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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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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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时今日,女人有能力养活自己,那么,请自行买柴买米、交水费电费。
  女人本事,开始在社会上冒出头来,年薪不菲,另有花红。好极了,请自资置业,家具装修一力承担,视此为女权至上。
  还有还有,很多女人岂止薪高职厚,且长袖善舞,精通投资,不可多得。那就请她大发慈悲,把夫家的姨妈姑姐,都一律照顾。
  此外,女强人自有金刚不坏身,练就打落门牙和血吞的功夫,故此丈夫或情人变志,不用为她担心,自会掩饰伤口,依旧笑傲江湖。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人,你的名字是强者,故自今日始,你死你贱,不劳费心。
  女友结婚多年,负责供楼、买车、积蓄、雇请女佣,对儿女供书教学,对父母翁姑月奉家用,再加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全都包揽上身。丈夫呢,只在他需要的极短暂时间之内表达半分温柔,其余日子一律恶过老板,狠过政敌,衰过无赖。
  女友给我说她打算离婚。我立即答:“我赞助你律师费。”
  义愤填膺,除之而后快。
  

陪我喝杯茶(1)
灵筱/文
  原来,在爱情的花朵里,除了醉人的芳香,还蕴藏着许多深深浅浅的道理。
  其实他不知道,我在乎的并不是什么喝不喝茶,我只是想让他注意一下面前这个漂亮的“哥们”,在*的外表背后,也生长着一颗懂爱的心呢!
  认识他纯属偶然,虽然现在似乎每个故事都这样开头,但我还是不能免俗,因为在我们认识的全过程中,任何一个小环节出了偏差都可能导致失之交臂。这不是说我对与他认识有多珍惜,恰恰相反,当时我觉得这小子肯定是个不可救药的拈花惹草之徒,所以本来不怎么打算答理他。
  那时我在一个小书店购书,当我的眼睛在书架上搜寻时,我断定有人在我身上搜寻,于是我猛一抬头,果然发现了一双贼亮贼亮的眼睛。
  看到他的阴谋被揭穿了,索性露出一脸天真的坏笑——虽然是坏笑,但你不得不承认笑得确实很有味道。“你很漂亮。”他说。
  “关键是,我漂亮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希望能用我一贯的高傲吓退他。
  他却并不泄气,继续保持微笑:“可惜,漂亮得太野。”
  他对一个陌生女孩自以为是的评头论足令我非常恼火,于是我瞪他一眼转身就走。可他很快就从后面追了上来,我气哼哼地停住脚步打量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他依然是一脸商标式的天真坏笑。“你的书忘拿了。”他说。我这才注意到他手上拎着个塑料袋,正是我刚才挑好了但还没付账的一堆书。
  “多少钱?”我有点歉然,语气便软下来,没想到他却酷了:“多少钱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一句话也不多说,甩甩头发就走。我急了,我可不是那种爱贪小便宜的女孩。看他越走越快我就越来越生气,我迅速地估算了一下,掏出两张大钞捏在手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上他往他手里一塞扬长而去。
  回头间,发现他傻愣愣地站在那儿看着我的背影发呆,我得意至极:可能他这辈子都碰不到像我这么有性格的人了。
  然而不到半个月我们就结伴去郊游了。并非在茫茫人海中再次偶遇,那都是小说里为了迎合小女孩的浪漫情结编出来的。事实是我打电话给他的,我打电话是因为那个星期天的早晨翻书的时候,从里面跳出一张只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的纸。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构思之精妙动作之敏捷,于是就心血来潮地抓起了电话。
  但是千万别作什么想象,以为我们因为第一次的离奇结识第二次就得爆出什么火花,那还是小说里的事。事实是,对于我们而言,郊游就是郊游,我不喜欢借一件事来实现另一个目的。他呢,按他的说法,反正没什么事,有美女可看总比看动物园里的猴子强。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就给了他一拳,我们的关系现在就是这样,动手动脚,但不是撒娇发嗲而完全是哥们式的。
  夏天的时候我毕业,分在一个电台工作,他进了一家颇负盛名的大型企业。我们住在城市两端,每天用电脑联系,周末跟一大帮朋友吆五喝六地去蹦迪或PARTY。其实有时我特想静一静说说知心话,比如去喝喝茶什么的,但是每次我一提议他就高声反对,说一大群人闹哄哄像鬼子进村似的,别扰了他人的雅兴。难道我们就雅不起来了,我恶狠狠地看他。心里却想着那我们两个人去不就行了嘛,可是他却朝我嘻嘻一笑,其实我最担心的就是你,我们倒尚可勉为其难地斯文一下,就怕你突然来个河东狮吼,把客人都吓跑了怎么办?气得我就是一个扫堂腿。 。 想看书来

陪我喝杯茶(2)
第二年他居然荣升了经理,这消息很让我有点恶人得道的感慨。不过恶人似乎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刚分了房子就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我不介意的话.他可以低价提供一个客间让我暂且容身。当然不介意。我租的房子在城乡结合部,每天上班得穿越半个城市,月底还得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至少三分之一交给房东。所以接到电话当天我就欢天喜地地叫搬家公司把我的家当全部运往他的新房。
  他打开门的时候吃了一惊,你怎么来得如此神速?一般一般。我谦虚地边说边忙着指挥工人把什么桌子椅子,花儿草儿以及一大堆没用又舍不得扔的“鸡肋”往里面搬。等我把搬家公司的人打发走,一转身就看到他哭丧着的脸:我这是把收破烂的请进门了?
  我对他的痛苦视而不见,很满足地绕过小山似的物件把其他两个房间视察了一下,然后发了一番不公平不可思议之类的牢骚,最后下结论似的说:以后我就住这间房了。
  我的不容商量使他几乎晕倒,他用极其谦卑的声音说:小姐,这是我的卧室,你没看乔丹都已经在我的床头落户了?
  马上换成谢霆锋。我斩钉截铁地说。
  那个下午,他在我的胁迫下找了半个小时谢霆锋,又花了两个小时给我布置房间,再用三个小时整理好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整个过程中他一直翻来覆去地唱同一句歌词: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他受伤的心灵,我在一切就绪之后请他去喝茶。
  不去,他断然拒绝,我要与你一起去准会在茶馆里号啕大哭。
  小气鬼,没情调。我悻悻然地走开,不过,这并不妨碍我的好心情。当然了,不用交房租的生活是快乐的,总体说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西线无战事。当然,主要归功于他的忍让,也许是得了屡吃败仗的教训,反正他面对我的挑衅总是避其锋芒,再也不肯接招,倒令我有点怅然若失。
  一过就是半年,有天晚上我一个人看着电视,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像少了什么似的,难受。想了许久,终于肯定与他有关,因为他已经连续三个晚上在十点半以后才回来。我并不是想关心他,我只是觉得奇怪,这在他以前可是没有的事,所以我决定给他打传呼。
  等了十几分钟,居然没回电话。
  以我的性格,当然不屑于再打第二次传呼,可是这时却有了“怒发冲冠凭栏处”的冲动,我气势汹汹地连呼四遍。
  留言你若不回电话,我就要出问题了。想了想,又加上一句:让你后悔终生的问题。
  电话机立马惊天动地地响起来,看看表,十五秒。哼,我在心里得意地哼了一声。
  他心急火燎地说,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在电话这头板着脸,明知他看不见:你在哪里?
  他说,我在出租车上。
  我问你刚才在哪里?
  刚才……在茶馆。他犹犹豫豫地说。
  我肺都气炸了,他居然与别人去喝茶,从不肯带我去!我啪地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听到楼梯里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我赶紧在沙发上一本正经地坐好,看也不看气喘吁吁冲到我面前的他。
  他一见我就乐了,不是好好的嘛,鬼丫头,我怎么老是乐此不疲地上你的当?
  我置若罔闻,直指要害,你跟谁去茶馆了?
  他还没说话,电话骤然响了起来,我眼疾手快地抢着去接:谁?电话沉默。我火了:装什么鬼,有话快说!电话忽然柔声道你是什么人?
  我听出她温柔之外的咄咄逼人,一急,炒豆子似的乱叫起来:我住在他家里你说我是什么人,我知道他的衬衫是41码他的皮鞋是42号他的生日是9月9日他的身份是臭老九你说我是什么人?他不过请你去喝了几次茶玩了几回浪漫你就敢问我是什么人?
  哇哇发泄一通之后我才明白过来,这么长时间在他面前装出来的满不在乎算是前功尽弃,一向隐藏得严严密密的心思算是来了个彻底曝光。我顿时无地自容,垂头丧气地挂了电话就想溜之大吉,可是一转身就撞进他怀里,他满脸坏笑地对着我说:
  明天是9月9日,我请你去喝茶。
  

失恋三大法宝
梁凤仪/文
  我很讨厌在公众场合,毫无准备之下被摄入镜头,因为没有开麦拉脸庞,相片与真人比较,逊色得多。
  相反,我颇喜欢到影楼拍照片,因为有灯光及化妆辅助,再加上摄影师的功夫,相片与真人比较呢,就变得出色多了。
  拍靓照片可以有两个很具体的作用:其一是增加自信,其二是留下一个美丽的记录。
  生命中有一段因婚姻触礁而骤然憔悴的时期,那时我拼命地拍漂亮照片,看到照片内的自己仍有光彩姿容,不期然产生一种“还有大把前途”的感觉,整个人都精神焕发起来。
  有女友闹失恋,拼命地苦缠我吐苦水,日夜讲着同样的故事,当然无济于事。于是,我就教她三*宝:
  (一)找兼职,让自己忙个半死,日子自然易过,拖长了,“有情”会有机会变作“无情”,问题就迎刃而解。
  (二)找很多公关节目,见很多朋友,组织牌局饭局,总之终日有成堆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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