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八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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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八个故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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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和纽约运来的其他衣服之外,还缝制差不多一条一块美金的“利瓦伊式”的裤子。
  在这个可以说是黄金遍地、但其他什么货都缺的旧金山,钱是蛮好赚的。东部一分钱一包的针,这里可以卖到两毛五,五块钱一条的毛毯,这里开价四十。可是横跨美国大陆的铁路还没建成,订货和运货可不容易。纽约两个哥哥批发的货只有靠轮船,绕过南美,花上几乎四个月的时间才能运到他们手中。而旧金山已经有了这么多商店,竞争太厉害,只要看见有货轮进港,市面上各种货物的价格可以立刻下降百分之二十五,因为没有人晓得船上会载来些什么货。只有最殷实的进口商和卖酒的敢不杀价,前者资本雄厚,后者因旧金山的威士忌永远不够需求而有恃无恐。利瓦伊·斯特劳斯还没有这个本钱。所以一有船到,由他姐夫把店里的货的价格一一标低的时候,他就前往码头船边去投标。光靠他纽约的哥哥们批发是不够的,能标到点什么就卖点什么,帽子也好,裤子也好,手帕也好,能赚一块是一块。而生意也就靠他这样慢慢做起来了。但最使他惊奇的是,一直不断有人买的倒是他店里做的帆布裤,而且矿工们和做其他轻重活儿的人一进门就指名要买他们所说的“利瓦伊式的裤子”(Levi’s P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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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牛仔裤,了不起的Levi’s(5)
虽然还没到发财的地步,但几年之内,生意好得已经从一个小绸布店改名为“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了,而且改零售为批发纽约货,本来他们很可以取名为“斯特劳斯兄弟公司”,可是这个名称给另一家同姓但无亲属关系的几个兄弟先登记了。而利瓦伊他们虽然一共有五个合伙人,纽约的两个哥哥、他本人和他的两个姐夫斯特恩和威廉·沙林(William Sahlein),但大家公认利瓦伊最有生意头脑,加州的买卖是他经营出来的,所以尽管他最年轻,公司还是用他的名字。批发生意越做越大,已经用不着他们自己去跑了,手下雇的十个推销员尽可卖出纽约方面订来的任何物品。可是“利瓦伊式的裤子”仍只在本店出售。不过这时,裤子的料子从帆布改为靛蓝色的牛仔布。
  现在大家惯用的“牛仔布”一词是指英文的denim,可是如果你去查英汉字典,你就发现英文denim这个字没有相应的中文字,只有一种解释。《新英汉词典》说它是“斜纹粗棉布”。梁实秋的词典说它是一种“厚而粗之斜纹棉布”,虽然多年来无论港台报纸,还是我们日常谈话时都早已使用“牛仔布”或“牛仔裤”了。英文denim这个字源自法文的“Sergede Nimes”,意思是指法国尼姆这个地方以棉线织纺的那种斜纹布,英语化了之后变成为denim,单数指布料,复数指用这种布做的裤子。这个英文字早在十七世纪即已列入牛津英语字典。现在英文对“牛仔裤”的另一种称呼,jeans(或blue jeans),也是从外国字演变来的,历史比前面那个字还要悠久。其来源为“Genoese”,指意大利热那亚地区生产的斜纹布。据说哥伦布的船上的帆就是热那亚纺织的这种斜纹(帆)布做的。不管怎样,讲英语的人几世纪以来错误的发音,将它念成今天的 jeans。惟一与前者不同的是这个英文字只限于指“牛仔裤”,不像前者在单数时可用来指“牛仔布”。利瓦伊·斯特劳斯选用的也正是这种原来生产在法国尼姆和意大利热那亚、后来美国也纺织的斜纹布,只不过他首先选用以靛青颜料将线染成深蓝色的那种斜纹布。中文对这种布或这种裤子的通称,则刚好与英文相反,本末倒置,英文称“牛仔裤”为denims是因为布料的关系,而中文的惯称,则因五十年代初先将这种裤子,因西部牛仔片的关系而称其为“牛仔裤”,然后才将做这种裤子使用的那种布料称为“牛仔布”。不管这种译法或说法是多正确,至少比今天字典里的“斜纹粗棉布”或“一种厚而粗之斜纹棉布”用起来方便多了,又上口,而且使人一听便清清楚楚地知道是指哪一种布料或哪一种裤子。(想想看,你什么时候听人说,“我要去买一条斜纹粗棉布裤”?)遗憾的是,海峡西东都没有人像当年创造现已成为中文一部分,如“阴丹士林”(indantherene)、“卡其”(khaki)或“尼龙”(nylon)这些字的无名英雄的胆识,不敢或没想到仿照从前办法,将英文的denim以译音法来把中文称呼确定为,比如说,“德宁”(或“德尼姆”),甚而编字典的人也不重视民间用语,在“牛仔布”和“牛仔裤”早于四分之一世纪以前即已在中文报刊文章上出现,至今仍不承认,也不接受这个一般人民为了方便精确起见而使用了二十多年的称呼。
  一八七三年,利瓦伊式牛仔裤演变史上发生了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其影响一直流传至今,而且遍及全球。
  杰可布·戴维斯(Jacob Davis)是个职业为裁缝师的俄国移民。自一八五四年来美之后,混了十几年,多次投机冒险都一无成就。最后终于死了心,一家人于一八六八年定居加州和内华达州交界的里诺,仍旧回到本行,拿起了针线。他在旧金山信誉良好的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开了个账户,定期购买他们供应的帆布、牛仔布和其他布匹,然后亲手缝制马毯、帐篷、马车篷和衣服,勉强够个温饱。按照负责公司历史资料的埃德·克莱(Ed Cray)的说法,在一八七〇年十二月间,有个女人跑到他店里来为她生病在家的丈夫定做一条裤子。她丈夫是个伐木工人,个子奇大无比,外面不容易买到他穿的尺寸,而且就是买到了,因为一天到晚劳动的关系,没几天,不是缝口开了就是口袋裂了。戴维斯按照当时惯例先收了钱,当夜就找出了旧金山批发商赊给他的帆布,便动手裁,开始缝。多年后他回忆说,等裤子做好之后,他看见地上有一些他做马毯时用的铜铆钉,于是灵机一动,顺手捡起来,用这些铜钉将前后口袋钉在裤子上,心想,如果铜钉能把马毯、帐篷连在一起,那不管这个女人的丈夫如何劳动,接缝也不会裂开了。(另一种传说是他为一个矿工设计的。)这个女人取去了裤子之后,他也就忘了这回事。可是下一个月,即一八七一年一月,有人主动找上门来指明也要定做一条有铜钉的那种裤子。这个月他前后做了十条。三月,他又做了十二条。虽然裤子没有固定的式样,但全都用铜钉将前后口袋钉在裤子上。一八七一年至一八七二年,他一共做了两百多条口袋上有铜钉的裤子。这时,我们这位潦倒了半辈子的穷裁缝才感到有点名堂了。但他也知道,他做的裤子之所以受欢迎主要是因为有了铜钉,如果不申请一个专利,谁都可以这么做。可是他以前曾有过两种有关机器的专利,非但一毛钱没赚到,反而贴了本钱。所以现在他老婆一听他又要申请专利,就坚决反对,死也不肯,何况他们现在就算有生意,也还筹不出六十八块钱的专利费。他发现只有找一个可靠的人合伙,而他惟一相信的是旧金山那家批发给他帆布和牛仔布、自己也做工人裤的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
  

伟大的牛仔裤,了不起的Levi’s(6)
一八七二年七月二日,他给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写了封“敬启者”的信,先结了账,又补充说他现寄上两条他做的裤子,接着,戴维斯说:
  这些裤子的秘密是我在口袋上加的铜钉,现在需求是如此之大,我简直应付不了。帆布裤我每条卖三块钱,蓝布裤每条两块五。我这边的邻居对我已经开始眼红了,除非我取得专利证书,否则每个人都可以做,那也就没钱好赚了。
  因此,各位先生,我愿提出一个建议,请你们以我的名义,因为我是发明者,申请专利。费用大约是六十八元。这样的话,我分给你们一半权利……你们的投资与服装上的改进相比的话微不足道……而且这些铜钉看起来不值一提,但我知道你们可以赚一大笔钱。如果你们按照我的法子做裤子,像我寄来的样品那样,你们每打可以卖三十元,零售每条三元,很容易脱手。
  利瓦伊·斯特劳斯立刻就看出是笔好生意。想想看,他做的工人裤每打才十元,而这个小裁缝只不过加了几毛钱的铜钉,就可以每打卖到三十块钱。他于是马上开始办手续,但第一次的申请被政府否决,理由是南北战争期间已经为同样目的在士兵的皮靴上使用铜钉了。于是他们又花了十个月的时间,三项修正案才使铜钉的用途缩小到仅限于“将口袋钉牢以便不会因双手放进口袋的经常压力而使接线断裂”,并于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获得专利,由戴维斯和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共同享有。然后,根据双方议好的协议,戴维斯关了他的裁缝店,迁移到旧金山,当上了公司生产工人裤部门的工头。
  可是生产方式还只能按照戴维斯惟一熟悉的办法,将裁好的牛仔布每天一早送到缝纫女工的家里,晚上收成衣,也就是说,由一个戴维斯变成一百个戴维斯,每人从头缝到尾,直到一条工人裤全部完成为止。这样搞了不到一个月,公司方面就发现供不应求。利瓦伊·斯特劳斯很可以将式样给他纽约的哥哥,请他们在纽约生产。纽约那时因欧洲经济恐慌的关系充满了贫困的移民,集中在曼哈顿下城东边一带,周薪六块钱就可雇上一大批,而旧金山的熟练女工,一天就可赚到三块钱。但考虑到尽管生产上省了钱也要报销在运费上,所以也只好将家庭方式巩固成为一个小型车衣厂。上百个意大利和爱尔兰女工集中在一个大厂房,但还是像在家里工作一样,从头缝到尾,包括钉纽扣、打纽孔、钉铜钉。
  就这样,到了获得专利的一八七三年底,他们卖了两万多条利瓦伊式铜钉裤。矿工、伐木工、赶马车的、种田的,所有干重活儿的都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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