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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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手记-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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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违自己的心愿和做人风格,也从不显山露水,能忍他人之不能忍,就算打脱牙,他也会和血吞下去;加上内刚,因此,他们有意志力,有目标,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必可登上高位。
  第二种人是内刚外刚的领导。
  这种人能做到高级领导的十分稀少。就算有,也是的确有非凡能力的人,如韩信、张飞、包拯、海瑞等人。这种人在工作上都必然有卓绝的能力,能独当一面,有绝对的群众威信,所以,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凭真刀真枪干到较高位置。
  这类人刚正不阿,不崇拜权威,不向上搞关系,不拉帮结派,这类人更追求真理,更崇尚客观事实。在解决问题上,这类人可以不断地寻找最佳方法,但在原则问题上,这类人就是犟牛了,只要是有违原则的,不管是谁来说情,都不给面子。
  我虽然不才,但也有点像这类性格的人,我这些年,工作从来不敢出个差错,而且群众威信还算可以,工作认真负责到位,主管什么总希望让领导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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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感言:铁骨铮铮做男人(2)
第三种人是内柔外刚的领导。
  这种人是纸老虎,没什么能力,自然也难以在官位上有所作为,最多只能充当马前卒,狐假虎威而已,不便多谈。
  第四种人是内柔外柔的领导。
  这种干部永远做不了正职,因为在决策时显得太软弱。因此,这种干部多为出主意的领导,多为助手级领导而已。
  这四种领导,最有市场的是第一种,最费力不讨好的领导是第二种,最能显示权力的是第三种,最安全的领导是第四种。性格不同,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导致一个领导不同命运的因素。
  当然,除了性格之外,还有智力因素等也是影响领导权力大小的关键因素。
  像我这种脾气的人,二十几年能平安渡过,没有翻船,一是因为我具备了一定的道德素养与政治素养,更是因为在当今社会、在各领导岗位上,毕竟有一大批优秀的领导干部主掌权力,他们忠于党和人民,除一身正气,更具备当领导干部必备的修养,因此可以容下并任用我这样的人。我从不干任何违法乱纪的事,不干对不起长沙人民的事。正因为我行得正,故在有关部门没有收到过我的一份违法乱纪的举报材料。现在回想起来,这么多年走过来,虽然我失去了很多,但我尽职尽责为国家,铁骨铮铮做男人。
  性格如铁,人生如铁,我无怨无悔。后记
  ——挡住诱惑不容易
  千年岳麓山,万年湘江水。
  人生如过客,脚步太匆匆。
  当年豪情今犹在,可惜轮回太快!
  现在,我已从长沙市副检察长的位子上退下来了。如今倒好,闲来无事,常晚间散步于湘江之滨,迎着丝丝河风,看着平静湘水,偶尔回首如云往事,历历在目,宛如昨日,人生的确太匆匆。
  我这一生,多数时间当领导,有愤青的激愤,有成熟的舒缓,有工作的繁忙,有精神的笃定,一路走来,堂堂正正,实实在在,清清白白,还真不容易。船临岸时,居然突遇难以琢磨的激流,不过总算平安到岸了。四十余年革命生涯,二十余年在部队,近二十年在检察院,各有不同,各有千秋。前面二十余年,我将之总结为“硬骨头与软骨头”,那么,在检察院当领导的这二十年,我也得梳理梳理。人生是需要不断总结的,现在,可以为我的领导生涯盖棺定论了。
  古往今来,当领导者千人百面,千姿百态。千古流芳者有之,遗臭万年者有之,名垂青史者有之,烟消云散者有之。
  从历史上看,对于领导,大致有两套评价体系:一套来自官场,另一套来自民众。有那么一部分领导,官场认可,老百姓亦称道,这是真正的好领导,像范仲淹;有一部分领导,老百姓极力推崇,而官场却不容纳,如海瑞;还有一部分领导在官场和民间都存在争议,像改革家王安石、张居正;也有一些领导,在官场上被认为是好领导,在老百姓眼中却是十足的贪婪的领导、昏领导、庸领导。
  当领导,不外乎有三种类型:
  一是有的人把当领导视为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是真正的“人民公仆”。他们“当领导一任造福一方”,在官位上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像焦裕禄、孔繁森……他们都是好领导,清白的领导,人民爱戴的领导。
  清醒JIAN CHA GUAN SHOU JI检查官手记
  后记
  ——挡住诱惑不容易
  二是有的人把当领导视为一种荣耀、一种身价,自认为当了领导就“高人一等”、“黄袍加身”、“光宗耀祖”。他们在官位上也能为老百姓办一些好事实事,但多是为宣扬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这是一种庸领导。
  三是有的人把当领导视为一种权力,一种利益,真可谓“一朝权在手,便把金钱贪”、“当领导为自己,人民置脑后”。他们在官位上贪得无厌,醉生梦死,黑手四处伸,像成克杰、黄长青、李嘉廷、李大伦、郑筱萸……他们都是贪婪的领导,人民憎恶的领导。而摆在他们面前的都是死路一条。
  

我的人生感言:铁骨铮铮做男人(3)
其实,说到好领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行为方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当领导之道,不同的历史时期又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我又用哪几个字来品评我自己呢?
  细细想来,可用“问心无愧”来总结。
  好一句“问心无愧”,果真如此吗?我想了想,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反思一下当领导的十几年风雨历程,高调不唱,我究竟对得起谁?
  首先,我对得起“检察官”这几个字。
  检察,一检二察,生命是不能没有反思和监督的。人有太多的弱点,而且大多数人难以自控,因此,反思让人清醒,监督让人及时修正错误。这世上,只要是人做的事,就可能漏洞百出,就有必要采取措施去预防和补救,这也是人类智慧的杰出表现。人的伟大就在于知道自己的不知道,知道自己的无能为力。因此,不仅个人需要不断检察,而且组织同样也需要不断检察!
  作为一名检察官,忠于法律,就是忠诚于法律的精神,将公平与正义信仰化,并使之成为指导自己行为的自觉意识,尽心尽力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一个不敬仰法律精神的检察官,必然是不胡作非为,就无所作为。
  绝对的权力,若不控制,只会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不可能成为腐败分子,因为我不贪。不贪权,不贪色,不贪财,也不贪玩。几十年当领导,我没有索取过一个红包。受贿是我这个执法领导职位上容易发生的现象,十几年,我硬是咬着牙关挺过来了。我是知道职业风险的人,我不完全是出于我的人生境界有多高,我是从多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的:这么多年都挺过了,再苦的日子也熬过了,又不至于没饭吃,我何必为了那几个铜钱而折腰呢!几十年来我都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刚直不阿,不媚上,不压下,不欺众。每当求职者、求情者将大大的红包送过来时,我都会严肃拒绝,而后对他会讲四句话:
  你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你;
  你叫我以后如何做人;
  你会把我黄常清看扁;
  你会把职业看扁,一有机会,你也会行贿受贿。
  当犯人的亲朋来送红包时,我更会谢绝,我总会以人格作担保——我向你保证司法的公正,除此之外,我也无能为力,爱莫能助!
  其次,我对得起犯人。
  无论是我经手的案子,还是我主管的案子,对待犯人,我都会做到:
  一是平等对待犯人,绝不对他们进行言行侮辱。我这个性的人,虽然难以总是保持和颜悦色,但在对犯人时,脸上的表情也会尽量和善些,我知道他们都是因为各种复杂的因素而犯罪的。另外,我在审犯人时,一般能给烟抽时,我会递支烟给他们,我还会为他们倒杯开水。一句话,在人格上,我绝对保证犯人的人格与我平等。我在任何时候,都十分注意保护罪犯的人格尊严。
  二是尽可能从轻处理。我也是人,我也是有同情心的人,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私下里说,我总会尽可能减轻对犯人的惩治。因为我是站在正义和邪恶之间的人,我深知许多犯罪分子之所以走上歧途,社会有时是有责任的。我知道,真正的恶贯满盈的犯人,毕竟只是极少数,对这些人,我当然是决不手软,严惩不贷的。
  三是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惩治功能和保护功能,都是为了教育和挽救人。如今,惩治功能是做到了,而保护功能却比较欠缺。辩证地来看,对罪犯只有惩罚到位了,保护也到位了,才能使他们心悦诚服地认罪伏法。罪犯之所以犯罪,就是因为藐视人类、藐视法律、藐视秩序,而我们作为司法人员,就应该充分表现法律的宽厚和尊重,让他们感觉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再次,我对得起长沙人民。
  我对待那些作恶多端的地方恶霸,是决不留情的。当我听到恶霸欺凌老百姓时,我会拍案而起,大声怒吼,朗朗乾坤,岂容犯罪猖獗。当我听到有人一手遮天,视法制为儿戏时,我会当场追问,严查到底,不管他是谁。当我听到不在职权管辖之内的纠纷时,我也会睡不着觉,总会想方设法为他们出主意。我甚至多次启用我的人际关系网,为不曾谋面的人求理求法。当我听到司法不公时,我也会坚决过问案情,哪怕案子已过了三五年,我必定会推倒重来,还当事人一个公正。我无论是否主管干部工作,在选拔负责干部和配备下级检察机关班子的工作中,都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将德才兼备的同志提拔到负责岗位上。有的已成为定局的人事问题,我也尽力改变,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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