稼亲手打的。 
  用烧红的针扎穿耳骨,那消毒过的耳钉扎过伤口固定好。 
  明明很是小心了,最终还是发炎,化脓,疼了好久。 
  只他歉意爱怜的眼神,到底敌不过疼痛来得深刻呵。 
  那是第一封信,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耳钉没有丢,信也没有丢,到底舍不得。 
  林九是个纯粹的gay,可唐稼不是。 
  那人总是个不安分的,现在想起来,唐稼对他,其实也是认真的,只是他的认真,不只属于他一个人罢了。 
  林九和唐稼也吵过架,最凶的一次是在他投求职信给珠海一所学校。 
  那时候两人还在冷战,林九不是个会吵会闹的人,却仍赌了一口气的。 
  唐稼这个人,对于感情总是带着些玩闹的意味,既使对林九已经是认真而专注了,仍忍不住吻别人。 
  林加看过那样游戏人间的唐稼只觉得脏,可这个人居然以喜欢他,不愿意他离开的缘故,破坏了他的机会,原先是要和临省的一个大学交换实习的,他想争取到那边做助教。 
  唐稼这样的人,需索的是完整的自己,却永远没有对等的给予。 
  林九是知道的,却无法想象,唐稼会因为自己的赌气而跟别人上床。 
  其实,生气真的没有多久,真正让他离开的是那股认清事实的无力而已。 
  这个人和自己是不同的呵,他的根,他的家,都在这个城市,他是不会离开的,他和他是那么不同,他喜欢的,又不只是男人。 
  林九知道,他害怕看到那个人娶妻生子,不是恨,而是怕。 
  离开了,从实习一直待在珠海,后来回去领毕业证,也没有停留,当天就回来了。 
  可就在那年,还是收到了唐稼的信,以及自己还给他的耳钉。 
  6。
  有些人,是天生聪明的人,唐稼是,这他自己都知道。 
  其实为什么喜欢林九呢,他自己也说不准,第一眼见他是在新生下车的人群里。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从前养过的一只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总是很准的,正如同感觉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这人对他有好感。 
  为什么说是好感呢?因为他知道林九喜欢的是男人。其实,林九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他素来是个观察细微的人,自然是看出来了。 
  对待林九这样个性的人,自然是应该循序渐进的,也是真的用了点心思,看那人一点一点被自己攻陷的感觉,真是格外的满足。 
  第一次做菜是为了他;第一次为人穿耳洞是为他;第一次和男人欢爱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发地顺手起来,竟有些不舍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种人,猎物捕捉到手,就会腻味,可林九不同,他总是那样认真细致,以至于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请他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一次吻别人被林九发现时,他也不是很紧张,那个人素来喜欢他,那么深,他就有恃无恐了起来,已至于错得更深… 
  其实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上床,错就错在他以为那人会害怕自己离开,竟忘了他的感情洁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亲手为他戴的耳钉留了下来。 
  唐稼气急,把那颗耳钉扔出客厅,可又忍不住开了灯,一寸一寸摸索着地板拣了回来,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东西啊,他怎么舍得… 
  失去那个人的身影,整个人都不舒适了起来,他喝酒吸烟,那样放荡过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样。 
  他后来回过学校领毕业证,班长告诉他的。 
  唐稼一笔一划地认真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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